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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怎样证明永恒的爱情

      我一直想写一篇小说给你。这是个秘密,你不知道,就是知道了,可能也只是耸耸肩,微微地皱着眉头,不知道是该感动,还是害怕。
      文学女青年的敏感和热情,在吸引两个人往同一个方向走的时候,会有着无比的吸引力。男人在她们的文字里读到忧伤、智慧,读到叛逆、激情,还读到伤害,读到毁损的生活,残酷的青春,读到自己也曾有过的梦想在现实面前如何地灰飞烟灭,那些能得到的,和得不到的,在文字里熠熠生辉。男人在读着这样的文字时,那种坚硬的内心里某一块残留着柔情的角落象给蚂蚁一样轻轻地挠着,于是,在某个午后,或者夜晚,他从某幢高楼大厦的电脑桌前抬起头,片刻的沉思,文字后面的女人从夜色里飘过来,男人允许自己被暂时的忧伤所包围。
      然后,你就试图走近她。和她打招呼,刚开始,她对你的问候很冷淡,她已经习惯了被很多心里有柔软角落的男人所问候,所以,也习惯了对这种问候不理不睬。凭她有限的聪明,她知道这种问候或者是出于善意,更多的,其实只是好奇。想看清楚文字后面的女人的模样,揣摸她的心理。那些男人,习惯把文字里描绘的一切化为现实,从那一个个跳动着的符号里,他们首先幻想出一个现实存在的你,把那些文字里的生活一个一个地叠加,那就是你的生活:失眠,头晕,喝浓咖啡,抽烟,心悸,半夜三更地爬到高楼上望楼下的河水,爱上一个人就跳进去,那不是一只点燃的蜡烛,蜡烛的光线太微弱了,那是一根香烟,绵绵密密地围绕着你,恨不得把爱和思念全部化为那烟圈,一圈一圈地裹紧你,却又害怕裹得太紧,你透不过气。
      到最后,只剩灰飞烟灭。
      这就是文学女青年爱情的通常结局。

      我要为你写这一篇小说,这是篇注定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小说,甚至,它会缺乏小说的基本元素:情节。它没有时间、地点,也欠缺一个具体的人物。说它是讫语,它又不够跳跃、闪烁,说它是心情,它又分明通向一个不可知的,黑暗中,不知道是怎样存在着的人和事,说它是散文、随笔,都统统不能,我所能描绘的一切,只是虚拟。
      既然是虚拟,那就只能是小说了。
      或者,一篇童话故事。

      从去年开始我爱上童话故事。我对学生讲:如果我是孩子,我一定要读《绿野仙踪》、《爱丽丝漫游仙境记》、《格林童话》,而我现在是成年人了,所以我要读《小王子》、《快乐王子》,前一个教会我爱的秘密,而后一个,教会我快乐的法则。
      爱的秘密,是付出。前天我改学生作文,看到一个小男生在作文里面说:付出比收获更重要,所以我们都要付出。于是我大发感慨,在后面批注:
      年轻人,我惊叹于你的理解力。付出比收获更重要,我活到25岁才明白这个真理。而你作为一名大一男生,就明白了这一点,崇拜之至!
      我就是那只狐狸,从出生,流浪到现在。一路上,也曾经以为自己遇见了想要的王子,于是我请求他驯养我。可是,我却是一只不安份的狐狸,有一次,我在驯养的过程中逃走了,而另一次,我被驯养之后,发现这整个的驯养过程不过是一个游戏,就心平气和地离开,拒绝用永恒去思念那个长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王子。
      其实他们都不是我的小王子。我的小王子还在远方,在我有限的生命里,我看不到与他相遇的可能。

