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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爬山 “是啊,好 ...

  •   “是啊,好久没见了,晞晞,那时你才那么点大,没想到,一转眼那么大了,”,张苏平笑了笑,

      “现在变得更漂亮了”,

      “哪有,平平哥”,林晞有些不好意思,脸红了红。

      张苏平说的是真心话,虽然初次见林晞时,林晞只有11岁,也许是刚搬来的原因,对陌生人很是抵触,总是切切诺诺的躲在林爸爸的身后,但是没有人的时候,自己对着天空发呆,眼神不像一般小孩子那样快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

      后来听说林晞的妈妈两年前去世了,她才和林爸爸搬到B市来,难怪总是一副忧伤的表情。

      虽然没有妈妈的照顾,林爸爸的工作又很忙,很少管林晞的日常生活,但是林晞总是把自己打理的很好,总是穿着一条洗的很干净的白色裙子,梳着两条整齐的辫子,两个小脸蛋总是粉粉的,长长的睫毛呼扇呼扇的,像个洋娃娃。

      不过,现在的林晞和以前比起来,更漂亮,更清丽了,不过大大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穿白色的裙子,记得后来熟悉之后问她为什么总是喜欢穿白裙子,到现在张苏平仍然记得林晞那时倔强又让人心疼的眼神,

      她说,妈妈最喜欢她穿这条裙子。

      他的心也像被刺了一下,从那时起总是很关心那个比他小五岁,像个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

      “拿那么多东西也不嫌重,去哪里,我送你,”张苏平接过林晞手里的东西,

      “不用啦,平平哥,我就住这附近,很近的,一会就到,”林晞生怕麻烦张苏平,毕竟很多年没见了,有些不好意思。

      “和我客气什么,小时候你很依赖平平哥的,难道忘记了吗?正好,我也住附近,顺便帮你把东西拿回去”,

      看着张苏平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帮助自己,好像并没有因为时间改变什么,林晞也放了心,由着他送自己回家。

      “原来你住这里啊,真是太巧了,我就住在隔壁小区”,张苏平把车停好,提着东西跟着林晞来到公寓楼下。

      “就住一个月而已,手里的工作完成了我就回B市了,”说着想接过张苏平手里的东西,不过张苏平立刻把手一挪,林晞只好抽回了手。

      “听我妈说你来S市来着,一直想来看看你,可惜没得空,谁知道咱们那么有缘,我刚回S市就遇到了你”,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开心,林晞也被感染了,笑了笑,

      “是啊,刚接到张姨电话,周末去看望张姨和张叔叔呢”,

      “那太好了,到时候我来接你,咱们一起回家吧”,

      “这样会不会麻烦你?”

      “你还不了解你张姨,即使我不说,她也得必须让我接你回去”,

      是啊,张姨就是那么个细心的人,还是把自己当小孩一样照顾,于是,很欣然的点了点头。

      张苏平很高兴,看林晞没有拒绝他,刚才还担心他们分开太久有了疏离感,原来不是,林晞还是很愿意自己帮助她,心里满满的。

      坐在车里看到这一切的乔宇,倒是心塞塞的。一连几天早上他都去跑步,却再没看到过那个丫头。

      刚才从外面回来,竟鬼使神差的把车停在公寓对面,想着也许能看见她,没想到倒是看见她了,身边还有一个男人,两个人看起来很亲密,她竟然那样无防备的对他甜笑,感觉自己很不愉快。

      “开车”乔宇低沉着嗓子说道。

      小贾看着BOSS一脸的不悦,赶紧一溜烟的把车开走。不过小贾脑袋里的雷达不断扫射,这个就是前几天BOSS让他翻找这里所有住户才找到的那个女生吗?

      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翻找了所有住户也没有找到老板说的那个人,惹得BOSS整天对他摆个臭脸,最后还是逐个排查才找到她的,哎,一想到这,小贾就满腹的委屈,不过看今天这情况,有好戏啊!一闪精光划过眼镜,咧了咧嘴角。

      张苏平接到电话要紧急回公司处理事情,只好把林晞送到楼下,有些遗憾的走了。

      告别了平平哥,林晞回到家,烧了个茄子,白灼了青菜,吃了一大碗米饭,心满意足,继续投入到画画的世界中去。

      转天

      天还没亮,林晞就起床了,因为今天她要去爬山!

