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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恋33天 初见芭比, ...

  •   A
      初见芭比,是和小隋去唱K。
      小隋是我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闺蜜。
      小隋一直暗恋着一个狮子座的人。
      八点多,K房的门开了,进来一个大汉。
      黑的面容,伟岸的身材,大概有185的样子,说话憨憨的,时不时现出孩子般的笑,和他庞大的躯体并不相匹配。
      我斜眼喵了小隋,小隋见了大汉立马笑的像花一样。
      莫不成这位就是小隋的暗恋对象?
      大汉唱歌很陶醉,很用情,他歌声的细腻和他的样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我记得我爱过,也疯了,开始自言自语着,喔,泪湿透了纸鹤,爱斑白了颜色,而我的心被撕裂般拉扯,已经难以愈合。”
      大汉的歌声对我有一种莫明的穿透力,也许是刚失恋?
      其实也算不上失恋,三个月的时间,说我爱过并不是实话。
      只是心下有一种莫明的寂寞和忧伤。
      我的另一半在何方?
      大汉好像有些情伤,一首接一首,一首比一首伤感,一首比一首动情,听的我的泪都快要飙出来了,赶紧低头去上洗手间。
      曲终人散,一起走出KTV,小隋故意放慢脚步,和大汉并排前行。
      回头看了眼大汉,他也看了一眼我。
      小隋朗笑道:“看啥,看要不要追是吧?”
      顺着晚风冲他笑了笑,他没理会。
      他心里应该住着别人,这只狮子不是我的。

      B
      那些痛苦一直徘徊在2010年10月前后的日子。
      被ELLEN巨大的谎言所欺骗后,尝试着抽离,转移。
      但毫无结果,心还是在小乖那里。
      时常被一群年轻漂亮的女孩所包围,但毫无所动。
      小隋是其中一个。
      我能感觉到她的好感,从一开始她看我的眼神,透着闪亮的光,我就知道了。
      但只能当她是朋友吧。
      在ELLEN不在的时候,便和这些女孩们出来唱唱歌,跳跳舞,聊以当做注意力的转移。
      ELLEN像一个巨大的魔咒,也许今生今世都难以走出。
      那天晚上唱歌,小隋带来了一个女孩。
      第一感觉就是:怎么这么瘦,瘦的可怜,像猴一样。
      但瘦小的躯体里有一股能量,从她唱孙燕姿的歌便能听的出来。
      歌声中透着一股倔强和坚强。
      她叫二毛,和我一个大院长大的,但小我很多,具体小多少不知道,不太关心。
      满脑子里全是ELLEN。
      告别时二毛回头对我笑,小隋在那里说什么,好像是,我是不是要追。
      心里只有一个人,其它人暂时走不进我的心。
      尽管这个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巨大的。
      那夜,和女儿第一次见面。
      初秋的晚风,带着她的笑,还是在我的心里做了个记号。

      A
      半年过去了,我依然孤独。
      上次唱K后,我和小隋去了趟杭州。
      JAY陪我们一起去的。
      JAY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在杭州,JAY鞍前马后的伺候,我知道他的目的。
      对他没多少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从杭州回来后,就这样保持着联系。
      有一天,突然想喝奶茶,就在Q上和他说了。
      没想到半个小时后,他竟然出现在公司门口,手上端着杯奶茶。
      天那,要知道他从宝安过来至少要一个小时的。
      难道他是坐飞机来的吗?
      无论怎样,心下还是很感动。
      那天晚上就很自然的和他发生了。
      一杯奶茶搞定二毛,成了他泡妞史上又一值得炫耀的资本。
      后来才知道,那天他根本就没上班,一直在等待打动我的时机,一匹耐心的狼。
      表面上看起来全是绅士。
      那之后,我发现我其实并不喜欢他,只是内心渴望一份温暖,而恰巧他在那个时刻给了我。
      于是便被瞬间打动了。
      没过多久我便把他从生活中抹去了。
      和不爱的人一旦发生了便觉得烦。
      他反正也达到了目的,乐得消失。
      依旧空虚寂寞,这天小隋又叫我唱K。

