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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来了 ...

  •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这个城市似乎也不再陌生,每天一睁眼,刷牙洗脸,拿着早餐头也不抬的直奔公交站,等车坐车下车,从头到尾眼睛都不用睁开。我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这个城市的生活了。
      3月初三的早上,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头说了今天案子结束可以休息半天,我跟小小约好了要去逛街补货吃东西。
      我满心欢喜的做在电脑前努力地打着我所剩不多的几页文件,脑子里YY刚建的星光广场里各色的美食,和大街上飘过的鲜肉。正当我不亦乐乎的吸着口水的时候,经理天亮喊了我一声: “小末,打完了等会儿先别走,有事呢。”
      我瞬间傻眼了,还有什么事。我转头看向正忙得分身乏术的小小,此刻正用恶狠狠的眼光瞪着天亮,如果她能她肯定会冲上去打他两巴掌。我只能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小小,我们已经三周没有休息了,天理在哪里。
      等到经理忙完,天已经黑了,好在有位同事愿意跟小小一起逛街让我不至于太内疚。等到公司人走得差不多了经理才记起找我:“小末,还得麻烦你。今天晚上陪我走一趟”。
      又要会见客户。我们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会见一些重要人士,商谈一些重大事项,陪同公司领导的前去的一般都是公司资历较浅,在这个小城关系网最薄弱的员工。说是这类人最不会被对方公司摸清底细,收买了去卖国赚取钱财。我觉得也不然,关键是看人吧。在我倒还好,我这人太懒。不愿意动脑筋,不愿意勾心斗角,就这样安安静静上个班,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去,在这个城市里我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亲人,下了班无聊的要发疯,出去见见客户还能长长见识。不管这些,反正这两个刚好我都符合,所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陆陆续续跟着组长也见过很多大人物,基本我们这一类陪同人员没什么大的作用,不过是撑个场面,表示对来宾的重视,必要的时候溜须拍马,或者为领导挡挡酒。只是这年初最大的项目我们已经完成,今儿个要去会见的是谁呢?又为了何事呢?
      可是这些都跟我没关系,不管是什么我都得去,反正事已至此,街是逛不成了。但好在只要是陪见客户,只要单子谈成,陪同人员都有提成,数额可是很可观的。今儿个就不花钱出去,挣钱填填荷包吧。
      想到这里还是喜滋滋的,不由得笑了一声。
      “大晚上的还要出去工作,也就你这么开心吧,走吧,希望今天旗开得胜,也不是你的假期没一点开心的记忆,走吧。”
      我这才想起经理还在旁边,抬眼一看他已收拾妥当,垂手站在我的面前。我赶紧拿起外套公文包,疾步上前开门。
      车子停稳,跟着组长走至门前,我才看出来今天来得竟然是小糊涂。公司会见客户一般都在翠玉轩,老板朋友开得,环境优雅,大气典雅,关键是都是熟人,包厢好定,价格实惠,还不至于走漏风声。
      我站在门前看着“小糊涂”这三个字,脑子“嗡”的响了一声。小糊涂的生意都做这么好了,分店都开到我们这样一个小城。三年了我已经没了什么感觉,我都可以坦然面对输入法里只要用到6和9键就,排在第一的永远是他的名字。今天我是怎么了。
      组长已经走到大厅了,回头看见我仍然在发愣一样看着招牌,冲着我喊了一声:“小末,客人等着呢,快点进来啊。”
      我这才回过神来,整了整包包,一路小跑跟着经理进去了楼上的包间。房间是典型的商务型包间,除了基本所需的桌椅配套设施,没有其他多余的装饰,一色灰白,夹杂着点点紫色,简洁,素净,明了。小糊涂在我老家有很多家,是个刚刚起步的餐厅,服务做得好,菜也好吃。我以前常来,有个人最喜欢他家的红烧小排,说是最像他奶奶做的。临窗的椅子上搭着一件黑色呢子男式大衣,人却不在。经理拉过一张椅子:“坐,看来是去洗手间了,我们先坐下等等”。经理自从去年年底我拼死为他挡酒最终住进医院,但是很好的完成了订单的那次就一直对我很好。坐下来的时候我才想起今天要见的客户是谁我还不知道,就问了经理:“今天要见的是何方神圣?”
