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蓝白 女人离开前 ...
-
鄙人沈月,大五那年被医学院开除学籍。
院长对得意门生是同性恋,并且勾引了他儿子这件事至今耿耿于怀。然而判了我死刑,确实一桩无可挽回的事情。
我的爱人蓝白,长眠在青淮河岸的白石墓地里。那里有梧桐和白鸽,一年四季都美得像是和平公园。
院长给蓝白两个选择,离开我去美国,或者将我开除学籍,声名狼藉。在A城几乎每家医院都有院长的得意门生,他掌握着我的生杀大权。
“沈月,我们试一试好不好?”
“沈月,我们再试一试?”
把车开到701国道,对面是灰蓝苍茫的天空,溅满了油彩样的小白点。
“下车吧,贵公子。”我舔了舔嘴唇,没有看他:“我们是穷人,穷人就应该安分守己。”
从后视镜里看见蓝白的背影越来越窄小,直到变成米粒尘埃。他走时将鞋子留在白沙滩上,沉入海底,我的爱人会遇见人鱼,会变成一尾鲸鱼,无拘无束,从此岸到彼岸。
蓝白的尸骨从青淮河一路向北漂流到黑乌江,最后落脚在一个小小镇子,被泡的肿胀数倍不成样子。
我没去检验他的遗骨,不愿承认蓝白真的没了,死于他父亲的自私,死于我的软弱,死于我们对生活的妥协。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无处可去,到处都是熟人,到处都是耳目。于是常常通过701国道,在白沙镇上,沙子像是磨碎的钻石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深蓝大海惊涛骇浪,华美如遍撒金箔。
蓝白问我:“你见过骨灰吗?”口气纯真而无辜。
“我是孤儿,没有需要送葬的亲人。”伏在他胸口,一股青草的气息,荷尔蒙的气息因人而异。
“那我来做你的第一个。”小心翼翼的试探着,绕着那些敏感的话题,蓝白一直是这么有礼貌的孩子。蓝白拉着我的手缓缓深入沙子,被阳光晒的灼人。他的唇齿想一颗满满打开的花苞,如此馥郁柔软:“骨灰就是这样,我妈妈我外婆,像是有温度的雪。”
以后我们的骨灰,要融合在一起。为了这句话,我潜入蓝白的安葬之地,偷了一小瓶骨灰,悬挂在胸前,挨着心脏的位置,蓝白他始终都是我的护身符,那块肌肤时刻如烫伤般红肿发痛,像是一截桃花枝,烂漫而多情,充沛而冶艳。
我们说了那么多蜜糖般的言语,不想迎来至为惨绝的结局。诺言这种东西,就是西伯利亚季风,它来的强烈,让生活面目全非,可是它离开的也迅疾,不会永远停留在某地。人,怎么能挽住风呢?
