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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刚来到L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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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到L校的时候,易恒并没有多少兴奋感,也不像大多数同学对大学生活充满期盼。她是带着一份失落与低沉的心情来到大学的。在她看来,以自己当年的实力是不应该被调剂到这样三流学校的。如果当时填志愿的时候不那样轻率,或者更轻率一些,或者自己有勇气选择复读,也许命运又会是另一番样子。
来报到的时候,她没有像电影里描述的那样,遇到玉树临风的学长或者善解人意的学姐,没有遇到什么老乡或者故友,一切发展得比想象的还要平淡无奇。
最先认识的是室友沈哲,一个典型的上海女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言谈举止,都称得上精致甚至精明。眸子明亮生动,身材骨感高挑,站在她面前易恒总感觉自己黯淡无光。室友乔卓,一个长得珠圆玉润的女孩,易恒总觉得她有意模仿洋娃娃似的,喜欢摆出一副可爱烂漫的姿态。给她触动最大的还是在学校待了不到一个月就返回高中复读的杨帆。多数同学都对此唏嘘不已,表示不解,易恒却在心里默默赞叹,杨帆做了自己想做却没勇气做的事。回想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勇气尝试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尽管一直很欣赏甚至崇拜那种极具个性,有点另类的人。
杨帆走了,接替其床位的是谢瑞棠,金融系的,很有领导的范儿,在学生会晋升得很快。谢瑞棠事务繁忙,参加的活动也多,绝少待在寝室,加之不在一个班,与各位舍友交流最少。
班里同学的关系也比高中时期松散了许多,大家都各忙各的,除了上课很少聚在一起,好多同学都不过是点头之交。加之易恒本身也不善交际,所以在这所大学里的朋友寥寥。
对易恒来说,剩下最大的乐趣就是看闲书和上网了。对于一个高中几乎与网络和闲书绝缘的人来说,每天只靠这两样也已然是天堂般的生活了。
每次来到图书馆,看到各类书籍浩如烟海,易恒都会激动地乱颤,好像一个饿死鬼见到了满桌子的山珍海味。“我是一个饥不择食却暴殄天物的饿死鬼。”易恒这样形容自己。因为除非是极对味的书,她尚可深读不厌,而多数情况下看书都是一种不求甚解的姿态。
上网,无非就是浏览网页,看看电影,偶尔玩玩小游戏,和中学时的同学聊聊天,虽少有收获,却也乐在其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闯入了一个名为“迷失的世界”的博客空间,惊喜地发现这个名为“海滨故人”的博主的许多思想竟与自己如此相似,而这不断更新的心情故事,对自己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以至于每次上网都会拜访“迷失的世界”。
看似生活如此散漫,易恒却亦有自己的打算。她心中恪守一个信念:不读名校,枉过此生。自然,考研的想法从她踏入这所不入流的大学之始,便产生了。
这日,易恒离开图书馆,却满怀罪恶感。本来打算找资料写作业的,没想到竟又忍不住看了一下午的小说。想到计划常常被自己打翻,易恒不觉心冷了大半。“连最基本的自制都做不到,何谈那些远若天边的理想?”心里愤愤地自责不已。
回到寝室,大家都在。
“回来这么晚,又去图书馆学习了吧?”每次都是乔卓先打招呼。
“嗯。”易恒懒懒地应声道。
沈哲看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便调侃道:“易恒同学整天这么上进,把我们衬得好堕落啊。”虽然是玩笑的口吻,不知怎的,易恒听出了一些讽刺的意味。正欲答话,又听谢瑞棠道:“这么努力,怪不得回回都得奖学金啦。”
“你也不赖啊,整天没空学习,还拿过呢。”沈哲对谢瑞棠说。
易恒冷笑一声说:“你们这种脑子好使的自然不用费劲儿,哪像我,得以勤补拙啊。”
