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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拿罗先生的脑袋,听个响 琳琅面试 ...

  •   新的一天,阳光很灿烂,身边的人似乎都很有奔头,脸上都是一副急切的表情。罗夙起身,到广场旁边的景观池捧水洗脸,一个孩子路过,拉拉她妈妈的手,问道:“妈妈,妈妈,怎么这个叔叔在这洗脸呀?他不回家吗?”
      “因为他做了坏事,不敢回家。所以,贝贝不能做坏事,不能不回家,不然爸爸妈妈会担心的。”那个年轻妈妈说道。
      叫做贝贝的小姑娘黑眼珠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下子挣脱妈妈的手,跑到罗夙身边,俏皮稚嫩的问道:“叔叔,叔叔,你是做了坏事不敢回家吗?你爸爸妈妈会担心的。”
      罗夙把头埋在喷水口处,根本没听清贝贝的话,只觉得身边有个人在跟自己说话。礼节性的侧头,罗夙看到站在自己身边的小姑娘,习惯性的露出笑容。
      而那个年轻妈妈看到罗夙落魄狼狈的样子,担心自己的女儿出事,一把拉过贝贝,神色紧张的抱起她,快步跑开了。
      罗夙有两秒钟的错愕,随即低头水池里映出他胡子拉碴的脸,眼窝深陷,疲惫不堪,真的可以用狰狞来形容。
      罗夙盯着水池里自己粗糙不堪的面容,心头猛的一个激灵。
      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
      年轻妈妈离开时那心有余悸的表情刺痛了罗夙的心,他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
      怎么可以这样下去!
      不可以再这样下去!
      可是,他该怎么做呢?怎么才能回到那个平平静静的自己?
      罗夙深吸一口气,低头,干脆把整个脸都埋进水里,水池底下有很多硬币,大概是祈祷的路人们扔进来许愿的。
      罗夙抬起头,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放在右手大拇指上,拇指和食指摩擦用力,硬币高高弹起,罗夙在心底默念,要好好的。
      从广场出来,罗夙在各处广告牌,张贴墙,信息栏前浏览着信息。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个落脚的地方,找份糊口的工作。正当应聘的地方,罗夙这杀人犯的身份肯定会被拒绝,但他是壮劳力,搬个砖,铲个泥,还是有人要的。可罗夙偏偏鬼使神差的溜达到了琳琅夜总会门口。
      琳琅是富城阜阳区有名的情色服务场所,涉黑,涉赌,老板后台硬的很,所以五六年了,生意越来越红火,却也没人敢动。
      出事前,杨扬负责琳琅夜总会涉黑,涉赌的案子,罗夙知道琳琅是块多难啃的骨头,一不小心连命都得搭进去,罗夙想劝杨扬,但没想到自己捧在手心呵护的情人没有死在他想要维护的正义上,却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你个孬种,在队里六年了,你除了斟茶倒水,你还干过什么?”杨扬这样骂他,是啊,他是孬种,因为他太贪恋这种平平静静的生活。
      但如今,他所期待的,都结束了。
      罗夙知道自己若被人认出来,绝对进不去这种地方,毕竟自己曾经的工作,会让这里的人抵触。
      但罗夙还是想来试一试,因为这里,没有杨诚,至少,还有杨扬的影子。
      琳琅面试的人问了些罗夙的基本情况,觉得这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条件还不错,正打算留下他,罗夙也正暗自欣喜自己的好运,琳琅的主管出来了。
      那主管是琳琅的老员工,一眼就认出罗夙是区警队的警察,想都没想的就把他轰了出去。罗夙怏怏的蹲在琳琅门口,抱着仅有的那么点行李,望着满眼的灯红酒绿发呆。
      “操你妈的,也不看看这什么地方?老油条子,滚滚滚,不然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轰他出来的保安不耐烦的吼道。
      “告诉你们头,我杀了人,再也做不成条子了。”罗夙叹了口气,拾起地上被人扔弃的烟头,说:“哥,能借个火吗?”
