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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暗墨之乱第二天 我是源乱 ...

  •   第二天

      1、
      我是源乱。希望有人还记得我是谁。
      没错,我就是那个该天杀的咖啡馆老板。

      昨天认识了翡冷,所以我将其当作一个新的开始。顺便说,我没有每天都写日记的习惯。

      比起昨天的冷冷清清,今天的客人算是很多呢。时间,早上8:50,因为蔑原的人们太过缺少时间观念,所以现在正是早餐时间。
      音响里播放着“Hello,Goodbye”,这不是属于咖啡馆的曲子,但我很喜欢。简单的歌词,没有一丝多余的诗意。
      人世间,我算是再遇不到这种人了。不被情绪所影响,清风云淡地生活着,那个人,已经走了。

      我是寂寞与孤独所生的孩子。

      源莫说我笑起来很开朗,很有感染力,就像发自内心的一样。她会这么说也难怪,因为她懂的。笑,不是是公式罢了。
      只有那个人才能笑得灿烂——就如他的金发,那么耀眼,却又柔和,招人喜欢。

      咖啡公馆的颜色是苍蓝,因为他喜欢。他说过,他和他的弟弟都喜欢蓝色。我笑着说我也是。大概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才会喜欢吧。我不知道他的弟弟是否如此,但至少我是。

      人越来越多了,有些忙不过来。推门而进的一人走近吧台,那是源莫,我笑,救星来了。
      2、
      源莫,是我的妹妹。和我一样有一头华~丽的黑发。奇怪的女孩,让我琢磨不透。

      “一杯维多利亚,外加吞拿,谢谢。”我笑着向客人点头,准确的说,这位客人是和我关系还算不错的John。但也只是如此,算是朋友。

      惊讶的发现时间流逝之快,刚才John点的,分明就是午餐。一旁源莫还在忙,我却分明听见她丢过一句“白痴”。失笑。

      我真的是白痴。从他走后,就变为白痴了。

      3.
      “他的死对你的影响真那么大?”
      这是莫子的问我的问题——源莫,我喜欢叫她莫子。

      白了她一眼。我知道话里的‘他’指的是谁,那个叫翡绯的家伙。
      “没办法啊,谁让他偷走了某样东西。”这下是她白我了:“你的心?这么烂的肥皂剧台词你都敢讲。”
      我摇头。不是心,是灵魂。

      失去灵魂的人,还能够生存吗?像常人那样生存?

      翡绯将他的生命赠给了他最喜爱的蓝。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分明只是像往常那样乘木舟去孤岛海滨游泳,为什么会这样?
      一个巨浪打来,一切都消失了,那个让自己为其付出一切的笑,那张总是损自己却又撇着向自己撒娇的嘴,那双湛蓝的眼睛,还有那头似乎永远不会受到伤害的金发,总是装无辜的表情……一切的一切,消失了,全消失了!!

      自己是那般重视翡绯,那个被自己唤作“绯绯”的玻璃娃娃般的人儿。为什么总是抓不住他呢?本以为能开始美好生活的自己,在得知绯绯的死讯后,算是彻底失控了。
      去他的优雅,去他的面具,天知道他是何等在乎绯绯,但他的绯绯还是选择了那片蓝,永远的走了。

      那一刻,我才体会到——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
      当绯绯走进死神的怀抱,与海水永存时,自己又能做什么!
      也只有……
      4.
      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所以,我也只能……

      从认识翡绯的时候起,自己便将咖啡公馆改变成海蓝一片。

      起初,是因为绯绯喜欢,我想让自己更接近他。
      在这片海蓝中品尝咖啡,必定也会是件令人快乐的事吧?有试过,不过绯绯在场——他在,自己还有闲心去管别的?绯绯看起来很美味呢……