天分和努力向来像一对冤家。“勤奋”这个头衔似乎并不讨好,因为它总能被人引伸出“愚笨”的涵义来。于是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在背后努力,又小心翼翼地在人面前装出懒散不在乎的样子。
“什么呀!你再拙,我们不成傻子啦。”沈哲看她语气不对,忙言笑。
易恒心底道:哼,真会做人,暗着挑事端,明着打圆场。
“不过易恒的确好用功地说。”乔卓不经心不识趣地又来了一句。
易恒突然很想骂一句“你才用功呢,你们全家都用功!”但只懒懒地说了句:“我先下去买饭了。”便走出门。
初春的风,确有料峭之感,易恒漫不经心地走着,不禁打了个寒颤。她边走边想:自己虽然有份进取心,却也难□□于拖沓散漫。周围的同学呢,沉溺于吃穿玩乐的,比比皆是,用“堕落”形容着实不为过。不知程枫的学校会是什么样,名牌学校一定大不一样吧。自入大学以来,她几乎没和这个中学时期最好的朋友联系过,不知是出于自卑还是其他什么,似乎总找不到联系的理由。
又想到与室友们的关系,易恒不免有些郁结。大家表面一团和气,但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心理疆域,没有谁可以真正与谁推心置腹。比之中学时期好友之间的相处,更多了几分功利和谨慎。
亦舒曾言:“所谓友情的意义,不过是锦上添花的热闹。”也许吧,真正的孤独总是要独自面对。
正闷闷地走着,抬头时募地一惊,她看到了一张久违了的笑脸。
是他!竟然会遇到他……
他也一个人走着,很匆忙的样子,看到易恒却并不惊讶,只是浅浅一笑,打了声招呼道:“出去吗?”
“嗯。”易恒彷若做梦般地回答着。
然后,两人很自然地擦肩走过。
关于这次偶遇,易恒后来多次回味起,都用一种近似篡改记忆式的陶醉来架构当时的氛围。甚至还不断搬出张爱玲《爱》里的经典场景来比拟。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只是一场不经意的偶遇,只是一句淡淡的问候,易恒却突然感受到了春天的脉搏,心情一下子那么明朗。
晚饭后回到寝室,她翻出一个浅蓝色封皮的记事本,封皮素净馨雅,只有一行英文:“my lovejust for you”。这本子里珍藏着大学里点点滴滴的回忆。本子开篇第一页的右下角写着:“林风簌簌伏心过,烁月悠悠照流年。”就像是一本书的序言。
记得正是那堂体育课,拉起了他们初次相遇的序幕。(插一句,敬爱的读者,请允许我用这样俗套的类似小学作文的一句做开端。因为易恒每次回想起这段往事,心底的旁白总是这句。)那天,体育老师笑呵呵地通知大家不上课了。原来是L校和M校的有场网球联谊赛,所以老师带领众弟子去网球馆给自己学校的队员助助威。大家一阵欢呼。
对于网球,易恒略知皮毛,听到要看比赛而不用上枯燥无味的体育课,虽不至兴致盎然,却也提起不少精神。学校虽系三流院校,但在体育方面还小有成就,篮球方面尤为出众,好几届大学生篮球联谊赛都位列前茅。其他球类运动的进展也很是火热,L校甚至举办过2次全国性的网球比赛。不然也不会不惜血本建个网球馆。易恒也常与同学开玩笑说自己学校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型”。
来到网球馆,虽不至人山人海,却也座无虚席,原来这天下午是最后的夺冠赛了。刚要找座,恰巧碰见舍友谢瑞棠。她挥挥手,招呼易恒过去坐。坐下不一会,谢瑞棠就又向远处挥手。易恒抬眼望去,一个个子高高的,身穿白色球服的男生笑吟吟地朝这边走来。
“哟,你不是篮球队的吗?怎么也来网球界混了?”谢瑞棠道。
“这叫‘一专多能’嘛。呵呵,其实是顶替一个哥们来的,他有事来不了,教练看我水平还凑合,就替上来了。”那男生在谢瑞棠旁边坐下来。
自大学以来,易恒还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一个男生。他模样有几分清秀,脸型却棱角分明,很是刚毅。眉如墨画,鼻若悬胆,煞有阳刚之美。
“还真不错嘛,替补都替到总决赛了!”谢瑞棠笑言。
“一般般吧,能进决赛就不错了,待会就给人家当配角了。你得给我加油啊!”男生笑嘻嘻道。
“咦,还用得着我给你加油,待会那群小妹妹就迷得七荤八素了。”谢瑞棠打趣道。
“听你这口气是吃醋啊,还是吃醋啊。”那男生似笑非笑地说。
谢瑞棠笑道:“怕是吃醋还排不上队呢。”
男生刚要说什么,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便起身要走:“不跟你贫了,我先过去了。小妹妹加油不一样,得大姐你亲自加油我才有动力啊!”
