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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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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定了一些,才开始考虑自身情况。
魔王之契暂时回不去。雪耶有心要整人,不如依她的性子先找地方避避风头。午后的强烈阳光晃得人眼花缭乱,脊背汗水被热量蒸发,身上衣物隐隐约约透着青酸气味。
侠客适时凑近几步:“既然来了,要不要去我那里作客?”
落难之际碰上亲切邀请,真是雪中送炭,或者雪上加霜?
“如果你想找实力者做同伴增加存活率,别指望我,我能杀了这个强悍男人纯属侥幸;如果你想从魔王之契手上得到什么,也别指望我,我在萨兰奇一家心里没有任何意义,今天才被扫地出门。”
他微微笑,不算温暖的笑,感觉却一下子贴近不少,“现在我有点相信你是被丢弃,而不是出门郊游的大小姐。”
“大小姐没有价值一样会被抛弃,反过来,小乞丐有机会也被捧成公主王子,没差多少。”
“呵,当然,亲爱的小公主。”他忽然弯腰再次握住我的手,像对待淑女般轻轻在手背上留下一吻。新鲜血液已经被风干,褐色血块依附着皮肤表面,没有清水洗不干净,绕是已经用力揉搓,红一块白一块依旧可怖。这只刚挖出人心脏的手,被轻轻地吻,真是甜蜜而盛大的幻梦。
小公主……
那些小公主住在高耸巍峨的粉红色城堡,璀璨七彩宝石装饰着金色卷发,唇边永远有甜美笑容,她们常优雅地拈着蕾丝裙脚,单膝微屈,被白手套包裹的五指缓缓向前伸,等待王子的轻吻。拥有闪亮水晶鞋的小公主,只在童话里。
如今习惯杀人的月夜,快要丧失罪恶感的月夜,恐怕只能在艾非或流星街抬头挺胸,因为大家都彼此彼此,五十步与一百步,没什么值得互相嘲笑,值得互相蔑视。
眼泪过后,眼前一切似乎变得容易接受,我没甩开侠客的手,再或者,我希望他别那么快放开我的手:“相处愉快,亲爱的王子殿下。”
小公主会杀人,王子殿下当然也不住在宫殿里。
侠客住的地方,是一条灰仄仄的街道。
路是灰的,尘沙积累,似乎已经万年没被人清扫,风吹过,轻一些的塑胶包装袋鬼魂般到处乱飘,并不只是萧条寂寥而已。
房子是灰的,灰色大石安好基脚,不怎么粗大的干枯原木为柱,用枋条穿拉起来,再糊上灰色泥巴做墙,哆哆嗦嗦似乎下一秒倒塌。
人是灰的,晦暗容颜不怎么笑,衣服破旧得看不分明原来的颜色,偶尔有人抬头望望天空,浑浊双眼也没映进蔚蓝,还是灰蒙蒙一片。
“为什么住在这里?以你的实力,不是可以去更好的地方吗?”
