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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不喜欢,还是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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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隐藏的地雷,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被踩中。
所谓的离婚协议,因为琬琬的绝口不提而让梁觉笙也太不在意了。所以,当律师真的拿着离婚协议上门来找梁觉笙的时候,那是一种自己做了坏事努力遮掩,却还是被人当做正事地揭穿了。当然,那个场景要比琬琬本来想到的,更加残忍。
律师□□的时候,只有琬琬一个人在,怀孕四个月了,肚子更加明显了一点。开了门,看见律师一本正经地拿着协议说他把梁先生吩咐的离婚协议拟好了。那一瞬间的琬琬,是想直接关门不让他进来的,包括那份协议。唉!自己作的孽,哭着也要面对。
琬琬在门口纠结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他先进来,马上就打电话给梁觉笙,管他在干嘛,先回家再说!家里的气氛实在太尴尬了,这离婚是她提的,现在协议在面前了又后悔了,琬琬觉得很对不起律师。
梁觉笙赶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律师和琬琬各占据了半壁沙发,皆是无言,然后一瞄,原来是离婚协议的事。
“丁律师,麻烦你了,还亲自送来。”先解决外人再说。
“梁先生,是我没按时拟好交给您,所以亲自送来以表歉意。”
“没事”
丁律师看气氛实在尴尬,就忙不迭地道别走了。梁觉笙送走丁律师,暗叹自己怎么不长记性把地雷挖走呢!
“琬琬,饿了没?”剩下的就是家事了。
“恩”琬琬看着那份协议在内心骂了自己n遍,让你冲动!报应来了吧!
梁觉笙看她一副心思都在协议上,干脆坐下来说清楚。
“你当时说要离婚,是因为你觉得,我不喜欢你?”
“恩。”
“那你呢?”
“我...”
“你可以质问我是不是喜欢你,那我应该也可以。如果光是我喜欢你,那么离婚还是需要的。我娶到你,到现在,却没能让你喜欢上我,那可能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所以,如果是这样,我们还是签字吧!”
结果还是没逃过这个命运,琬琬想。她就这样眼巴巴看着梁觉笙起身回了书房。琬琬看了眼协议,也起身去了画室。本来这里是客房,后来发现也没人来住,干脆改成了画室。
什么是喜欢?哦!更眼前地说应该是,喜欢梁觉笙吗?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琬琬给他的定位就不一样,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在第一眼的时候,你觉得他很适合你的择偶标准,然后才有接下来的剧情。琬琬第一次见他,和她之前脑补的五大三粗的军哥哥就不一样,就觉得自己是配不上人家的,再说她觉得梁觉笙比她大了快一轮,所以她给他的标签就是好说话的免费饭票,不是自己的那种。
梁觉笙就不一样了,他觉得小姑娘很合心意,所以一开始就准备打人家姑娘的主意,也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琬琬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两只兔子,从冬天养到夏天生了小兔子,兔子窝又臭又挤,最后送给了别人,剩下一只大兔子也被他们吃了。琬琬还是挺喜欢它们的,每天去看它们,只是到最后杀了或是送人了,也就那样了,没有哭,或是不舍。
所以喜欢到底算什么呢?
梁觉笙说爱她,那是不是会有伤心不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