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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工的生活 一次败家的 ...

  •   打工的生活
      在熬过一段艰难的时光之后,秦禹感觉自己已经正在开始慢慢的适应现在的工作生活。虽然还是觉得很苦很累,但已经没有刚来的时候过得那么痛苦不堪,至少他的内心里没有在像以前那么排斥这里。他的心态每天都在重复而繁忙的工作中发生着一点一滴的微妙变化。他已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这里,他经受住了来自‘地狱’的考验!

      打工的生活是枯燥的,每天都是重复地走着前一天所走过的路,做着前一天所做过的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秦禹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待在房间窝在被窝里睡觉。他很少出去,因为高强度的工作使的他在下班后没有太多的精力去闲逛,他需要靠休息来恢复体力,否则他就胜任不了第二天的工作。而且他所在的地方方圆多少公里之内全是工厂,他也没地方去。

      因为下班后比较无聊寂寞,前不久秦禹在发了工资后不久,在老乡的带领下去了附近镇子上淘了一台破旧已经被淘汰的二手电脑和为了方便与家人女朋友联系,他还买了个手机。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打开电脑上网。

      电脑虽然很破很卡主机的声音像轰炸机一样,但也能打发时间,总比没有强。秦禹玩电脑就玩两样,一个是与自己的女朋友丽丽聊天,每天最少聊一个小时以上。还有一个就是在网上看一些免费的电影来打发时间,久而久之,他对电影的认识和欣赏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想家的时候,就会拿起电话给家里打过去,但更多的时候是打给他的女朋友,平时想的最多的是她,最想与之说话的人也是她!

      有时候他的老乡会不固定时间的来找他喝酒。都是在一起穷打工的,经历过什么苦遭过什么罪都能感同身受,又是老乡都很孤独,两个人在一起基本上也不见外,相处的像两兄弟一样亲。他们喝酒一般都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下酒菜,也不去外面的小饭馆。为了省钱他们就简单的在工厂里的小卖部那里买几块前袋装的花生米之类的零食,在加上十多块钱的廉价酒带回住处,找两干净的杯子倒上,嘴里嚼着散落在桌子上的袋装花生米,这酒桌就算是开始了。

      他们两都特别喜欢和享受喝酒的时光,而且每次都喝的挺多,有好几次秦禹都把自己给喝吐了,虽然喝多了身体很难受但他还是觉得很享受。因为酒精能麻痹人的大脑神经,能让他们暂时地忘却和卸掉压在他们肩上沉重的担子和对亲人的强烈思恋,他们享受着酒精带给他们在精神上片刻的放松。

      酒精对于秦禹和他的老乡来说是个不可缺少的好东西,它就像人类情绪的催化剂。喝了酒之后,他们不必像之前正常的时候把心里的苦闷和委屈全憋在心里表面上还得伪装的像个没事人一样,喝多的时候,他们各自都撕下了伪装在自己脸上的面具,这一刻他们都不用在装了,褪去了在脸上强装出来的坚强露出了饱经沧桑的本来面目,被强行压抑在心里很久的情绪像挣脱了束缚的洪水猛兽般迅速的包围和侵蚀着大脑中的理智,他们在一起相互诉说着又相互倾听着。这一刻终于看清了他们的本来面目,一个被生活折磨的遍体鳞伤、身心疲惫的人。

      因为工厂的工作又脏,又苦又累,愿意在这上班的人很少,愿意长时间在这上班的人就更少了,所以这里的人员流动性很大。之前夸奖和鼓励过秦禹的那位领导说的没错,这里虽然比别的地方艰苦,但这里的工资和升迁的机会却也相应的比别处多。

      也就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因为秦禹平时干活不偷懒,人也实在,做事尽心,人缘也还可以,最重要的是听话!就被提拔成了个小领导,混了个车间班长,带领着班组干活。被提干了之后工资相应的也被提高了,但是身上的担子和要操心的事也多了,他比以前更忙更累了。因为在这里干活从来都是班长先带头打前阵,有什么危险的脏活累活永远都是他这个班长先上,然后才是工人,就像是70年代末的那场对越反击战一样,冲锋的时候永远都是共产党员先上顶在最前面!

