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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出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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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绝对是个甚为诡异的深渊。你永远也绝对不要妄想看到底。扔一个人下去也会听不到他的惨叫。即使是扔一批人下去。
就比如,很多人认为,传说中的大盗呀大侠呀,一定都是身着黑色夜行衣游走在月黑风高夜下,偷技绝妙。还有,其行窃的目的,多数是为了劫富济贫,所以是个善良的侠盗。
又比如,你会觉得,传说中的采花大盗一定其丑无比,□□好色,弄不好还得着什么花柳病的,常出入烟花之地,会调戏良家妇女或强抢大家闺秀等等,反正就是肮脏龌龊、下流无耻!
不过,这是江湖,切记切记!凡事都有可能扭转乾坤。
好比此刻窝在“凤祥山庄”□□院中哼着小曲啃着一块桂花糕的大美女谢夙昔。任何人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个宇宙第一世界无敌中国绝版倾国倾城如花似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玉质冰肌莲步轻盈的究级体美少女——也就是我!(深呼吸……)竟是一名大盗。况且还是闻名在尧潭一带的女大盗。哈哈哈,嫉妒吧。嫉妒不来哒!(摆手状……即刻被轰飞)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好奇我的作案初始录,只是不好意思问罢了。算了,谁让你们称我为大美女呢。姑且就给你们细细道来吧。(来人,上茶。哦,忘了,我现在是个丫鬟。好吧,我亲自沏茶。)
话说当初,那个我的第一位主顾——脸长得像马蜂窝的委托人边抹眼睛边悄悄抬头看看我(人若桃花,别人想不看都不行啊,你说是吧。),泣不成声地说道:“爹啊……那可是我家祖传的剑呀!就这么被甄有钱给硬抢抢去了……爹啊……儿无能……不能为您守护好我们家唯一的宝贝啊……爹啊……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孩儿顺利取回我们家的祖传宝剑啊……爹啊”
站在一旁的我表情越看越扭曲,若再不答应眼前这位哭得死去活来却硬是没看见眼泪的,他会不会要拽着我去见他老爹了?咳咳,本美女是属于热爱生命的好青年,绝对不会想要无端英年早逝的。
当日午夜。我轻手轻脚飞上了甄家房顶,然后又轻手轻脚地溜进甄有钱的房间,事先已用迷香迷晕了正睡得比某种动物还要欢的甄家夫妇。作为一个盗贼,职业所需嘛。轻功了得只是基础。更何况,我的武功,还是跟那位前辈学的……嘘!禁忌!
摸黑找东西的确困难,但是自己又是首次行窃,怎敢光明正大点蜡烛引起护院的注意?这点智商我还是有的。
但事不从己,红颜薄命啊。正当我翻箱倒柜时,一不留神碰翻了一个花瓶,于是“啪”的一声——
有钱人家中的护院还真是经过强化训练的,听到这么响声音立刻问声寻来,不到一刻钟,院中就已灯火通明。于是“小贼你速速就降!否则休怪我将你就地正法!”的声音此起彼伏。
怎么办?事不成的话我还得倒贴给“马蜂窝”银子!我好歹也是正值青春的究级美少女,怎可在这投降?
深呼吸……诶?那墙上闪闪发亮的利器……
不管了!反正都是砍东西的!拿来再说!
逃出甄府时,因为天黑,在巷口的锦月客栈门前不小心撞到一人,只觉得一阵淡淡的清香。咳咳,我还是要收敛点的,这么多看官,怎可把我贪恋美少男的本色暴露无疑……啊!你们刚刚什么都没听见。我什么都没说!
翌日,当与“马蜂窝”交货时,却被对方脸上逐渐阴郁的表情吓到心虚。于是我小声颤抖着问上一句:“莫不成,我拿错了?”
对方的声音似乎抖得还要地动山摇。“这是砍柴用的斧子啊!爹啊……孩儿不孝!”
我靠,你丫又没告诉本大小姐那把破剑究竟长什么样!况且甄有钱是出了名的抠,怎么会藏在房中!至少也得给点情报吧!
