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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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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塔斯带着弟弟骑马穿过伯恩斯家族的封地,他们的家族拥有着肯特郡绝大部分的土地,肯特郡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农民是被他们雇佣着耕种这片土地。
时至夏末,大片的麦田里不时有行走的人影,他们在仔细照料着公爵的土地。
肯特郡有着公国内数一数二的肥沃土地,作物产量一直很高。
而每年的收成,除却十分之三要上交国王外,其他都由伯恩斯公爵自由支配。
伯恩斯公爵拥有着祖辈传下来的财富,本人也远远称不上贪婪奢侈,他自继承这片土地以来从不曾克扣所雇佣的农民应得的粮食和钱财,与相邻其他郡的贵族们相比,伯恩斯公爵堪称善良仁厚。因而,他们家族在郡内一直享有很高的声望。
这片土地将会属于伯恩斯公爵的长子,赫塔斯。
这个年轻人有着与他父亲一般的难得的善良品质,毫无疑问将会继承延续家族的规矩。
来往忙碌的行人看到伯恩斯公爵的儿子后,都摘下帽子低下头以示恭敬。
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见不到公国的最高统治者,在他们看来伯恩斯家族的人已经是最为高贵的了。
赫塔斯从懂事起就跟在父亲身边了解家族的事务,每年都会到农田里巡视,也会亲自做些农务,了解农民们辛勤劳作的不易之处。
赫塔斯向行人也微微点头,他指着之前在路旁和人交谈的其中一位红色头发的年轻人向兰斯介绍道,“他是乔尼,有志于成为一名商人,之前我送给你的马球杆就是他从王城带回来的。”
兰斯知道哥哥支持一个年轻人经商并资助他本金的事,因而偏着头细细看了乔尼一眼,轻声道,“我很喜欢那柄球杆,谢谢你了。”
乔尼忙弯下身道,“感谢您的夸赞,我正在谋划出海的事,如果顺利地话,一定为您带来更新奇精致的物品。”
听闻出海,兰斯意味深长地看了赫塔斯一眼。
赫塔斯咳嗽了一声,道,“好的,祝你一切顺利。”
乔尼知趣地侧过身做出让行的动作,“祝二位出行愉快。”
赫塔斯便轻踢了下爱马,加快了前行的速度。
待走到只有他二人时,兰斯才拖长声音慢慢道,“已经在谋划出海的事了啊。”
莫林公国虽然也沿海,但肯特郡无疑是内陆地区,且公国内与海国格兰的海上交易之前几乎是被老伯格一手把持的。
赫塔斯耸了耸肩,“老伯格死后,王城内就在进行一次大洗牌,我当然也想趁此机会做点什么。”
兰斯点了点头,没再追问,只瞥了哥哥一眼,心中道,最好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吧。
他们骑马一直到伯恩斯家族封地的边界,那里不知道何时多了座面积不小的马场。
兰斯大半年没正经出来游玩过,不免有些惊讶新奇。
赫塔斯带着兰斯驱马到了大门外,在门口守着的仆人忙殷勤地上前为他牵马。
马场内此时正是热闹非凡。
宽广的沙场正中,两位全副武装的骑士正迎面而来拼杀。
兰斯的眼睛瞪得溜圆,一眨不眨地看着那两位骑士的动作。
赫塔斯有些得意地说道,“这是我和邦尼一起筹办的马场,怎么样,不过吧。”
头盔上系着红色绸带的骑士几个来回便用木锤将他的对手从马背上打落,马场内响起一阵欢呼和掌声。
获胜的骑士解下头盔,他是个英俊的年轻人,有着黑色的卷发和墨绿色的眼睛。
观众区的几位女士都盯着他目不转睛。
兰斯微微皱起了眉头,他从未见过这年轻人,想必这年轻人并不是肯特郡人。
充作裁判的是郡守之子邦尼,他远远看到赫塔斯的身影,向赫塔斯挥了挥手中的彩色旗子,便从裁判台跳下,向赫塔斯和兰斯走了过来。
邦尼摸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大声道,“是不是很精彩,获胜者是威可多·格莱斯,他已经连赢了十一场,简直无人可挡。”
赫塔斯有些跃跃欲试,他活动了一下手腕,“你这话可是激起了我的求胜心。”
邦尼哈哈大笑,他走过来揉了下兰斯的头发,说道,“你怎么把你的‘小妹妹’也带来了,这可真是难得。”
兰斯不满地推开邦尼的手,顺便瞪了自己的哥哥一眼,“赫塔斯,我们可是偷偷溜出来的。”
兰斯意图警告哥哥不要随便与那个骑士比试,但赫塔斯却满不在乎道,“只有你是偷偷溜出来的,兰斯,我可是光明正大。”
赫塔斯与邦尼击了一下掌,就丢下兰斯去换盔甲去了。
兰斯还想跑去制止赫塔斯,但邦尼眼疾手快的抓住他的小辫子,玩笑道,“虽然伯恩斯夫人一直把你打扮成个小姑娘,你也不至于真要当个小姑娘吧。咱们这可是难得来这么一位高手,机会难得。”
兰斯又不是真的对骑术决斗半点不懂的小姑娘,他看那个格莱斯的动作利落直接,想必比他和赫塔斯的骑术老师都要厉害得多,就算赫塔斯状态正好全力以赴,也未必就能取得胜利。
邦尼拉着兰斯向观众席走去,“小兰斯,你是担心赫塔斯会输么?”