      还有一件事是秦禹经常做的,那就是没事的时候去翻日历,他喜欢一边看日子一边在脑子里计算着自己到这多久了,还需要多久才能达到来时定的目标。他几乎每天都会在脑子里算一遍,每天都在内心里期盼着自己解放的一天和憧憬着踏上回家的旅程与家人团聚的那一刻。

      时间就这么在秦禹每天盼星星盼月亮的盼望下流逝着,一转眼两年过去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秦禹几乎都是在工厂里度过,只是偶尔会出一次门,出门的次数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上一次出去还发生在不久前,因为老乡家的大闺女今年上初中,作为父亲的他想进城趁着女儿在开学之前为她买一些新衣服,秦禹正好也想进城想挑件礼物送给女朋友,他们两便找了个空闲结伴进了城。

      看着宽阔整洁的街道,威严耸力的高楼,大街上精神饱满的人群以及店铺里琳琅满目的精美商品。时隔两年之后,秦禹再一次身处在这座城市的市中心。

      此刻,他早已没有了第一次来这里的自大感觉,生活早已在过去的两年中不知不觉地已经将他身上的锐气磨耗殆尽。现在的他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觉得很陌生,虽然看上去还是那么美好,但眼前的这一切在他看来却是那么地不真实好像是梦里的幻镜一样,感觉随时都会消失。与此同时,在秦禹的内心深处也一直有个声音在不断提醒着他这里并不属于他。他原以为这次进城心里会满怀着各种的期待和激动,可惜这都是想象而已,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他没有了第一次来这里时候的兴奋和向往,也早已没有了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想要征服这座城市的不切实际想法。

      现在的他看着这座魅力四射的现代大都市,心里感觉到的更多是一种敬畏,这不是他生活的世界。或许是因为在‘地狱工厂’待的时间太长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外面的世界,被‘地狱工厂’给同化洗脑了,忽然有一天见到外面的世界一下子有点适应不了。

      秦禹和他的老乡在逛了很多家店铺之后,终于买到了送给女儿的衣服,衣服很漂亮,很时尚,老乡对新买的衣服很满意,他已经在脑中想象着自家闺女穿上他为她买的这件衣服时对着镜子沾沾自喜,开心的臭美着那种神情!想到这些,老乡的脸上高兴的神情也是溢于言表。虽然价格贵了些,但这一切都值得,他的老乡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秦禹也在逛街时看上了一家珠宝店里的戒指,虽然是透过隔了层的玻璃橱窗看的,但这并不妨碍秦禹发现它的美丽。它是那么地高贵一尘不染并散发着七彩的光芒。他忍不住想要用自己那粗糙的手去摸它,却又害怕会将其玷污弄脏,最后只能依依不舍的轻轻抚摸着精美钻戒上方的透明柜台玻璃。秦禹就这么入神并痴迷的看着,与此同时,他大脑里的思绪也随着眼前的这枚精美的钻戒而飞到了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一个人身上,一位女人的身上,一位长的非常漂亮让他朝思暮想在家乡等着他回去的女人身上。

      “真漂亮!天底下还有这么美的小玩意!”老乡的目光也被这枚精美的钻戒给深深地吸引住了转而情不自禁的赞美着。

      “是啊!第一眼见到我就喜欢上它了!”

      “谁不喜欢啊?别说那些小姑娘、小媳妇了,就连我这大老爷们看了都心动!”

      “我在想如果我的女朋友丽丽看到这枚戒指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那还用想,肯定乐的连她妈长什么样,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呵呵!”

      哈哈…哈哈…秦禹和他的老乡就这么在装着精美且价值不菲的首饰柜台前,互相对望并傻乐着,两人都笑的合不拢嘴,整个过程持续了好几分钟。这让店里的其他顾客和店员都十分不解的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这对衣服穿着十分土气,操着外地口音一看就是刚刚进城的外地乡巴佬。

      “也就只能这样想想了!这玩意根本就不是我们能买的起的,走吧,回去了。” 笑声过后,恢复正常的老乡感慨道。

      “我要买下来,等我们见面我要给她一个惊喜!”

      “什么?”

      “我要买这枚戒指。”

      “你疯了?没发烧吧?就买这玩意的钱在老家够一个家庭生活一年的了,值得吗?”

      “值得,不就两月工资吗?大不了多熬几个月咬咬牙就过去了!“

      ……

      虽然秦禹的老乡很不理解秦禹为什么这么做,甚至在心里有点鄙视他这样莽撞败家的行为,但秦禹最后还是买了那枚钻戒,处在恋爱中人的思维又怎么能用常人的生活态度来衡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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