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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章兴趣 ...

  •   瑕是花钱将清给买回来的。

      “我说这第几回了?”瑕好整以暇的笑问颇为狼狈的清。

      清不吭声。
      贵族占有着相当辽阔的土地,自然需要大量的人手去耕种,租赁给平民百姓吧,哪怕租子普遍为七八成,也不是全部,因此贵族更喜欢用奴隶耕种土地,如此所有收获都是自己的。

      奴隶不是人,自然是往死里压榨,从事体力劳动的奴隶就少有活得过二十岁的,如此折损,靠奴隶们繁殖增长财富显然是不太靠谱的,而且成本高,奴隶的子嗣要长到能耕种的程度需要很多年,而买来的健奴却是马上就可以耕作。

      奴隶是很廉价的商品,价格不贵,买得多还能打折。只是,不是所有贵族都舍得花钱,觉得买不如自己组织人手去掳掠百姓为奴,什么钱都不用花,也有的贵族则是因为土地太多,需要的口子太大,因而组织人手掳掠流民与百姓为奴。

      出门在外落单,然后就被掳去为奴是很寻常的现像。

      清比那更棘手,哪怕落单他也不怕别人将自己怎么着,他的问题在于他脸上有奴隶烙印,别人只要见了就很难不认为他是逃奴,当然,他也的确是逃奴。

      逃奴是很严重的罪行,被抓回去的奴隶一般能体验到凌迟或是近似的刑罚,必须这么干,不然逃跑的奴隶会越来越多,唯有用血腥才能震慑剩下的奴隶。而帮忙抓捕奴隶者也会得到奴隶主人的奖赏,财帛动人心,这使得逃奴很少有逃跑成功的。

      清是齐人之奴,自然不可能送回原主人那去拿奖赏,但对于找不到奴隶主人的逃奴,当地官寺会代替其主人处罚他。

      清也知这点,因而平日里都是用布在脑袋上缠了一圈,将奴印给遮住了,但....总有疏忽的时候。

      瑕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瑕的容貌气质都很不一般,尤其是那身细皮嫩肉,只有贵族之家才养得出来,她说清是她的奴隶并非逃奴很少有人会不信,就算有人不信,花点奖赏的钱也可以解决。

      瑕问:“你说有我在多好,何不结伴同游呢?之前结伴同游不是很好吗?”

      清将裹脑袋的布条重新裹上。“之前你教我医术,我也教了你不少医术和在外生存的常识,两清了。”

      瑕点头。“不过就算如此,你我也很合得来不是吗?”

      虽然清是奴隶,但这个奴隶和别的奴隶的差别真的太大了,他有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活得比贵族还清楚明白,知识更是渊博,瑕很难相信清是奴隶出身。

      奴隶不都是呆板木讷麻木的吗?即便有例外,也充满了贪婪,而清,他更像是高远辽阔的隐士。不对,瑕又不是没见过和听说过隐士,所谓的隐士给她的感觉更像是待价而沽,而清,他却是真的品性高洁。

      清道:“我不想惹麻烦。”
      瑕拧眉。“我是麻烦?”
      清叹道:“王孙何苦为难我一个苦命人。”
      他已经很倒霉了,不想再掺和王族内部的争斗了。

      瑕默然须臾。“如何发现的?”

      清道:“你初见你时你一身婚服,而齐离两国叶泽之战便是因为离国嫁去齐国的王孙在国界跳了水,宁死不愿入齐地。”

      传言中的王孙很是铮铮铁骨,激起了之前在战争中失利的离人的血气,以至于战火重燃时竟然没有落多少下风。

      跳了水不一定就是死了,也可能没死,再加上自己在海上见到瑕的时间,以及瑕那通身寻常人家根本养不出来的气度以及武艺,清很难猜不到瑕是谁。

      离国已故太子琚嫡长女,离王嫡长王孙。

      瑕道:“离开离国便无人能知我是谁了。”
      离国国都认识她的人不少,但除了国都,尤其是出了国,那就没人认识了。

      清有些疑惑。“你是希望我送你去别的国家避难吗?”

      瑕摇头。“王孙已经死了。”
      无法报仇,身份什么的也没什么意义,倒不如遂着心意四处看看。

      清懂了。“您这是想四处流浪?”
      “反正也没什么目的,四处看看也好。”瑕道。“我被关了这么多年,不想换个地方继续关着。”

      清提醒道:“在外居无定所,衣食住行都得自己来,没有仆人服侍,更无人为你遮风挡雨.....”

      瑕嗤道:“会为我遮风挡雨的人多年前就被杀光了。”

      思及太子琚的死,清有点明白为何这人毫不在意自己的出逃方式引起战火重燃了。

      贵族是国家的组成,而国家更是君王的私产,寡人即国家可不是说说的,贵族为牧人,平民与奴隶为猪羊,而君王则是牧场主人。

      谁会为了保护杀父仇人的财产而牺牲自己?