      B
      ELLEN要出国了。
      她是铁了心了要抛弃我了吗?我说等她,她说好,她会回来的。但我总觉得就要彻底失去她了。
      心情郁闷之时,小隋又叫我唱K。小隋已经有三个月没怎么理我了。
      再见我时,眼中已没了闪烁的光。听说是她听说了我的背景——离异,有小孩。
      她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她不可能再找一个离过婚的男人。
      这是她从小的誓言。
      于是也就只能当我是朋友吧。
      推开K房的门,我又看到了二毛。
      她好像是帮小隋来开房的,见我们都来了,转头就往门外走。
      这么酷?怎么谁都不理。
      “二毛!就走了”她好像“恩”了一声,头也没抬,任一头乌发遮住半边脸,脚步匆匆地出了门。
      半年不见怎么变化这么大?
      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绪这么不好?

      B
      时间来到2011年10月22日。又是半年过去了。
      ELLEN走后三个月,终于在网上冷静地说出“分手”两个字。
      虽然早有心理预期,但仍是伤的不行。
      那夜,餐厅播的“怎么会忍心伤害我”深印我心。
      哭了一火车的泪,失魂落魄的回到深圳。
      每天用音乐和啤酒麻醉自己,当然还有马拉松。
      就这样煎熬着,痛苦在日子中淡忘,荷尔蒙的分泌促使我不断搜索寻找转移的目标。
      11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和党委的一帮人吃喝厮混后,拉着他们去唱K。
      其实那天的主要目标是小隋。
      虽然她已知道了我的背景,虽然她的眼里已没了当初闪烁的光。但我感觉她多少还是有些喜爱在心中的。
      空虚寂寞无聊孤独的我,总要找一个人依靠。
      饥不择食,病急乱投医,溺水胡乱抓稻草。
      小隋有点想唱K但又有些怕,怕再度喜欢上我。于是她胡乱又拉了三个人。
      一个是喜欢她的。
      一个是喜欢我的。
      还有一个是一见钟情的。

      A
      下午睡的正香,被小隋的电话吵醒。原来是她和狮子座去唱K,叫我去救场。
      这半年都不知道怎么过的,空虚无聊寂寞孤独。
      狮子座,还是有点印象的,唱歌打动过我。可惜他心里有人,又是小隋曾经的暗恋对象。
      不管怎样,去唱唱吧,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
      出门前有意无意的画了点淡妆。
      推开K房的门,才四个人。一个男的,色迷迷的盯着小隋,看来是专程为小隋而来。
      一个女的,直勾勾的盯着大汉,看来是专程为大汉而来。小隋注意力不集中的坐着,不知在想什么。
      大汉全神贯注的唱着,闭着眼,不知在想什么。
      我解下围巾,坐在小隋旁边。
      大汉突然唱了一首快歌,好像是“姑娘我爱你”。
      唱着歌突然睁开了眼,转过头。
      天那,半年不见,大汉好像骚了很多,比以前更放的开了。
      还扭着腰肢,对着我笑,边笑边唱“亲爱的姑娘,我爱你,生生世世为你付出一切,我也愿意。”
      我也冲着他笑,四目交投的一瞬间,彼此的眼里都闪烁着光。

      B
      那天,我又见到了二毛。
      好象第一次认识她一样,那天的二毛叫人惊艳。
      我根本没意识到她的出现,我在聚精会神,陶醉的唱一首歌。
      快唱完的时候,眼眸微睁的瞬间,我便见到一绝美的女子。斜坐在小隋旁边,系一淡紫色花边围巾,着一身黑色外套。是那种洋气的,非制服的,勾勒出些许女性曲线的外套。
      白净的脸庞,弯弯的眉毛,内双的眼皮,俏皮的鼻子,性感的双唇。
      这是我以前见过的如猴般瘦的二毛吗?还是天气冷,她穿的多,显得略为丰满了?
      总之,在我眼前出现了一个让我双目放光的美女。
      也可能是以前心里有人所以装不下其它任何人。
      而现在,可以带着平常客观的心来欣赏接受一位女子并触电与其产生化学反应了。
      那一刻,我和二毛四目相投,噼啪放电,化学反应猛烈,原来这就是爱的科学本质。

