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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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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扬希还在胡思乱想时,那两人显然也认出了他们,在几步外朝微凉和佘扬希挥了挥手。
两个人走到他们面前。
短发女孩笑起来很清爽:“李微凉同学和佘扬希同学吧?我是凌霄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红,叫我红姐吧。欢迎你们。”王红伸出手,微凉和佘扬希回礼伸出手来,一一与她握过。
王红旁边的男士长着一副娃娃脸,看起来不比微凉大几岁,这时咧嘴一笑:“我是雷小天,热烈欢迎你们。”
微凉本以为,雷小天应该同多数凌霄人一样,精明而善谈,可他只是稍稍介绍了自己,没再说什么,笑容是发自内心的憨直,微凉小小诧异了一下。
微凉看着他们莞尔一笑:“红姐,雷大哥,谢谢你们来接我们。”
王红微笑。
雷小天嘿嘿一笑,挠挠头:“应该的,应该的。”
王红和雷小天是开着博物馆公务车来的,这会儿雷小天接过微凉和佘扬希的背包,放进后备箱,王红在前面启动发动机,原来是由她来驾车。
微凉上车前,略微迟疑了一下。
在火车上,她心底有一丝不确定——陆朗,知道她今天回凌霄市吗?
爸妈应该会告诉他的,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来车站接她。他大概是来不了,从前陆朗就是每天要为一大堆工作忙碌,连自己休息时间都少有,现在有了这么大的事业,时间只怕更少了吧。
微凉没有想过要分他如此珍贵的时间。
只是……如果陆朗来了,她该怎么办?
……怎么推脱掉才好?
她向来蠢笨,为避免到时自己语塞,微凉在车上早打好腹稿,准备了无数完美的推辞。
心里确实害怕见到他。然而也忍不住要悄悄在心底勾画他的模样,只是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马上就被她扼杀了。六年了,他的变化只怕很大吧,也许大到让自己感到陌生,而自己,又何尝不是已经全然改变。
即使他们的外表改变不大,内心,却是绝对不复纯然了。
就是光洁如水的镜子,破碎以后再拼凑起来,也会留下一道抹不掉的丑陋疤痕,狰狞地看着所有人。
那是微凉有生以来,最难熬的日子。她在那时,记住了一句话:
Life has its sorrow.
生活总是难免悲伤。
这样幽怨的话语,当年,狠狠击中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她毫无招架之力。只是她从未为此哭泣过,以前,现在,将来,皆如是。
她自小懂得要爱惜自己。
如果孤独难过得要由自己的泪水来陪伴,她会想,这样是不是,太可悲了。
这以后,她还学会了更宝贵的东西。笑。愉悦时要笑出来,要让别人知道你的喜悦。痛苦时要笑出来,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的痛苦。
她现在,总算能微笑着,面对一切。
结果所有准备都是无用功,陆朗如她所料并没有来。佘扬希已经坐好,正在车里大声叫着她的名字,微凉微微一笑,白色中跟鞋向前迈了一小步,就要上车。
身后,忽然响起一阵车胎缓缓驶过的声音。
微凉心里骤然一跳,下意识地往后一看,双眼正好对上一双深如幽海的黑瞳。
“微凉。”
那个穿着笔挺黑色西服的男人,鹰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一步一步,走到她的面前。
微凉身体微微一震。
她向下垂了一下眼眸,长而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阴影,再次抬头时,眼里已经毫无波澜。
“……好久不见。”
陆朗……还是来了。
几年不曾想过他的音容笑貌,这会儿再次见到,眼前的陆朗和记忆中的他重叠在一起,完整无隙,竟似乎些微变化也无。
他还是像以前一般英俊,高挺的鼻梁,淡薄的嘴唇,劲瘦高大的身材,此时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阴影般,沉沉压抑着她,让她几乎不敢呼气。
其实,他还是有改变的。微凉感觉得到,现在的陆朗,比以前的他更成熟,内心更坚定。以前的他,总穿着简单的T恤或是衬衫,也绝不会买这种要花费几千的名贵西装。
他们,确实都变了。岁月将他们的棱角越磨越平,没有了朝气戾气,最终成为一颗一颗光滑闪亮的珠,摆在那里,供人观瞻。
人生,谁不是如此。
陆朗站在李微凉面前。他半小时前才从李伯父李伯母那里知道,微凉今天下午将会回到凌霄市,初听得这个消息,他身体猛然一僵,李伯父李伯母接下来说的话,几乎都听不真切了。
……微凉,终于决定回来了吗。
六年前,那是一场噩梦,他阻止不了微凉夺门而出,她脸上的震惊与受伤他看得清清楚楚,然而,他竟连去追回她的能力都没有。
而现在,她回来了……
是原谅他了吗?是放下了过去,还是……放下了自己?