      组长眉眼一挑,笑着说道:“他呀,你还别说,还真是神一般的人物。”我正若有所思,“吱吱”门把转动的声音,我和经理都转头看向门口: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缓缓走过来。经理立马站起来大笑着走向前去:“马总,可算是等来了你,说好了啊,今儿个不醉不归。”说着两人碰了碰拳头,男人之间礼节性的问候了一声。看来两人是老朋友了,怪不得今天组长一直没交代客户是谁,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的生意想必也是早已谈好,他们只不过是老朋友叙叙旧,我呢只是走个形式,有个见证人,公司那里也好交代。
      我一直笑脸相迎的站在经理身后,只是灯光太暗,一直没能看清这神一般的人物是何许人也。知道了今天我的用意,我就没上前握手寒暄。照例跟着组长入座,低着头,无声无息。
      “这位是?”听到声音的那一刹那,我确定我一定又神游了,不然这声音怎么那么像一个人。我抬起头,迎面撞上来人的目光,四目交汇,仿佛有一声炸雷在我耳边响起,就像电视剧里男女主人公一出现危险的事情总会响起急迫揪心的音乐声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里只不断地重复着一个名字:马晓,马晓,马晓······
      组长满面欢喜的笑着跟我说:“这是马总,未来公司的执行总裁,也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今天我们就是叙叙旧。”
      “她呢,我们公司文宣部职员,陈末。哦,对了,好像你跟马总是一个地方的,都是颍州人。本来照例呢,今天不该带你来的,但是马总最不喜虚头巴脑的人,我们也不谈什么生意,所以就带你来了。你安安静静的,最合适。今天呢,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好喝好,其他什么都不用管。”
      组长到底说了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只隐隐约记得旁边有一张嘴巴在一张一合。这个人我知道,他叫马晓,颍州人,毕业于北方大学计算机系,今年29岁,周岁28,因为他的生日还没到。和爸爸一起生活,开着颍州最大的公司。他从小在奶奶家长大,喜欢吃颍州最地道的红烧小排,喜欢在傍晚放学的时候在楼梯口等我回家,喜欢在周五的下午把书包扔给我然后跑到奶奶家,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听说我走后,马晓跟爸爸大吵了一架,离家出走过,还绝过食。都只是只言片语的听说。来到这个城市后我有意疏远了以前的朋友,那些是真是假我也无从得知。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他健健康康的坐在我面前,比以前壮实了许多,似乎黑了一些,实在看不出有过绝食的迹象。就像现在的我,是那样安静,沉默,谁也看不出少年时期的我竟那样顽劣。可是此刻我甚至不敢张嘴叫一声他的名字,哦,不,是一声“马总”。
      “你好,陈小姐,很高兴认识你,马晓。”马晓站起来温婉的伸出手说。
      这样的笑容,我似乎从来都没见过。他很爱笑,一般都是开怀大笑,或是哈哈大笑,我们圈子里总是说他上辈子肯定是林黛玉,哭了一辈子,这辈子来索偿,所以天天笑。于是他的外号最多,“马黛玉”“马笑笑”“马哈哈”“马疯子”。他总是不予理会,依然天天笑,像魔怔了一样。但是像今天这样温柔的似蜻蜓点水的笑,我还真是头一次见。
      “小末,人等着呢。发什么楞啊,马总这玉树临风的气质这么快就把你拿下啦,这小丫头片子····呵呵呵呵。”
      我慌忙回过神来,伸出手站起来满脸堆笑地说:“马总您好,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手指接触的那一刻,微凉的触感细腻的穿过我的指间。记得他的手总是很热,特别是打完球,两手热得发烫,每次总是耍赖似的抓起我的手说:“小妞,你这冰天雪地也忒爽了吧,给大爷凉快凉快!”