      A
      对视持续了很久,甚至有半首歌的时间。
      我直勾勾地盯着狮子,他也直勾勾地盯着我。全然不顾旁边一男两女的反应。
      当然那一男也只顾盯着小隋,小隋则心不在焉,一会儿看看我们,一会儿看看那男的。
      而小芳则嫉妒地看着狮子和我的眼神交流。
      曲终人散,狮子蛮有心计的,先假意和众人告别。
      待那一男一女走后,狮子从后面追上我和小隋。
      “走吧,我们吃饭去。”狮子说。
      小隋犹豫地看着我,我欣然答应了。
      那饭店离KTV不远,名叫“鄂人谷”,专营湖北菜。
      点的什么菜忘了,只记得我和狮子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目光交流中,心灵已通电。
      小隋好像没看到我们的交流,一会儿玩玩手机,一会儿和我聊两句。
      而我的眼里面只有狮子。
      狮子从钱包里掏出一块钱来,问服务员要了一支笔,在上面写了些什么。
      我知道那肯定是写给我的。
      写完后,狮子装作漫不经心的,将那钱折来折去,最后竟折成了一只鹤。
      结账,走出餐厅,狮子走在最后面。
      趁小隋不备,他将那钱纸鹤塞给我,我早有准备,伸手接了下来。
      他的手碰到我的手的一刹,我的心狂跳了几下。
      狮子和我们告别,我向他投去心照不宣的笑,他心有灵犀的说:“回见,美女!”

      A
      一元钱的纸鹤上写着:加我□□(号码)。
      第二天,周一。
      我准备加他□□来着,工作忙,上午还没来得及加。没想到他却等不及了,直接向小隋问了我的□□就加了过来。
      两人在Q上相洽甚欢。相见恨晚的感觉。
      原来我们不仅一个大院长大,而且还是同一所中学的校友。
      他住8-601,我住3-602,好像关系也很密切。
      他开玩笑的说:“原来我们还是青梅竹马啊。”
      他大我八岁,属兔,他上高中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
      我从小就笃信星座,马上就查了我们的星盘,好像还是很合的。
      两人在Q上聊了很多,我说我要搬家了,家里准备把雁北路的房租出去。
      他问我搬到哪里,我说在旧洲,我公司附近,上班方便,刚租好。
      他说他也准备搬,我说为什么要搬,他说到处流浪呗。
      他□□的签名便是:流浪猫。
      我也没问他详情,隐约感觉和他离婚的背景有关。
      一下子离开居住多年的地方,一个人住,还是有些孤单。
      巨蟹座的我,急需一个人来呵护。
      而狮子座的大汉,正好符合我的要求。

      B
      突然被二毛电到了,有点手足无措。
      第二天便等不及,直接向小隋问了她的□□。
      相洽甚欢。
      其时我离婚还没有离家,仍和前妻、儿子住在一起。
      二毛说她要搬家,从字里行间我便得知她需要找一个人陪。
      那个人,或者说那只陪护他的大狗,应该就是我。
      一见钟情,只是生理上的吸引而已,爱还谈不上。
      我现在亟需的,是一个女人。
      ELLEN让我离了婚,RITA(二毛的英文名)很可能会让我离了家。
      可能追逐爱情就是我一生的宿命吧。
      我认了。
      在Q上我约二毛晚上见面。
      二毛小矜持了一下,说今晚没空,明晚如何?
      我说好。

