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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烨 ...

  •   “老大,拜托你个事呗!”
      唐烨一进门便开了电脑,随后去了浴室。出来后从冰箱拿了罐啤酒,在乍暖还寒时来上一口就是爽。
      回到电脑前,登陆霸主游戏,新的好友消息自动弹了出来。
      猴精是游戏里的朋友,打BOSS时固定的队友,人比猴还精,除了爱好美色外,没啥大毛病。
      唐烨又灌下一口啤酒,才回了个字,“说。”
      “小妖还记得吧,咱们帮里的小美女,上次线下聚会也来过,人长得特精神,嘿嘿,人现在想拜师学艺,要不,你带带呗!”
      唐烨是霸主游戏里电信一区冷光排名第一的高手,也是“天下霸主”帮派的帮主----叶思寒。
      小妖是谁他完全没印象,线下聚会他去得很少,能记住的不过就是平时固定打BOSS的那几个,亦是帮里元老级的人物。
      唐烨懒得打字,直接语音。
      “你想追就自己带去。”
      猴精的好色是帮里出了名的,帮里的小姑娘只要会撒娇,猴精大人几乎是有求必应。他最受不了那能酥掉他骨头的嗲声嗲语。
      “唉,我这不是要赶企划案吗,变态老太逼着所有人加班,下个月之前必须交出企划案,否则格杀勿论。”
      唐烨:“那就推了,我不带徒弟。”
      唐烨一直都是个随心所欲的人,最怕麻烦。刚坐上第一位置时也有人拜托他,带过一个徒弟。结果那人----说句不客气的就是太蠢,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迁就个一次两次,唐烨就烦了。自那以后便没再收过徒弟。
      猴精知道他没那么容易答应,可猴精是谁,自诩天下第一聪明之人,鬼点子小把戏层出不穷,搞定一个唐烨那还不跟玩的一样。
      猴精知道他有一个偶像,当红女星林玉,说来也怪,唐烨给人的感觉高雅中带点冷淡,属时下流行的装逼王子型。这样的人居然也追星,据说在人还没大红大紫前便开始追了,虽然就追了这一个,但是----这样更奇怪好不好。
      猴精谄媚地说:“林玉的全国巡回演唱会下个月就到S市了,哥们我手里有演唱会的票,无偿赠送怎么样?”
      唐烨笑了,这人是抓住了他的软肋,次次以此利诱。演唱会的票他也不是弄不到,不过卖那人个人情也不错,同是社会人,多点关系也好,将来说不定有用得着的地方。
      于是勉为其难地答应,要了那小妖的帐号,这事便落幕了。
      关了聊天窗口,他专心在游戏里。
      在这个网游遍布的世界,霸主真算不得什么,精制作谁家都有,场面逼真,场景宏大早已不是什么特色。它的主要卖点在于真实。真实到每一个细节,玩家不再是面无表情的玩偶,你甚至可以看到队友脸上的每一道皱纹;状况层出不穷,意外随时发生。在霸主里你感受到的是身临其境,旁边站着的不再是千篇一律的角色,而是活生生的玩家。仿佛,一场线下网游轰趴正式开始……
      下副本,拉团队,在游戏里厮杀了一会,临近十二点,下线睡觉。
      躺在床上,打开音响,声音调低,他闭起眼睛,任柔和轻缓的音乐流淌在室内。
      林玉的嗓音温润如水,很好地诠释了这首抒情曲。
      歌词说的是关于初恋的故事,很唯美却也悲伤,错失的初恋,终寻不回。漫漫人生路,只剩了孤寂。
      他渐渐沉入了梦乡。
      梦里,舞台上,一个活力四射的男生用一把吉它迷倒了万千学子,在他指尖跳跃的音符组合成流畅的旋律飞进每个人耳中,他用略带磁性的嗓音引领众生到达音乐的殿堂。
      掌声雷动,男生抬手拭去额前的汗,一个迷人的微笑展露在唇角。
      嗯,那便是他的初恋了。

