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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下京城又热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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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和南宫王爷是几十年的好友。当事人既然提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双方都很乐意结成这门亲事。不过爹爹疼爱我,还是问了问我的意思。
年幼的我呆呆地望向那棵被砍得跟狗啃得一样的香樟树,无意中瞄到南宫瑾那恶狠狠略带威胁的眼神儿,仿佛我此刻不给他台阶下,那么事后必定要我好看。我内心挣扎了半天,最终还是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怯怯地点了点头。
那年,我才十岁,便稀里糊涂的订了亲。从此上了贼船,成了他南宫瑾未过门的小媳妇。
又是一年春耕时,那年我十三岁,他十五岁。
“小媳妇,等我回来。”
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呆呆地望着他,还没等我回过神儿来,他便不顾大家的劝阻,手持长剑,跨上战马绝尘而去。
马蹄踏歪了一地的青草,也踏碎了我的芳心。
那时我才发现,不知何时起,他瘦弱倔强的背影已经变得如此高大。不再是曾经那个揪我小辫儿,抢我糖果,砍我小树的混小子,已经变成了高大英俊的少年郎。而我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
同年冬天,我收到一封他的亲笔来信。信上说,当年年少无知,只是想找点木料做把宝剑威风一下,没想到错砍了我的女儿树,婚姻之事乃人生大事,不能草率了事,必须要两厢情愿才能白头偕老厮守终身。他为当年所做的一切向我郑重道歉,并退了我俩的婚事,希望我另觅良缘。
我大病了一场,还未痊愈便留了一封家书,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心。
从此世间便再也没有花月容,反而多了一个专拆怨偶毁人亲事的的大媒花巧嘴。
光阴荏苒,转眼间七年过去了,本以为南宫瑾发现踪迹寻我而来,没想到见面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请我帮他退婚!虽然我心里隐隐窃喜,但是在这混小子的心中,儿女情长始终比不过家国社稷铁马金戈吧。
再次见面我已年过二十,而他却视我为路人。难道这就是隔壁二狗子的小姨子的七大姑的邻居的那个酸秀才女婿常念叨的:无缘对面不相识么?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人红了呀,是非就多。
都说这同行是冤家,大家可别小看媒人这一行。在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上,那个个是精英。媒人靠的是什么?除了察言观色外,就是这张嘴!
“花巧嘴,你给我们出来,别以为仗着有达官贵人给你撑腰你就真的上天了。”
“就是,你这小蹄子,正事不做,专拆人姻缘敛财,你有什么资格当这天下第一媒?快点出来,赶紧把这位置让出来!”
“对!姐妹们,咱们要齐心,我就不信花巧嘴会一直躲在里面不出来。今儿个咱就逼她把天下第一的位置让出来。凭什么让一个黄毛丫头独占鳌头?姐妹们,你们说是不是?”
吱呀——大门猛地一开,我一盆洗脚水泼过去。门外那群正在叫嚷的大媒们立刻成了落汤鸡,脸上那厚厚的胭脂水粉正顺着污水慢慢的流下来。
“哪儿来的一群疯狗?在我家门前乱叫什么?”冷冷的扫了一眼准备发飙的众人,指了指门口的牌匾继续说道:“你们不服我花巧嘴?可以!不过这天下第一媒的牌匾可是当今圣上他老人家御赐的,你们在这里闹就是对皇上他老人家的决定有异议,就是大不敬!小心满门抄斩!”
(此时,御书房里一个粉嫩柔软的小正太在仰天长啸:“左一句老人家,右一句老人家,朕到底哪里老了?拖下去,斩!”)