生离,始终还是比不上死别啊。
离开学校后,很长时间无处可去。当一个人身败名裂时,是没有朋友的。
我不再是前途光明的准外科医师,而是法律无法制裁的杀人犯。
白天去工地打零工,或者在卖场,超市,咖啡厅做短工,在哪里我都呆不长,拿到薪水就走,直到钱财耗尽,买不起一碗小馄饨或者支付网吧包夜的费用。我没有固定住所,像是候鸟一般四处游击过活,时刻带着肥皂,在卫生间里清洗身体。
三个月没有剃须理发,样貌便返祖成为山顶洞人。再次验证一个真理,越是自律的人,自暴自弃起来便越彻底。
无法独自呆在一个空间内,没办法闭上眼睛不想蓝白。这是心里疾病的一种创伤后遗症,我是医生,比谁都了解。就像院长一夜之间白了头发,面对爱人离开,我们无法抱着彼此哭泣,我们只能一直仇恨下去,仿佛这样就能推卸责任,实际上,谁都知道这样无济于事。
八月之后,暑气慢慢褪去,秋蝉不再作鸣,天气越来越冷后,能接到的零活越来越少。大约因为我的外貌更加粗犷了。
于是我整日呆在墓园里,枕在蓝白的墓碑上说话,时间久了,那些鸟儿,野猫,松鼠也不复惧怕我,觉得我是他们的一员,在我身边徘徊。
因为饥饿,肚子一直轰隆隆作响,敲鼓般长吁短叹。
直到小女孩将蛋糕塞在我手里,我才惊觉已变成流浪汉。
那是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子,五官清淡,雪白皮子,头发是慵懒的自然卷,美人胚子不外如此,穿着墨绿丝绒的蓬蓬裙,一看便价格不菲。不是那种可以拍广告片或做洋娃娃模型的好看,而是忧郁的,沉重的,像是古墨般调子。蛋糕放下后,便呆呆的直勾勾的盯着我。
“雨点,过来,不要烦那位先生。”
循声望去,见了辆纯黑的劳伦莱斯,我只认得几个汽车牌子,却不懂分辨型号,车子对我来说只是代步工具,蓝白死后,那辆破车被我烧了。可是这辆车子绝非普通人家享用,一来没有车牌,二来车内说话的女人,着实太美了些。
美得盛气凌人,而又理所应当。线条宛若仕女图里的贵妇般,淡薄黑白延绵的灰线,没有款式的宽腰裙子,搭着披肩,手里夹着女士香烟,象牙白肤色,高跟鞋绣花,纹路华美。尽管脸孔都掩藏在车里,却叫人觉得口干舌燥,忍不住看了再看。
小女孩子恋恋不舍的移开步子,泥猴般直往那女人身上窜,打着手势似乎和她在争执哀求什么,简直磨的人心都要碎了。过了会子又转过来,手里拿着一大盒不重样的糕点,牛角面包、甜甜圈、起司蛋糕、巧克力球。司机在不远处停顿张望,我毫无节制的狼吞虎咽。
后来便常常见这孩子和女人。除却节日、阴雨天和周末,这两人几乎每天都到,女人腿脚不太好,出门带着总是拢着印度女人似的沙丽。孩子和母亲的打扮总是相衬的,粉红深红,孔雀蓝墨绿,黑灰,同单纯复制的母子装比起来,有趣的多。
女人离开前总是带束向日葵搁在一处墓碑上,字迹写的简单扼要:丈夫陈思进,儿子小石头。未亡人洛水。
通过生卒年月来看,丈夫同儿子仿佛在同一天去世。她有时解下面纱,附身亲吻石碑。她的手指不住颤抖,时间并没有带走悲伤,而是拍照般定格了。
原先的看林兼守墓人在冬天来之前死了,说他是八十岁还是九十岁都无所谓。通过青白嘴唇来看,出问题的应该是心脏。我把他埋在柳树下面,没有墓碑,没有亲人,只有柳树雪白根须,虫子,还有满怀感激他死的及时的我。
女人那天破天荒的从座驾下来,拉着女孩子站在不远处,皮手套和长靴,头发高高挽起,声音出乎意料的好听,像是泉水般甘甜:“把胡子刮刮,收拾干净,他的位置就是你的了。”
“怎么?夫人,这墓地是你的?”我握着铁锹,气场不住,尽量装的玩世不恭。
“没有,只是我在这里熟人很多,”她笑了笑,眼睛妩媚的狐狸一样:“我认识的死人比活人多的多。所以和这里的老板很熟,”
“为什么选我?”
“雨点很喜欢你,你看着不讨厌,半死不活的样子很合我意?”她停顿了一下,半晌放道:“蓝白,我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
有些女人的要求你是不能拒绝的,一旦得罪她们便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什么忙?”
“毒药,无色无味,不被人察觉,加在茶水里,喝个几天就死了,死因和心脏麻痹很像。就像你毒死看林人的药。”她眼波流动,宝光流灿,好像说的是悉数平常的事:“想必你也看中这个位置很久了吧。他老了,有没有亲人,早一天晚一天死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