谢瑞棠笑道:“得了吧大叔,别老拿妹妹我的年龄开涮啊。”
只见那男生潇洒地做了一个致敬式的告别手势,然后抛下一个坏坏的微笑,转身离开。
“你们看起来很熟啊。”易恒说。
“在学生会认识的,他常来咱们学校办事,就混熟了。很有意思的一人儿!”
“哦。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关系不寻常呢。”
“呵呵,他呀,跟身边哪个女生都这么说话。”
“刚才听到有人叫他什么‘川’的?”易恒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夏晴川。怎么,看上人家啦?”谢瑞棠瞥了易恒一眼,笑问。不及易恒回答便说:“追他的人可不少呢,都被他认作妹妹了。瞧,来了一个。”
正说着,只见一个身形娇小,穿着入时的女生走过来。
“你也来啦?”谢瑞棠招呼道。
那女生微笑着坐到刚才夏晴川的位置,“嗯,昨天也一直在这呢。”
“你们没课吗?”谢瑞棠问。
“他们比赛的人请假,我是逃课。嘻嘻……,你们呢?上体育课吗?”
“嗯。老师停了课带我们过来看比赛。”
易恒注意到,那女生每说一句话,眼睛就不自觉地向远处看看。
谢瑞棠见易恒一直不说话,就给她引荐,“这是郑晓雪。”然后又对郑晓雪说:“这是易恒,我们一个寝室的。”易恒忙微笑致意。郑晓雪淡淡地打量了易恒一眼,点头致意。
过了没多久,比赛就开始了。夏晴川到了决赛,在其他对手的映衬下,果然显得球技平平,很快败下阵来。郑晓雪匆匆拿起水杯,跑了过去。夏晴川好像有些不情愿的,对着递上来的水杯直摆手,边擦汗边向队员席走去。
在最后一场对决中,M校的一个身穿红衣的男孩表现尤为精彩。发球局连发3记S球,打得对手士气大跌,赢得观众阵阵喝彩。流畅的脚下动作,高质量的接发球,稳定的节奏,简直像个职业运动员。到最后虽有点体力不支,却还是毫无悬念地拿下冠军。
比赛结束后,大家在一片喧哗热议中散场。谢瑞棠还有事,便先走了。易恒走过记分牌,只见那个红衣男生正在看他的得分。易恒也不自觉地停下脚步,假装看着记分牌。偷偷瞥了一眼,只看到那男生的一个侧脸。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晶莹的汗珠,鼻子秀秀挺挺的,头发湿漉漉的,微微蓬乱却恰巧成型,竟像流行歌星用发胶刻意做出来的造型似的。虽只是个侧脸,易恒也觉得绝不亚于某些明星呢。
这时,有人催着他走,他便将手上拎的外套往肩上轻轻一搭,只见什么东西从他衣服口袋里滑出。那男生却并未注意,依然转身要走。易恒快步上前捡起来,如获至宝。那是一张校园卡,名字一栏赫然印着“林烁”两个字。
“同学,你的东西掉了。”易恒忙喊。
那男生回过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异,随即化成微笑:“哦。谢谢你啊。”
就在那一刹那,易恒愣了一下,不是一见钟情式的激动与紧张,竟有种一见如故式的温馨与感动。
如果说夏晴川的那个坏坏的微笑搅起了易恒心内的一池春绿,那么林烁的出现就真的是刻骨铭心了。很多年后,也许易恒会忘记他的声音,忘记他的容貌,可是那双明澈眼睛,那个透着笑容的眼神,却是永远都不会忘。
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恬静中透着朝气,深邃里裹着柔情。那个瞬间融化的眼神,竟勾起了易恒心底一种莫名的隔世般的温暖与惆怅。
也许林烁只在网球方面出众而在其他方面并无突出,也许是个性太过低调,此后易恒很少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反而经常听到和夏晴川有关的新闻。
五一假期,城市花卉展招募志愿者,本来疏于参加活动的易恒缘于对花的喜爱,加上假期没什么安排,就报名了。这次的志愿者体验给她带来的最大惊喜就是再一次邂逅林烁,并与他相识了。
