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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芳华缭乱 ...


  •   连接的地址::《芳华缭乱》

      作者:婉央

      主要的人物:

      主角:楼晴初,洛玮杰 ┃配角:魏明倩 ┃其它:芳华

      文案:

      搞、搞什么嘛!
      她只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初中生而已,闲时读读书,跳跳舞,再跟好朋友聊聊天这人生就圆满了。
      为什么有一天一堆僵尸会袭击她家?为什么她妈突然有了超能力而且还告诉她她是个劳什子的玄术界掌门人?为什么——会有个冷漠毒舌拽得二五八万自称是她守护者的冰块,来把她的生活搅得一团糟?什么叫做他保护她,她保护世界?切!她才没兴趣当什么救世主哩!
      然后,芳、华又是什么鬼东东?他们居然让她把自己的生命都愚蠢的投到那什么连样子都不知道的东西上去?
      凭什么啊!她又不是秀逗了!犯得着做这种傻事!
      大鬼小鬼满天飞,僵尸妖怪四处走,血里来,雷里去,荒坟野地当家跑——
      呜呜呜,其实她一点也不想当这个什么掌门人的,为什么老天爷要这么玩她!

      慢热文,而且也没有明显的爱情描写,走的是暧昧路线,无耐心且不喜者请勿入歧途。

      文章现状:文章类型:原创-一般-近代现代-奇幻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无从属系列
      文章进度:连载中

      阿拉的评论:

      作为一篇欠了很久的文章,今天终于鼓起勇气,举起了我那批人不眨眼的魔笔,原因是,如果在不写的话,谁知道之后又会发生些什么变故,总之,写评论,是越早越好的。

      其实,我向来都是只批不褒的,因为作者说了,好的坏的都要,所以这篇评论终究无法成为一篇完美的评论了,但是,我还是会好好的写得,希望作者大大对于赞美直接忽略,对于过激言论可以理解。

      作为一部玄幻或者说是灵异小说,《芳华》可以说是十分不错的了,比较起许多以言情和恶搞为基础的小说,它更多的是真强实干的场景,让人看的直呼爽,并且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例如我的脑海中就始终有这几个场景:楼最先发现自己其实不是正常的人的时候,也就是看到僵尸的时候,她急忙跑回家里面,然后,那群僵尸为了进来,就用手指抠门,作者将这段描绘的极度毛骨悚然,特别是那个声音,可谓是终生难忘了。

      其二,就是著名的百鬼夜行,那连续的整整几个章节,将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都写尽了,楼顶的结界,电线杆上的飞驰,以及那真真假假的“洛”,都是一刻不停,接连不断出现的,没有一点废话,真是比浓缩的果汁更加精华。

      而我个人看来,紧凑,这是《芳华》最大的优势也是最大的缺陷。

      记得某人曾经说过一句话:暂停,是为了更好的前进。

      总也觉得《芳华》就是少了一些这样的停留,往往拉上来就开打了。

      其实,打多了也会腻的,唯有一样东西不会让人疲倦,很多时候,关键不在于那些战斗的本身,而在于那背后的一种暗暗流动的情愫,是肝胆相照的友谊,是互相拌嘴的亲情亦或者是那淡泊如随的爱情,这才是我们最终想要看到的。

      然后,就是传说中的伏笔。

      作为小说,特别是定位于娱乐的小说,应该不同于说理文之类,老师说,写议论文,不该有废话,但是小说不是这样的,往往,为了一个很重要的情节,需要埋下大量的伏笔。一切文学都人学,那几十万字就为了最后人物感情的爆发。

      百鬼无疑是我最喜欢的情节,但是,它为为什么出现,这是我一直想不通的,就是在某个章节,突然,楼拿着个符咒,念了起来,然后就是一系列多到让你眼花缭乱的打斗场景。

      当然,我相信,《芳华》如果没有伏笔,单凭借着华丽丽的文笔,依旧能够吸引众多的筒子,可是,如果能有一些铺垫,特别是对于人物心里变化之类的交代,我相信,它一定会更趋于完美。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芳华》真的是不不错的玄幻小说,没有太多废话,拉上来就是惊心动魄,慑人心魂的人鬼大战,或许,这正是它的魅力也说不定,就像是有人沉稳,有人率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吧,由此看来,我再次成功的将自己推翻了呢。

      希望大大好好的写文,努力成为明日之星,到时候后要签名的书还要请客吃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芳华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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