      至于现在,则因为……不想破坏。
      不想破坏绯绯的每一点气息,想永远和他在一起。哪怕仅是他用过的杯子,都被自己收拾得很好。只要低下头,似乎还能感觉到绯绯窝在自己怀里时留下的余温。淡淡的薄荷味是绯绯的象征,于是如今咖啡馆里除了食物的味道外就只剩下柠檬的清香。哪怕有些惧怕蓝色,但我知道,绯绯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着他的蓝,我又怎能放弃呢?
      更重要的……
      绯绯永远睡在他的蓝色世界中了,但自己还得活着。不会游泳,就让周围的一切都成为蓝色吧。身处于蓝,自己就永远和翡绯在一起了。海是相通的,蓝也是相通的,温度一定能传递到的。

      所以……

      “源乱,源乱。”抬起头,John在向自己招手。只允许绯绯叫我“乱”,别的,不行。
      我走向John,露出那个拿尺子去量都不会有瑕疵的笑。“怎么了?”
      我确信,至少马上就确信,John是恶魔!

      他故作神秘地对我笑,对我摇头。见状,我伸手想拿走他的吞拿三文治。他忙拦住我,无奈地对我指了指吧台,道:“小莫方才出去了,你的咖啡……”
      见他忍笑忍得辛苦,我对天翻了下白眼,回去拯救我的咖啡。
      话说回来,Cappuccion,可是绯绯在咖啡中的最爱呢。
      5.
      天色暗了下来,7:15。

      蔑原也可算个不夜城,人们吃晚饭的时间较晚,正是现在。
      咖啡公馆是不提供晚餐的——除非你想吃压根就算不了晚餐的点心型事物。于是,我迎来了这一天的唯一一段休闲时间。

      为自己冲了杯柠檬水——绯绯最喜欢这个了。轻风云淡,如同他本人一般。莫子已经回来了,她一脸狐疑地看着烧坏掉的咖啡壶,皱起眉头,说:“哥,又走神了?这已经是这星期里第三个了。”
      我勉强回答:“不是走神,是失魂。”
      失魂落魄。

      “在想谁呢?”
      “绯绯。”
      这不废话吗?

      “他……还有一个弟弟……”翡冷?可他和翡绯是不同的啊,又有何用?我等着莫子继续说话。
      “他也是……和玻璃一样。”有些迟疑,话必,莫子冲我眨了眨眼,她的眼底闪过一丝好奇与诡异。我没有言语。呆呆的,仿佛可以成为化石。

      风铃声响,时间,真的很可怕,无情,不给人一点多余的机会。
      又忙开了。
      6.
      忙,有时候,挺好的。最少,当自己沉入一片紧张的气氛时,会忘记一切,包括周围的蓝。
      我疯狂地叹气。

      好象越写越觉得自己就像个单恋者诶。慢慢就会好了,只是还有些不习惯身边缺少个挑衅的声音吧。
      平常这个时候,绯绯总是会赖在自己这儿,一边说着可以气死人的话,一边向自己撒娇“讨食”,顺便不知死活地玩火。
      窗外,又是一片银白。
      我又一次发呆。
      7.
      昨天的这个时候,自己是和翡冷一起的吧?
      听John说,绯绯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这样一来,我和他便算是同类人咯?
      莫子也说,他是个玻璃人儿……看似平静透明,但却会碎掉。那句话叫什么来着?越易碎的反而不会碎,因为有人会保护它的。现在,绯绯保护不了他了,也就只剩……我?

      也罢,就试试吧。我顺从了心中的点点期待。
      这才发现,他今天没过来。

      上次不是叫他再过来一趟吗?但也真的没说是今天。算了,反正他会过来的。我不说没把握的话。

      将收回的咖啡杯递给莫子——有个助手就是好啊。似乎该打烊了。翡冷,就让我看看,绯绯的弟弟是怎样的吧。

      今天没戴Boli——我一直这么叫那副隐型眼睛,哦不,是那几副隐型眼睛。有的国家将嫉妒称为绿眼睛妖魔,我不嫉妒他人,也不知是不是妖魔,但我却真的有一双锐利的绿眼睛,四周暗了下来,它却在闪烁光芒。
      放心,绯绯。我会很好的。而你的宝贝弟弟,我会努力让他好的。
      今天,就这样吧。面包与玫瑰,来吧。

      第二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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