      可是今天我的手心满是汗,如果不是出门化了淡妆,我想我的脸肯定也是发烫的红。我怎么会这样,已经三年了,我以为什么都过去了,我以为我能面对所有有关于他的一切。可是真正面对他的时候,原来所有的都是说谎。时间也会说谎,答应我的冲淡一切,带走的不过是干枯的野草,厚厚泥土下扎根的种子却任凭谁也带不走。春风一吹,又是漫天遍野。
      我再也不敢抬头,怕碰上他的目光,怕自己不小心就破坏了这风平浪静,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一个字也没听见,只是满世界都是嗡嗡的。他们两人看来真的是很久没见了,像是回忆起往事,时不时见到组长拍手大笑,或举杯豪饮,没多久一瓶红酒就见底了。我想了很久,依然想不出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也许是很久以前就认识的生意上的朋友。他生意上的事我从来不过问,所以不知道吧。只是命运为什么总拿我开玩笑,我拼命隐藏,拼命逃离,为什么还是这么轻而易举地就被他看到我如此的狼狈。
      酒喝到兴头,我偷偷溜出去洗手间,想着或许洗把脸清醒一下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自来水的冰凉让我清醒了很多,我不断安慰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谁没个前男友,谁没个青春啊。我又不欠他什么至于这么猫见耗子似的,怕成这样。这样一想,似乎轻松了很多,可我依然不想踏出洗手间的门,他那一双眼睛好像就在眼前一样,直直的,像两盏灯明晃晃的照在我身上,像TVB里警局审问犯人的刺眼的灯,照得整个世界只有灯光下明亮亮的一片,四周都是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靠在洗手间的墙壁上,看着天花板,墙壁微凉的触感传遍全身。这样待了一会,等到墙壁都被我暖热的时候,我平静了很多,甩甩头,踏出门去,不管了。走了三四步的样子,一只手突然把我拽到一个房间,啪的一声摁到了墙壁上,温热的唇就附上了。昏天暗地,天旋地转,半分钟后才回过神来,我瞪大眼睛刚想大叫,看见这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然后使出最大的力气推开他。这个吻,凭什么。
      我转身要走,他拉着我的手说:“我等了你这么久,你怎么才来,你怎么才来。”我愣了楞,依然甩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组长看见我回来了:“小末,马总怎么样。有钱还长得帅,又是你老家人,这个机会你可要把握住啊。”我只是笑,不说一句话,经理只当我害羞了。
      “这有什么害羞的,老大不小了。只是这马晓似乎挺难的,多少看上他的姑娘,上杆子要跟了他,这么多年也没见他正眼瞧过谁。以前只听说他有一个女朋友,说是青梅竹马快要谈婚论嫁的,我们还等着喝他喜酒呢,不知怎么一回事就吹了,之后再没听说。”
      说着马晓就回来了,组长笑眯眯的看着他说:“兄弟,接着喝。喝醉了小末会送你回去的。你可别小看小末,她方向感可好了,在这一年不到,已经摸清了大大小小所有的线路,一定会安全把你送到的。”
      是的,我的方向感一直很不错。上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我负责所有的行程安排,以及最重要的找路。然后他就被我安排为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劳力。记得有一次,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一起去了附近的江南小城。天气很热他实在是背着大包累坏了,非得跟我打赌,如果他能成功带路一天,以后就所有的东西我来背。我就索性让他来,可谁知找个餐馆竟带到一家非法营业的酒吧,差点逼良为娼。他拼死护我,绞尽脑汁跟老板斗智斗勇。不过也是那天我第一次觉得身边这个总是哈哈大笑的男生有了男人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失声笑了一下。急忙抬起头看看四周,马晓两只眼睛直直的看着我,我不敢碰触那目光,慌乱之中转头看经理,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嘴里却絮絮叨叨的说着:“马晓,这事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你来看厂址,我们公司下半年的财务就仰仗你了。”
      厂址?什么厂址,我们公司最近一直在跟进的新厂建设是要跟马晓合作!那岂不是以后要经常看见他,天呐个噜,还让不让人活。我呆若木鸡,组长这时又转头对着我说:“小末,马总这次是一个人来的,你可要把他送到,送到,送到······”
