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章 领悟 1998年 ...

  •   1998年,我考上了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中学——涪川中学。这个中学是我们省首批五所示范点高中之一。那时考大学还不是很容易,但在我们的校门口俨然大咧咧地写着几个大字——今天的涪中人,明天的大学生。也因为这样,所以里面当官的子弟也很多,学生些也就自然比其他几个中学的学生张扬跋扈一些,不过说真的,我倒没觉得在这里面读书有些什么了不起。一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属于那种初中时成绩一般,中考一不小心就勉勉强强混进来了的那种,本来就不好学,所以成绩也就不好;二来说我这人本身就属于对读书这东西看得很淡,觉得好与不好都无所谓的那种;另外我家在农村,家境也比较贫寒,父亲含辛茹苦地把我送到城里读书,很早的时候我就能体会其中之不易了。
      这所中学创建于1904年,比清华大学的创建时间都还早,所以占地面积也很大,背靠五脑峰(由于五个山头连在一个山体上,就像一个人长了五个脑袋一样,故名五脑峰)而建,前面是滔滔而过的乌江,进了学校的大门,左边是保卫室,右边种着密密麻麻的一些竹子及梧桐之类的四季常青树,拾阶而上就是一个拱型的圆门,圆门的左边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簇拥在花草之间的无水三拱桥——这无水三拱桥修建于清嘉庆年间,相传为以前考武状元之用,但是,其实不过就是在一个半月型的池子上修了三座石拱桥而已,因为池子里长年没有水灌溉,故称无水三拱桥。不过这无水三拱桥上倒也是清早起来背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因为那周围都是参天的古树,把整个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尤其是早晨的时候,这里更是特别凉爽。
      沿着水泥甬道径直往上走就是一个牌坊,牌坊前面写作“立志成才”、背面写着“任重道远”几个大字,牌坊的左边依然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图书馆,据说里面看图书的老头是浙大毕业的,文ge时被下放到这里来当教师后就一直没能回去,退休了就在这里面看管图书,铁面无私,听说他女儿当年成绩特别好,但因高考时在他监考的考场里作弊被他报了上去,最后只能以一科为零分的成绩考进了一所二流大学,却也因此和他断绝了关系,不过是否属实我却无从查证,但每每听及此事时,总有些感伤,当亲情和法律相冲突时,如何抉择,这是个问题。
      再往里走的水泥甬道就成了倒山字型,甬道两旁种的全是万年青,山字型甬道的底部是一个喷水池,每次开学或重大节日以及上级领导来视察时都会把水打开,两条甬道的内侧是两块大草坪,草坪里种着一些果树,左边是教学楼,有六层楼,在水池旁随时可闻里面朗朗的读书声,可见这里的爱学的学生确实占绝对大多数。右边是实验楼,和左边的教学楼一样高,正前方是行政办公楼,办公楼的左边是操场,沿着办公楼右转就是一栋五层楼的学生宿舍,宿舍的左面是成片的桃树——称为小桃园,后面是围墙,围墙后面种的是一大片的芭蕉,另外的两面是成行的橙子树,几乎每颗橙子树下都有一张水泥凳子,每天中午都会看见一些不午睡的同学在这里打扑克牌,有玩耍的,也有不少赌钱的,所以一个学校无论其名声多么好,里面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勤奋刻苦者有之,但像我这种昏昏豁豁过日子的也为数不少。
      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在这我并不喜欢的地方呆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也没觉得这里的学生与其他中学的学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过日子嘛,怎么都得过,好也罢坏也罢,对于我这种人来说,这些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由于能考进我们学校的女生并不多,所以学生宿舍是男女混住的,下面四层住的全部是男生,仅五楼右边住的是女生,左边则依然是男生宿舍,我住在五楼从左往右数的第二间,寝室里的同学都是从其他县考过来的,家境及成绩都比较好,全在外面租住,里面只摆了几床被子,以作查房时应急之用,因此,就我一人长年住在里面。开始时我睡的是靠近储物台的那张床,因为比较容易放烟灰缸,后来认识瑾后,她要我睡靠窗的那张,她说那里不但可以看到滔滔而过的乌江水,还能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听到雨水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只有我一人住在里面的原因吧。这里与大多数冒着酸味及烟雾缭绕的男生宿舍明显地不同,显得特别整洁,地板亮得刺眼,异常干净,由于整间房子都是我一人在居住,储物台里除了烟灰缸、饭盒及牙缸外,啥东西也没有;墙上挂着一把吉他和靠门的床边贴了一张镜子,一片洁白,甚至连男生寝室里常见的女明星画也没有贴。除了瑾经常光顾这间房间之外,另外一个人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叫王俊汉,和我一个班级的,但住在四楼的一个寝室,因为和同寝室的同学关系都不太好,所以当瑾没在的时候他就常常跑到我这来玩。
      这家伙的长相与其名字是成了绝对的反比,个子不高,满脸的青春痘,眼睛很小,用贼眉鼠眼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每次这家伙上楼来的时候总是先从走廊的另一面把那张长满青春痘的脸探到窗玻璃上,看见里面没人,他就大模大样地走了进来。