当她知道林烁也来做志愿者时,惊喜诧异,激动兴奋的心情至今想来仍是满满的甜蜜。那一刻,她开始相信缘分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
会展期间,他们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只有每天中午大家聚在一起吃盒饭时,易恒才有机会贪婪地端详着这个令她心醉神迷的网球王子。大家欢快地聊着天,易恒总是习惯了做角落里默默聆听的被人忽略的角色。林烁似乎也不健谈,每次总是匆匆吃完饭又去忙别的事了。易恒心底却有着一番美妙的解释:这正是明星的样子,总与公众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感觉。
明珠再低调也掩不住其光芒,林烁确实很吸引女孩子们的注意。易恒看到经常有女生有意无意地与他搭讪。每每遇此,心底难免一阵酸意,又怪自己太没勇气了,根本不可能主动跟男生说话。有时候,易恒也会在心底不断地编排筛选着合适的台词——“你是上届联谊赛的网球冠军吧”,“我去M校好像经常在网球场见到你,你网球真的好棒”(尽管易恒从未去过M校),“请问你认识某系的某某吗,他(她)跟我提起过你”,甚至连最明显的搭讪常用语,诸如“能借用一下你手机吗”,“请问几点了”之类,易恒都想过无数遍。可易恒自己也清楚,这些终究不过想想罢了。
她现在能做的只是每天出门前挑半天衣服,照好几遍镜子。这在以前是不曾出现过的。易恒向来有些不修边幅,也不会穿衣打扮,突然的反常举动让舍友一阵诧异。最先发现的总是眼尖的沈哲,“易恒,太阳最近打西边儿出来啦?”一个上海人却常常蹦出点京腔,让易恒觉得有些好笑。
“是不是看上哪个帅哥啦?”乔卓总是这样直接。
“志愿者要注意仪表,这是硬性规定呢。”易恒假装不在意地说。
沈哲依旧不饶人,“不是吧,我看咱班的高峻明整天邋里邋遢地去会展啊。”想到高峻明顶着鸟窝头,整日一幅睡眼惺忪的模样,舍友们都大笑起来。
易恒也尴尬地笑了笑,“难不成你要我跟他学啊?就算不是为了做志愿者,女孩子也该注意修饰吧。我又不像你先天条件那么好,后天再不补补就嫁不出去啦。”
这话似乎有一箭双雕的功效,既为自己解了围,又顺带着塞颗蜜枣给对方,让其无心再驳。果然,沈哲不再玩笑,走到她旁边说:“转过身来要我瞧瞧。”
易恒也有点惊讶,心里寻思:莫非要指点我啦?赞美的话对女孩还真奏效。
沈哲打量着她,发现易恒的身材竟然也是玲珑有致,只是平时喜欢用宽松的休闲装遮掩罢了。丰润的鹅蛋脸,浓浓的眉毛,长长的睫毛唿扇唿扇,温和的眼神里似乎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小小的嘴唇透着股倔强。
“是块天然的好料子。”沈哲笑着说,又摸了下她的脸蛋儿,“皮肤还挺水嫩的。”然后又捏了下她的胳膊,“肉有点多啦。”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易恒也笑着捏了捏沈哲的脸,说:“嗯,这头不错,可以下锅煮啦。”
乔卓也忍不住走到跟前,评论着该怎样搭配。“说真的易恒,你挺漂亮的,稍加打扮就是个大美女啦。”
易恒竟有些害羞了,虽听出乔卓话里的真诚,她却还是故意说:“得啦,少贿赂我,今晚我可不帮你打水。”
“哎呀,真冤枉死啦,人家真心实意夸你一句,你就想得这么功利。”乔卓又扯出发嗲的娃娃音,让易恒心底直冒汗。
来到花卉展,易恒才知道自己所谓的打扮修饰是多么微不足道。自己以为最不好意思穿出来的扎眼的衣服,在会展上这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子面前,简直朴素得掉渣。