      这个时候我已经好了很多,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看向马晓,平静的说:“马总,我先帮经理打辆车,就送你回去。”马晓看了看我,顿了一会说好,然后准备穿衣服。我吃力的扶起经理。经理虽然不是很高可是大大的啤酒肚使他的重量一点也不轻,当他站起来所有的重量都倚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有点站不稳了。以前在翠玉轩都会有熟识的服务员帮着,今天就我一个人真的有些吃力。趔趔趄趄地走到门口,都要大喘一口气。在我倚着门喘气的时候,一只手接过经理大踏步向门外走去,马晓高瘦的身影,压在经理下面是那么单薄。
      我赶紧跟过去,在街边伸手拦了辆车,经理上了车后,马晓长出了一口气,看来他也是累的不轻,然后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马总,谢谢!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开车。”
      他没有说话。
      他以前最讨厌我开车。
      我喜欢开车,刚学会开车那会儿,最喜欢夜里四下无人的时候加大车速,感受横冲直撞的快感。他最讨厌,总说一个女孩子开这么快,那么危险知不知道的。有一段时间我跟着一群车友约好,每天在城郊附近一带的高速上飙车。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的消息,每天晚上找各种理由把我困在他身边。有一次我偷偷地溜了出去,比赛的时候,加了最大的油门,在高速路上呼啸着尖叫着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在不远处忽闪忽闪的,我吓得立马减速,急踩刹车,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猛打方向盘,车子还是撞到了高速路旁边绿色的围栏,由于惯性我的头部狠狠地撞在了方向盘上,鲜血直流,还好没撞到人。我受点伤没关系,千万不要撞到人。我不想被别人告,给马晓脸上抹黑。我捂着头下车一看,站在车子左前方的正是马晓,他张着双臂直直的看着我。我吓得立马抱住他:“你来干什么呀,你能不能不这样吓人。”说着我就大哭起来,我不敢想象如果真的撞到了他,结果会怎样。我实在不敢想象,他要是离开了我,我该怎么办。马晓看到我脸上的血,大骂道:“你怎么不开过来,你开过来呀。你要是敢在脸上留一点疤痕,我就不要你了。走,去医院。”
      从那之后,我再没去飚过车,也很少开车。但是我的马晓真的离开了我。不知道是谁告的密,跟马晓的爸爸讲述了我的“辉煌灿烂的青春史”。
      我爸妈离了婚,爸爸移民澳洲一鲈诘赝忌霞负跽也坏矫郑挥昧恕捌渌绷阶执娴暮苄〉墓遥杪柚刈榱思彝ィ改昵耙舶崛チ死冻恰P∈焙蛭腋磐馄懦ご螅醵悄晖馄湃ナ懒耍哟嗽傥奕宋式颉N姨庸В蚬埽咧械氖焙蚋渌5哪猩蚣埽讶思掖蚪艘皆海膊畹惆炎约核徒思嘤W钪旅氖牵耙欢问奔涿陨狭遂担畹憧底菜懒寺硐
      听到这里,马晓的爸爸,那个儒雅温婉的男人再也坐不住了。马家谁不知道历来很看重视一个人的修养,很重视教育,颍州有一半的小学是他们家的。他怎么会接受这样的一个我,想想都觉得可笑。于是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在颍州再无立足之地。我只能逃,反正我也没有家,在哪里都是一样。马晓不一样的,他的所有行动都在颍州几十万人的目光注视下,他动弹不得。就算他能接受我,但是颍州人民接受不了我。我也不想这样了,我一个人跟几十万人去抗争,这是以卵击石。马晓,那个总是大笑着的人,我还给了颍州。
      于是,我逃了,逃得很远。中国这么大,找一个在地图上轻描淡写的地方还是很多的。我以为这一生我们都会相安无事,各自在祖国的一隅等着东升西落,柳暗花明。
      车子缓缓地开过来的时候,马晓正抽着烟。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抽烟,动作却是那样娴熟。以前他总说最讨厌爸爸抽烟,难闻死了,以后坚决不要抽烟。如今他却能这样自如的吐着烟圈。看到车子开过来,他熄灭了烟,开门上车。
      我十分小心的慢慢的开车,后视镜里他倚着车身看着窗外,眼神里似乎有些许落寞。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不知道说些什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第二天刚到公司,小小就跟我炫耀昨天哪个牌子在做活动,东西是有多便宜。大街上的鲜肉是有多帅,说得我真是恨不得立马去逛街。我就是这样,不提起马晓我非常的平静,三年来没人跟我提他,我该吃吃该喝喝,每天吃饱喝足,努力工作挣钱养自己。好像从没认识过他一样,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娇生惯养的公主,没那么矫情,爱上一个男的就哭天抹地非他不可。我像这个年纪的所有女生一样,喜欢逛街喜欢美食喜欢小鲜肉。每天只是不去飙车,不去过问跟我没关系的事,每天的日子都很平静,平静的似乎丟下一颗石子也不会有涟漪。
      正当我们聊的起劲的时候,经理对我勾了勾手示意我过去。“马总今天要去看厂房,我下午有事要晚点过去。你开车技术好,道路你比我还熟悉,马总对你印象也不错,交给你我放心。”