      “晴,晴川兄,靳……靳瑜瑾那小妞今天没来啊?”他总是这么问。
      他有些口吃,说话时一般第一二个字会重复,而后面的总是努力着改变,所以就断了下来加重语气。
      我笑笑,通常这种时候我都是躺在床上看书。那时的我不太喜欢看电影或电视,总觉得那样看到的只是导演和演员对这个故事的诠释,符合口味的导演和演员还行,如遇到不喜欢的则非常之厌恶,总之,让人联想的空间非常小。而读书则不同,它充分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你可以让剧中的人物完全按自己想象的方式来演出,你就是导演,你可以按自己的想象来安排人物的样子及其一举一动。
      “那,那小妞你搞到手了没啊?”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总喜欢用左手的拇指与食指做成一个圆状,右手食指则不停地隔空乱捅。从高一时起每每谈到女人时,他就喜欢用这姿势,我称之为“王俊汉式标准动作”。
      我斜了他一眼,继续看我的书。
      他见我没做声,就瞟了一眼储物台,发现上面只有一个饭盒和牙缸,于是他就在那张墙上贴有镜子的床上坐下,自顾自地挤起自己的青春痘。
      “如果你有我这么帅的话,那就肯定没问题的。”他对着镜子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自顾自地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们之间能保持长久友谊关系主要原因,我羡慕那些自信心强的人,他也很享受我对他这种羡慕。
      “喂,听说班上有个女生在暗恋你。”我头也没抬,打趣似地笑着对他说。
      “是,是王芩吗?晴川兄,你……可别骗我。”他用手往上撸了撸自己的头发。
      王芩在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一个看上去大咧咧、傻乎乎,甚至有些没心没肺的女人,总喜欢在男生堆里瞎混,所以,基本是整个女生寝室与男生之间的一条纽带,而且与瑾住在同一个寝室,所以这小子会这么问。
      “我怎么会骗你呢?”
      “靳,靳瑜瑾那小妞告诉你的吧?”他对着镜子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几瓣脏兮兮的大黄牙,一只手按着一颗颤抖着的淡红色青春痘,另一只手则不停地挤着。
      “其实你真的蛮帅的,如果没那几颗青春痘肯定能排全年级第一。”我偷偷瞟了他一眼说。
      这家伙听到了这句话,马上停止了挤青春痘的动作,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哎,易,易晴川,你……知道吗?其……实青春痘是一种美,长……青春痘就证明皮……肤油腻,油……腻的人就不容易老,你懂吗?。”他摇了摇头,不屑似地说,“你,你应该多看一些美容之类的书籍。”
      每当听到青春痘这三个字,他总是保持着高度地警觉,并揣摩着你话里字里行间的意图,俨然一幅随时准备把你打倒的样子。
      “既然这么好,那你为什么还要挤呢?”我依旧看着自己的书,一幅不搭理他的样子。
      这小子显得很生气了。
      “你……你……”这小子本来就结巴,一生气更是说不出话来,“你,你他妈没长青春痘你还不是搞不定靳瑜瑾。”他站起身来,径直走了出去,用力踢了一下门。
      自信心强的人,自尊心肯定强。
      我给瑾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她直直地看着我说:“你不应该拿别人的长相来开玩笑。”
      “可我当时只是想把他气走。”我说。
      “那还是尽量不要拿人的长相来开玩笑吧。”
      “那我怎么才能让那小子走呢?你知道吗?当时我看小说正带劲呢。”我继续为自己辩解。
      “那也不行,你就算直接对他说,请他走,这样他也会好受些。”她说出这句话后,迅即表现出极不耐烦听的样子。
      我默然。
      “如果我真直接叫他走的话,那他不恨死我才怪。”我心里这样想着,但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是读高二时,五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发生的事情,那时我们刚结束期中考试,学校放假休息几天,因为瑾要回老家,所以放假的前一天我就提议去府文庙走走,她很高兴,说老早就想带我到庙里去拜拜。
      我们从学校的后门出发,没有走大路,沿着枫香堡的一条毛路往上走,因为路比较烂而且坡很陡,与其说是走,其实是在往上爬。她穿着淡黄色的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的T恤气喘吁吁地在前,我则匍匐着跟在后面,她那胸罩的吊带在白色的T恤里若隐若现,圆滚滚的屁股在我眼皮底下直晃悠,她身体上散发的气味搞得我有些心慌意乱,生理上有一种突然的冲动,我忍不住伸手往上拍了一下她的屁股。
      “你发什么神经啊?”她转过身来,顺势坐在斜坡上有些生气地对着我说道。
      我赶忙立起身,想给她赔个不是,但是由于在斜坡上,身体立马失去了平衡,就地就打了一个滚。她看着我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嘴角现出两个小酒窝,样子煞是好看,虽然是在这么一个场合,但我仍然觉得很开心。
      “我有那么漂亮吗?”她笑着说。
      我转过身来背对着她坐在了斜坡上。
      我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我其实读初中时也交过一个女朋友,虽然未有过肌肤之亲,但也接触过不少次,可我这次却真感到有些害羞。