      现在开始谈我自己。
      我现在生活在平原里,那是一片绿草荫荫的平原,我是指,我生活在一片绿草荫荫的平原中心的一座城市里。这座城市彻底软化了我,我变得无比习惯它慵懒的生活方式。我在一所大学里教书,每天,走在校园里,听着校广播电台播放一些流行乐曲,就有一种做梦的感觉。春天来了,银杏树都青青翠翠,阳光洒在树梢上,我坐在二楼的食堂上,看着那些银杏树,心房里就充满着一种跳跃的欣喜。
      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名被平庸的生活软化了的女子。
      其实我的祖先都不是这样的。我出身在山里,湘西的大山里,有很多似真非真的传说故事。关于我的祖先,我随便说几个故事给你听,你就能明白,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怎样的血液:粗野,拒绝妥协!那都是些永远也爬不到头的大山,有些山上,一颗树木也长不出来,充满了瘴气,走进这样的山林,你只有一个选择:迷路。
      于是我祖先的灵魂都在那片山林里迷了路,再也走不出来。所以他们夜夜惊醒唯一走出来的我的灵魂,提醒我回到那片大山,提醒我终就不是属于那些繁华俗世里的时髦女子,我只可能土气,粗糙,长着一双惊惶的眼睛,梦都留在了那片山林里,夜夜山风吹过,都要让我在熟睡中悸动。那时候,我的眉毛颤抖着,眼珠子在紧闭的眼帘后疯狂地转动着,我梦见被追杀,被□□,在沙漠中独行,无数盲人走向我,我喘不过气!有时候我梦见自己变成一只知更鸟,飞越家乡那片高山,徒劳地想寻找世界的尽头,想知道天外究竟是怎样的天,而我总是在半路被蒙着面的小鬼拖下地来,他们把我丢进荆棘林里,然后哈哈大笑,看我在里面挣扎,镰刀碰在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第一个故事:关于我的前世

      情欲是人从动物带来的一种本能,虽然我们习惯把它冠以精神的帽子,看它戴着那顶不合时宜的高帽,蹒跚于人丛中,而实质上,我们与那最早的猿猴或者草履虫祖先并无二致,需要总是先从身体开始。
      然而对某一具具体的身体,我们却是可能产生极其严肃的情感,希望自己拥有的,只是这一具特定的躯体,在那瞬间,渴望世界停止,我们回到亚当与夏娃的伊甸园,只有一个男人和女人,这样,忠贞才成为可能,永恒的爱才成为可能。
      蛇扭动着躯壳,发出‘咝咝’的声音。
      我的前世在那片山林里,是一名18岁就出嫁了的女子。我嫁给的那青年男子叫甾,甾是一名苗族青年,会唱动听的山歌。新婚之夜,他揭开我的红盖头,对我脉脉地微笑,他的眼睛细长细长的,笑起来就弯曲成一轮月亮。那天夜里,甾对着我唱了很多山歌,他拥抱我的时候我闻到一种糯玉米的味道,又甜又腻。第二天我就随他下地,背着竹筐去给地里的长工送饭,我会做出漂亮的面食,一个上午,甾在读书的时候我就蒸出了几笼漂亮的馒头。我蒸的馒头又大又白,比女人的□□还要漂亮。我去送饭的时候甾陪在我身边,他总是对我微笑,笑得我心里痒痒的,只想抓住他,紧紧地拥抱着他,把尖尖的手指甲嵌到他的骨头里去。
      我的幸福生活继续地发展着,你知道,所有的幸福生活都会有一个终结,我和甾的幸福生活终结于他离开我,去山下求学开始。
      甾的出身良好,甾的父亲希望他能多读书,去应试,去光宗耀祖。所以他把甾送去一个著名的儒生那里读书。甾必须离开我,走上二十里的山路,到那没人知道他就是甾少爷的地方去。而甾是如此地离不开我,以致于夜夜他都穿越那二十里的山路,偷偷溜回家,把夜风吹得冰凉的脸庞贴在我的胸膛上。蝉在窗外没完没了地鸣叫,我只是想把甾抱得紧紧的,抱到甾喘不过气,抱到我变成他的骨髓里一粒分子、原子、粒子、中子。
      甾是个娇生惯养的男人,他太纤弱,太文静而秀气。有人说我的热情杀害了他,有人说我的前世是狐狸精转世,男人碰着我,便会给淘成一具空壳。对这些议论,我不闻不问,甚至包括甾的父亲阴沉的目光。
      甾死在我们结婚的一年之后,山露侵进他的骨髓,他病入膏肓,终于死在我的眼前。那一刻,整个家庭都发出恸哭的声音,为这个俊秀而羞怯的男人,家庭里的长子和希望!
      没有人再看过我一眼。
      人们说我肯定会很快地改嫁,因为我还那么年轻和风骚,我肯定会耐不住寂寞,岁月太长了,我哪里可能活得过来。刚开始我不相信,然而很快我相信了。在第二年的春天开始时,当听到窗外的山猫不停地啼叫时,那种鬼哭狼嚎般的声音让我彻夜难眠,不得不在床上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肩膀,把双腿缩得紧紧的,翻来侧去。
      我很快消瘦了,然而眼睛却似闪着灼灼的光。
      我对甾的怀念在淡去,我努力想去回忆,新婚之夜,我们手握着手,发誓要天长地久地彼此拥有!
      终于,有一天早晨,女仆打开房门,发现我躺在床上,我用一把猎枪打爆了自己的头。我选择的死亡方式在山林里惊世骇俗,从前,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敢朝自己开枪,她们最多跳下悬崖,或者,把自己的脖子伸进打成结的白色绫带里去。
      而我却打爆了自己的头。
      我知道我即将背叛甾的爱情。那么,就让我打爆自己的头吧,在我来得及选择背叛之前,断了这背叛的可能。