陆朗被心里的这个念头狠狠一刺,三十分钟的车程,花了十五分钟就赶到了车站。正好是列车到站的时刻,陆朗一直在车站外细细搜索着,寻找十几年来深深植于他心底的那抹倩影,心中又焦虑,不知微凉是否已被人接走。
万幸,她还在。
微凉的变化很大。他记得,小微凉非常喜欢蓬蓬的裙子,大些又喜欢上了亮闪闪的牛仔,会闹,会大笑,会没心没肺支使他做这做那。
从没想过她会如此娴静。
更如何能想到,有一天,微凉会这样平静地站在他面前,毫无感情地对他说,好久不见。
陆朗深沉的眼瞳看进她淡漠的瞳孔:“回去吧。”
微凉脸上的笑容大方而得体:“恐怕不行。爸妈大概是忘记告诉你,前期培训期间,我们需要集体待在博物院。”
陆朗面色微沉,隐约想起,李伯母确实有提到这些,只是当时自己赶着去车库拿车,没有听清。
陆朗低沉着声音,缓缓开口:“微凉,你久未回家,回去见一眼伯父伯母,不会花多少时间。”
微凉微笑颔首:“确实该看看他们,否则他们该埋怨我了。只是,连车票都是学校报销,我怎么好假公济私,将私人问题摆在首位。”
微凉话语里的疏远,显而易见。陆朗听出来,眉头一皱,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微凉。
微凉微扬起下颚回望他,眼底好不坦然。
他们简直是在对峙着。
佘扬希嗅出了气氛里的不对劲,向上扬了一下浓黑的眉,又在车里大声嚷嚷起来:“李微凉,这么多人就等着你一个呢!”
微凉朝陆朗歉然一笑:“抱歉,我要先走一步了。再见。”
她说完,转过身上了车,没再回头看一眼。
陆朗站在原地,菲薄的唇紧紧抿着,形成一条完美坚毅的曲线。他看着绝尘而去的车,眼底流转过一抹黯然,蓦然,又流转过一抹闪亮。
不论如何,她是回来了。
他的微凉……总算是,回来了。
“那是你男朋友?”微凉才坐好,后座的佘扬希就开始不停聒噪起来,实在烦人。
见李微凉一点反应也不给,佘扬希锲而不舍:“啧啧,我看八成不是。就是吧,那也一定是过期了的。瞧瞧你们俩刚才的行为,那男的,几乎就接近死乞白赖了,身为一个大男人,我真是为他感到羞耻。不过——”
佘扬希说着,忽然将头探到前面,神秘兮兮地贴近微凉,“说回来,那男的可是极品啊,那车,白色宝马,那衣服,凌霄市闻名全国的路易斯单品牌,没个大几千连个角都摸不到。喂喂,交代一下到底是怎么钓上他的,就是美人计,凭你的资质,根本也使不出啊!”
佘扬希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自己先口干舌燥了起来。
微凉仿佛完全没听见佘扬希的长篇大论,只是将目光放到窗外,静静看着路旁商店与建筑。几年来,凌霄市发展很快,中心商业区辐射范围越来越大,经融贸易繁华,大有又一东方明珠之势。若不是她每年都有回来,只怕,也会在这个越来越陌生的大城市里迷路。
迷了路,然后,茫然地站在街头,呆看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知所措。
好在,她还是熟悉它的。好在。
佘扬希得不到回答不罢休,大嘴一张又要追问,前面的红姐腾出一只手,从座位下抽出一本女性杂志,头也不转而奇迹般就对准了佘扬希,狠狠拍了下去。
佘扬希痛得呱呱大叫。
雷小天也学着佘扬希,摆出他刚才同微凉说话时鬼鬼祟祟的模样,悄声拿过那本女性杂志,掩住嘴:“小伙子,告诉你一个忠告,女人平时虽然话多,但是一旦她们安静了,就最好不要去惹她,这时的女人,最可怕!”
雷小天的话在这里戛然而止,脸上清楚写着“怎么可怕任君想象”的字样。
佘扬希是聪明人,听了雷小天的话恍然大悟,乖乖噤了声,又觉无聊,遂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继续和线路那边的MM短信传情。
微凉其实是听进了佘扬希的话的,他的声音那么大,她如何忽略得掉。
死乞白赖?这就是一个外人看他们时的眼光吗?
她和陆朗都固执而倔强,这四个字,永远不会用在他们之间任何一人身上。
她和陆朗,都不是会向对方委曲求全的人。
而永远也没多远,不是到宇宙毁灭,到洪荒再生,只不过,是到他们这一生一世罢了。
二十分钟后到达了博物院。
直接从员工宿舍门进去,雷小天带着佘扬希去了他的住处,红姐则领着微凉,往女生宿舍走去。
红姐一路上,都没有提刚才发生的事。虽然她也好奇,只是凭着女人的感觉,她知道身边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此刻需要安静。
博物院通往女生宿舍的路是一条羊肠小道,几簇橘黄色的凌霄花,开在长着青苔的墙角边,显得格外别致。
凌霄花是凌霄市的市花,市名也便是由此得来,因此城市建设虽然发达,墙根幽径间,还是很容易找到这种或是淡黄、或是橘红的小花身影。
这也是微凉最喜欢的花朵。
以前,她家的阳台上种满了美国凌霄花,凌霄市靠近江海,一到六月清晨,整座城市都弥漫着淡淡的水雾,而微凉总是会早早爬起来,打开窗户,饶有兴致看花儿在水雾迷蒙间,影影绰绰的样子。
那时,哪里懂得什么欣赏美?不过是儿时一点童趣罢了。
微凉透过小道墙角的凌霄花,仿佛看到了自己幼时,穿着一身洁白吊带睡裙,还未洗漱,就巴巴打开窗户的傻模样。
那时,窗扉下面,总会站着一个一身清朗的少年,她从窗台往下看,总能捕捉到他朝露一样清新的笑。
那时呵。
微凉想着,嘴角不知不觉染上一丝微笑,轻于柳絮。
可是,连红姐都看出了,笑容中那难隐的苦涩。
那时,他带着一身露水站在她面前,手上捧着的,是一大束绯红的凌霄。
那样清香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