      “喂,你转过头来啊。”
      我转过头去不知所以地看着她。
      他见我如此,就开口骂道:“你他妈真不是什么好人。”这是她第一次骂我,直到后来也是唯一的一次。她说这话的时候轻轻蹬了一下我的后背,我身体则往下滑了一段。
      我迅疾用手按在斜坡上。
      她哈哈地笑了起来,然后转身继续往上爬。
      见她如此开心,我也轻松了不少,跟在后面继续往上爬。
      小路的尽头是一片树林,到达后,她累得瘫坐在草地上,我也累得不行。
      我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右边,她用手抱着我的左脚,把头放在我的膝盖上喘着粗气。
      “累了吧?”她抬起头来笑着问,眼睛一眨一眨的。
      我点了点头说: “这种小毛路爬起来比走大路费力多了。”
      “有句谚语叫‘大路不走,偏走毛坡。’意思是其实明明很简单的问题,偏要复杂化。”
      “故弄玄虚吧,与和尚诓人无异,总说一些莫名其妙,左右逢源的话语,看似面面俱到,其实面面俱圆。”我笑着答道。
      “不,你说的是算命的,不是禅语。”她边说边站了起来,然后坚定地说道:“人,可以没有理想,但一定要有信仰。”她说完这句话后,向我伸过手来,我抓住她的手,顺势站起了身,替她拍了拍粘在屁股上的枯草。
      “或许吧。”我答。
      其实那时的我并不赞同她的想法,我不仅没有理想,也没有信仰,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刻意去反驳她。我特别羡慕那些有信仰的人,正如我羡慕王俊汉的自信一样,或许人总是向往那些自己缺乏的东西吧。
      穿过了树林就是一条通往烈士墓的大路。
      沿着大路一直往上走,很快就到了五脑峰脚下的烈士陵园,穿过烈士陵园后,从后门出来就是一个火葬场,沿火葬场的围墙旁边拾级而上就是府文庙,相传其始建于元代,庙前的空地上一个小和尚正在练太极,大概十来岁左右。
      我走过去摸了摸小和尚的光头,嬉皮笑脸地问:“小师傅,你在练童子功还是干啥来着?”瑾赶忙跑过来阻止。
      那小和尚瞪了我一眼就朝大雄宝殿里喊:“师傅,这个人欺负我。”
      一个手拿扫帚的老和尚从里面跑了出来,用扫帚指着我问:“你是来干什么的?”
      “我来查你为什么滥用童工。”
      那老和尚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拿着扫帚的手不停地颤抖,嘴里诺诺地却作不出声。
      瑾用力地踢了我一脚,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师傅,我们是来进香的。”。
      那老和尚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对着瑾看了一下,和颜悦色地说,“阿弥陀佛。”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唉……,女施主,请跟我来进一柱香吧,菩萨会保佑你的。” 现在忆起当年的情节,老和尚那声叹息里多少带点“好人不长命的意思”。
      瑾扯着我跟着老和尚进了大雄宝殿,她让我先跪在草垫上,然后取来香烛点燃插在菩萨塑像前的鼎里,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就跪在我旁边,双手合十,监督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做后,才闭上眼睛,磕了三个头,旁边的老和尚在我们每磕一个头时就敲一下磬。
      做完仪式后,就径直走了出来,从府文庙往下看,那时满山的桃花开得正艳,乌江大桥横跨两岸,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顷刻,一阵哭声传来,火葬场的高烟囱里升起了袅袅的烟雾,远处传来了几声乌鸦凄厉的叫声。
      这些都是高二下学期时,也就是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生的事情。
      很多年后,我才算明白了老和尚这声叹息的含义。
      其实人就是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周期里,所有的一切都早已注定。
      注定了你读某所高中,某所大学,注定了你会结识某些人,经历某些事。只是,如果你勤奋努力,待人接物真诚,你就会从中感受到快乐和喜悦,反之则不然。
      看透了这些,我不由得开始慢慢地回想我与瑾相识的最初过程。
      ……
      那时我还在读高一,还比较喜欢弹吉他,在学校举行1.29晚会前夕,我们班的“大嘴婆”王芩拉我到教室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隔壁班的靳瑜瑾希望我给她伴奏一首歌曲。
      “小子,你那梦中情人找你合作了哦,努力干,别丢俺们班的脸。”这姑娘嬉皮笑脸的,说话时面对我站着,不停地用手轻捶着我的胸膛。“搞定了记得请我吃饭。”她说。
      王芩这姑娘其实长得很不错,留着短睡发,只是无论其长相还是动作都像个男孩子模样。
      “你别逗我了,就我那技术行吗?”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所以会这么说。
      “你技术确实差劲,不过没关系,努力就行。”
      “是不是真的哦,美女。”我说着把双手放在她的肩上,用前额碰了一下她的额头。
      “不要占我便宜嘛,你的梦中情人已经出来了。”
      瑾已经走了出来,站在了我的身后。