      清道:“您想游历四方,缠着我作甚?”

      你有趣啊,闲着也是闲着,研究一二呗。
      话自然是不能这么说的,瑕信手就来:“你在外行走的经验很丰富,再加上我的武艺,我们搭个伴会更安全。”

      虽然被关了多年,但因为一直想逃,自然要多做些准备,瑕是不缺乏对这个世道的基础认知的,这是个乱世,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一个人仗剑走天涯的不是无敌便是已经死了。

      清没法反驳这点。
      如果清真的不是想利用自己做什么事的话,清觉得和瑕搭个伴也不是什么坏事。

      且行且看吧,若对方是别有用心,迟早会暴露出来。

      “那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清问。

      这个问题,瑕想了想,回道:“我想去蜀国看看,据说阿母是蜀人,我想去看看她出生的地方。”

      清也算是行万里路的楷模了,然而蜀国....没去过。

      太远了。
      蜀国位于宁州,而宁州位于九州的西部,北连冀州,南连豫州与澜州,东靠中州。

      齐国与离国位于中州版图的东北部分,后者有不少疆域是在更东边的沃州。

      不过距离远归远,却也能看出瑕是真没打算政治避难伺机东山再起,当然,这可能也和她的性别有关,一个落魄失势的女性王孙总归是不如男性王孙更香的。

      清同意了,沃州、青州都去看过了,再去往西走走也不错,只是——

      “你就不怕我是歹人吗?”清有些好奇,自己看着很像好人吗?

      瑕反问:“你若是歹人,你觉得咱俩谁会更悲惨?”

      清掂量了下双方武力差距,不吭声了。
      ***
      离国北部恰逢战事,好吧,在这个世道就没有哪个国家的边境是真正安宁的,不过相对正打得热闹的北部,离国南部相对来说还是和平很多,前些年打过,近几年都需要缓缓,打不起来,因而清与瑕选择了取道离国南部去唐国,再从唐国过九嶷,经九嶷入沧水,沿着沧水溯游而上,再取道昆吾山入巴国,经巴国北上便是蜀国。

      因着两个人都是四处走走看看的想法,走得便不快,经过唐国时清还专门跑了趟栖霞山见名医公孙景交流医道。

      也是因着清与公孙景的相谈甚欢,瑕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当世三神医中清的不易。

      拼得好不如生得好。
      公孙景生来便是王族,他学医,只要稍有小成自有大把的掌握着笔杆子的贵族与士人为其宣传,清却不会有任何人为他宣传,再加上因为身份的关系他很少进入城邑,都是在乡野间活动,救治的病患也多是平民百姓,传播自然缓慢。也因此,他是救人最多的神医,却也是三神医中名声最不显的。

      若非清救过的人实在太多,多年传播积攒了开来,他怕是要一生无名。

      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孙景就是当世三神医中名声最响亮的了。

      最响亮的是苍凛。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苍凛无疑是其中典范,用毒术屠戮无数,震惊列国。

      普通人提起公孙景可能没有具体概念,只知贵族与士人好似都说他医道不错,想来是不错的,但提起苍凛,很少有人会一无所知,毕竟,那家伙隐居的时间还不长,短时间内其留下的阴影还遗忘不了。

      “你若生于贵族之家,必定比他更加闻达诸侯。”瑕对清道。

      清笑道:“可那就不是我了,如今的我是过往种种经历造就的。”

      瑕无言,心中却是对清愈发刮目相看。

      有时,你太过关注一个人,又是朝夕相处,很容易就动了心。

      瑕在泛舟沧水时像清表了白。

      刚钓上来一条五六斤的沧水鱼,因为下一顿有着落了的而高兴不已的清被吓着了,惊得差点掉进水里,看瑕的目光俨然见下山猛虎。

      瑕的脸有些黑:“....我的心意有那么可怕?”

