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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16章 十六自从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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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自从长洲死了之后,云乐先开始惋惜了一段时间,后来也就渐渐淡忘了,至于锦城,亲弟弟的死亡似乎也没对他造成太大打击,也只是在知道消息时愣了一下。
后来云乐担心锦城会太伤心就派人去渚清苑接来了来过一次云乐殿的季鹰。
当时季鹰和锦城一起来了云乐殿,但只有锦城一人留了下来,季鹰则是继续回到了渚清苑。
云乐还看着不想离开的季鹰开玩笑道:“如果你以后武功学好了,本宫可以允许你来云乐殿当侍卫长。”听了云乐的话季鹰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只要自己武功学好了,也可以留在公主身边了吗?还好公主只说了武功,要是其他的自己可就不行了!
就听到季鹰保证的语气说道:“公主,季鹰回去一定会努力的!”自从季鹰那次回去以后,就再也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
浸月进到内室,看到正在看着一盆花发呆的云乐说道:“公主,渚清苑的季鹰公子已经来了,公主是要见他还是直接让他去松清居?”
“不见了,让他直接去松清居吧。”云乐倦倦地说着。
“是,公主。”
浸月退下之后云乐觉得闷在屋里太无聊了,就离开了寝宫,不知不觉来到了湖月轩的后院,那个种满了千华的院子。
这时的千华花期已经过了,雪白的花瓣飘零了一地,云乐小心地来到那棵大树下,静静地坐着,不禁又想起了第一次见长洲时的场景,那个笑容怯怯的男孩。
一转眼,他们已经一起生活五年了,即使一开始她只是把他当成阿胥的替身,后来发现他变了也的确想过不要他了,可真当他已经死了时,又不免有些伤感,毕竟也一起生活了五年,难免有些感情。
“唉,阿洲,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我很坏,从来没想过你真正的喜好,只是把阿胥喜欢的一切强加在你身上,还有阿城也是,我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你们。其实那时候我是真的想放你自由的,可是,我又舍不得阿胥,所以还是自私的留下了阿城,或许我真的很坏吧,可这就是我,自私的云乐,即使知道别人痛苦还是我行我素,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了!”
云乐在千华花田里待了很长时间,直到太阳快落山了才离开,离开时还带走了两颗千华的种子。
松清居里
“阿城”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
正在整理药材的锦城听到声音后,停下手中的动作回过头去,就看见了一个身穿黑色窄袖收腰长袍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古铜色的脸棱角分明,双眼带笑的看着他。
“鹰?”锦城疑惑地道。
“嗯,阿城,几年没见,都快认不出我了吧!”季鹰打趣道。
“嗯,的确变化很大,我都快认不出了。”
“你怎么来了,是乐儿让你来的?”
“嗯”季鹰皱着浓眉,支唔着说道:“公主说怕你因为长洲的事太过伤心,所以就让我来了。”说道长洲,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少年也不免有些伤感,他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虽然阿城有些冷漠,可感情还是好的,现在阿洲走了,唉……
“其实我已经跟乐儿说了我没事的。”锦城淡淡地说着。
“阿城,以后我就要留在云乐殿了,公主说了要让我当侍卫长呢!”季鹰没过一会又大声地兴奋说道。
“是吗,鹰终于也能留在这里了。”锦城面上带笑着说道。
夜幕降临,点着琉璃灯的云乐寝宫里,锦城正捏着一颗黝黑圆润的种子静坐着。等云乐换好衣服出来后,锦城有点疑惑地问道:“乐儿,这里怎么会有颗种子?”
云乐听了漫不经心地道:“怎么啦,这是我今天去了千华花田随手捡的。”
“没什么,乐儿是想把它种出来吗?我也可以帮乐儿种的,别弄脏了手。”
听了这话,云乐才道:“我本来是打算留着的。”
“乐儿,让我试试吧,一颗种子就不用留着了,我会种得很好的,到时候乐儿倒可以留着那盆花。”锦城笑着开口。
“好吧,好吧,那你可要快点哦!”