      她个子很高,那时应该有1.75m左右吧,不算很漂亮,可能是由于身材特别苗条的原因,所以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类型,她脸庞有些瘦削,眼神很忧郁,阴沉着脸,嘴角有个小痣,留着遮耳的披肩长发。
      其实我认识瑾还可以追溯到几个月前,那是刚开学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场欢迎新生的晚会,因为是迎新的晚会,所以都由高一新生自行组织和参加节目,一来可以看出新生的组织能力,二来也可以发现一些有特殊才华的学生,这学校毕竟是重点中学,所以思路也比其他学校拓展得宽些。
      我当时只是茫茫听众中的一员,瑾不是,她唱的是一首名叫《Scarborough fair》的英文歌曲,歌声绕着校园的礼堂迂回不绝,很忧郁,但也让人兴奋,于是我捡起地上不知被谁扔掉已踩得七零八落的一束玫瑰从台下抛向了她,玫瑰的刺在她脸上划出了带血的痕迹,于是那晚我就在学校的保卫室里面壁细细想了一宿。
      其实我那一扔并没有实在的恶意,只是当时听得太投入、太兴奋,在那样特定的场合就做出了那种极端不理智的行为。也从那以后,我对她一直怀有深深的愧疚,我也曾试着找机会去向她道歉,不过她总是那么冷漠,所以我一直连接近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与之交谈道歉了。
      为了忏悔,更或许是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女孩,于是我找来西蒙和加芬克的专集,并将《Scarborough fair》这首歌词翻译成了中文。直到现在,我仍然佩服当时的恒心和毅力,在那时我英语和吉他水平都很烂的情况下,可我却仅仅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把这首歌曲翻译完成并将其中的吉他伴奏全部扒下来记在了六线谱上。
      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不自禁地拨弄着吉他弹着这首歌曲,瑾的样子和她那幽怨的声音总是在耳边回响,成了一缕抹不去的思念。
      由于我总是弹这首歌曲,所以不久后,我们班的同学中就开始疯传我恋上了一班的那个叫靳瑜瑾的女生。瑾应该也从王芩口里听说过一些什么吧,虽然我后来一直都未问过她,但我更倾向于自己这种固执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排练时间,我的吉他技术确实很烂,不过我练的很卖力,有怕丢脸,也有讨她欢心的原因。
      “你很喜欢《Scarborough fair》这首歌?”她问。
      “因人而异吧,不过我很喜欢听到你唱。”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听起来像在刻意地讨好她一样,不过我说的是真的。
      “说说看。”
      “感觉自己心爱的人孤零零地站在白雪皑皑的大山之上,一袭白裙迎风飘扬,周围则开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草。”
      “怎么会呢?”
      她的意思是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她显得很惊讶。
      “我也不知道。”我说,“冬天会有花开在雪地了吗?”
      她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她喃喃自语。
      “应该不会有吧。”我说。但她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在说些什么。
      ……
      到了晚会前夕,我左手的中指和食指都被磨破了皮而结了老茧,演出时还不得不用薄胶布缠上,不过很值得,因为比较成功,她好像还得了奖。
      “其实你内心不像你表现出来的那么坏。”这是晚会结束后,她给出的评价。
      “其实我一直想给你道歉的。”我说。
      “我知道。” 她顿了顿有接着说,“你们班的人在说你喜欢我,真的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赶忙岔开话题,“我其实想给你说声‘对不起’,但你一直不搭理我。”
      “你从来不开口和我说话,我怎么知道和你说些什么呢?” 她淡淡一笑。
      她话不多,所有话不多的人,心思都比较重,但她不是,她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不拐弯抹角。她其实是一个特单纯,特真实的人。
      从那以后。她开始经常光顾我的寝室,我也更加地了解了她。
      她不爱运动,但记忆力超强。特喜欢古典文学,喜欢读《诗经》、读《孟子》,能完整地背诵《两都赋》及《三都赋》,这些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那时的我只知道有个引起洛阳纸贵的《三都赋》,而且还看不懂,至于何为《两都赋》,则闻所未闻。
      期末考试后,就是寒假,我在一家快餐店做CK,就是做一些与“炸”有关的速食品,虽然钱不是很多,但一天却也还轻松,只上五到六小时的班,有时瑾也会抽出时间过来帮我的忙,时间久了,她和店里的人也混熟了,大家也都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
      让我最不能承受的是,她从未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喜欢我吗?”记得有一次她突然莫名其妙地问。
      “喜欢啊。”我答。
      “那我叫你哥吧。”
      “为什么呢?”
