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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沈清打发了他的几个兄弟,麻利地回到车上。

      他看了看时间,还早,于是就点上一支烟。车窗开着,从里面升出一缕一缕的青烟。

      刚才那几个兄弟还在调侃说他最近脱群,吃饭喝酒打牌唱K泡吧能避则避,实在避不了就敷衍一下了事。

      他哪里是脱群,他是要脱单了。

      抽了没几口,他掐掉,拧车钥匙,车子窜了出去。

      黄昏,太阳这时候已经基本没有了,一辆二手的奥拓摇摇晃晃地进了区健身中心后面的小操场。

      操场五年前还挺大的,后来开发商在后面建了小区,这里就被缩减了,现在除了前面的健身中心,小操场只剩下两百米的塑胶跑道。再然后因为私家车井喷,这里就改成了临时停车场。其实除了停车已经很少有人来了,一般只有晚上的时候,才会有一些老头老太太会来这里散步或者是遛狗。

      沈清也就是两个星期之前来临时停车也才知道这里有这么个地方。

      他给门口的大爷甩了十块钱,堂而皇之地就开了进去。

      进了操场,沈清照旧把车子直直地开向了西墙跟,开到车头离墙差不多一米五的位置才停下。然后他看了看表,才六点四十,还差二十分钟。

      他在等人。

      两个星期之前,他被他妈/逼着来附近的一个有名的茶楼相亲。

      是的,沈清已经很大年纪了,至少在他妈的眼里是。他每次见到他妈,他妈的话从来都是,你看看那谁谁,跟你是小学同学吧,人家儿子都过三周岁生日了,我前两天还去参加生日party呢,那圆圆的包子脸啊,真是稀罕死我了;又或者是,你那初中同学,谁谁,以前我就说挺漂亮的,我今天去参加婚礼了,那新郎官真没我儿子帅,你说说,人家怎么就结婚了呢;还可以这么说,你那高中同学,谁谁,前两天开着桑塔纳送他媳妇儿到医院去生娃呢,听说结婚证和婚礼都没有,可是啊,到了医院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过几天就办婚礼,双喜临门呢!

      沈清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可他也知道,只要他一天没女朋友一天不结婚,他妈就得念。他好兄弟有时候会捧他,你说阿姨都五十多岁了,一个人打理那么大公司,整天怎么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啊!那每次一开口飙出来的话,比我这半拉小伙子都潮。真牛!

      沈清也承认她妈牛,所以,每次他妈一认真起来,他真不敢正面反抗。

      这相亲,就是他没正面反抗造成的。

      不过,他也不后悔。

      那天见面,就他一人去的。姑娘倒是挺漂亮的,说话也温和有礼,但也仅仅就是有礼上,他能看出来人家对他没那意思。可能也就是因为他的整体包装太上不了台面了吧!他那天一身破洞牛仔裤的行头,还是开着他那破的二手奥拓,虽然人还是那人,可但凡对生活有点儿追求的女人,为了以后的生活质量考虑,也不会选一个第一次见面就不修边幅的人!

      相亲黄了,他在电话里被他妈骂了个狗血淋头。其实,听着他妈在那边着急恼火,他心里也不好受,但是,他总觉得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单身潇洒!

      眼看着跟他一起混的兄弟最小的都开始约女朋友了,其他兄弟也都跟着着急,明里暗里地把他往女人堆里带,就是希望他能开个窍。其实,沈清也找过,上学的时候。可真没感觉,又怕害了人家姑娘,就好聚好散了。

      后来关系最好的言送跟他说,你这样子看见姑娘没一点儿反应的,该不会是喜欢男人吧!沈清这才上心了。

      他上网查了很多资料,但是,也不确定。而且就算是对女人没反应,可这么多年来,他也没喜欢过哪个男人。所以,他是gay这个论调就被一票否决了。

      渐渐地,他不那么着急了,随他去吧!