云乐今天想了很多,对锦城她觉得有点愧疚所以也就答应了。
“嗯,乐儿,明年你就可以看见了。”
“好了,阿城,我困了,先睡了。”
“好,乐儿,那我先去沐浴然后再过来。”
“嗯”云乐打着哈欠应声道。
锦城离开时顺便也带走了那两颗种子。
“公主,公子说怕公主无聊,又听说公主最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就送来只小狗,给公主解解闷。”
松清居的小厮手里捧着一只小狗恭敬地对云乐说道。
“嗯”云乐示意浸月接过那只毛色纯白的小狗,狗很小,两只手刚好捧住,云乐一眼就喜欢上了,一直以来她都特别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
“浸月,去,拿些糕点来,本宫看这狗该是饿了,一直动个不停呢!”云乐看着怀里雪白的一团,不禁好笑地说着。
“是,公主。”
不一会儿,浸月就拿回了一盒甜香的糕点,云乐亲自捏着一小块想喂给小狗吃,可小狗却怎么也不肯吃,还是动个不停,不得已云乐只好放下了小狗,刚一放下,就见小狗跌跌撞撞地转了几个圈就跑了出去,云乐也没阻拦,就让它出去玩玩吧。
傍晚的时候,云乐见小狗还没回来,就派人去寻找,几乎找遍了整个云乐殿,才在湖月轩的后院门外发现了它,已经死了。
云乐知道后虽然并不太伤心,却很疑惑,怎么好好的就死了,也是在湖月轩,就像阿洲一样。
想到这,云乐让人去找到了那个小厮,被带进来时由于惊吓,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不停地发抖,“公主,奴才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前几天还好好的,奴才也不知道它今天是怎么了,奴才……”
“好了,公主还没问你呢,这么慌张做什么!”一旁的浸月打断了他的语无伦次。
“本宫问你,这几天它有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比如暴躁,不吃东西?”
“回公主,并没有什么反常,也一直很温顺的。”
过了一会,又急忙补充道:“对了,大概半个月前,茂茂不知道跑去哪了,奴才找回来以后发现它非常容易没精神,奴才以为它病了,可是没过多久它又好了。”
“那这么说就是今天才会突然这样,去了湖月轩之后。”云乐喃喃地说着。
“好了,你退下吧。”
“公主,锦公子说小狗是因为之前不知误食了什么东西,今天才会突然这样,也有可能是因为千华的花香才引发了提起发作。”
“是因为千华吗?”云乐皱着眉道。
“乐儿,”
锦城从外面进来,“我刚才来时见到湖月轩的小厮正往后院去,说是守着后院的老伯病了,想回家修养。”
“嗯?怎么又是千华,阿城,你懂医,和我一起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云乐忿忿地说道。
来到湖月轩后院,见了那位老伯,锦城却说他不知中了什么慢性毒药,已经活不长了,可能就是千华才提前发作。
云乐不禁怀疑长洲的死可能就和千华有关。
“阿城,你送我的那只小狗还有看守千华的老伯都是因为千华,阿洲会不会也是因为千华?”
“嗯,阿洲一直在种千华,那些种子也不知道从哪收集的。”
锦城低声说着。
静默了一会儿,云乐平静地说道“来人,拿火把来。”
不一会儿,就有小厮拿来了一束熊熊燃烧的火把,小心地递给了云乐。
云乐拿着火把,推开那扇木门,留下众人,走了进去。
静静地看了一会,然后一使劲把火把扔进了花丛中,正值秋季,干枯的花瓣落了一地,火苗很快就蔓延开来,艳丽的火花毫不留情地吞噬着一切,连同花瓣和地上的种子,还有那棵依旧碧色的树。
云乐从始至终都平静地看着,直到火快熄灭了,才转身走了出来,漠然地说道:“走吧。”
锦城看着大火过后一片焦黑的土地,清雅的脸上眼神却冷漠如冰,“阿洲,你终是没能如愿留下来。”
千岩院里
新住进云乐殿的季鹰兴奋地不停走来走去,哎呀,真是不敢相信,我竟然真的留在了公主身边,以后我一定要更努力,好好保护公主!
依旧一身黑衣的季鹰内心郑重地下着决定。
让公主开心是他从小的目标,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目标只会愈发清晰。
“季鹰公子,”
院内的小厮小声地喊道。这位穿黑的公子看起来好凶哦!
“嗯,什么意思?”
听到声音,季鹰转过身问道。
只要季鹰不笑其实看起来还是很严肃的,难怪小厮会怕他。
“公主说如果公子休息好了,明天就可以上任了。”
“知道了!”
明天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不能让公主失望!
