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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0.前因 ...

  •   一
      斜靠在自行车棚的矮墙后面看着表。就快到了。还有30秒……20秒……10秒……3,2,1。终于,19点整。我伸手把吸了一大半的烟狠狠摁灭在地上,拍拍裤子上的烟灰勉强跪坐起来,感觉腿已经有些麻了。侧身伏在矮墙的缺口处往对面右手边的巷子里看。果然,毫无意外,那个男人的身影出现了,已经出了最里面的楼道,正不紧不慢的往巷口走。
      我回身,依旧靠在原来的地方,用将尽的最后一点耐心数着满地的烟头,继续留意着四周的脚步声。大概又过了一分多钟,再往外看时,那个男人已经出了巷子右转,顺着人行道往前走了。我赶紧站起来,绕过车棚,不着痕迹地跟上。
      七天了。
      整整七天,我几乎都耗在了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尽心尽力的拿人钱财为人办差。要摸清这个男人的行踪简直太容易了,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功夫。他白天几乎从不出门,只有一次到小卖部买烟。但每天傍晚的七点钟他会准时出现在楼口,然后走十五分钟的路到小镇唯一一家舞厅,既不下舞池跳舞,也不跟任何人搭讪,就在角落里坐着,偶尔捡一本随意撂在公共架子上的杂志翻翻,一待就是两个多小时。然后出舞厅,按原路走,十点之前回家。这个资料标注是36岁的男人长了一副没什么用的老实相,一张脸看不出情绪也找不到特点。五官平淡无奇,让人一扭头就再也想不起来。身材偏瘦,穿的是街头大众款,带着副有点褪色的金丝边眼镜,标准的背景路人。哪怕是到舞厅这种和他完全不搭的地方,居然也能成功地被人忽略——大概这也是一种才华。我跟了他七天,一句话也没见他说过,就连咳嗽都没有。
      其实到第三天头上,我就已经下了结论:这个男人,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是个外遇者。
      说实在的,像这样的人,别说搞外遇,恐怕认识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见的多了的自然明白,可我的主顾就是不信,一口咬定他心里有鬼,在外头养着人。自作聪明的女人。这种无中生有的事儿搁以往我早推了,挣不来钱,无聊到死,最后还坏了名声。不过,这次的活儿我没收手,顺了主顾的意思,继续跟。因为这个男人虽然存在感少得可怜,看上去也没有招蜂引蝶的本钱,但他从头到脚,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怎么说呢,古怪劲儿,勾起了我该死的好奇心。
      的确是古怪。这样一个沉默寡言又老实刻板的人,怎么会有天天上舞厅闲坐、看书的习惯?花园、广场什么的不才是他的画风吗?我们这个叫后地镇的小地方虽然不大,离主城区又远,但一两个清静的绿化地段还是有的。难道是喜欢嘈杂和音乐?好像不太可信。从家到舞厅,他都是挑最偏最寂静的路走。再有就是准到可怕的出发时间和琢磨不来的回家时间,好像前者的准确是因为习惯使然,而后者的不确定则是有什么事情会对他造成影响。还有很多说不上来的地方,让我觉得奇怪,却又摸不着头脑。
      或许我的主顾有一句话没说错,那就是,他心里有鬼。
      二
      不得已住在后地镇的、但凡有点野心的家长们,教育孩子都会说同样一句话:好好学习,将来一定要考到大城市去,不然留在这里只能混吃等死,没前途。
      如此评价脚下这片土地或许有些忘恩,但后地镇就是这样一个不思进取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人,无论吃官粮还是不吃官粮,大多数都胆小怕事又安于现状。管事儿的不大愿意管事儿,有可能生事儿的又懒得生事儿,凑到一处,倒也别是一派升平景象。许多不甘心庸碌一生的年轻人带着朝气和理想决绝地背乡而去,然后满足又骄傲地在灯红酒绿的大城市继续庸碌下去。而留下的就是这些,于平淡中日复一日、吃喝拉撒、生老病死的后地居民,在飞速的现代化中慢吞吞的前进着,遗世独立般缓慢的度过时光。这又有什么不好呢。倒是市里三番五次的提出改革、整顿、发展云云,投石入水,有模有样,只可惜水波在漾到后地之前已经归于平静,大家也心照不宣,乐见它不了了之。老话说,人往高处走,可这从来都是种期待,甚至欺骗。有的人走不了,有的人不想走,这都是平常事,就像后地的人一样。
      好在我也不是个有心思进取的人。
      我叫李陆离,在镇中心的柳药街开了家调查事务所。或许我就是别人口中的倒霉蛋和好命鬼。
      我不是后地镇的人。我在C市中心的医院出生,从来没见过父母,人生的头13年是在福利院度过的,据说被抱来的时候手背上写着陆离两个字,于是就叫陆离。福利院的人都说我从小就有一股磨不掉的拧劲儿,不知道听话两个字怎么写,让人担心会养不熟,于是生生蹉跎到13岁也没人愿意领养我。13岁刚过时,有天早上爬墙出去和街头的混子们一起游荡,被坐在车里的李叔瞧见了。当天下午我就在福利院见到了他,他说他要领养我。到现在我都记得当时我是怎么跟他说的,我梗着个脖子撇着嘴,说“你敢,那我也敢。”他还挺高兴,我们就这么随便的一拍即合了。直到后来我才觉出李叔的神通广大,因为短短一天后,福利院就说我手续俱全,可以跟他走了。
