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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念旧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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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缕阳光从客厅的窗户一束束照射进来,像在空中谱出一个个五线谱。储物间里传出咚咚几声巨响后,客厅顿时尘舞飞扬。
廖雪嘴里叼着牙刷,一手扶着储物室的门框,一只手在鼻尖扑扇几下,一脸不解的看着蹲在地上翻箱倒柜的林岚。
“喂,大清早就大扫除,你不上班啊。”
“找本书。”林岚俯下身子,费力的答道。
“书?哎,你现在不是干这个的时候吧,你不是今天跟那个邵医生约好见面的吗?你想好穿什么了吗?”
“就穿昨天的那身就好了。”
廖雪无语:“你真够可以,这样,我给你出个主意,就上次那件连衣裙就凑合。”
“yes,找到了!”林岚兴奋的站起来。
廖雪没心思说下去,好奇的走几步去看看这林岚到底一大早找的是什么东西,这一看,顿时傻眼。
一本蓝底红字精装版的牛津大辞典!
廖雪失笑道:“你一大早就找这个,你没事吧!”
“我打算苦练英文。”林岚信誓旦旦。
“不是,你哪根筋不对付,”廖雪说着突然想到自己曾经说过那个邵医生英文极好,马上恍然大悟,“你是为着这个啊,嗨,没事,我跟他通过电话,不会没事拽英文的。你放心。再说,以你的英文底子,应付这种场面绝对没问题!”
曾经林岚也认为自己是有底子的。从中学起英文就成绩优异,到了大学,过四六级轻轻松松。面试时,每次填写简历都毫不犹豫的在精通选项上打勾,可是直到前天,林岚才彻底明白自己早就不是以为的那个自己。
那天,一个澳洲客户来公司商谈,林岚在会议室听了半天,愣是云里雾里完全搞不清是在讲什么,好在孟云飞及时出现,以一口标准流利的口语完美结束这次商谈。林岚为此深受打击。
虽说孟云飞在英文语境的国家学习生活,口语好不难理解,可是林岚诧异的是自己什么时候退步成这个样子。
所以,林岚要奋起直追,每天50个单词!
坐在地铁上的林岚翻开大词典,准备争分夺秒的埋首学习。可是这一翻,就像掉进一个汪洋的词海,没几分钟就晕乎乎。算了,还是从后超前看,林岚从后往前哗啦啦一翻,无意间看到一张夹在字典里的照片,一张高一二班的班级合影。
这个,应该是临到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照的,而且因为是周六,大家难得穿的都是私服,不然整张照片就该是绿油油的一片白菜地。
照片里,林岚站在最后一排的边角,飞扬的白色裙角飘荡起来,旁边站着的便是孟云飞。在这张全体同学笑容灿烂的照片里,两个人均没有笑容,并面露尴尬。林岚记得当时被临时通知拍照留念,一个人急急忙忙从食堂跑来,到的时候,前排位置已站得满满当当,林岚急匆匆向后走,谁知走到最后只有孟云飞旁边还空留一个位置,林岚正犹豫不绝,孟云飞侧身一让,让出更大的一个空间。在摄像师的催促声里,林岚便勉为其难的站上去,成为一排大高个的男生中唯一的女生。
林岚看着少年时的孟云飞,一米八几的个头,鼻梁高挺,乌发浓眉,眼睛虽不大,却目光炯炯,再溜一眼班里的男生,气质都比他差好远。怎么以前没发现?那个时候还一直觉得于浩明最帅呢,现在看看,白净是白净,可惜身材略显单薄。
女人和男人一样,果然随着年纪变大,人的审美是会改变的。
不过想到这个于浩明,林岚突然想起这不是最后一次见孟云飞,分班后好像倒也见过一次。
那个时候学校正举办校园运动会,林岚所在的班级和孟云飞所在的班级正好打对手。因为代表文理不同的班,所以也是荣誉大战。因为文科向来弱势,所以文科班的同学特别团结,尤其于浩明作为文科班的代表带领班级球队伍打入决赛,更是成了全班英雄一般的人物。当全班所有女生在场上高呼于浩明的名字时,男生占据多数的理科班羡慕不已,导致的结果便是对方的拼杀十分激烈。为积蓄实力,于浩明上场不久就被换下。
比赛进入中场休息,林岚被于浩明委托去班里拿自己替换的球服。林岚二话不说,飞奔向教室。迅速拿到球服之后又马不停蹄的往操场奔,谁知在楼梯里迎面遇上刚打完上半场被换下的孟云飞。
“原来好学生也早恋。”孟云飞用白毛巾擦着头上的汗,阴阳怪气的说道。
“胡说八道!”时间紧急,林岚懒得理会。
“有胆做没胆子承认啊。”孟云飞横出一条腿堵在过道。
“让开!”林岚拿着印有于浩明名字的球服,实在不想跟他胡搅蛮缠。
“不让!”
林岚顿了顿,一脸讥讽道:“哼,你不就是想用这种心里战术赢我们班嘛。”
孟云飞一下子急了:“我要赢他分分钟的事!”
林岚无奈摊摊手,作出不相信的表情,孟云飞只好放行。
果然这招激将法很管用,林岚走到门口,想起要说些什么,于是转过身道:“我郑重声明一点,我在大学之前不会谈恋爱。”
想想自己还真是够幼稚的,难怪,那个时候母亲每天在林岚耳边念叨加鼓励:现在不行,上了大学才能谈恋爱!
