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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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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琼斯,是个吉他手。我常狭眸垂睫地看着那人紫罗兰般的瞳,便自失地加快了指尖轻刷和弦的频率——我要为他奏一曲欢快的赞歌,悲伤不适合他。
他名布拉金斯基,善手风琴。这音色总是带着明媚的忧伤,因此他白皙修长的手指在贝壳质的键盘上如飞鸿蛟龙般游行时,总是会闭上他好看的眼睛——像是死命守在濒溃边缘,为即将要钻框逃出的悲悯立一道最后的防线。
我们两个啊,奇妙得很:也许只有在音乐方面,才能心平气和地好好相处。
大多合奏的地方是在河边。密西西比河岸,伏尔加河岸,多瑙河岸,尼罗河岸……和那条极不起眼的东流暖河。这条河没有名字,当地人也只是唤它“暖河”“暖河”——大概是因为远洋暖流的缘故吧,这河里的水不论春秋、夏冬不碍地总是暖洋洋的,严寒也不结冰。
这两名男子亦不约而同地喜欢温暖的地方。于是契机明了地,他和他进行了第一次合奏。是在初夏,蝉鸣渐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