      爬山需要自备食物,所以她一早起来就准备青团。是的,是青团,昨天林晞在超市中突然想吃的食物,林晞对美食是没有免疫力的。

      青团,顾名思义,是一种用草头汁做成的绿色糕团,油绿如玉,糯韧绵软、清香扑鼻,肥而不腴,是江南地区一带的特色小吃。

      将麦青汁拌进糯米粉里,再包裹进豆沙馅儿,将豆沙包入粉团中,搓圆,放入蒸屉中,蒸20分钟左右,带着香草气的可爱糯米丸子就做成功了。

      林晞把做好青团的放入背包中,换好运动服,扎起马尾,就向小区后面的兰笋山出发。

      兰笋山以山间所产竹笋有兰花幽香而著名,闻着这清新自然的香气,看着葱郁的竹景和钟秀的山地,林晞觉得一身轻松,上山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清晨的阳光透过密林照射在羊肠的小路上,林晞坐在石头上略做休息,低头喝水,看见石头旁有一群黄黄紫紫的小花,绽放的特别鲜艳,仔细看每朵小花,像极了花猫十分有趣,林晞很认真的观察着,很好奇它是什么花。

      “它叫三色堇,也叫猫儿脸,属堇菜科,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林晞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抬头便看见乔宇站在对面,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很少看到男生把运动服穿得那么帅气,头发没有打理,很自然的下垂着,但眼睛很明亮,正低头看着自己。

      “是吗?难怪长着一张花猫脸,”吃惊后,林晞还是很自然的答道。

      乔宇看林晞并没有和自己很疏离,心里很高兴,于是坐在旁边的石头上问,“三色堇的由来有个传说,你知道吗?”

      林晞摇了摇头,好奇的问“是什么?”

      乔宇看到林晞离自己那么近,能感觉到她呼吸时的香气,闪着大眼睛,一脸请多指教的模样,心里痒痒的。

      “很久很久以前,据说堇菜花是纯白色的,像天上的云。顽皮的爱神丘比特是个小顽童,他手上的弓箭具有爱情的魔力,射向谁,谁就会情不自禁的爱上他第一眼看见的人。可惜,爱神既顽皮箭法又不准,所以人间的爱情故事常出错。这一天,爱神又找到一个倒楣鬼,准备拿他来射箭。谁知道一箭射出,忽然一阵风吹过来,这支箭竟然射中白堇菜花。白堇菜花的花心流出了鲜血与泪水,这血与泪乾了之後再也抹不去了。从此白堇花变成了今日的三色堇”。

      林晞听了这故事没有那么开心,撅了撅小嘴,好像很不满意这结局,乔宇觉得很是可爱,于是说“我更喜欢另一个版本呢?”

      林晞眼睛一亮,一副快说的表情。

      “三色堇上的图案,是天使来到人间的的时候,亲吻了它三次而留下的,当天使亲吻三色堇花的时候,她的容颜就印在花瓣上了。所以每一个见到三色堇的人,都会有幸福的结局。”

      听到这儿,林晞才会心一笑,看来对这个版本很满意,摘了一朵黄色小花,放入背包中,看到乔宇疑惑的眼神,笑着说道“我觉得寓意很好,想摘一朵回去做成干花制成书签,而且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

      看着林晞对自己微笑,乔宇心想你笑起来最漂亮,可是嘴里却说“嗯,可以送给我一个吗?”

      林晞对于乔宇的索求,愣了愣,今天为止他们才见过三面,而且前两次几乎没有交流诶,可是看着乔宇似乎也很喜欢三色堇的样子,林晞还是点点头答应了,摘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也放入背包中。

      乔宇十分满意,翘了翘嘴角,林晞却看呆了,原来他也会笑,也不是那么可怕嘛。

      有些可爱?为什么觉得可爱林晞自己也不知道。

      “走吧,时间不早了,继续上山吧,”说着起身,伸出手,示意她搭自己的手起来。

      林晞有些犹豫,看他点了点手,还是把手轻轻搭在上面,起来。

      他不是讨厌别人碰到他吗?难道苏薇的情报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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