      李叔说我长相随妈,性子随爸。他还告诉我这俩人没有好聚好散。结婚的时候父亲那方的亲友都不同意,因为我妈双亲早逝家境普通,就有一张漂亮脸蛋儿和一身傲气,与高干家庭相差太远。所以闹离婚的时候简直成了大快人心。但李叔说,估计他们谁也没打算真离。要不然为什么我妈只是偷偷怀着我离家出走,而没动过打胎的念头呢我爸在还不知道他有这么个儿子的时候,因为祖父病危,被一通电话叫出了国。我妈正在气头上,索性谁也没告诉,生下了我,送到了福利院,本打算着先寄养一段时间。然而就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事,七八辆车连撞,重伤,没救过来。大概是要去追我爸吧。只可惜那个一无所知的男人在将要失去父亲前先突然地失去了妻子,双重打击狠狠地摧毁了他。等安葬完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之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从此再没回过国。可想而知,也再没人关注我。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靠,那可真够操蛋的。
      不过李叔这方面总是不太靠谱。我小时候偶尔会问问我的身世,因为他说他一看见我的脸和神态就打算领养我,由此可以断言这必然是因为故人的缘故。他回答的时候好像毫不避讳,但次次的说法都不一样。我把他说过的汇总到一起,觉得最可能的大概就是这么个操蛋情形。剩下的就完全信不得了。比如有一次,他特别慈爱的抚着我的头,语气严肃地告诉我“儿子,你其实就是我亲儿子。”没等我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就努力憋着笑,来了句:“而且我跟你妈还给你生了个兄弟,叫光怪。一个李光怪,一个李陆离,光怪陆离,怎样,完美不。”当时好像气的我砸了一瓶他一直没舍得喝的好酒。
      我始终觉得他可能是真的知道些什么,但是根本不想给我说。不过我虽然想知道,也仅止于好奇而已。什么寻亲啊、认祖啊,不过是扯淡,没这个必要。既然从未谋面,何必多此一举。所以李叔当年领养我的时候说,要不在名字前面加个李吧,我毫无心理障碍就同意了。但我仍然李叔李叔的叫他,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再改口也没什么意思。李叔也是这么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我跟李叔之间的关系。收养我之前,他跟我一样是个光杆司令,不过比我强得多的是他即有钱又有权。我独自走了13年,他来了,又陪我走了13年,然后他离开了我,因为肝病。
      他从来都叫我儿子,但我知道他从没有把我当他儿子看,反而更像是对待一个同龄人。他给了我最大限度的平等和重视,给了生我的人没给过我的关爱和引导,那么不动声色,又那么小心翼翼。他体谅我面对一颗真心时的所有笨拙和无所适从,也从不揭穿我为了掩饰怯懦而故作强硬的张牙舞爪。我们之间的感情大概胜过了亲情和友情,这是相依为命留下的纪念,无可替代并且再难磨灭。我觉得幸运,也很感激。这话我最终毫无保留的对他敞开说了出来,那时他躺在病床上,很平静的样子,像往常一样揉乱了我的头发。但我看得出他微微红了眼圈。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还分置了一大笔钱按月入账。他不想我有后顾之忧,所以他早早的就忧虑好了。他给我说:“儿子,想什么就干什么,别委屈自己,也别惹太大的事。”他最担心的也是我。
      李叔一走,我再也不想待在C市。我辞了职,去了很多地方。一路上开过饭店,做过服装生意,折腾过旅馆,搞过音像店……做了很多,也都不长久。直到有一次心血来潮进了一家调查事务所。
      那个地方真称得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文绉绉的名目之下,积满了不愿为人知的、或神经质或有凭据的疑心与猜测。如果想要知道的更多,那就请先抖出点什么。来吧,扒开金玉的外衣,撕下相安无事的嘴脸,深吸一口气,大胆的分享隐情和私秘。这里接的活儿有大有小,有的上不了台面,有的满是油水,当然,还有的无聊至死。不过总能让我莫名的兴奋和沉醉。这或许也是种心理变态吧,但管他呢,至少我做着做着忽然就觉得,是它了,我要找的就是它。我带着这个念头离开那个地方,打算在下一站开始付之于行动。巧的是那个下一站就是后地镇。
      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久留,只是草草租了个店面,有滋有味的体会着后地镇的是非隐情。但谁成想在这里一待就是三年,当初租的店面也早已成了我的私有财产。
      我终于明白世界上真有灵魂契合这回事。我生长在C市,但那里不是我的归宿。我找到了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叫做后地,和我一样,孤僻又不思进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0.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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