易恒开始觉得,其实只要每天能看到林烁,还能时不时打个照面,已经是一种幸福了,何必非要扭曲自己吸引他注意呢?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你苦苦想得到的时候,一定不会如你所愿。而当你不抱任何奢望与贪欲的时候,惊喜却会悄然降临。
花卉展的最后一天,下起了雨。所有工作人员都只好到室内避一避。大家觉得可以趁机多休息一会,而且在这样的雨天聚在一起聊天也别有一番情趣,兴致都很高昂。易恒看着外面阴冷灰暗的天,听着雨水淅淅沥沥的声响,心底有些冷凄凄的。环视一周,也不见林烁的身影,突然感到一阵落寞。
就在这时,有人推开门,浑身湿淋淋地走了进来。是林烁!林烁扫视了一下,目光与易恒不期而遇。
“在我看到他的时候,我不断地向上帝祈祷:让他走过来吧,让他坐到我旁边吧。于是,他真的在我的旁边坐下来。于是我相信,有的时候,我们的心是可以被听到的。”
易恒脑海中迅速闪现出海滨故人博客里的话,于是她也开始祈祷。
林烁轻轻地走过来,然后就很自然地在她旁边坐了下来。那一刻,易恒的心仿佛融化了。
“淋湿了啊。”易恒没想到之前演练的所有台词都没派上用场,反而如此自然地,不加思索的说出了这样一个开场白。
林烁边擦着头发,边抬起那双灿然的眼睛,微笑地回答:“是啊。”
湿淋淋的头发就像易恒初次见到他那样,凌乱得那么自然那么漂亮。黑白分明的眼睛,也像上次那样,笑意里裹着柔情,温暖又明亮。
没想到自己竟然可以如此近距离与他坐在一起,看着同一窗外的雨,呼吸着同一屋檐下的气息。她开始陷入一种梦幻般的迷境,仿佛电影里的某种场景,周围一片黑暗,聚光灯只照在这对主人公的身上,周围的一切都退化成模糊的背景,只剩两个沉默的人,无须出口表达的爱弥漫在空气里,彼此心照不宣。
有人放起了音乐,是那首熟悉不过的英文歌《红河谷》。当歌里面唱到:“Come and sit by my side if you love me”,易恒禁不住抬起头看着林烁,多希望他也听到这句。林烁似乎也有所触动,转过脸来对易恒一笑,说了句:“这歌好熟悉啊。”
没想到林烁会转过头,易恒紧张得不知所措,窘迫地答道:“嗯,是《红河谷》,是,是加拿大民谣。”接着心里暗骂自己表现太差,竟如此磕磕巴巴,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丫头。
林烁似乎并不在意,接着微笑着问道:“你好像是L校的吧?”
“嗯。”易恒点点头。
“英文系的?”
“嗯,你怎么知道?”易恒有些惊讶。
“今天看你签到的时候看到了。”
没想到林烁竟然会注意到自己,易恒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快活地轻声道:“其实我们在网球场见过的啊,你校园卡丢的那次……”
林烁一脸迷茫,显然没记起来。易恒虽感失落,但对方的反应也在意料之中,于是说:“我还记得那次联谊赛,你是冠军呢。”
提到“冠军”的头衔,林烁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笑出浅浅的酒窝:“你也看网球赛啊?”
易恒多想也学其他女孩子那样用半玩笑的口吻说“非常喜欢啊,有机会向你请教”之类的话,但还是不自主地简单答道:“是啊。”
易恒正盼望着有更多交流,不想很快被打断了。有人推门进来,朝这边喊道:“林烁,出来一下。”林烁就这样走开了。望着他的背影,易恒心内突然涌上一种莫名的伤感,就像第一次相遇时那样。
后来易恒听到一首英文歌,里面有一句词是“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再回想起那天的情景,不禁感慨,这是多贴心的一句歌词啊。
对一个男孩子近乎偶像式的喜欢与崇拜,不是中学生才有的情怀么?难道是自己过于晚熟,现在才有少女怀春的情愫?或者是自己的感情世界太过空白,才会恋上一个人来将寂寞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