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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白 ...

  •   不知是不是白天看完钻石心情特别好,还是因为长达半个月的加班终于结束所以浑身舒畅,得之带着小臻逛超市时还不停的哼着歌,听得某位智商奇高的小P孩眉头直皱,“小叶子,你很丢人哎……”
      “我怎么了?”
      “唱的难听死了,没看见大家都在看我们吗,你怎么和妈妈一样不让人省心呢?”
      某只小鬼做无奈状。
      “啊,我丢人?好啊,等会不要吃某个丢人的人包的饺子。”
      得之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小臻闭嘴,再早熟的小孩还是小孩,特别是在面对美食诱惑的时候。
      得之喜欢这个时候的超市,人人身上带着人间烟火,亲切可爱无比,她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看着小夫妻推着购物车小声商量该买油菜还是生菜,或是看着年轻的OL望着桶装冰淇淋的那种内心纠结都让她感觉很窝心。
      牵着小臻,他胖胖软软的小手让得之觉得安稳,孩子确实给人力量和温暖,比如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得之,她一早离开叶家,可是到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难怪女人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圆满的标志,师太的的小说里经常调侃职业女性,“工作会叫你妈妈?”
      小时候觉得可笑,现在听来,这句话里面全是志得意满和无限苍凉。那时候,自己差点也会拥有这样的圆满,可是终究还是造化弄人,那些热闹,那些美好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只有回忆。
      正在走神,小臻拉着她来到了巧克力专柜,抓起一盒巧克力就放进购物车,得之弯下身子看清楚,KISSESE,吃吃笑出来,“小鬼,你还喜欢这个啊。”
      小臻很正经的说,“我妈妈有很多这样的盒子,吃完舍不得扔,应该和好吃才对啊,能让她那样念念不忘的大概都是好东西吧。”
      得之在心中叹气,原来不只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人都没那么容易忘记过去,就算是伤心羞辱的回忆,也仿佛是自身血肉一般,说要剥离出去,却谈何容易。如果硬要她把过去一丝丝剔除,不如给她一刀还痛快些,因为那些事情里,总有一些支撑一个人坚持走下去的甜美东西。
      带着小臻走出卖场,明月已经挂在天上,想不到却遇到了故人,真的是一位故人。那年她躺在病床上曾经咬牙切齿的说不要再看到任何一个卫家的人,如今还是不想遇见,倒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不堪,因为他们的出现会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曾经那么痛苦,那么无助,曾经让最爱的人在心上剜了深深一刀,血流满地。
      而这位故人却像是专门为等待得之而来的一样,“叶小姐,你好,好久不见。”
      “董绍琛,是很久没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真是很久,像是上辈子。”她把董绍琛三个字拖的很长,有那么一丝的讽刺和讥诮。
      这位董绍琛是卫家老伙计,心思缜密,是极为妥当的一个人,今天穿一件深色风衣,在满街的霓虹的映衬下得之突然觉得他的面目模糊。
      她还记得是董绍琛代表卫家齐来见她,大方的把一张空白支票放在她的面前,她气的笑起来,“绍琛,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董,董绍琛。”
      “董绍琛,你多次帮东家摆平风流债?你不觉得猥琐?”
      董绍琛一如既往的沉静,“叶小姐,事已至此,我们都不愿意纠缠……”他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把支票撕碎仍在他脸上,扬长而去。
      那天,她还真的是激动。
      七年后的董绍琛跟七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叶小姐,不如我送你一程。”
      得之并不答话,反而对着小臻说,“来,叫叔叔。”
      小臻似乎也体会到了两个人身上的波涛汹涌,抬起头来,“董叔叔好。”
      董绍琛的神色在看到小臻的时候变得有些莫测。
      “今天就不麻烦董大律师大驾了,我和小臻还要去买蛋糕,后会有期。”
      她的这声后会有期说的董绍琛心下大惊,却不好再问什么,只得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小臻见得之不语,轻轻拉了一下她的手,“那是卫家的律师吗?”
      “你怎么知道?”
      “小叶子,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搜索引擎这种东西吗?”
      “对,什么都瞒不过你。”
      “小叶子,卫家齐是谁?我叔叔?”
      得之的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变得酸涩无比,“是,他是你二叔。”
      她被回忆中的这三个字刺的体无完肤,只觉得这楼宇间的风阴凉无比,似乎要吹到她心里去,连最后一丝温度都要带走,一些曾经像水一样冰凉的东西慢慢结成了冰,扎在肉里,钻心的疼,可是她已经没有眼泪了,她的眼泪已经在七年前流干了。

