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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缘 ...

  •   1.
      参加这种聚会最喜欢做的事情也就是这样,再夹块猪排,低下头,咀嚼。

      99免费吃到饱这种东西,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

      但是冲着它的那个「吃到饱」心态上自然是痛痛快快的吃,捞个够本,彷佛这样才能满足,已经不是吃不吃得下去的问题,就是利用这种思考模式,店家虽然换汤不换药,但大伙儿也吃得心甘情愿─你快乐我高兴,此等美事,何乐而不为?

      哎,说到这痛快,不免想到我那个学姊最喜欢的正是那种蒙古大漠男子的豪爽气概,大口喝酒吃肉,笑睨全场。

      记得以前,我最喜欢去老爸老妈的同学会。

      哈,除了那三个比较熟的叔伯,所见皆是不熟悉的人。

      这正是我的目的,反正这也不是邀请我们小孩子去的。

      〈在那些人眼中你还是乳臭未甘的小子,这是辈份的问题〉

      这时候,我当然是乖乖的和我那个弟弟春在一边凉快去瞭。

      Time is money!

      我吃我的鸡排、猪排、小牛排〈尤其是淋上美味的酱汁〉,春就喝汤吃冰淇淋,布丁,然后我们再交换,这种自助式的餐厅,对那时的我们来说简直是太美好了,虽然我们总是忘了老爸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也是很久以后有了经验才知道同学聚会不等于聚餐。

      人都是从经验中成长的。

      哎─不过,总有不识相的家伙要找碴。

      也就是那几个惯犯了,我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的,一点干系也没有。

      不知道烧什么好香,吃东西也会出事情,孩子总是有顽皮的劣根性,想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多懂事就只坐在旁边动嘴,从开胃菜、主菜、浓汤到甜点一个个慢慢吃过去。

      那些活泼好动的,可就坐不住了,吃没两下就开始动手动脚的全武行,连上菜的侍者也被绊倒,可怜那葱爆糖醋鱼就这样活生生的喂给地板。

      煮熟的鱼都会跑了,何况是这些无知的孩子(当然不包括我和春)。
      还是吃东西最重要啊,连孔老夫子也十分讲究的声明「割不正不食」。

      鸡排,不同于猪排的地方在于其脂肪厚度以及口感,个人私心偏爱鸡排的香脆,以及猪排的饱满细腻之口感,此乃上品也。

      话又说回来,虽然眼前的每块肉都是大小不一,但是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他要上菜,你让他上便是。

      我们总得替别人着想,春说的精神胜利法,我一向是不怎么去使用的。

      我的右眼皮抽动,间隔三秒连带的左眼也抽了起来,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低头吃了一口刚才发现的薄荷冰淇淋,淡淡的苹果绿,很可口的样子。

      舌尖传来热辣的刺痛感,酥酥麻麻的,带点清爽的薄荷味,直冲脑门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刺激,劈头盖脸的冰凉,自脊椎蔓延而下,渗透进入了脊髓,从颈肩到腰部。

      老妈子最喜欢叨念的就是我们小孩子吃冰的事情,不过越是限制我们,我们就偏偏要给他多吃个几口,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通常为了逞一时之快,回家就会把今天所吃的全部排干净,以一种神奇的速度。

      不过,小孩子嘛,不会顾虑那么多,重要的是现在,「当下感觉是最重要的」─我那时抱持的想法。

      有一句新诗是这样的「我是现在的臣仆,也是帝皇」,那么主宰我们当时逤有一切想法并做出行动的,似乎就是现在了,如果我是臣仆。

      别人的第一印象极是我的第一感受。

      大人的聚会,少不了要喝几杯。

      平常时,我和春会趁老爸老妈睡前的小酌也跟着凑上喝几口,虽然那也仅只是几口,也就够我回味的了,葡萄酒是越沈越香的,那种香气不是人工的香料可以比拟的,就是那样的自然,浓郁的果香。

      对于香气我是有点心结,老妈的同事曾经送了几罐香水,那个香味浓到让人受不了,好在老妈平日也不怎么擦那些个什么香水,反倒是拿芦荟敷过脸。

      后来,我就把那几罐拿来废物利用,洗马桶去了,效果还蛮不错的,和过期的迷迭香沐浴乳差不多。

      「葡萄美酒夜光杯」小时候读到这句话,就在羡慕这喝酒的人不管是视觉还是味觉都是顶级的享受,当然是技术问题,从没看过有人是直接抄起酒瓶对嘴灌的,我不认为这样子还能够感觉得出什么酒,也许有人说是豪放,但这并豪放不适合用在这个地方,说是「牛嚼牡丹」一点也不为过。

      不同的酒有不同的喝法,这和处理事情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没办法认同凡事都要按照一定的顺序一模一样的走过一遍,就像是「小口喝啤酒,牛饮葡萄酒」,那样的不合时宜。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的就是小米酒,他常这样说:
      一口气喝个一打才过瘾。

      我想这和个人喜好也有关系。

      这边的孩子吃得快,那边的大人也喝得多。

      三杯黄汤下肚,大人们也渐渐露出醉意。

      除了那三个叔伯和我家两位长辈,其它人都醺醺然的说起糗事。
      秉持着非礼勿视、勿听、勿看的原则,我和春继续吃下一轮。

      「嘿嘿,你家小儿子长得真清秀,唇红齿白的。」
      老爸的眼睛瞇了起来,瞥向坐在我对面的缺德小子。

      「可不是嘛,真是樱桃小嘴撒。」

      好像是从那时起,我和春说起那家伙时的代号就是小樱桃,可悲了,一个男孩子长得干净是不错,就是这樱桃小嘴的形容词让我浑身都不对劲。

      尤其是那可是货真价实的是棵毒树,结的果再怎么说也是个毒樱桃。

      「哪里哪里,过奖了。你家那两个也不错。」

      「哎,你也这样觉得,要不这样吧,若是他们长大之后我就把我家老大配给你家的大儿子,你以为如何?」

      我和那个桃花眼小子!?

      「咳咳─咳─」一个牛奶布丁一下子哽在喉咙,噎住了。

      春伸手用力在我的背拍了几下。

      唔,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噢,到那时候,小的两个也顺道一起办了岂不更美。」

      『啪─』
      春手中用来挖果冻的塑料汤匙断成两节,就这样不上不下的插在果冻里。

      「甚美,甚美!」
      「呵呵,亲家。」
      「哈,好说好说。」

      四人两组的疯狂组织。

      成员我家的那两尊,外加周教授夫妻档。

      我和春默默的瞪着卡在果冻里的晃动半截汤匙。

      对面的另外两个当事人笑得倒是顶开心,殷切眼神的不知道有什么期待。

      我低下头继续吃鸡排。
      春耸耸肩也不表示任何意见,只是手一使劲『嗤─』的一下快速拔出插在红色果冻的半截汤匙残骸,继续吃果冻。

      觅食的觅食,聊天的聊天。

      我们压根不会把这等小玩笑放在心里。

      呼─

      脚麻了。

      坐得太久,血液循环不良,连带的影响到食欲。

      双脚麻木得无法行走,我叹口气,伸手缓缓从小腿背部按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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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种难以言说的目光。

      在观察什么一样......

      像是悲悯的立在血池畔的释迦牟尼。

      我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盗键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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