      她淡淡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觉得无话可说,但她的话确实令人感到伤心。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她的,但她却很直接地拒绝了我。尽管如此,但我却实在鼓不起勇气离开她,因为离开她后,我就会觉得六神无主,像丢失了一样特别贵重的东西似的。
      寒假很快过去,过年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看了一下爷爷和奶奶。其间瑾也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我都婉言谢绝了。
      其实那时的我也特想交一个女朋友,有荷尔蒙分泌过剩,也有跟风赶潮的因素,毕竟那是一个青春懵懂、对万事都充满向往的年龄,身边如果有一位漂亮的姑娘跟你一起双宿双飞,肯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在她给我介绍的女朋友中,有一个我还是比较喜欢的,长得很乖巧,特别是那双眼睛,像会说话一样,与之交谈时,感觉她的眼神会在自己脸上不停地游走,用撩人心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有答应,我怕失去瑾,即使做不成恋人,只要能在她身边,我也觉得很满足。
      到了六月的时候,天气热得要命,我们那里号称“小重庆”,更像是在蒸笼里过日子一样,还好那里有条乌江,所以一到晚上,河堤就成了人们常去的地方,很多时候一放学,我们就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到河堤上,然后在河边找一个无人的角落安静地坐着,从黄昏一直到深夜,默默地送走无数的晚霞和繁星,谁也不去抱怨或感叹,仿佛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已远离,这里不再有城市的喧嚣,不再有世俗的眼光,不再有红尘的烦恼,只留下夜晚的河边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叫声和偶尔的汽笛声。
      很多时候我常想,如果时间能定格在那一刻该多好啊!
      但事情永远不如想象中完美,我们之间彼此默默并肩走在河堤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年,进入高二不久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那是高二开学不久就发生的事情。
      有天下午,班上一个同学跑进教室说,我们年级的足球队正在与毕业班的球队打架。
      事情是因为我们班的黄成波同学引起的。
      这黄成波是我中学时候的同学,因为踢足球时喜欢像扎伊尔人一样弯着腰把手放在膝盖上拼命往前冲,所以同学们都喜欢叫他“扎伊”。他刚进入高中不久,就组织了一个由几个中学的学生组成的名叫“万兴帮”的团伙,并与当时已负盛名的“桥头帮”对杠,传统思维上来理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那时虽然成绩不是太好,但还是很乖的,对这种人也采取避而远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但他毕竟是我初中时的同学,每年放假回家时也经常在一起打麻将,换句话说,关系也还算不错。
      所以当时我听到这消息后,就顺手拿起讲台旁扫帚堆里一根断桌子脚,与班上其他几个男生一起从教室里冲了出去。
      操场上已围了一大圈的人,扎伊正在与一个高三年级的大块头指手划脚地互相对骂,其他球员都在旁边观看。我们这一下去,事情就闹大了,高三的球队也不是省油的灯,看我们气势汹汹地冲下去,一场将近百来人的混仗就上演了。
      由于我手拿着桌子脚,所以也就没人敢主动围攻我,我冲到扎伊身旁,用桌子脚往“大块头”的头上猛地就是一棒,大块头卒不及防,一声闷想,应声而倒。于是各种棍子、钢管、砍刀不知从什么地方就冒出来了,刀光棍影,鲜血四溅。
      很快警察和学校的领导就来了。
      大块头被诊断为脑震荡,我则被认为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原因很简单,因为本来是球场上的一点小摩擦,由于我带领了班上的同学冲下,去就直接导致了一场群架的发生,另外还有致人脑震荡的情节,而且涉及人数广、受伤人数多并有人严重受伤,特别是已经涉及到帮派在学校争斗,影响特别恶劣,所以全部从重处罚。
      我猜想我一定完了,我肯定会被判刑。
      其实我是被冤枉的。
      进了拘留所里我才知道,大块头是“桥头帮”的所谓帮主,他与扎伊所在的“万兴帮”素有怨仇,这次足球场上的摩擦只是一根小小的导火索,我却被无端卷如其中。
      第二天,我就从拘留所被转到了看守所去等待判决。
      这个“号”大概共有十来个平方大小,是个小号,很干净,只是太暗,只有屋子的顶端有一个小小的窗户,一盏40瓦的白炽灯不分昼夜地在天花板上散发着昏黄的亮光,里面共有两个铺,大约有十多个人坐左边的铺上,年纪全都和我差不多,右边的铺上则只坐了一个人,我知道这个人就是所谓的“号长”,也就是传说中的牢头,他其实也和我年纪差不了多少,并不像人们传说中那么凶神恶煞。以前常听人说,第一次进去坐牢时会挨顿打,但一定要抗住,否则以后日子就难过,所以我进去的时候就一直死死地盯着他,擒贼先擒王这道理我懂,而他,则不屑一顾地斜着眼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径直朝他坐的铺子走了过去。
      一个小个子朝我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恶声恶气地说:“小子,你他妈蹲下。”
      我猛地伸手擒住他的手腕,反手一用力,他痛得大叫了一声,“哎哟,妈哟!”
