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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4】 “阿默,我 ...

  •   【叁】

      那晚,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中,是我第一次遇见鹿晗的画面。
      那是二〇〇六年的深秋,我高一,他高二。
      我因发烧向老师请了病假准备去医院,但又因学校地处偏远,我又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后妈压榨下的祖国花朵,因此只能孤身一人拖沓着疲惫的身子前往最近的公交车站点。
      谁知,在这半路上竟遇到了抢劫犯。
      我一直听人说这条道的治安不好,果然名不虚传。
      昏黄的街灯将我的身影无限拉长,那时已是晚上七点,除了公路上疾驰而过的几辆货的,路上的行人简直少得可怜。我一边撑着不堪一击的身子奋力追赶,一边使着最后一点力气撕扯着喉咙喊抓小偷。
      可回应我的只有空荡荡的街道。
      于人而言,那时的我肯定像极了唱独角戏的角。
      可笑至极。
      我忘了我到底循着小偷逃走的方向追了多久,直到他的身影渐渐在我的眼皮底下化作一个黑影,消失在某个不知名街道的拐角口。
      隐约之中我只知道在追赶的途中撞上了一个人,我想我大概是烧糊涂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他的手就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我求他帮我抓小偷,我告诉他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的手机我的家当全部都在那个包里……然后,眼前一黑,再无知觉。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身处于区中心医院的挂针厅,身上披着一件不知从何而来的黑色大衣。我坐起身,转头看到了身旁的陌生男子,他蜷缩着身子窝在椅子上,眉头微微紧锁。
      “怎么是他。”我喃喃道。
      关于鹿晗,在海外(海淀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他的名字不下三遍,而关于他的那些个风云事迹也常常成为姐妹们茶余饭后闲谈的话题。
      或许是听到动响,他皱了皱眉睁开惺忪的睡眼,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后问道:
      “你醒了。好点没?还难受吗?”
      “好多了。”我有些不敢看他,“那个……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原来,那天鹿晗逃课外出打电玩,在回校的途中被我撞了个满怀。
      从此以后,一眼万年。
      我开始频繁地了解有关于他的一切。早会时我会伸张脖子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的身影,晚饭后的闲暇时光我会特意买上运动饮料去灯光球场看他训练,从他队友那儿知道他喜欢吃雷家凉皮我就每个星期都装病假去给他带……
      好像,只要看到了他,就看到了全世界。
      即使这样的爱很肤浅。

      【肆】

      我一直很讨厌我的后母。
      她是一个抹了满脸胭脂粉的风.骚女人,不仅整天勾.引别的男人来满足她的欲望,还是一个很有心计且心肠歹毒的坏女人。从我三岁到十七岁的这段年华大概就是这么悲惨度过的,不过值得庆幸是,我这株祖国的花朵在她的摧残和压榨下仍然能够茁壮生长,平安无事。
      我没有什么朋友,真正值得我交心的也只有林希栀一个人。我并不是生性冷淡,也并不是高傲的不可一世,大概是因为生活的历练才造就了我这种不冷不热的性格。
      我对于小三的厌恶不亚于每个被小三夺取丈夫的女人。我讨厌她们,恶心她们,鄙弃她们。我认为她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多余的存在,上帝应该让她们早早地死,好不再为非作歹。
      可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我所厌恶的角色。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个夜晚。
      鹿晗狠狠地将我按在床上,双手环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带入他的怀中。他在我的脖颈间深深地亲吻,双手不停地在我身上游走,紧接着熟练利落地解开了我胸衣的扣子。
      那是我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哪怕有再多的千言万语与不情不愿也在那一刻被我生生地吞回肚子里。
      我爱他,所以我愿意给予他所有。
      我一直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淡淡的月光透过灵动的窗帘倾洒在卧室里。鹿晗的手臂搂着我的腰,将下巴抵在了我头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沉重而有力的心跳和浅浅的呼吸。
      他的睡容很安详,纯真的像个孩子。睡梦中的他嘴唇一张一合,似乎是在呢喃些什么。我向他身边挪了挪,热乎乎的气息扑打在我耳边:
      “阿默,我会爱你一辈子。”
      我轻浅地笑了。
      我输给了他那句一辈子。
      然而,我真的输给了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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