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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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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久了,偶尔出现一件与记忆重叠的事情,会变得无比惆怅……活的越久记忆越长,只是那些曾经在你生命里留下痕迹的人,都已经消失在时间的夹缝里,让你遍寻不着。
袁大成虽然白天让桃花逃了,可是兄弟们的互帮互助还是应该答谢的。他伙着另外两个兄弟一起喝酒吃肉,逍遥快活到深夜。
三个人勾肩搭背,嘴里嚎着:“兄弟抱一下,说说你心里话,说尽这些年深埋的酸甜和苦辣……”
卓尔坐在车里,静静看着前面三个人勾肩搭背的身影,及伴着歌声砸下来的瓶瓶罐罐。
几个人走到他车前踉跄了一下。
“哎,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这TM谁啊,将车停这里!”袁大成气哼哼的用脚使劲踢了一下眼前的阿斯顿·马丁Rapide。
其他两个人赶紧拽住他,“大哥,怎么觉得这个车不便宜啊?”
“你们两个胆小鬼,什么便宜不便宜的,在这淮海北路老子怕过谁?!”袁大成骂骂咧咧又踢了几脚。
卓尔猛的打开车门下车,1米83的身高让他比他们高出一大截。
袁大成和其他两个人惊讶的看着眼前身着紧身运动衣,并隐隐露出八块腹肌的男人,这是谁啊?!
卓尔虽然走的是暖男路线,但是他其实并不弱,柔道、拳道,他是样样都会。
袁大成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卓尔几个直拳打的翻倒在地。“大侠,大侠,快别打了,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呀?!”
卓尔冷哼一声,继续对他们拳脚相向。
袁大成一看对方不住手,立刻连滚带爬、连喊带叫超前跑。
周围人听到声音,有人打开窗户朝下张望,也有人开始录下这打斗的一幕。
卓尔将袁大成拽回,继续捶打,最后看对方瘫倒在地,才肯罢休。
他起身返回汽车,拨通了傅九赐的电话。
傅九赐是现今国内最热的明星经纪人,他一手捧红了中国茉莉任乔乔,中国牡丹关盈盈,一个两个名不经传的女子在他的手中化腐朽为神奇,成功晋身成为女神,登上国际舞台。
娱乐圈封他为‘魔术师经纪人’。
卓尔因前女性经纪人待产,五天前刚被签约公司重新换给了傅九赐。
有人说公司想借傅九赐的能力,将他捧成影帝,也有人说傅九赐想拉卓尔壮大自己的队伍。
但是事实只有他们知道。
公司的考量是将利益最大化,诚然卓尔是目前最有发展前景的新晋演员,能力强、相貌佳、粉丝团实力强大。
综合考虑,他和傅九赐属于强强联合。
然而男人骨子里总有一种雄性的幼稚感,两个优秀的男人放到一起注定不是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而是一决高下的挑衅。
此刻的卓尔没有一丝惊慌失措,都说傅九赐能力一流,他倒要看看他的能力。
明星经纪人通常身兼警察、医生、保姆……但是最重要的一条却是救火队。
这才是检验经纪人能力的重量标杆。
面对应急突发事件能否有足够的公关能力应对来自粉丝、国人及各路黑粉的种种迎合或者挑衅,这能力直接关系到明星以后的道路的长短。
卓尔已经将明星事业当做自己终身的事业,他不能随随便便同意一个男人决定自己的一切,要么他说了算,要么那人能力足够强。
傅九赐这是我对你的第一次考验,通过了,一切OK,但是要是搞砸了那对不起,甭管你名声再大,我都要换掉你。
傅九赐接到电话时,人正在北京。他本来就有一堆事情要处理,现在又兼了卓尔的经纪人,便打算在这边多留几天,顺便与商定的制片方谈一下卓尔获金人奖后转型的最新电影。
傅九赐皱着眉头听他说完。
这个卓尔明明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没想到却做这种孩子气的事。
“哦,知道了,被打的那个人什么背景?”
“是个地痞,在淮海北路一带。”
“那你现在什么打算?”
“傅经纪,当然是自首去啊,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不过后续问题就交给你了。”卓尔说完挂上电话。将袁大成扔到车上,直接开车去了警局。
傅九赐微微一皱眉,这个卓尔倒很有些锐性,不像表面那么温和。
“怎么了?”凡斯既是傅九赐的助理也是他的合伙人。
“卓尔出了点事。S市有名望的律师认识吗?最好三教九流些的。”
凡斯皱眉,律师肯定认识,但是S市的还要三教九流,“我想想看。”
“那这样,你立刻找一个,然后将那人联系方式发我手机上。”傅九赐拿起一旁的外套便开始穿戴。
“这么晚,你要出去?”
“我需要确保卓尔今晚的事没被有心人拍到,即使拍到我也要将新闻压倒最低。”傅九赐便要出门。
凡斯皱眉,新闻界最厉害的那就是娱记周刊的罗琳了,“对了,保护好自己,别失身。”
傅九赐将自己的拖鞋砸向凡斯。
凡斯呵呵大笑,“罗女王的代价肯定不低,不过,最近有人说,她放出过话,要将你拿下。”
傅九赐从来不相信不劳而获,生活到处充满着让人措手不及的狗血,但是狗血有时深扒下去,也可能是美好。
就像突然打人的卓尔,他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去打一个地痞。
但是,老天从来不会眷顾任何人。
你做了事情,必然要付出代价。
于傅九赐而言,这世间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等价换取的,只是需要看天平两边的砝码是否一样重。
林夕接到警署电话时,正在与周公约会,林夕还没听完,就将周公一脚踢开,赶紧套上外套去了地下停车场。
“林夕姐,这里!”助理小王伸出手挥了挥。
“你怎么在这?”林夕边拉开车门,边问。
“是卓尔哥,让我来接你!”