      此时,左边铺子上的人立刻冲了下来,然后就是大大小小的拳头如雨点般地砸在我的头上,面对这十多个人的二十多个拳头,我根本无还手之力,我强忍住令人旋晕的疼痛,清醒地认识到,此时最好的解救方式就是先打趴我拽着的这个小个子,我右手死死地反擒住他的手腕,左手则抓住他的头发使劲地往墙上撞,嘴里则不停地骂着:“我操,打死一个算一个。”那小子满头鲜血地瘫倒在了地上。也许是因为用力过猛,也许是因为身后的拳打脚踢,我跟着也瘫了下去。一个小伙子从后面冲到了我的面前,紧紧地抱着我的头,然后用后背挡着后面雨点似的拳打脚踢,大声地叫喊:“别打了,快死人了”。整个过程中,“号长” 一直没动手,也没说话,而是坐在铺子上冷眼地看着我们的打斗。
      值班的管教过来了,这是我进看守所的第一天,那晚我被拷在监舍外面蹲了一宿。
      “你是不是特想当‘号长’,如果你想,我就让你来当。”这是第二天“号长”对我说的话。
      我以为第二天他一定会打我,但没有,其他人也没有。他说话的时候依然斜着眼,只是昨天那种不屑一顾的表情已经变成了恶恨恨的表情。
      我看了他一眼,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在乎,但谁欺负我,我就跟他一起死。”
      他耸了耸肩,斜了斜头,恢复了脸上的那种不屑一顾的表情,然后径直走向铺子,躺在了上面。
      昨天救我的小伙叫习敬轩,一米七左右,留着看守所里清一色的光头,可能是光头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长时间没有接触阳光的缘故,脸白得吓人,但长得还算俊俏,如果把头发留长的话,特像日本那个叫反町隆史的影星。他和我年纪差不多,前段时间开车撞死了人,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三个月零十一天了。
      “你,你是干什么进来的?”在第二天我回到“号里”准备上“包房”(厕所)的时候,这小子跟了进来问。
      他有点口吃,后来听他说以前都不,是那次撞人后吓的。
      “杀人。”我回答说。
      “杀……杀人?你杀……杀了几个?”
      “打的是群架,我也不知道死了几个?”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其实只是想吓吓他。在未进看守所之前我曾听人说过,重刑犯都必须单独关押,但为了唬人,我仍然这么说了,不过这小子似乎也不太懂这些。
      “那你判了吗?”
      “没有。”我说。
      “那你肯定得死……死刑。”
      这小子一说到死啊杀的就一定口吃。
      “无所谓了,你昨天为什么救我?”我问。
      因为觉得你和我长得特像,而且对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
      我笑了笑,说:“那你以后叫我哥吧,我罩你。”
      “嗯,好。”这小子显得很高兴地点了点头。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更加相信习敬轩对我说的话,他胆子特别小,经常挨打,但在那种场合他能挺身而出,足以证明他确实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就这样,他成了我在看守所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以后扫厕所,端洗脚水这类事情你不要干了。”那天早晨准备出去开工,他端来洗脚水给“号长”洗脚的时候,我当着全“号”的人大声说。
      我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人都已对我敬而远之,这期间我和这“号长”一句话也没说,互相考量着对方的实力,但这次我却决心要和这个所谓的“号长”干一场,有灭灭他威风的想法,当然最主要是不想让习敬轩总是这么受他欺负。
      “没事的,也不累。”习敬轩赶忙说。
      “你是不是特想和我打一架试试?”那“号长”奸笑着对我说。
      “我说了的话就肯定算数。”我狠狠地说。
      “如果大家都不用做事,那这个‘号长’还是你来当吧?”
      “习敬轩我绝对保定了。”我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干一场。
      他依旧淡淡地笑了笑,用力抬起脚,但轻轻用力把洗脚盘踹开。
      我以为当天晚上我们俩一定会比个高低,但在那天下午收工后,我就和习敬轩一起被送到了另外一个“号”里,这个“号”就只有一张铺,只住我们两个人。
      “我今天给管教讲了你们的事,他们可能也觉得你们两个今晚一定会打架吧,所以就把我和你关到了这里来了。”习敬轩凑到了我的耳朵旁,轻声地说道,“你知道吗?我们那个‘号长’是真杀过人的,大家都叫他‘乌鸦’,据说还会硬气功,你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我才不怕他,我看不惯他总叫你做事,大清早还要洗脚。”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有些心虚。
      “你听谁说的?”我接着问。
      “‘号子’里的人啊,现在里面就他住的最长,其他人刚进这个“号”时,他就已经是‘号长’了。”
      尽管我不是很相信习敬轩的话,但我还是很感激他的好意,那是一场恶狼对猛虎的结果,即使现在想起都觉得有些后怕。
      “那怎么把你也带来了呢?”我有些不解。
      “因为我给外面的管教说了我爸爸的职位,让他们打电话核实一下。”他笑得有些奸诈。
      “你爸那么大的权力为什么你还会被关进来?”我仍然觉得纳闷。
      “因为我撞死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
      “曾记繁华闹市,忆笙歌酒绿红;
      沉醉迷离幻影,使我日渐朦胧;
      忘记男儿立志,空有家不能容;
      宁教沦为浪子,将光阴轻枉送。
      ……”