“我喜欢这里。”他答得没有半点犹豫。
某些场合,想终止某个问题的时候,说句明明白白的假话会是不错的选择。我点点头表示理解,不再多问。
于是,这天下午,我勉强在侠客破旧狭小的房子里找了一席之地,从别人家抢来一块单薄木板,油腻腻的破布再往上一铺,就这么将就凑合当床睡。第一天起床时腰酸腿痛,第三天时已经基本没了感觉。
上帝造世界也不过才用七天,七天,已经足够去做很多事情,我在这条灰色的街道上过了七天。
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在抢劫。
以我们的实力不能去抢商店,当然也不浪费时间去抢捡垃圾的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是最好的形容词。
目标不能有太深厚的背景,不能有太多同伴,不能有太高的战斗力。
今天被我们盯上的两个彪形大汉只有外表气势可以哄得到人,动作缓慢,浪费力量,攻击力惊人但打不到对手绝对是致命伤。
我利用矮小身高灵活在拳头腿脚缝隙里穿梭,手中匕首只削重要血脉,烦躁之下一路吼叫的两人体内循环更加迅速,血液流失也越来越快。
差不多了吗……
我借着来袭拳头飞身向上,匕首送进正对着的胸膛,右脚用力斜踹另一个男人脆弱颈关节。
落地后轻吁了口气,我又马不停蹄开始炼制刻纹徽章。
“你的念能力真有趣。”侠客收刮完战利品,坐在一旁悠闲搭话。
“有趣不代表实用。”这么大个子居然是不良人体材料,一枚刻纹也没成功,平白浪费时间精力。还是侠客的念力安全可靠,当然他未来领导旅团团长的念力更不错,“说起来,我比较关心什么时候可以洗澡。”
“等下雨吧,水源很珍贵。”
“真想拿把剪刀把头发给剪了。”汗渍泥沙早已把发梢纠结在一起,早上醒来仅用手指梳理,头皮就火辣辣的痛,更不用说身上令人作呕的恶心气味。此时再次深刻理解到华洛的强悍之处,雪耶一天要浸三次泡泡浴……流星街的普通人除了下雨时顺路清洁身体,平常根本没人会去考虑此类问题。当基本要求被满足的时候,特定要求才会被提出。
“算了吧,小公主的头发这么漂亮,剪了多可惜。”
“从没见过公主去杀人,王子往后站的戏码。”
“呵,我不喜欢体力活嘛,反正你一个人可以解决。”他无辜地吐吐舌头,双手伸进战利品包裹里面摸来摸去,好半天摸出块糖果,“奖励你。”
小小糖果包装很破旧,应该已经年代久远,能吃吗?我表示怀疑之余看了眼沾满鲜血的双手,正好,没办法拿。侠客一脸恍然大悟,剥了糖纸直接往我嘴里送。白皙纤细的手指的确不适合做粗活,此刻轻巧拈着一颗发黄糖果缓缓靠近,配上唇边笑容还有略带宠溺的一声“啊”……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话虽如此,我还是下意识张嘴,甜蜜在味蕾上迅速扩散,舌头动也不敢动,生怕难得的甜蜜融化得更快,生怕过了就再也抓不住。
很久很久以前,活在江南小城的月夜小时候最不擅长用筷子,每次都夹不起糯米糖藕。
有时糯米散了满桌,藕也碎成两半,恼了急了就直接伸手去抓。妈妈白皙纤细的手指总会适时夹起一块紫红糖藕向我嘴里送,唇边笑容还有略带宠溺的一声“啊”,让藕更甜,让米更糯,让月夜情不自禁捧了鼓鼓的腮帮子微笑,嘴里还没咽下就仓促嘟囔:“妈妈,我还要。”
回过神来,脚边横躺着的尸体表情狰狞,高高堆起的垃圾山散发着腐臭,手里没有糖汁,只有血。
妈妈,这是我选的路,生存的喜悦感,杀戮的负罪感,我都愿意接受,但是妈妈,我怀念你的拥抱。
“今天工作差不多了吧。”
“嗯,差不多了,回去吧。”他顺手将左边的一个包裹递了过来。
我不甘愿:“我的右手离康复尚余很长距离。”
“还有左手嘛。”
“你会发财的。”和虐待童工有什么两样,这身体才十二岁。
“谢谢夸奖。”
绕过一座座大同小异的垃圾山,远远又看见那条灰暗街道,一名少女立在街口,虽然还看不清面孔,但我已经可以确定来人是谁。与其说熟悉,不如说是动物遇见天敌时的野性直觉。
“侠客,你最好站远一点。”我头疼地停住脚步,不愿再往前走,“算了,现在装不认识好像也有点晚,自求多福吧。”
侠客疑惑地眨眨眼,迅速向边上闪:“你有仇人找上门算账?”
“比仇人更恐怖。仇人还有点痕迹可以抓,但她那根本是胡闹。”
说实话,比我讨厌比我任性的人,艾非没几个,她算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她叫维蜜儿,与笛落并称此代罕见的两大刻纹天才,一男一女,都是十二岁,很相配,产生竞争意识也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事情。可问题在于,她竟执着地一路只对我表示敌意。莫名其妙的敌意,绝对是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