      另一个故事:什么叫做永恒
      今世的我,生活在20到21世纪之交。在有限的前半生里,遭遇过一次激情。那次激情,彻底毁灭了我对幸福和永恒的追问,变成了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对一切都再也无法去信任的青年女人。
      那个我爱过的男人,他应该叫东子。我喜欢‘东’这个字发音时的清脆声响,嘴唇骤然张开成O型,微微一拱,上齿离开下齿,舌头在中间微微地发颤。
      东子是名文学青年,程度比我高级,东子还是一名预备导演、预备诗人、预备行为艺术家、预备画家。东子对一切冠以‘艺术’名目的东西都深感兴趣。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热爱,令我这冒牌的文学女青年望尘莫及,也因此一头跌进他的爱情,摔得疼痛无比。
      我喜欢东子从身后抱住我,他的鼻息微微地在我的耳边,那是一种结实而有力的拥抱,与艺术无关。我喜欢凝视他长长的睫毛,坚硬的鼻梁,以及那幅鼻梁上架着的缺角眼镜。我喜欢东子对我漫不经心的态度,我就象是他手里的一根香烟,想要时,就拿来抽两口,然后就抛开。
      东子想要的一切,我都想给他。我不是他的母亲,却希望扮演一个母亲的角色。我耐心地用我泛滥的爱情,把一个坚强的大男人爱成了我的孩子。
      东子的身边永远充满了漂亮的女模特儿,女艺术青年或者伪艺术青年。虽然他很穷,可是,一个发自内心的放浪不羁的男人永远是女人犯错误的对象,很多女人在东子身上犯过错误。东子的前任女人在他身上犯了五年错误,我还算是幸运的,我只犯了半年。
      前一周,我和一个男人坐在一个名叫‘红色年代’的酒吧里,里面所有的侍应生都穿着黑色T恤,上面印着大幅的切、瓦格纳头像。我看着那T恤就开始发呆,东子曾经很希望拥有过这样一件T恤。我问侍应生可不可以卖一件T恤给我,他们很奇怪地看着我,然后请示了一下经理,真的就给我拿来一件大号的印着切、瓦格纳的黑色T恤。和我坐在一起的男人并不明白我为何会对这样一件莫名其妙的T恤产生浓厚兴趣,然而他摸出钱包,在我来得及付钱之前把钱丢给了侍应生。
      就这样,我用别的男人的钱给东子买了一件他曾经想要过的衣服。
      和东子分开了很长时间之后,我换了手机、传呼号码,断了所有与他能有的联系。我不断旅行,走到陌生的地方,东子以为我始终在爱着他,这种想法让他多少有些沾沾自喜。坦白说,我想我还是个不错的女人,有些品味和格调,虽然不够精致。东子把我放在他内心里的哪个角落我不得而知。我甚至不算他的女友,只是一个情人。而他之于我,也不算男友,只算作:我曾经非常在意过的男人。在意到想死在他的身旁,只因预见到最终分离、遗忘的前景。
      东子曾经在某个深夜打电话给我。那天夜里,我一个人在异乡,正在做一个恶梦,梦见自己走在一片蓝色的大海之上,几个黑衣男人追逐我,想把我丢到水里去,而我拼命地奔跑,如在无数的梦魇里一般,只是拼命地奔跑。
      然后手机响了。东子的声音从遥远的北方传来。说很想念我。对此我感觉平淡之至,仿佛昨天才与他分开,仿佛我们只是陌生人,我不曾在他身边停留过,希望死在他身边,希望化成一缕魂魄,夜夜飘零在他的窗前。
      在和东子分离前的夜晚,他酣然入睡。我整夜未眠,只是呆呆地坐在床前,凝望他睡眠的侧影,凝望他长长的睫毛忽尔的闪动,里面藏着一个不为我所知的梦境。我就这样凝望着,渴望时光的停止,我已心力交谇,无力再去和那些过去的未来的女人作战,无力再去抚养一个淘气的孩子,无力再去思考永恒。有一秒钟我的心脏跳动得很厉害,仿佛要蹦出我的胸脯,我喘不过气,我以为自己快死了,可过了一秒钟,我就活转过来,并再也没有死亡过。
      我的前世死了,我的今生却活了过来,并越活越好,好得仿佛从来不曾死亡过。
      我现在告诉你:这就是真正的永恒。