      那保安更加不耐烦,举起手里的电棍,威胁罗夙说:“快他妈滚,装可怜,老子见多了!”说着,一棍子打在罗夙的后背上,麻疼的感觉一瞬间钻进心底,罗夙一个踉跄,头朝下栽下了台阶,撞到了一个人的脚边。
      罗夙抬头,撞入眼帘的,是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居高临下的看着趴在地上,狼狈不堪的自己。
      面前这个长相十分好看的男人如斯高雅,好似天堂主下的大卫托马斯,圣洁,纯净,超凡脱俗,纤尘不染。
      他似乎有些近视,眯缝着眼,眸光如野豹凌厉,看了看窘迫的趴在地上的罗夙,后退了半步,轻蹙眉头,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帕,俯身,细心擦干净被罗夙无意间蹭过的鞋尖,扔掉手帕,绕过罗夙,走进了琳琅。
      男人的动作令罗夙心脏一颤,这种无声的嫌恶,赤裸裸的侮辱,比任何语言都还要伤人。
      罗夙垂着头,轻轻叹了口气,从地上爬起来,连身上的土都没有拍打干净,拎起身边的布兜子,把脚边几个烟头拾起来,用袖口擦擦,小心的掖进口袋,跺了跺摔疼的腿,向远处走去。
      第二天,罗夙正窝在公园的长椅上睡觉,两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上来,按着他就揍。罗夙虽然不爱惹事,但在部队时,能吃苦爱训练是出了名的,腿脚功夫了得,同连队的兵蛋子们近身搏斗,没有一个赢得过他。
      他性子虽温吞,却不是个挨了揍都不还手的闷葫芦。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若逼急了他,他打人,打的比谁都狠。
      不明不白的被人揍,罗夙哪有不反抗之理?他挣扎着起身,与那两人扭打起来。最后,三个人都挂了彩,那两个年轻人,都伤的比罗夙厉害。其中一个青年愤愤的打了个电话,不多时,一辆黑色路虎停在了公园门口。一拨人冲出来,用电棍,把罗夙电晕,扛上了车。消失在清晨的车流里。
      罗夙是在一间挺豪华的屋子里醒来的,大理石地板,水晶吊灯以及价值不菲的家具,无不彰显着房间主人的高雅和富有。而罗夙一身落魄衣衫,站在这里,格格不入。
      他摸了摸被电疼的后脖颈,发现桌子上摆着食物,牛排,红酒,还有蜡烛?
      罗夙,其实很饿了,但他还存有理智和原则。他脱掉自己脏了的外衣,坐在椅子上,等了不知多久,终于等来了一个人。
      “罗先生,怎么不吃?不习惯西餐?”来人的说话声音低沉有力,罗夙抬头望去,竟然是琳琅门口遇见的那个长相极好看的男人。
      他话虽礼貌,脸上却依旧一副淡漠神情。
      罗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让他三分,人再犯我才针锋相对的性情。是以陌生男人的礼貌问候让罗夙的表情恭敬了几分。他即刻站起来,说道:“嗯,不太习惯,请问先生找我来,有什么事?”
      “哦,我先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安,名锦泽,是琳琅夜总会总裁的朋友。昨天晚上琳琅里出了点事,不知罗先生,知不知道?”安锦泽慢条斯理的走到桌子边坐下,倒了杯红酒,小啜了口。
      他是那种高贵的像欧洲皇室公爵一样的人,举手投足都有着贵族风范,连质问人,都显得那么优雅。
      “虽然你们一定不会相信,但,我真的不知道。”罗夙说。他不知道面前这个斯文却也冷峻的男人心里在想什么,但罗夙觉得,这个人,一定大有来头。
      “梁子本来要直接做了你,但有人跟我说,你蹲大牢,是因为失手杀了杨扬?我知道,杨扬在琳琅蹲点蹲了大半年,听说你和他交情不错。”安锦泽没有接着说下去。抬起头,深邃的眸光直对上罗夙的双眼,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让罗夙心头一震。
      罗夙垂着头,沉默了半天,才仰起头说:“他没和我说过琳琅的情况,我想拦着他调查琳琅,他不听劝,我们才打了起来。”
      “我话都说到这里,看来罗先生还是不打算说实话?”安锦泽抬起左手,摸了摸左边的耳垂,几个黑衣大汗鱼贯而入。安锦泽使了个眼色,他们即刻上前,七手八脚,把罗夙绑了起来,拳脚相加。
      罗夙虽不爱生事,但却是个硬骨头,几个黑衣人打的十分狠辣,罗夙却硬扛着不吭一声。安锦泽余光瞥过咬牙硬撑的罗夙,喝完了杯底中的红酒,将酒杯轻放在桌案上,摆了两下手。他的手指很好看,白皙,修长,食指戴着枚金色戒指,堪称完美。
      黑衣人见安锦泽摆手,才停下来,拎起罗夙,按着他的肩膀,一脚踹在他的膝窝,让他跪在安锦泽面前。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罗夙习惯性的垂着头,沉默着,不说话。罗夙本就是个话少的人,既然话不投机,又无人信他,他多说无益。
      “好一个硬骨头!”安锦泽的话语里似有隐隐的笑意,但他的表情,依旧冷漠。“你说,你的命和从琳琅拿走的东西,他们,会选哪一个?”
      “东西。”罗夙轻声说。
      安锦泽终于勾起一丝笑,只不过,他嘴角那抹笑,明媚却无情,他望着罗夙,悠悠的说:“我猜也是。所以今晚这场戏,一定好看。”
      罗夙错愕的抬头,一下子看进那冰蓝色湖水般的瞳眸里,那里面,是狡黠,谋划和无边的心计,还有,一丝让罗夙琢磨不透的玩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拿罗先生的脑袋,听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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