话虽如此,我还是忍住冲动,硬生生地把刚到嘴边的话咽回肚子里。毕竟贼祖宗刘三娘教导过,顾客就是佛祖!顾客的话是对的就是对的!不管错的也是对的!
僵了半柱香的时间后,“马蜂窝”的脸又由阴郁转回深情,仔细凝望着那把斧头。随后尖叫:“爹啊!这斧子……难道是甄家的镇宅之宝斩石斧?!”叫完后猛地捂住自己的嘴巴,把我一把拽过,拍了拍我纤弱的肩膀:“别跟别人说哦!此乃机密!做贼要有职业道德的吧!”
我一脸茫然,这……宝剑难道还能够物种进化成斧头?牛X!实在是牛X!
“马蜂窝”依然念叨着:“爹啊……多谢您在天之灵保佑啊……这真是好斧啊……”
“那你们家祖传的剑怎么办……”我低声问道。
对方头也不抬,甚至异常潇洒地一挥手。“那东西要来干什么。啊对了。阁下不愧是刘三娘推荐的老手。好眼力!”
我双手抱拳:“兄台过奖……其实大家都这么说我的。哎呀都快不好意思死了。”
次日清晨,甄府上下炸了锅般。婢女家丁护院管家甚至厨子都围着甄老爷与甄夫人的房间团团转。其原因是甄夫人一早起来发现床边那雪白的墙上无端少了那把斩石斧,“花容失色”,失声尖叫。那杀伤力,那震撼力,被尧潭百姓一致评为“要死啦·年度最佳女高音奖“,可谓前无古人,估计后也无来者。
半时辰后,甄夫人就带着她一家老老少少上上下下庞大的队伍,浩浩荡荡地从县府出来了,她的背后是一脸委屈的甄有乾。
就是那件事后,尧潭就诞生了一个“最有眼光”的“神偷”,当然,也就是我。就差没再被评上类似“要死啦·年度最佳歪打正着奖”。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一定很嫉妒本大美女,哦不,是美才女吧。你们可知为何我会出现在凤祥山庄吗?欲知详情,请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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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就大发慈悲在这里就把它分解了吧……
话说三日前,我收到一封委托信,上书:欲请尧潭第一大盗前往凤祥山庄取得“江南玲玉”。事成之后,将支纹银百两,绝不食言。于次月初一亭午时分,郊外白杨亭中会面,不见不散。——沈漠远执笔。
我一看,当场怒了,也不顾自己是在尧潭最热闹的锦月客栈,当即拍案而起:“靠!这丫的什么鸟人沈漠远?姑奶奶连头还没点呢!一句‘不见不散’就给我自己定了?!”
话音刚落,就觉得气氛不大对头,于是我缓缓抬起头,竟发现全场的人包括一条腊肠狗都盯着她。
所有的人包括那条腊肠狗的脸上都明显写着两个字——震惊!
我尴尬万分地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轻声问道:“小女子打扰到各位进食了么……”内心活动是——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我不就叫得稍微响了那么点,至于把我当猴子一样看吗?!
依旧是一片的寂静……
“小姑娘,你认识沈漠远?……”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角落中悠悠地传来。
我瞪着一双写满无辜的明眸,轻轻摇首。
“他可是闻名天下的采花大盗啊。”
采、花、大、盗!我狠狠吸了口气,下意识地将自己的衣衫拉紧。
会不会搞错了呢?比如整个天下有好几千个姓沈名漠远的人,而眼下这位委托人只是凑巧倒霉与采花大盗同名同姓而已?对!就是这样!而且这位委托书上的字迹清秀有力,怎么富有想象力的人都不会把它与一个肮脏龌龊下流无耻的采花大盗扯上干系吧。
这么一想,心里就舒了一口气。哎呀,我刚才担心什么呀,即使那个沈漠远真的是采花贼,他也得称姑奶奶为贼婆婆呢。实在要对动粗的话,看本美少女怎么个辣手摧“采花”整死他。
从锦月客栈出来后,我匆匆回到自己的小宅院内,收拾了一些必需品就准备上路了。
且慢!
差点忘了这个……我揣着那本群青色封皮的小册子,郑重地把它塞进了包袱内。
江湖啊!美少女谢夙昔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