      一个传说:什么叫做爱情
      再讲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我喜欢狼,纪弦在他的诗里曾这样写道:我乃旷野里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声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之极的长嚎,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大地。
      狼一般是细细的长长的腿,站在那里,就是一片阴影。在龟裂的,寂寞的原野上,狼的身姿是一种恒久的荒凉。
      19世纪初,在北美的大草原上,曾经有过无数这样的狼,它们结伴而出,不断地袭击牲畜。为了生存的需要,人们发誓要把它们全部消灭。而有一只名叫‘大王’的狼却机警异常,它和它的妻子‘布兰卡’以及另外两名同伴结群袭击了成百头的牛群。它冷静、有头脑,比一名真正的人类还要清醒。猎人们发誓要消灭它,悬赏数百美元取‘大王’的头颅。
      重赏之下出勇夫,终于,人们成功地消灭了‘大王’的两名同伴。并捉住了‘布兰卡’。他们用绳子拖住它,然后放马狂奔数百公里,一直到达一个早已设好的圆圈里,然后在那里,剥掉它的狼皮,听它惨叫在原野之上,慢慢地死去。
      在这个过程之中,‘大王’一直远远地尾随着人们。它停留在一个人们无力企及的距离里,却又保持了足够的目力去观望这一切。它一直看到‘布兰卡’最后化为一堆血肉淋漓。
      那天夜里,人声已绝,大王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它一步一步地踏进了那个圆圈,并如愿以偿地掉进了猎人早已布置好的陷井。那里面满是尖锐的木棍和刺刀。狼始终一声没吭,只静静地等待着死去,直到凌晨,太阳跳出地平线,人们说,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壮丽的晨曦,所有藏匿着等待的猎人在那瞬间都双目巨痛,以为自己即将失明。当他们再睁开眼睛时,陷井里的狼已死亡。
      所有的猎人都为那一幕所震憾。他们把‘大王’的尸体放在一间小屋里,与‘布兰卡’并列而置,为它们唱了一天的祈祷歌。这歌刚开始的时候很狂野,如我们所有的祖先唱过的歌一样,充满着粗矿,原始的意味。这歌流传下来,走进城市,走进乡村,走进摩天大厦,走进你的窗前,慢慢地就变了味,现在,你从电脑桌着抬起头,那种祖先拥有的凶悍、不肯屈服之气已扫荡殆尽,你现在拥有的是一张为都市生活折磨了的白净面孔,目光里尽是熬夜的疲惫。你总是睡不好觉,要么要酒吧里笙歌至天明,要么为一个方案在电脑前埋头至天明,你再也没有机会看到狼死去的凌晨,阳光从地平线上跃出,那热力烧痛了整个世界!