“哼!他倒是还有心思管我!”
“林夕姐,你还在生气?”小王小心翼翼的说。
林夕半夜被惊醒还是卓尔打架的事,可想而知她糟糕的心情了。
“林夕姐,你别生气了,不过卓尔哥也真够老实的,打了人竟然跑去自首,想当年我们……”小王看着林夕不善的眼神,渐渐气短。
林夕嗤笑一声,“我们女人老实点叫本分,你们男人呢?男人老实了那叫窝囊。”
小王尴尬,“卓尔哥可不窝囊……”
“他哪里是窝囊,他是幼稚!哪个成熟的男人会干这种事?!深更半夜不睡觉去打人再把自己整到警局?!”
小王在林夕的暴怒下喃喃点头。
林夕抓了抓自己凌乱的头发,“他身后粉丝团都已在香港等着看他领金人奖,他却整出这么大的事!”
林夕真是气血翻涌。
“林夕姐,你别生气了,被卓尔哥打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就是个地痞流氓。”小王赶紧解释。
林夕心里咯噔一下,“是不是我遇到的那个人?!”
小王闭紧嘴巴点了点头。
林夕一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那个浑小子,还以为自己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吗?!怎么能去做这样的事情?!
“林夕姐?”小王不安的看着她,这是怎么了?
“我没事,事情怎么处理卓尔说了吗?”
“说是交给新的经纪人了。”
傅九赐?林夕点了点头,听说本是挺大。她转头看向一旁的街景。
街角的路人,早已空空,平静的街道,像一个个纵横交叉的网,将整个黑夜网在这个城市。
林夕觉得自己需要转移一下自己的思绪,不然她会一直想卓尔为什么打人?
她努力展开自己的思绪:
人是从猿人进化而来,所以人本身就是群居的动物。
每一个人,都没法作为一个孤单的个体而存在。
我们在世间寻寻觅觅,不过是为了找到那个他。
林夕想起那首小诗,是一个晋江网络作家在一本书里写的:
等一朵花开的时间;
等一壶水开的时间;
等待是世间最磨人的一件小事,
但是它们都远比等一个人让人来的安心……
因为你不知道那个人在哪里?
是道阻且长还是已在路上?
又或者他还没有装起行囊?
等一个机会;
等一段旅途;
等待是世间最磨人的一件小事,
但是它们都远比等一个人让人来的安心……
因为你不知道那个人是否存在?
或者已经擦肩亦或还没遇到上?
又或者他根本不认识你?
等你;
等我;
等我们相遇;
我相信那时的天一定是最蓝的;
我相信那时的心一定是最美的;
只愿我等着的人儿呀,你也在等着我……
这个作者,是一个专注写文字的人。
人气在大神满满的晋江只得算上是勉强称神。
爆出来的相关资料很少。
但是林夕却很喜欢她。
这首小诗此刻真是适合自己的心境。
是的,她也在等一个人。
“林夕姐,你就别下去了!”小王急急忙忙下车,跑进警局。
林夕怔怔看着前面有些发呆。
不一会,小王护着卓尔走了出来。
卓尔趁机换掉了,自己那套可笑的紧身衣。
林夕看着卓尔有些陌生,这令她想起他们分开的那几年,彼时她去了外地上大学,而他也继续留在这里的高中。
四年之后,她学成归来,他还没有毕业。
再见面已是七年之后。时间在两人之间划过一条长长的鸿沟,她谈过恋爱,为别人高兴落泪……而他也经历过她不知道的一切。
卓尔有些尴尬,他不敢直视林夕的眼睛,送走小王,他转身坐上了驾驶座。
林夕瞅着车外,“卓尔,你说人为什么会感到寂寞呢?”
卓尔抚着额头思考了一下,“大概因为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帕斯卡尔的名言。”林夕无力的看了他一眼,理论纵然这样高大上,但是于生活和自己还是无有益处啊。
“你什么时候学了拳术?”
“男人会打架不是天生的嘛!”卓尔不愿意详谈。
什么时候那个风吹吹就倒的少年,成长于自己的记忆之外了?林夕有些晃神。
卓尔转了转眼睛,“林夕,说真的,你可不要因为寂寞空虚之类的,就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这找男人可不是能将就的事。”
林夕点了点头,“恩。”
“哎,你可别敷衍我呀,你看看现在社会多么乱,出门你都能遇见地痞,这要是嫁了可不好的男人,可有你受的!”
卓尔看林夕不说话,又接着说:“我研究心理学多年,你要是看上一个男人,一定要带来给我看一看,我来给你把关。”
林夕随意点了点头,没有注意到卓尔眼中一闪而逝的眸光。
作者有话要说: 这首小诗是作者自己写的,格律什么的没有仔细研究,大家凑合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