兰斯知道自己无法阻止哥哥,便无奈地点点头,“我担心哥哥会受伤。”
邦尼将兰斯引到年轻女士的位置,低低道,“只有一往无前无惧一切的赫塔斯,才是赫塔斯。”
邦尼说完,向一位戴着粉色帽子的女士使了个眼色,就又举起彩旗跑向裁判席的位置。
戴着粉色帽子的女士笑着过来拉住兰斯的手,温和道,“请和我来这边,这个位置是最安全的。”
兰斯也未再说话,任这位女士领着他坐到前排的位置。
赫塔斯的动作很麻利,他很快换好了盔甲,他的头盔上系着的是一条墨绿色的丝带,是一位红发的姑娘为他系上的。
格莱斯则已经在准备区的位置等待邦尼发令。
兰斯心中极为忐忑,双手合十默默为赫塔斯祈祷。
邦尼的旗子挥舞了一下,赫塔斯和格莱斯都从准备区策马出发,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格莱斯用的还是那柄木锤,赫塔斯用的则是一柄木制的尖头长枪。
他们迎面而来时先是互相试探了一下,赫塔斯的武器长度要占一点便宜,不过格莱斯的力气很大,木锤也用得极为熟练。
他们对战了几回合,赫塔斯的木枪抓住机会击向格莱斯的胸口处,格莱斯挥动木锤推开枪头,一时缠斗得难解难分。
这样的比试非常刺激精彩,观众们不禁惊叫连连,不时发出一两声无意义的赞叹。
兰斯力气还小,很少进行马上战斗的训练,一般也不过是在平地山练习剑术或者格斗。
他一时极为羡慕哥哥精湛的骑术和武艺,一时又恍然想到他之前曾见过一次的火铳枪。火铳枪虽然才被改进没有多久,但其威力巨大,纵然有种种不足之处,也远比寻常武器伤害力强,或许有一日会取代刀剑之类的武器吧。
那边,赫塔斯的木枪已经被格莱斯击落,他摘下头盔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双眼发亮,“是我输了。”
格莱斯也摘下头盔,他的头发也微微汗湿贴在额头,“你的基本功很扎实,力量也很出众。我胜在比你年长,比你对战经验丰富。”
赫塔斯摆摆手,笑道,“谢谢你的指导,等我能力更进一步时,希望能再次和你对战。”
格莱斯的右手贴在胸口,他轻声道,“是我的荣幸。”
赫塔斯虽然战败,但并未受伤,他并没有因为失败而情绪低落,反而神采奕奕。
换回常服之后他迫不及待地与格莱斯继续交流,询问他一些关于武技的问题,使得格莱斯也没有继续上场比试。
格莱斯这个姓氏并算不常见,最出名的莫过于莱特顿公国的格莱斯家族。
威可多·格莱斯果然来自格莱斯家族,不过是家族旁系,现在正在各公国之间游历磨练武技。
之后在场上来往比试的骑士大多武艺平平,观众也就渐渐少了。
兰斯跟在哥哥身边,微微抬头看着赫塔斯眉飞色舞的脸。
赫塔斯和格莱斯一直聊到天色渐渐暗了,才恍然大悟一般与格莱斯道别。
格莱斯是个温和有礼的人,对于赫塔斯的问题几乎有问必答,并没有表现出半点不悦,因而赫塔斯对他更为欣赏,只遗憾于没有早点结识。
格莱斯听到赫塔斯一家将要前往王城,赫塔斯也将在骑士团磨练之后,微微笑道,“按照我离开家前定下的行程,之后我也会去莫林公国的王城,或许还有机会重逢。”
赫塔斯不免喜上眉梢,与格莱斯定下如果他到王城,一定再次一聚的约定。
兰斯被哥哥牵着手离开马场,他不自觉地回过头去看在不远处还在向他们挥手道别的格莱斯。
那个英俊的年轻人的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冰冷嘲讽。
那丝丝缕缕的冰冷嘲讽,令兰斯不禁背后一寒,他微微皱起眉头,将这个叫威可多·格莱斯的青年的相貌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
而赫塔斯却并未在意弟弟突然僵硬的小手,他有点懊恼道,“今天带你出来的太久了,母亲肯定要问上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