      唐烨在一片“乒乒乓乓”的嘈杂声中醒来,睁开眼看了下床前闹钟,上午9:10分。
      他想起了昨天楼长陈伯跟他说起今儿空了两个月的隔壁有人要搬进来。
      他慢悠悠地起床洗漱,冲了杯咖啡算作早餐,换了身衣服打开门。
      隔壁的门开着,搬家公司的人还在忙活,不过看来大件已经搬完,都是些零碎的生活用品了。
      他站在门外朝隔壁屋里望去,东西凌乱堆着,这要收拾起来得花不少时间。
      收回目光,他朝楼下走去。
      唐烨租住的是老式的多层住宅,没有电梯。不过位于三楼,上下楼也算不上累。刚下了一层,有个男人抱着个大纸箱挡住了他的去路。
      他往左纸箱往左,往右纸箱也往右,他于是贴栏杆侧身站着,“你先过。”
      纸箱后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谢谢。”
      纸箱从他身边走过,他回过头瞥了一眼。
      是个高瘦的男人,一身黑色休闲装,戴了个棒球帽。
      唐烨来到一楼,陈伯正在和抱着小孙子的李婶聊天,见到他,唤了一声,“小唐,见到你那邻居了吗?”
      唐烨:“没有,刚才屋里没人。”
      陈伯是个八卦通,唐烨的一句没有正好打开了他的话匣子,“噢,是个男青年,高高瘦瘦的,他戴着帽子,我和你李婶都没看清长什么样。他

      是一个人住,估摸着比你大个几岁,说是在附近有个小店。”
      李婶忙插道,“三中那一片,说是个饮品店,不是还给你发传单了吗? 。”
      陈伯:“对对,就是卖点喝的,说是很小的一个门面。小伙子人不错,挺有礼貌的,应该是个好相处的人。”
      唐烨和他们道别,来到家附近的超市采购生活用品。
      他这个人对食物没什么要求,能填饱肚子就行。经常外食的他也只会买些泡面、啤酒之类的,老妈每次打电话来都要他少吃些垃圾食品,也别

      总是外食,自己学着做点。实在不行就找个钟点工,洗洗衣做做饭。
      唐烨听得耳朵都长茧了,一边点头应和一边该干嘛干嘛!
      唐烨的家在B城,父亲一辈子从事教育工作,母亲是单位女工部长,在这种正规严格的家庭里长大,他极度渴望无拘无束的自己。
      好容易熬到大学,他因一些特别原因选了S市的大学,父母威逼利诱都使了,也没改了他的决心。
      S大毕了业,就在当地找了份工作一直干到今天。
      哪怕父母在B城已经安排好了一份条件优越的工作,他也决心不再回那个死板严肃差点把他逼疯的家。
      正采购着,电话响了,铁哥们李烈风。
      “干什么呢,最近也不联系我。”
      唐烨拿起一桶新出的泡面瞅了瞅,实在瞅不出花样来干脆扔进了手推车里,“今儿是周末,咱们星期三才见的。”
      “唉,你这人别那么无趣,晚上出来打会球,调剂一下我刚刚失恋的小心伤。”
      唐烨推着小车来到洗漱用品区,“今年第几回了?”
      电话那头的人认真思索了一番,“第八还是第九,不管了,总之晚上老地方见。”
      唐烨用的牙膏、洗发水都有固定的牌子,整整七年没变过。虽然产品包装换了一茬又一茬,他还是固执地认准了这个牌子。
      同事罗奇说看不出来你小子是个老顽固啊!这要用在感情上,那绝对的痴情种。
      可惜李烈风不在,否则定会接一句,唐烨绝对是这世上绝种了的珍稀动物,痴情都痴到姥姥家了。
      结帐时打开钱包,他习惯性地朝小方块里瞟上一眼。
      出了超市,四月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唐烨有心放慢脚步,带上耳机,悠闲漫步在熟悉的街道。
      他在香紫苑小区住了三年,一毕业便搬来这里。从一开始的稍嫌老旧到渐渐喜欢上这份怀旧。
      街道两旁种植着大片的梧桐,阳光穿过缝隙洒落一地斑驳碎金,旁边公园里传来孩童嬉戏的声音,旧亭子里老大妈在“咿咿呀呀”地唱着经典戏曲。
      公园里的桃花花开正艳,隔着栏杆吸引唐烨的目光,他停下脚步,望着那大片沐浴在阳光中的粉嫩,嘴角挑起淡淡微笑。
      人间四月天,最美的初识。
      同样的四月,桃花树旁的自建舞台,青春洋溢的大学生,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一个温柔纯净的笑容,一个深刻于心的名字。
      漫长的七年,他小心珍藏着这份最美好的感情。
      人面不知何处在,桃花依旧笑春风。
      在那人生活过的S市,他期待着----
      有人走到他身边,“请问----”
      他攥紧了手中的袋子,眸光微动,心底深处那一小块柔软被调动起来,怀着隐隐的期许转过身。
      S市有多大,终有一天,在阳光肆意的早晨,会再次相遇。
      你好,夏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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