大部分人被我的那句大不敬之罪吓得不敢吭声,只有之前叫的最欢的那位刘三姐不甘心的嘟囔道:“好一个牙尖嘴利的丫头!我、我们哪有大不敬?吾皇圣明,不过再英明的陛下也有被蒙蔽的时候,你一个黄毛丫头连自己的婚事都没解决,有什么资格替人保媒?更别提这天下第一媒。”
周围的人立刻小声的议论起来,看见有人附和,她丝毫不在意自己落水狗的形象,满脸得意的盯着我,仿佛一只斗胜的山鸡。身旁几个膀大腰圆的路人甲也跟着叫嚣起来。
“倘若,我要是觅得良缘那又如何?”肚子好饿,实在懒得与她们纠缠,我微微一笑轻声问道。
“那么我们便心服口服,尊称你为天下第一媒!”像是达成了某种协议,众人异口同声道。
“那么,一言为定。”打发走这群疯狗,我好赶紧回去吃我的水晶叉烧包。
这下京城又热闹了。
据说圣上御封的天下第一媒要比武招亲,这下可乐坏了闲来无事等着看热闹的人们。本来生活沉闷的人们一听见什么新鲜事,那精神头简直比娶媳妇都足。这不,才不到三天的时间,这件事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等着看这场热闹。而我这当事人却窝在别苑里嗑着瓜子。
听丫鬟春梅说,我家门前那条街上,已经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商贩,花生瓜子、水果、板凳应有尽有。方便了想看热闹的人们。
可是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打断了这难得的盛事。
才奔赴战场没多久的少将军南宫瑾因挫败敌国阴谋而有功于社稷,大胜还朝。圣上为他设宴接风,还准备将长公主许配给他。所以降旨我花巧嘴准备好来做这个媒。
夜色渐浓,稀疏的月光透过树枝洒在铺满落叶的庭院里。我倚着窗,静静的凝望着一地的落叶,心里却寻思着如何巧妙的推掉皇上安排的这件差事。
“混蛋!”
不知为何,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那个整日跟在我身后喊着我小媳妇的坏小子的笑脸,以及那个手持长剑策马而行的矫健身影……
“唔……唔……”突然,黑夜中一只有力的大手捂住了我的嘴,另一只手紧紧地扣住我的腰肢。
我立刻回过神儿来,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遭贼了?
我尽力的挣扎着,希望能尽快挣脱出贼人的魔爪,可是我腰上的那只臂膀却越搂越紧,仿佛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原本捂住我嘴的手,已经开始慢慢地“转移阵地”。
我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便立刻大喊起来:“抓贼啊!救命啊!这里有贼啊!快来人呐……”原本吵闹的蝉鸣声顿时不见了,寂静的夜空中只剩下我那杀猪般的叫声。
嘶吼了半天,发现身后的贼人并没有制止我的意思。那只转移阵地的大手正渐渐向我的胸口探去。
我顿时想起这个别苑地处清幽之地且面积较大,我叫喊的声音再大也传不过二里地。周围的达官贵人也是偶尔闲游的时候在别苑居住。至于我请的丫鬟春梅……她只是个临时工,只有每天晌午才来打扫卫生。
呜呜呜……偌大的别苑现在只剩下我和身后的贼人。
为了省钱我的府里没有仆人,只请了个偶尔客串的临时工,连个看家护院儿的都没有,安全没保障啊,这不就遭贼了吧,哎……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这位大爷,不,这位英雄好汉。饶命啊!你劫财就行,千万别劫色啊!不对,我也没啥钱,我很穷,这院子也是别人送的,你看桌子上那俩花瓶怎么样?还是我花了二两银子买到的呢,那可是我这里最值钱的东西了。”说完,我还一脸肉痛的叹了叹气。
“没钱?呵呵。”略微低沉嘶哑而又充满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贼人呼出的气体吹在我的耳根边,麻麻的酥酥的。身后那股男性的气息紧紧地贴着我的后背,我感觉身体的温度直线上升。
不好!采花贼!我的脑海中升起一个危险的信号。
突然,后面的人轻轻地叼住我的耳垂,我的身子仿佛触电一般,软软的瘫倒在他的怀里。
“不要……不要劫色。我……有病。真的!”我灵机一动,颤抖的声音如蚊子般微弱,此时的我已经没有多少气力,只希望能用这临时的谎言吓住他。
“有病?”仿佛听信了我的话,我腰上的手臂渐渐松开。
“那我有药。”还没等我松口气,身子就被转了过去,一个霸道的吻向我袭来。
救命!
片刻之后,当我终于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正在害怕淫贼非礼我时,一个温柔的声音将我从地狱中拉了回来。
“小媳妇。”此时原本低沉嘶哑的声音恢复了正常,言语中充满着无限柔情。
“混蛋!不要这样叫我。”我一边诅咒着该死的南宫瑾,一边扶住梳妆台大口的喘着气。
老娘守了二十年的清白就这样被他毁了。况且他还是即将成为驸马的人,他怎么可以……吻我?
“小媳妇,你瘦了。”丝毫无视我的抗议,粗糙的手指轻抚我的脸颊,我的泪水却不争气的悄然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