      我正想问一些其他别的,隔壁监室传来的这阵苍凉的歌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喜欢叫我们现在被关押的地方叫监室而不是“号”,是因为我觉得这里和以前别人口中或书中描述的监狱实在很像,也许看守所和监狱压根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吧。
      因为习敬轩的关系,我们每个白天干的活少了许多,而且还可以出去放两次风,只是晚上回来后就只有我们两人,这一切在开始转过来的时候确实是天大的好事,但日子久了就会显得更加地落寞和孤独。
      我也终于知道,我们监室的旁边也是一个单独的监室,里面关押着一个正在等待高院终审核准的死刑犯。由于我每次回监室都有管教押送,所以我也没见过那人究竟长什么模样,只是能经常听见他在隔壁监室里哭泣,尤其是半夜时分总会发生,有时哭完就开始唱歌,啥都唱,不过唱得最多的是那首《友谊之光》,他粤语很准,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更显得异常有感染力。
      每每是唱完就哭,哭完再唱,监狱里是不准大声喧哗和哭泣的,但由于他是准死刑犯,所以管教也总是随便过来看一下就算了,只有当周围监室里的人都被感染起来大声哭泣的时候,管教才过来用警棍敲打着铁门大声吼:“哭什么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他妈还真当你是周润发了?下辈子好好做人吧。”
      “哥,你相信人死后真的会有下辈子吗?。”习敬轩对着我问道,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样子很真诚。
      “应该没有吧。”我说。“但也不一定。”为了不扫他的兴,我马上改口说。
      “如果有的话就好了。”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我知道他在说隔壁那位老兄。
      “也没什么好啊,下到阴曹地府,喝了孟婆汤,又不知道自己前世做了些什么?如果知道上辈子做了坏事会那么痛苦,这辈子就可以努力改,但是根本就不知道,所以难免又会继续做坏事了。”
      “唉!”他叹了口气说,“至少他知道自己还能有来生的话,现在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那希望他能永生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我们的谈话很简短,但隔壁那位老兄却因此有了名字,我们给他起名为“永生兄”。
      其实我也特想和“永生兄”说几句话,有天晚上我曾隔着铁门喊,“老兄,你叫什么名字?”不过马上就被管教过来制止了。
      每每夜深人静,看着天花板上那彻夜不灭的白炽灯,听着隔壁监舍里那凄凉的《友谊之光》时,我就会更加思念瑾,她肯定不知道我在这儿关着,只是不知道她现在究竟怎么样了。
      ……
      “喂,箩筛。” 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喊道。他在我前面侧身睡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监舍里的晚上实在太无聊了,所以我决定给他取名为箩筛。
      他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今后叫你‘箩筛’吧。”我说。
      “为什么呢?”
      “你不是口吃吗?我们这里都称那些口吃的人为‘箩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就应该是贬义吧。”
      “那就不叫了吧。”
      “没关系了。”
      ……
      我们就这样在看守所里无聊地呆着,我也曾想过问一下‘箩筛’的父亲究竟是什么官职以及他撞死的人究竟和他父亲是什么关系等等,但那时心高气盛,我怕他会误解为我想利用他的关系走出这个监牢,所以也就算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甚至开始怀疑他们会不会把我一直就这么关下去。但真没想到,有一天我的监狱生活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已经记不清楚是几月几号了,只记得自己已经在墙上划了11个正字,那天天气特别晴朗,在我们放风回来的路上,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一女警走过来对着习敬轩问:“你会电脑吗?”
      习敬轩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点了点头,用立正姿势回答道:“会一些,请问有何指示?”
      “放松放松,我只是想请你教教我好不?”她笑着问。
      “你会电脑?‘已其昏昏,使人昭昭’吧?”我打趣似地说道,但反应过来后,马上以立正姿势站立。
      这是我从瑾那里学来的唯一一句成语,我莫名其妙地说了出来。
      “哈哈哈哈……”她笑得前仰后合。“你小子说话也还挺有水平的嘛,走,跟我也一起学学?”她是搞行政的,所以不像那些管理犯人的管教那么凶。
      我们就跟着她一起往监管办公室方向走去。
      “你和我的一个同学长得特别像,笑起来都很漂亮。”见她很随和,我也放松了许多。
      “哈哈,你个小鬼嘴巴还真甜,我可觉得你们俩像一对双胞胎。”
      她边说边笑。
      其实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她真的和我读初中时一个叫陆秋歌的同学长得特像,两人都有一个“秋”字,而且言谈举止也差不多,所以我会那么问。
      习敬轩开始讲解一些电脑的基本知识,我们则在旁边看着。