      很可怕。
      只是真这么说肯定会被踢下水,清平复了下心情,委婉拒绝道:“我比你年长。”

      瑕道:“那又如何?”
      男女夫妻,男子比女子年长是很平常的事,男子的生理发育比女子要迟缓一些,婚配时自然会有些年龄差。当然,不怕影响寿命,不怕生不出能长大的孩子,男子大可以小小年纪就娶妻。

      当然,医术学得多了,瑕知道,哪怕是老夫少妻也同样不利后代,因为后者太少了,最合适的繁育年龄应该是男女都超过二十岁,而人族,一般十四五岁就成婚了,更小的也有之,而最开始生的孩子不是早夭便是英年早逝,鲜有例外者。

      清道:“我比你年长二十有二。”

      瑕默了须臾,努力控制怒火。“就算不想接受也不用找如此荒谬的借口。”

      同样年龄的成年人,平民的身体比贵族至少老十岁,脸则是二十岁起步,年龄越大,这种外表年龄差就越大,奴隶....这个没法比较,至少九成的奴隶都活不过二十岁。

      结伴而行,瑕也是见过清的身体的,肌肉很发达,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皮肉也很紧致,看着就很年轻建康,至于脸,把在外因为没有趁手工具无法清理而乱糟糟的胡茬给拾掇干净,说他二十出头有大把的人信。

      这般荒谬的借口让瑕觉得脚有点痒痒,想将清从船上踢下去。

      清解释道:“没骗你,我的确已过不惑之年,看着年轻只是因为我祖上有非人族的血统,在我身上返祖了,你没发现我平时受了伤,痊愈的速度都很快吗?”

      是很快,很多时候清都没药,伤口的恢复都比别人用了药还快。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清不说,瑕也就没问。

      “我怎不知哪个非人智慧族群有你身上这些特征?”

      瑕虽然以前被关在王宫多年,但书没少看,不论是羽人还是疍人、林精、鲛人,就没谁如清这般。

      不对,应该是有的,瑕隐隐约约记得谁与自己提过类似的人,只是记忆太稀薄了,想不起来。

      “这我也不知,但我天生如此。”清道。“而且,现在没有这样的族群,焉知过去也没有?你对我们脚下这片大地的历史又有多少了解?”

      瑕,还真不是很了解,确切说整个人族都不怎么了解。

      古老的神话传说里有曾统治整个人族的上古六帝,残卷也依稀提到他们统治的帝国,然而那个帝国如何诞生,如何发展,如何灭亡,人族一无所知。

      反正,瑕不相信哪个延续万载的帝国会只有六个王,要么不是人族的王朝,要么就是统治者是千年王八万年龟。

      人族有着明确的信史记载的历史是从一千多年前开始的,更早之前,基本是神话传说。

      神话传说里,上古六帝无疑是属于比古老更古老的那一茬。

      没有任何国家是从空白中突然建立起来的,必然有着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因此人族的实际历史得更长。

      谁能说人族如今所见到的智慧生物和自己祖先所见到的是不是一样丰富?

      瑕问:“可这和你方才看我的眼神有什么联系?”

      怪的是你,不是我,怎么你的眼神却仿佛我是可怕的怪物?

      清叹道:“超乎常人的自愈能力,比实际年龄年轻的身体,你想想,人们看到了会是什么反应?”

      怪物。
      这大概是正常人的反应。
      做为王孙,瑕听懂了清话中的深层次含义。

      这简直是变相的长生。
      须知清四处流离,根本没有保养身体的能力,但身体状况却比精细保养打理的贵族还年轻,没有哪个贵族能不感兴趣,甚至为之疯狂。

      尤其是君王,坐拥江山,什么都不缺了,还有什么特别想求的东西呢?

      自然是长生,唯有长生不死才能永远坐拥江山,永享荣华富贵。

      瑕对清以前的遭遇有了点概念。

      “你怕我出卖你?”瑕拧眉,她是那种人吗?

      清说:“我害怕自己有后代,我害怕他的未来不是像我就是像苍凛。”

      不管是哪种都不是什么好的遭遇。

      瑕蹙眉。“苍凛?”她好像想起来了,记忆里很小的时候,母亲提过这个人,好像这个人的命特别的硬,中毒了,只要毒不是特别厉害,靠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都能解毒,和清倒是很像。

      清点头:“就是你所知道的那个,医术天下无双,却用在了如何杀人上的那个血医。”

      “我觉得这不是问题,小儿抱金行于市是为寻死,但强人抱金行于市,谁会抢?”瑕总结道:“因噎废食。”

      清不置可否。
      瑕继续道:“你和苍凛是亲族?”

      清摇头。“不是。”
      他的宗族在山海平原那一片,而苍凛,关于他的传闻最早是从南方人口中传来的,南方和山海平原差了几千里,就算是亲戚也得是一千年前是一家的那种亲戚。

      瑕了然的道:“若如此,这世间怕不是只有你们俩有这种体质吧?以后想来也还会有。”

      哪怕清和苍凛都刻意绝后。
      至少清是有这个意思,而苍凛,没听说过他有后代。

      清倒没想过这个问题。
      瑕问:“你们都是治标不治本。”

      清问:“那什么是治本?”
      瑕回道:“强大自身,这世间可没人敢觊觎苍凛的体质。”

      不管是有兴趣的还是没兴趣的都被杀得胆寒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一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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