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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柒皓然的自嘲 ...

  •   洛阳城里风光好,洛阳游子他乡老。
      一个人的生命历程,在历史的柱子面前,高度显得微不足道。更何况是在洛阳这个都市。似乎每一个角落都显示出厚重感,尘土中夹杂着多少历史名人的气息。
      柒皓然抬起头发,揉揉发酸的脖子,深深的叹了口气。
      在这里待了五个年头,为梦想坚持的力量差不多消磨殆尽,写作梦,也只能是梦了。
      放下手中的钢笔,将这些年来无尽的思绪,全部融成了几千字的短文:

      应该说,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或是感动,或者骄傲,或勇敢,也或许是卑微的懦弱,然后想想自己这二十年的人生经历,最终得出来一个结论:我活着不容易,我长这么大很幸运,我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至少曾经很努力。是吧,开始被自己感动起来了。
      老妈说:“家里听我的。”老爸问:“那在外边呢。”之后老妈瞅了她一眼,“还是听我的。”最终的结果是不了了之,谁也不会再傻到纠缠这个问题,自找没趣。作为主角的我,自然还是有更多的思想。经济上的问题始终是现在最强大的束缚,我远远不能高飞,哪怕在梦中都被惊醒。总是想着改变,不甘于平庸,思维永远领先于行动,在查阅了一切资料后,最终的出来一个结论,寒门再难出贵子,换到现在的话说,就是永远改变不了出身,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农民。
      开始放弃了,整片天空都是灰色的,万物模模糊糊,越是用力想要看清,越是有水汽弥漫。以为就这样了,却没想到原来故事有改变人的力量,尤其是发生在身边的。
      他,一个我心中的美好的人。有梦想,很努力,更是有坚持的毅力,才华横溢这个词就是为他量身定做。他开始写书,开始告诉我一些事;
      多愁善感的人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深刻到人性的地步,然后自以为十分之伟大,接下来就开始对某些事物不屑一顾,总有自己的一番大道理。按照剧情的一般发展模式,就是要自己写书了,结果呢,没人看得懂,自怨自艾,这迷茫的众人,这酣睡的世人,谁能懂我就是下一个周树人?
      傻子总会有的,当沉浸在某种巨大的幻想中的时候,于是乎,便开始了毫无悬念的创作之旅。也确实就像一开始说的那样,没人看,这是已经预料到的结局。而某人的,也算是自得其乐吧,每日在网上可以搜到自己的“著作”。
      就这样,几年的时间,当别人问起来的时候,也一定会听到周围的人说:“这谁谁老厉害了,你在网上搜搜那啥,知道不,就是它。”然后再一片仰慕的目光中前行,似乎这样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并且活得很有价值。我也不懂,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凭借几步烂到骨子里的小说?除了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YY一下,除了会吹嘘之外,还会什么?貌似什么都不会。这是现实。

      深知这是出自他内心最为真实的想法,我始终认为自己远远不足,他呢,就像是江南小院,而我就是黄土高原,完全没有可比性。结果是,他为梦想义无反顾,几年了,一事无成。在沉思了好久之后,我做出了那段话的回应。
      我牢记某人告诉的一句话,平凡才是最大的苦难。他说,无论如何,你要做一个不平凡的人,做一个出人头地的人。作为朋友,对这样的良言善语还是喜欢的,打心里认定此人必有大用,将来必成大器之类。
      几年之后,我们还是朋友。我问他:“不知兄弟如何。”他自嘲的笑了笑,用手指蘸着几块钱的廉价白酒,在桌子上写道;“空有大志难凌天,陷于污浊是人间。不知道当日痴狂儿,今昔是否两难堪。”写完便自顾自的吃起来,无论我怎么说话都不回答。无奈之下,只得不停地加菜,在我的买账声中,结束了这朝思暮想中的画面。徒留无奈与尴尬。
      我想起当时的他,遮眼刘海,黑色外套白线衣,洗的发白的裤子和随意搭的休闲鞋,最吸引人的是他的眼睛,总是十分的冷漠淡定,哪怕和他相处久了,好朋友也是这样。很多女孩喜欢这样子,再加上他天生的文人气质,于是乎我们就成了朋友,也或者是他身边的女孩很多,个人出于什么龌龊的念头。
      我羡慕他,出于本能的嫉妒心。是的,他很优秀,无论从内在还是外表,谈吐文雅,说起话来不紧不慢,时常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又很会做人,总是在需要自己的出场的时候出现,不需要的时候安静退场。他长得帅,即使有那么些不符合现在的审美观。妈妈曾经见过,说了句好一个浓眉大眼的帅小伙子。我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
      他开始写书,我也感觉他会成功。作为信徒一般的存在,我喜欢他的每一个文字,总是那么出于内心的最底层,最是阴暗,柔弱的角落里,写的很是用心,感情很是投入。已经具备了成为一个大家的潜质,积累,与实力,更难得珍贵的是,他拥有所有人的没有的耐心与毅力,坚持才是他最大的法宝。直觉上,我认为他会成功。

      这是我身边的事,是吧,我也感觉很像故事。会有人嘲笑的,赤裸裸的讽刺道;“就你那二十年的人生历经,跟我谈人生?哈哈哈!”仰天大笑三声之后,接下来就是狠狠啐一口,或者直接吐到某人的书上,或者是我的脸上,再也许是我引以为傲的经历上。不过呢,现在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无论是自卑的他也好,平静的“我”也罢,还是始终作为旁观者的我,现在对我们而言,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都在长大。
      你不在的时候,我都在忙着长大。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几岁,我深知自己是有多么的幸运,身边可以出现如此“伟大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追求奋不顾身,也曾歇斯底里,鲜血淋漓,最终依旧是那么潇洒,义无反顾,我活着在这样的圈子里,即便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知道该做什么。
      一个写书的人,一个安静成长的人,还有一个不知所谓的我。未来几年,或许很好,很差,但那些都不重要了,至少我们都在很努力的做自己。
      贫穷,富有。黑暗,光明。阴天,晴朗。那又如何,依旧昂着头,走的不苟言笑,这是自己的路,我走的很舒服。

      他看了看笔迹未干的纸张,狠下心来。将其全部叠放在一起,塞在书桌最下面的箱子。暗暗地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软弱,从明天起,依旧是当年骄傲的柒皓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柒皓然的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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