      A
      第二天晚上,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
      我小迟到了一会儿。
      没有刻意打扮,但看上去应该还是很靓的。
      这从他看我的眼神中便能查觉到。
      在华弱北会合,然后到旁边的绿茵阁吃饭。
      烛光闪烁,眼前的他显得格外英俊,身上还有股桂花香。
      点了牛扒和意面,边吃边看他,眼神勾得他脸红。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如此的大电特电。
      他看我一眼便脸红一下,之后更把头低下,不敢与我对视了。
      爱火中烧,可能是单身太久了,遇到一个合适的便迫不及待想即刻占有。
      他那边好像却没那么急,边吃边慢条丝理的说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金融业的,工作听上去好有前途的样子。
      但我根本就不关心他的工作,我现在只想要他的人。

      B
      RITA的眼神火辣辣的,让人不敢直视。
      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骚的女孩。
      前几次怎么都没看出来呢。
      看来时间对人的改变真大,曾经的小淑女也可以变成风骚女。
      或者说她原本就是闷骚,我没发现而已。
      心里盘算着,今晚发展到什么程度。如果能牵下手,就算是重大进展了吧。
      心怀着鬼胎,嘴上胡乱聊着。
      自ELLEN之后,我便格外相信属相和星座了。ELLEN属鸡,和我相冲,RITA属猪,和我是三合。
      星座也很合。
      真乃天赐良缘,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啊。

      A
      饭后,我们去看电影。
      忘了是谁提出来去看电影的,但好像我们两个都喜欢看电影,可能是不约而同一拍即合,于是相跟着就去了。
      影城在茂业九楼。博纳。
      我们并排走着,很想就牵起他的手,但这个动作由女孩子主动来做不是很好吧。
      于是就将身体凑近他,希望他能就势牵我的手,或干脆搂着我。
      但看的出这大汉,如此魁梧的身材,却是有贼心没贼胆,手还没牵,脸又红了,这一晚上红了多少次脸了,我了个去,真是没用。
      他好像看懂了我在想什么,但还是略为胆怯,只是也将身子跟上来稍许凑近了几厘米而已。
      坐电梯上到九楼,他利索的买了票,两个人就进了影院。

      B
      选座的时候,二毛选了后排的座。
      众所周知,坐前排是为了看电影,坐后排是为了谈恋爱。
      我们彼此都知道此行的目的所在。所以虽然都是近视眼,也宁愿要坐在后排。
      灯熄了,影片开始了,放的是“失恋33天”。
      ELLEN和我分手也将近33天了。
      电影讲的啥不太清楚,只记得是白百何、文章演的,剧中人不断地在飞速的口吐莲花妙语连珠。因为是坐在后排,我连字幕都看不清,何况也心不在焉,注意力全被身边的美女吸引过去了。
      心突突跳着,跳着跳着就侧头去看RITA。
      没想到她也一样看着我,我脸更红了,好在是在黑暗中,没人能发现我红的发紫的脸。
      我的手慢慢向她移动,不知如蜗牛般爬了多少年,突然地,我的手前所未有的幸福的摸到了一块玉。
      那是温暖光滑在黑暗中都能知道有多洁白的一块玉。
      摸到这块玉,你就摸到了一生中最大的幸福,爱过,即便以后痛过,也死而无憾了。

      A
      他的手终于摸到了我的手,我岂能放过这等待多时的机会,一把便将他的手捏住,他颤抖了一下后却将我的手也握的更紧了,两个人便牵着手一生一世不再分开了。
      看得出他已经兴奋了,呼吸有些急促。
      他后来告诉我,那一晚,他觉得能牵到手便已是最大的满足。
      可我并不满足,我一直不转头的侧目看着他。
      这被他后来形容成比目鱼,还给我取了个“比目鱼”的外号。
      他被我的眼神电的无处可逃,只能乖乖就范。
      我只将手将将一拉,他便软如面条般靠了过来,我便就势叼住了他的唇。
      吻了约有半个钟,休息了一下,用纸巾擦了下口水,两个人又吻在了一处。
      这次直吻到影片结束,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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