感觉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就如同拿到恋爱资格证。
为了挤出更多时间学习,林岚将这本大部头的词典置于案头,一有空就翻几页。无奈今天一天都忙的脚不沾地,写策划案,开会,做讲义,根本没时间。临到下班点,才算松一口气。
林岚看着案头的大辞典,想想今天订好的单词量,决心今日事今日毕。头昏脑涨的林岚抱起沉甸甸的大词典,打卡下班。
刚出大厦门,就听到滴滴两声刺耳的喇叭声,车灯随即一闪,是孟云飞。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林岚开始有了搭顺风车的习惯。开始只是偶然,后来久而久之,彼此有了默契,只要恰好遇到,林岚便搭这么一段顺风车。当然很多时候的这个恰好,也是
林岚故意为之,毕竟晚高峰挤公交还是很愁人的,即便堵在路上,也是坐在巴赫里好啊。
可是今天,孟云飞明明是请假提早下班的,莫非有事又回来了?
不及多想,林岚欢快的跑过去自觉娴熟的开车上门。
“哎呀,每次都蹭车实在不好意思。”林岚嘴上客气,却神情泰然的很。
“每次说这些客套话有意思吗?”
“听不听是你,说不说在我。我反正做人是有礼有节的。”
孟云飞忍不住笑笑,目光落在林岚怀里那个庞然重物,“你这是什么啊?”
林岚将牛津词典清清楚楚展示给云飞看,“大哥,词典。”
待孟云飞仔细看清楚,神情顿时极度不自然起来,连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你,你的书?”
“废话,难道是你的。”
鉴于林岚有个做教师的母亲,从小给林岚灌输的思想便是把书称斤卖是对知识的亵渎,哪怕是古板的教科书。所以这本牛津词典,在陪伴了林岚整个高中时期之后,见证了林岚的大学时光以及职场生涯,并完好保存至今。
“厉害吧,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书都保存着,这么看来,我还是个挺念旧的人。”
林岚说完,看一眼孟云飞,整个人呆呆的出神。林岚提醒一句,回过神的孟云飞才发动车子。
大道上车水马龙,街道两边是密密匝匝的行人。看到指示路标,林岚这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跟孟云飞说自己今天的目的地。
“那个,我先不回家,你把我送到丽华酒店就行。”
“酒店?你去那干嘛?”
林岚面露羞涩,磕磕巴巴道:“见个朋友。”
“朋友?”
林岚一想,自己这么避讳反而显得不大方,轻咳一声,字正腔圆道:“相亲。”
听到相亲两个字,孟云飞脸上闪过瞬间的惊骇,接着又是玩世不恭的语气道:“没想到你也这么老土。”
“是啊,和某人一样。”
孟云飞不理会,说:“那人谁介绍的,你不会网上认识的吧,现在骗子可多着呢,目标就是你这种对婚姻极度渴望的大龄脑残剩女。”
就知道他没好话。林岚白一眼,一字一顿道:“好友介绍,年轻帅气,国外医科大学毕业。还有问题吗?”
“医生?十个有九个变态。”
林岚不无讽刺道:“我如果没记错的话,令堂好像就是医生吧。”
“所以我有发言权啊。你没看到我妈杀鸡宰鸭的时候,那叫一个刀法娴熟、镇定自若。”
林岚怔怔看着孟云飞,说:“你妈知道你在背后这么说她吗?”
“背前我也这么说。”
林岚心里感叹,孟云飞,你就吹吧,上次在阿姨面前乖的跟小猫似的。
接下来孟云飞便滔滔不绝的讲起外科医生的日常,什么在福尔马林里捞尸体,什么冰箱里放头骨,看见活人就想标本——
“你这么有本事,以后别看医生啊!”
一句话,彻底震住孟云飞。孟云飞终于住了嘴。
获得阶段性胜利的林岚气宇轩昂的大步朝酒店大门走去,大厅里灯火通明,映照出一个璀璨的世界。
孟云飞收回目光,瞥到遗落在车座上的那本英文词典。孟云飞将书捧在手里,顿时有种时光穿梭之感。
对于林岚爱惜书本这一点,孟云飞当然知道。不然他也不会在深思熟虑后选择一本词典作为林岚的生日礼物。
林岚对于书的珍视体现在她的每本书上都有精致的书皮,淡粉、湛蓝,玫瑰紫,缤纷如虹。多年后每次看到超市文具用品区里花花绿绿的封皮,孟云飞就会想到林岚。虽然他曾经嘲笑过高中还给每本书打书皮的林岚像个小学生。
孟云飞不得不承认,自诩成熟的自己被这种幼稚的东西打动过。
有一次小组学习,依旧是麦当劳的餐厅,林岚从云飞口中忽然得知今天是他的生日,便果断将自己化学书的书皮剥下来,铺展开来,对折裁成一个个的小方格子,再一个个折叠成淡蓝色的纸鹤,犹如便戏法一般,很快纸鹤就堆了整整一桌子。
林岚将十几个纸鹤排成一排,说:“祝你生日快乐!”
孟云飞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嘴里却脱口而出:“老土!”
话刚落地,就后悔了。
“不要算了。”林岚叹口气,将所有的纸鹤通通扫进桌边的垃圾桶。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孟云飞看着卷子,满腹心思都在身旁的这个垃圾桶。终于熬到学习时间结束,假装回家的孟云飞和林岚在车站分开之后,马上折回去。
等孟云飞气喘吁吁的一路跑过去看时,垃圾桶已经被清理干净,孟云飞翻遍四周,才在桌下的一个角落里找到残落的一只纸鹤。孟云飞将纸鹤小心翼翼的抓在手心。
回家的路上,夕阳西下,云飞走在碎金子般铺就的大路上,感觉世界都充满梦幻色彩。手里纸鹤更像是活了一般,在扑通扑通的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