      后来接触久了我才知道,她叫叶知秋,刚从警校毕业,因此比起一般管教来说,她更喜欢也更愿意接受新兴的事物,她本来是在行政楼上班的,可能是从什么地方听说习敬轩是省里某位高官的儿子,懂电脑,所以特意来找他,那时在我们这小县城,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什么东西叫电脑,部分人家即使自家有电脑,也只是个摆设,在那个年头要想找个人教电脑确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这样习敬轩成了我俩共同的老师,他毕竟是大城市来的,电脑的确玩得不错,不过由于他不爱多说话,所以闲暇时就成了我表演的天地。
      我们三人也这样极度融洽地相处了起来。
      她爱笑,于是我除了绞尽脑汁想出一些笑话惹她高兴外,还讲一些身边人的故事给她听,我这样做一是为了让她继续留我们在这里打发时间而不用去干活,另外也有讨她欢心的意思。
      给她讲了我带着王俊汉一起去“山城棒棒军”去看录像的故事。那天看的是郑伊健主演的《蛊惑者》,前三场过后,老板说现在开始放成人录像,请那些未成年的先出去,要看的人得补交一块钱,当时我们身上的钱加起来总共也就只有一元,他就对那老板说:“老板,一块钱两个可以不?”老板说:“不可以。”他就回答说:“就一块吧,我们还是学生,以后会经常的。”当时录像厅的人听后都笑了起来,刚刚老板不是要求未成年人都出去吗?再者来说学生看黄色录像终归不是件光彩的事,他却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其实这个笑话并不好笑,但她还是咯咯地笑了出来。
      “那后来呢?”她问。
      “后来就没有了啊。”我说。
      “哦。”她显得很失落的样子。
      我见她有点失落,就只好继续编道:“其实那天晚上回来后,我见他一直把手放在裤兜里,我就问他:‘俊汉兄,以前没看过吧?’他感觉到受了很大的耻辱似的,立马反驳到,‘才不是呢?以前我老爹就带我去看过。’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还更进一步添油加醋地补充道,‘开始时我老爹还抱着我的,后来放了一会录像后他就让我坐到了旁边的凳子上。’”
      其实这后半段是我初中时另外一个同学的故事,我为了惹她高兴,就编到了王俊汉的身上。
      “真的吗?那是真的吗?那他为什么看完录像出来要把手插在裤兜里呢?”她咯咯地笑着问。
      “我晕,那东西硬起的时候怎么好意思在大街上走路,你他妈真是老嫖客装处。”我这样想着,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我想找点幽默的带着疑问的笑话讲给她听,但是总想不起来,我所能记住的全是一些隐晦的黄色笑话,因为这类笑话比较容易记,于是我开始在她将要离开的时候就试着讲给她听。
      “你知道李白的老婆和女儿叫什么名字吗?”在她快下班的时候,我笑着对她说。
      基本上来说,通过这类谈话我已经摸清了这位女警官的心理,她对我编的这些黄段子特别感兴趣,他听我讲这些的时候,总会咯咯地笑着,有时眼泪都笑了出来。
      日子就在我的黄段子里一天天地过着。
      “永生兄”的终审核准终于还是下来了——维持原判。那天我训练回来的时候看到监舍外全是穿着防弹背心、荷枪实弹的武警,我知道“永生兄”这回肯定永生了。那天晚上有好几个警察和几个平时表现好的犯人在里面不停地与他谈话,其他的人则一律躺在床上不准观看。
      那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永生兄”就被带走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2000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因为那年的农历没有三十,再过三天就要过年了,已经能听见街上隐隐约约的鞭炮声。
      听着“永生兄”慢慢远去脚镣声,看着天花板上那昏黄的白炽灯,我还是忍不住潸然泪下,这不是兔死狐悲的情感,只是当眼看着一个生命就这样逝去的时候,无论他身前做过多少万恶不赦的事情,在这一刻似乎都已对其原谅。以前有一个诗人曾写过什么自由比生命更可贵之类的诗,现在才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生命与自由一样可贵!
      悲歌泣血心中,难禁迷糊泪眼;
      哀今生灾难重,尝遍无情恨果,皆当初将己枉纵;
      期盼朦胧梦里,可再沾花月容;重作闲云野鹤,休伤悲不再苦痛。
      不再苦痛!我和习敬轩都希望“永生”兄在那一边能够永生,不再苦痛!只是在我写下21个正字后的第二天,习敬轩也走了。
      我站在监舍门口看着他慢慢地走远。
      “一路顺风,记住出大门后一直往前走,千万别回头。”我顾不得管教的呵斥,大声地喊着。
      “哥,你自己保重吧。”他回头来挥了挥手,看着他越来越远的步伐,我感受到了他眼里的泪花。
      我的眼泪也顺着掉了下来。
      在习敬轩走了后,我的日子就显得异常地寂寞,监舍里就只有我一人,白天要出工还好,但到了晚上就更显得寂寞,除了shou淫外就只有靠抽烟来渡过漫漫的长夜,我开始思念瑾,而且那种感觉越发地强烈,我太想出去了。
      “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多少友谊能长存?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友谊常在你我心里......”
      “你需不需要我给你带几本书来看?”在习敬轩走后不久的一天,叶知秋突然来找我问。
      “那求之不得啊。”我感动的差点痛苦流涕。
      “你要看什么类型的呢?”她问
      “随便吧,报纸都行。”我顿了顿问道,“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我要关多久?”
      “行,我帮你问一下。哈哈,我都忘记你是在‘号子’里蹲着的人了。”
      ……
      也许是因为叶知秋努力的结果吧,终于,在我写下第31个正字的时候,我被放了出来,。
      在看守所里这155个日日夜夜里,是我人生中最最难忘的日子,我真真地体会到了不按规矩办事的后果及严重性。
      生命与自由并无可比性,而是以一种独立的形式互补地存在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