      饺子还没有下锅,门铃却响了起来,得之有点奇怪,这个时候谁会上门?举着满是面粉的手去开门,原来是邻居萧玲玲,她们在几年前认识,几次来往很是投契,于是时不时一起打法寂寞时光,吃喝玩乐不亦乐乎。
      那萧玲玲穿着咖啡色麂皮短上衣活像一个小猎人,手中牵着一只可爱的牧羊犬,这女郎眉眼英气,笑起来却异常甜美。
      “很明显啊,我是来蹭饭的,有吗?”
      得之无奈“饺子,萝卜馅儿的,你要吃几个?”随即弯下腰摸摸狗狗的头,“你呢,小美,你要几个?”
      大狗愉快的把爪子放在得之手心,对着得之狂摇尾巴。
      萧玲玲撇着嘴摇头,“见色忘主。”
      三人一狗吃的心满意足,萧玲玲跟得之在厨房洗碗,小臻早就和小美玩在一起,一人一狗真是和谐。
      萧玲玲忍不住问,“那个是谁?你儿子,这么大了?啧啧,叶得之,你这保密工作太厉害了,叶景之知道吗?如果他知道……”光是想象一下她那个闷骚老板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玲玲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得之一脸无力,“他是宋歆沂那个儿子啊,他三岁的时候你还见过呢。”
      “原来是他,我就是说啊,你怎么生的出这么可爱的儿子。”
      得之无奈,“萧玲玲同学,我还想问你呢,你家小美不是喜乐蒂牧羊犬吗,怎么长这么大,看着跟苏牧似的。”
      “你还别说,我也问医生了,可是医生说小美大概长不了苏牧那么大吧,要观察一下,观察一下。”
      萧玲玲自己动手冲一杯薄荷茶。
      “你说你养小美好几个月了,怎么连人家什么品种都不知道啊。”
      “呵,别说狗狗了,有些男人你天天对牢他一辈子也不见得见识到他的真面目,那样才悲哀。”
      得之深深点头,是,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
      “对了,我给你带礼物了。”萧玲玲走向玄关,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西班牙巧克力,上个月开董事会的时候买的。”
      “没搞错吧,去西班牙开董事会?”
      “是啊,让大股东们顺便欣赏一下伊比利亚风情和美丽的拉丁女郎。”
      得之打开包装,很厚的一大块,想来入口一定淳美。
      “你们还真是大手笔啊。”
      “西班牙算什么啊,人家卫氏去年在马耳他开的董事会,今年大概在本市开吧,那个卫家齐真是帅啊,翩翩如玉的世家公子啊!这年头,舌灿莲花的花花公子比比皆是,沉默高贵的大家子弟确是没几个了。”
      得之差点被已经温吞的茶水烫到,“卫氏倒是一向低调。”
      她的自制仅仅可以维持她不失控,连萧玲玲都听出来她声音在发抖,“得之,你不舒服?啊……”她像是看到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指着电视连声地说,“就是她啊,原来就是她。”
      得之看向电视,“袁明茵,她怎么了?”
      “这女人啊,那天说自己让人甩了,泪洒发布会现场说自己痛不欲生,你知道她的前男友是谁?你也见过的,那个恒信拍卖的殷其雷啊,殷家最小的儿子,啧啧。”
      “原来是她。”得之松口气,“还真是耀眼,艳光四射啊。”
      萧玲玲却眯起眼睛批评,“这身打扮也太……”
      “你好好看看那是VERSACE当季新品,你我一个月薪水不够买人家一双鞋。”得之鼻子里哼出这样一句话。
      “师太说过,VERSACE只适合十五岁少女和二流歌星,你看看她像不像圣诞树?可见殷其雷这人品味不好,哎,从女人身上可以看出男人的品味……”
      萧玲玲得意的发表自己关于品味和时尚的大论,得之捂住嘴偷笑,她不敢想象,如果当面告诉殷其雷他品味不好,会是怎样的情景。
      那一定非常好笑,非常非常。

      第二天是周末,可是得之却被一通电话弄得烦闷不已,卫家同打来电话,约她见面。见这人从来是轻松容易,他不会嘱咐秘书说“叶得之小姐若打来电话只说我不在”。只是每次都让得之恨不得几掌掴到他脸上,这个人着实恶劣。
      当年她刚刚进振亚就听说他是一只怪兽,这只名唤Marttin的怪兽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佛管理硕士,以一极荣誉毕业在摩根工作三年,而且这只怪兽只有二十六岁…… 同事郑重警告她,在企划部工作要步步小心时时在意,同事们无分男女都有被策划书招呼到脸上的经历,于是他们菜鸟入门教育第一项便是小心怪兽。
      得之咬牙,如果不是宋歆沂神秘失踪,她怕是再也不会跟这个人或者卫家打交道,可是现在,她没有法子,只有这样。
      她征求小臻意见,“我要去见卫家同,你要来吗?”
      小臻居然点头,“我可以在一边吃冰淇淋。”
      得之点头,“也好。”
      匆匆带了小臻出门,不成想出租车在半路抛了锚,两个人倒霉蛋只好下车,在那么繁华的路口居然会打不到车子,她气的只想骂人。
      不想一辆香槟色双门跑车却在他们身边停下,车窗摇下露出一张微微含笑的脸,“让我来拯救公主吧。”微眯的眼睛里面全是戏谑。
      “殷先生……”得之有点意外。
      “上车吧,我习惯拯救美女于水火。”
      得之看看小臻,“那好吧。”
      得到首肯的小臻快速跳上已经打开车门的前座,对着有些错愕的殷其雷说,“小叶子不喜欢坐前座。”
      得之认命的点头,“是,你说的是。”
      殷其雷开车倒是极其稳妥,好像当年一个人的风格,小臻在跟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他对待小孩子倒是很有耐心的样子,笑容比平常更加灿烂,下巴的弧线柔和得不可思议。只听小臻说,“叔叔,有没有人说你长的像小白啊?”
      得之听得这句话差点晕过去,不由得打断,“小臻,不可以没礼貌。”
      殷其雷倒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谁是小白?”
      “就是千与千寻里面那只小白啊,叔叔你不知道啊。”
      殷其雷脸上还是那样一个温和的笑,“哦,下次让你的小叶子告诉我好了。”
      得之冷汗都要流下来,“殷先生,那个小白……”
      “小白的问题,叶小姐我们改天再好好讨论吧。”他很轻松的打断她。
      “好吧。”
      到了会所门口,殷其雷十分绅士的帮她和小臻拉车门,她不是没有被别的男人这样服侍过,可是这个人做起来却有番不同的味道,让人如沐春风,得之十分感慨。
      跟殷其雷道别后,得之拉着小臻走进会所,却看见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那个与自己的记忆纠缠了七年的人。
      怎么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她感觉自己无法迈出一步,只能任由那个人发现了她,她紧紧攥住小臻的手,心里的一些东西轰然崩塌,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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