      说不定是真还没开窍,说不准哪一天就转角遇到爱了呢!

      沈清吐掉嘴里的口香糖,远远地就看到有个人往这边来了。

      顿时,他两只眼睛都亮起来了。

      当然,他自己是不知道自己眼睛亮到几分的!但是,自己那砰砰直跳的心脏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两个星期前,他在车里睡得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转了转脖子就看到那个人在他车头前面认真地以扭曲的姿势在拉筋。

      车头对着的是小区的外围墙,墙上差不多一米二的位置刚好是地下室的窗台,上面横着的一根粗管子应该是水管,那人就手扶着水管子,脚搭在窗台上在那边认真而又扭曲的拉筋。外人看着都觉得那个姿势太痛苦了,可那人还是一次一次地把脚搭上去又拿下来,不厌其烦。

      沈清其实本来想走的,但是,他刚醒,因为睡觉的关系脖子特别疼,所以,他也就只能在恢复脖子的时间无聊地看着那人拉筋。

      这一看,就上瘾了。

      其实,沈清压根到现在都没怎么看清楚那人的长相。

      那会儿差不多四月天,天气黑得早,一般到七点左右,就差不多了。而那人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就是每天的七点钟。沈清就算靠得这么近,也只能看得到身条,其他的,根本就看不清。偶尔有车子经过开着大灯,他能借着大灯一闪而过的灯光看到那人的侧脸。

      沈清觉得,那人应该长得不差。没他高,但是也不矮,就是有点儿瘦。

      沈清自认为自己看人还挺准的,不然,他不可能不靠他妈就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虽然被他妈批评说那是不入流的行当。

      要不然怎么歌词里说,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呢!就这一眼,沈清就真看上瘾了。最近的两个星期,他天天来,天天看,看不够,越看越想看。

      他有时候都觉得是见鬼了。

      怎么能对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家伙那么上瘾呢?

      朦胧美吧!沈清只能这样想。

      那人走近了,沈清看到那人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

      现在已经是五月初,天比以前黑得要晚一些了,那人的身影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沈清的视线里越来越清晰明朗。

      沈清有时候觉得自己挺矛盾的,明明就是个行动派,居然还能耐得住性子傻子似的在旁边看人俩礼拜不停歇。而且,还是这样痴汉一样地偷窥一个男人。

      难道,自己真的是言送说的那样,是个隐性的gay?

      沈清笑了一下,手搭在方向盘上。

      这人今天还是上来就做了几个伸展运动。

      他伸展运动做的是站位体前屈,摆的姿势刚好给了沈清一个侧面。他下屈的时候,腰部以及整个臀部的线条就很自然地绷起来,上衣不长,还隐隐露出一截腰肉。现在天色还早,那一截腰肉被白色的运动服衬得微微显出蜜色,而且,随着他的动作就这样一遮一掩地在眼前晃来晃去,看的沈清一阵口干舌燥。他已经开始想象那样的皮肤如果捻在手上,该是很滑腻柔软。

      他在车里骂了句脏话,刚出口又怕外面会听见,趴在方向盘上,过了几秒才抬头,发现那人已经开始拉筋。

      他现在比两个礼拜之前已经好太多了。沈清都忍不住为他的进步勾起嘴角。

      沈清看了看表给他记了下时间,开始的时候坚持不到二十秒就歇菜,现在嘛,三分钟轻轻松松。现在的姿势也比以前优美多了,以前只要脚一搭上架子,那就跟个残障儿童似的,现在,那腿又长又直,伸着的脖子露着一截雪白的颈子,优美虽说不比得上白天鹅也差不多。

      沈清听人说过,人总是会被和自己相反的东西吸引,他应该也是这样。夸人的话他不会说,文科学的也从来都是狗屁不通,但是,他从自己仅有的知道的词汇里面扒拉出了骨骼清奇、仙风道骨这几个词。

      这小孩儿,很对他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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