      听到这些,我一点也不紧张,我已经做好了准备,迟早是要面对的。只要我尽职做好工作,敬而远之,过了这一段时间就会恢复平静的。
      下午三点我开车去酒店接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大厅里等着了。上了车,他一直拿着平板看工厂的规划图,手指不停地翻页,沉思,是那么认真。上学的时候他就像现在这个样子认真的算数学题,画图证明一丝不苟。他说他的爸爸不喜欢他的成绩不好,考得好了还会有奖励,一般奖励的东西都是给了我,所以总是很努力,我认识他那么多年几乎从没有下过第三名。只有一次,就是我飙车那段时间,他时时刻刻盯着我,没了心思学习。
      忽然眼前飘过一个人影,我急忙踩刹车,才幸免于难。想得太入神了,车子开到人行道的时候红灯已经亮了我都没看见。路人也被下个半死,破口大骂起来,我立马下车赔礼道歉。马晓听到声音,下车恭恭敬敬的道歉还给了路人一张名片,告诉他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他。那人一看这么高大帅气的小伙,名片上又写着未来公司总裁,立马没了先前的戾气,事情很快就解决了,果然这是个看脸的时代。
      马晓径直走向驾驶坐,冷冷地说了一声:“坐后面去。”我不敢争辩,乖乖地坐在了后面。
      “陈小姐,以后开车的时候能不能专心一点,这么危险你知不知道的”顿了一会又说“你也在回忆吗?” “既然想了,为什么还不回来?”
      我坐在后面,车内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字字句句不断地在我脑海里排着队单曲循环。为什么不回去呢,我也想知道,不是我不想,是回不去了。我回去了,你的爸爸能接受我吗?颖州的人民会接受我吗?你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不要做这个千古罪人,就让我这样偏安于一隅吧。
      到新厂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初春的傍晚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只剩下一丝丝晚霞泛着红光。披着晚霞的夕阳像极了傍晚裹着大大的欧式围巾出来散步的贵妇,很美。可是我不喜欢晚霞。从小我就有一个毛病,傍晚的时候,如果待在外面,特别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心里就会莫名的发慌,空落落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许是看着那些匆匆忙忙回家的人,夕阳下的剪影太美了,触动了我;也或者是看到了门前妈妈们笑容可掬地等着归来的孩子打动了我。他们都有家可回,都有人在等,都有人可等,我却没有。我无家可归,回去了也没有人等我,我也没有要等的人。马晓说,这是一种病。所以他总说:“为了照顾你这个患者,所以每天下午我就勉为其难的等你回家吧。“所以每天放学他都会在楼梯口等我,我们学校是颍州最好的学校,我善良的爸爸还是有良心的,走之前想尽一切办法,动用所有关系把我送进这所学校。马晓在我们学校最好的班,我是最差的,一个在第一排最好的教学楼,一个在角落里挨着教师公寓,为了方便管理。学校是小学到高中,放学之后人山人海,他如果不等我可以早十分钟回家,可他依然坚持每天等,这一等就是十二年。
      厂子里一些工人也在收拾着要下班了,因为没人通知也没人来接待我们。我就自作主张地把我知道的都介绍给马晓。带着他看了一圈,回到原地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看着那些匆忙收拾回家的工人,我愣愣的看了几秒。马晓看着我,伸出手来,我还没搞懂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嗯,好“挂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小糊涂,8点。“
      我立马明白过来,想必经理又要和马晓喝酒聊天,因为明天他就要走了。我赶紧转身前去开车,马晓一把拉住我:”我来吧。“
      马晓走后,我的生活依然静如止水。不,不能说静如止水。我依然过得歌舞升平。最忙的案子已经过去,刚建的新厂仍在装修。我和小小文宣部小小的职员,每天做完例行公事就坐着东拉西扯。下了班,逛街,看电影,吃各种美食。周末去小城周边小景点,踏个春吃个烧烤,小日子风生水起。
      我是不是不喜欢马晓?我知道,我喜欢。可是我真的没有那么伟大。我不是林黛玉,为了爱情终日以泪洗面,直至死去依然没能释怀。我也不是祝英台,为了一个男人,以身殉情。爱情于我,不过是我多年不见的父母。有,我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好好生活;没有,我仍然可以活下去,而且活得很好。我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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