      狼的故事讲完了,我看着你,你颦住眉头,在躲闪我的目光。
      事情超出了你的想象。你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子,前世今生,从来就没有弄清楚过,一会儿变成一只动物,一会儿又成为最温柔无比的女人,脑袋里装满了奇奇怪怪的故事,你本来只想走近一个文学女青年,对她的故事好奇,对她所有文字后面的心境好奇。然而当她开始一个一个地给你讲故事时,你发现那些故事里有些东西的重量超越了你能承受的范畴。生活只适宜平心静气,看细水长流,而过多的生生死死的壮烈只会摧毁现实中能真正把握住的一切:前程,金钱,或者其他。
      我们还没有开始,我就知道,我永远不会是你最爱的那个女人。我没能在你年轻的时候遇见你,在你还拥有完整的激情的时候把握住你的热情,那时候我还年轻美貌,拥有如花般的容颜,及纯洁无比的青春。而如今,我的青春和容颜都已毁损,我由无所畏惧变成了一个宿命的女人。
      我的笑容还好看,还透露着几分天真。
      他们说我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那么,请你,抱紧这个孩子。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写小说了。自从我做了教师之后,我发现自己热爱上了这一职业。我有太多的爱需要去找个地方安置,如今,把爱放在学生身上是安全的,即使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也不会伤害到我。我的学生就象我的玩具一样,我热爱这些玩具,热切地想帮助他们,想让他们多一些对世界的了解,喜欢看到他们充满创造力与朝气蓬勃。然后我就发现自己写不出文字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悲伤,我对你讲,我很悲伤。
      你的理性正在伤害我,我所有的学生,他们的理性,也正在伤害我。
      我是无理性的女人,整个世界,都在伤害我。没有爱我活不下去,我一直计划写一篇小说,写一个女人,当她对男女之爱失望时,她爱上了一个同性,而她对同性之间的爱也失望了,最终,她爱上了一个动物,比如,一匹狼,或者一头驴子什么的。
      可是那只驴子也让猎人给伤害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安排这结局,驴子死了之后,她还能爱谁呢?

      我的骨子里,那用猎枪打破了自己头的女子的血液仍然在那里静悄悄地流淌。春天来了,我们曾经无数次地讨论过这问题。你听,窗外的风在叫,我会长成一条鱼,钻进你温暖的怀抱里,我从一条鱼变成一滴水,融化在你的心脏里。然后你也会长出鳞片,和我一样的鳞片,你对我唱山歌,唱甾曾对我的前世唱过的无数山歌,我听着听着,就在你的心脏里睡着了。你将带着我满世界地行走,我在那个隐秘的角落悄悄地对你微笑,我的微笑不是阳光,它只是一支蜡烛,在你冰凉的时候温暖你,而在你满心是拥有世界的热望时,它就黯淡无光。
      我长久地坐在这里,坐在这片平原的城市里,坐在这把电脑椅上,风从外面带来你的声音,电话铃声响起,传来你的声音。于是我知道,有一个孩子正在世界上,兴高采烈地走着,无缘无故地走着,他走向世界,而我将在等待中死亡。这个想法一点也没让我不安,我都不会哭泣了,早年的惨淡经营的情爱故事,生活困境已让眼泪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即使有眼泪,我也会对你讲:请什么也不要相信,那不过是一滴泪而已。我能为你做的事情是给你写一篇小说,因为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要求我把你写进故事里的男人,所以我一定要写下一个属于你的故事。所有的都会死亡,烟消云散,将来,当你看到这篇小说时,或者还会记得我的存在。你想起那个女人,有些神经质的痉挛,在与你相遇时就已不再年轻美貌,岁月总是太容易爬上女人的皮肤,对此,她清清楚楚。