一转眼四年过去了,一年前及笄礼时皇帝萧故渊就有意让云乐早日和锦城成亲,他自己的身体愈发不好,就想早点亲眼看到女儿成亲,对于锦城,他还是很看好的。
当时云乐说还不想太早成亲,爱女心切的皇帝也没舍得逼迫,就又拖了一年,这一年里,他的身体也每况愈下,整个人似乎苍老了十岁,再也不见当年的意气风发。
看着这样的萧故渊,云乐不禁红了眼眶,强颜欢笑道:“父皇,这几天阿城一直问女儿什么时候成亲呢,哼哼,他着什么急,我还要父皇给挑个好日子呢!父皇,你说好不好?”云乐把头枕在萧故渊的膝盖上,抬起头笑着问道。
“那当然,我的宝贝可不能受了委屈!”萧故渊扬起眉骄傲地说着。
“其实父皇早就准备着了,只等乐儿点头了,日子就定在下个月,乐儿说好不好?”
萧故渊轻拍着云乐的背宠溺地说。
“嗯,父皇准备的,自然是最好的!”
一个月后,公主大婚,普天同庆。
作为萧国最受宠的长公主,婚礼当然是极尽奢华。
云乐殿的寝宫中,一声艳丽红妆的云乐正坐在梳妆镜前,任皇后应离妆一下一下轻柔地给她梳理长发。
手指不停地穿梭在如云的发丝间,不紧不慢,不焦不躁,一点一点地,散开的长发被挽成了一个华美高贵的云髻。
胭脂轻点朱唇,轻轻给脸颊扑上粉,拿过画笔,画过纤长的眉,勾勒出微微上挑的眼角。
云乐愣愣地看着镜中的自己,鲜红如血的嫁衣,从来没梳过的繁复的发髻,两颊微红,画了眼线的眼睛狭长,眼角向上微微挑起,双唇因被点上胭脂也格外的红艳,眉间的一点朱砂更显妖娆。
这是自己吗?
虽然重活一世但和上一世的模样其实并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眉间多了一点朱砂。
活了两世的云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自己。不禁看着出了神。
“乐儿,乐儿,怎么啦!”皇后轻声唤到。
“哦,母后,没什么,只是想着女儿今天就要成亲了,舍不得父皇母后。”云乐有点忧伤地说。
“公主府离皇宫也不远,乐儿还可以随时回来的,傻孩子,大喜的日子,快别说了……”
说着竟也忍不住红了眼眶,“乐儿,今天就是真正长大了,哎,不说了,不说了,”
皇后抬手揉揉眼睛,“来,乐儿,这是母后的娘亲送给母后的,现在母后送给乐儿了。”
说着褪下了手腕上一只通体鲜红的镯子套在了云乐手上,拍拍云乐的手背,“乐儿,吉时快到了,母后扶你出去。”
盖上盖头,云乐随着皇后走了出去。
“今天就要嫁给阿城了啊!”
外面阳光正好,喧豗城内到处都是张灯结彩,喜庆一片。
从云乐殿一直到公主府的这段路都铺上了鲜红的地毯,上面飘零着香气浓郁的花瓣,微风吹过,带走了花香,整个喧豗城都弥漫着甜甜的香气。
大街上人声鼎沸,人们都兴高采烈地看着,笑着。
前方拥挤的人群被一群身穿黑衣的禁卫军分成两排,街道似乎一下子变安静了。
不远处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视线中出现了一匹雪白的骏马,马背上的锦城一袭大红宽袖长袍,漆黑的长发不似平常松松挽着,此时被一根鲜红的发带高高束起,直垂腰际,微风拂过,吹动了额前的几缕碎发,轻柔地划过脸颊。
四年过去,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清雅温润的脸上此时正带着如沐春风的笑意。
身后的马车也缓缓行着,红纱随马车的前行飘飘扬扬,一圈一圈地飞起,车内的红影依晰可见。
云乐坐在车内,掀起盖头一角,透过纱幔向外看去。
马车两边挤满了人,脸上大多带着喜悦,宫娥捧着花篮,一路上不停地撒着花瓣,视线所到之处都是一片喜庆的红。
最前方,云乐看见了和自己一样一身红衣的锦城,“唔,从没见过阿城穿红衣呢,其实红衣也挺好的。”
低头看着自己的嫁衣,摸摸腕上的镯子,“今天就要阿城成亲了呢,嗯……母后说女子出嫁前都会紧张的,现在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好像是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