      很多人都在给我介绍男朋友。在人们眼里,我是个条件不错的女人。这表现在:良好的教养,学历,体面的职业,聪明,彬彬有礼。当然人们不会知道我在黑夜里撕心裂肺的歌声和哭泣,如果知道了,人们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那可不是好玩的事。
      所以,在人们面前,我总是和蔼可亲,快乐得没心没肺的,极具有亲和力。
      人们不知道我是名文学女青年,除了我导师。她为我感到骄傲,到处告诉别人我是一名‘作家’。这个称呼让我燥得想钻到地底里去。还有一次,电台录制节目时把我请去,当节目主持人对着话筒说出:今天我们请到了著名的网络美女作家樱樱这几个字眼时,我所有的虚荣心都被打倒了,我羞愧难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如果你爱我,请爱我的谦逊与卑微。我没有你从前的女人的那份骄傲,我只是卑微地存在着,卑微地爱和索取爱情。
      春天来了,这一切都是不可企及的,如果可能,我想把死亡、情变这些因素加进这个故事。我在夜里想象我们的爱情。从前,我不想这些的,你给我多少,我就接受多少,你不给,我也不闻不问。而如今,我开始忧虑。我不能停止这种忧虑,我忧虑你的爱情的突然终止,我忧虑你的一分一毫的冷漠,我患得患失,充满莫名的恐惧。我是那样地想做你的好孩子,我不再抽烟,喝酒,开始定期去健身房,渴望给成为你的阳光,赤裸着,钻进你的灵魂。我将毫不畏惧地对全世界宣布:这就是我的爱情!

      这不算是一篇小说。我曾经那么热爱过的文字,如今和我所有的爱情一样都背离了我。如同你,也终将背离我而去。我的窗外现在有一架飞机,正向你飞去。我很想跳上那架飞机,一直飞向你,飞进你的骨髓里去,大不了用猎枪一枪打爆这个沉重无比的头脑与生活。可是,做为一篇小说,我必须安排一个结局。这结局是我亲手安排,我有无尽的快意。
      我安排的结局是:那架银灰色的大鸟将在天空中坠落,毁灭掉的一切都是最美丽的,我将永无可能与你相遇、相恋,以及可能的背叛。如同我的前世,在那个野猫齐声鸣叫的春夜选择死亡。我就会永远是你心底里最珍贵的那朵小花,你把我小心地呵护着,直到我变成一滴眼泪,一粒钻石。
      这样的爱情,将是永恒的。我终于可以握住的永恒。

      我在小说里写过很多的爱情,写那些苟且的男女之事。开始时,我从来不写性和身体,我以为那是可耻的,我以为身体是对灵魂的污辱。后来,我开始写性,写这一人类最基本的需要。我写过很多很多,我在文字里说:我爱你,却从来不在现实生活中,对任何一个男人说这三个字。那是出不了口的字眼,惊心动魄,无可匹敌。
      后来,你对我说:说这三个字吧。
      我噎在喉咙。
      然后,我说了。我说的时候,只是为了让你高兴。我天性柔顺,不能拂逆人们的意愿。这和我前世的暴烈完全不同。我说:我爱你。而我发现,当我说出口之后,这三个字在刹那间顿时化为一种真实,我真真正正地感到我想要去好好爱你,把你爱成我的孩子,我的空气,那瞬间我喜气洋洋,爱与幸福从天而降!
      为此,我悲伤得不明所以。我开始逃避上课,听凭学生给我打来问候的电话。我坐在阳台上,听王菲的歌,我并不关心那些身外的是是非非,可是,我实在是找不到可以去关心的事物了,因为我对你的关心最终会让你远离。我已经清楚地看到那个终点。其实你不必去在意那个樱樱,在意她的反反复复,喜怒无常,在意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她有没有想要过幸福,她从来不曾真实地存在过,在意她疯狂的想象,自恋及自虐情结,铺天盖地,绵绵密密的心绪。写这个故事的人活在一百年前,你出生时,她早就死去了。她是给子弹打死的,和她的祖先一模一样,她在20岁那年嫁给一名军人,后来她爱上了一名成衣小裁缝。那小裁缝也有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笑起来很好看,于是,军人就一枪打爆了她的头,让她再也没有机会去背叛自己。
      这就是永恒的爱情!

      樱樱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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