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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二章 消殒在午夜的生命(7) ...


  •   高小姐与徐佳莹进入这家公司前后相差不到三个月,两人一起合租过房子,故比起其他同事,她们更为相熟。两人的合租生涯在高小姐嫁人之后结束,高小姐承认,徐佳莹确实频繁更换男友,也常常夜不归宿,幸好,她从不将男友带回家来。
      高小姐曾劝过徐佳莹将感情稳定下来,但徐佳莹不以为然,深陷多段感情之中,流连忘返,迷失自我。前段时间终于出了意外,徐佳莹怀孕了。

      高小姐没想到徐佳莹会将这种私密的事情告诉自己,从话筒里传来她惊慌失措的声音,一遍遍地问她,她该怎么办。这是高小姐第一次知道徐佳莹正在与有妇之夫交往,而她打电话来的目的,并非寻求建议是否要留下孩子或怎么与孩子他爹周旋,而是直截了当地问她,有没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打胎——她已经独自做好了决定,只是来请教她如何实施的。
      可惜徐佳莹问错了人,高小姐不仅没有给她任何有用的信息,还自以为是地在电话里劝了她许久。她真诚地劝诫朋友,不要轻易地扼杀一条生命,特别是在还没有与孩子的父亲沟通之前,此外还热心地提出可以陪她去见孩子的父亲。徐佳莹几乎是愤怒地挂断了电话。
      从那以后,徐佳莹第一次主动找她,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这次却是让她陪同去打胎的,她已找到了不需证件就能做人流手术的小医院。

      手术过后的徐佳莹十分虚弱,脸白如纸,她对高小姐说:“那个男人要为了我离婚。”
      高小姐惊诧万分:“既然这样,为什么你还要打胎?”
      听到这里,程斌与俞任杰也被激起了好奇心,不禁身体前倾。
      高小姐说:“当时Amy只摇了摇头,表情十分悲伤,她说,你不会懂的。我看她那么憔悴的模样,即使平时对她有些什么看法,当时也只觉得心疼,就没再追问。现在想想,会不会有什么隐情呢?听Amy说过,男方的妻子挺凶悍的,不知道是不是迫于压力她才去打胎…要知道,孩子对一个女人来说,真的太重要了。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付出我的生命。或许为了挽回家庭的话…”
      高小姐在怀疑徐佳莹交往对象的妻子。

      程斌问道:“你有那个男人的联系方式么?”
      “有。”高小姐回座位寻得了一本名片夹,抽出其中一张:“应该就是他。陪Amy复诊的时候他来过,给了我一张名片,说Amy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随时找他。”
      程斌敏锐地感觉到什么:“那时他们已经分手了?”
      高小姐眨了眨眼睛:“我不知道,那时我只觉得尴尬,毕竟他们是婚外情。现在想起来,他们应该是吵架了,我把Amy塞进那男人的车里时,Amy挺不高兴的。而且为什么要我去通知他呢,Amy有什么事不是应该自己找他么?”
      “那是多久前发生的事情?”
      “两个月?两三个月前吧。”

      高小姐离开前,俞任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Amy用的是什么型号的手机?有密码么?”
      “Iphone,粉色的,最新款,应该有手势密码。她的手机找不到了?”
      “没什么,谢谢你。”

      对徐佳莹公司的调查到此为止,两人驱车回警局。车子发动前,程斌盯着俞任杰的脸,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眼中满是嫌弃。但俞任杰脸皮厚够,坦然处之,已将安全带系好,准备闭目养神。
      程斌终于沉不住气,从车前的纸巾盒中抽出两张纸塞给他:“赶紧擦擦嘴,什么形象!”
      俞任杰往后视镜里瞧了瞧,这才发现嘴唇边一圈的咖啡色,原来是方才听八卦太高兴,不小心把美禄喝嘴上了。他尴尬地笑了一笑,擦起嘴来,无奈饮料渍已经干涸在嘴唇上,擦了几下竟然没全部擦掉。
      程斌朝他勾了勾手指:“脸转过来。”
      俞任杰转过头去,张了张嘴,一声“干嘛”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一团纸巾堵上了嘴巴。程斌像是给猪搓澡一般使劲地搓他的嘴巴,怕他逃跑还用手扣住了他的脑袋,一边擦一边说:“几岁的人了,连嘴都擦不干净!”
      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后,嘴唇终于干净了,巧克力色不复存在,转为了猪肝色。程斌看着俞任杰红成一片的嘴唇发愣,咳了一声:“没控制好力度,稍微用力了点。”
      俞任杰恼羞成怒:“程斌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就直说,用得着么你!”
      程斌看着他红肿的嘴唇失笑:“我又不是故意的。有那么痛么,这么计较。”
      “要么你试试?”
      “你想怎么样…靠!俞任杰你来真的!”

      两人到警局时,活像两个从《东成西就》里走出来的欧阳锋。当有人问及他们嘴唇怎么了时,程斌黑着脸回答:“吃东西过敏了。”
      当问吃了什么过敏时,俞任杰板着脸道:“盖浇饭!”

      下午,刑侦二队开了一次案件会议。会后,程斌捂着嘴布置任务:“小宓,你继续追查这次受害人的手机号码,看看是否能够定位成功。”
      “好!”小宓点头,走了出去,马尾在她身后来回地甩动。上次案件中卢冰的手机一直没有定位成功,大概是关机了。在黑市中搜寻这台手机也未果。
      “潘卫,你去查下卢冰与徐佳莹的共同之处,还有这对夫妻的背景。”程斌说着将与徐佳莹交往的男人及其妻子的信息递了出去。
      “行啊,交给我了。”
      “施茜,你与潘卫一起行动,主要打听他们周围人的说法。”
      “了解!”西施拍着胖胃的肩膀,与他一起踏了出去。
      “郝…什么来的?”
      “郝晋阳!”
      “给我去催验尸报告,让他们加快进度。”
      “好!”郝晋阳说完便冲了出去。
      等众人散去后,程斌的视线落在仅剩的一名队员身上:“俞任杰——”
      俞任杰懒洋洋地转过身来,从捂着的嘴里掉出一个轻飘飘的“嗯”字。
      “你先和我去一次医务室。”
      “……”
      “我平时对你不好么,下这么重的手。”程斌捂着嘴说:“走,涂点药去。”

      医护室的护士给他们的嘴唇涂上了一层类似芝麻油的药膏,说是消肿止痛的。
      程斌再说是过敏时,她可不信:“再瞎编,我就要以为你们俩接过吻了。”
      越描越黑。两人拿着药膏快速逃离。这下嘴唇油汪汪的,更像便利店里出售的香肠了。

      稍后程斌捂着嘴来到俞任杰座位前:“有空么,到我办公室一趟,找你整理一下案情。”
      此时俞任杰正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低头从一大袋零食中掏出两小包燕麦巧克力,呲的一声撕开了包装,抬头看到程斌时,他吓了一跳,又立刻低头看向手里的巧克力,满眼的惋惜。
      程斌愣了一下:“不急,你吃完再来。”
      俞任杰果真把巧克力塞进了嘴里,慢慢咀嚼起来,但再一抬头,见到的是程斌的黑脸,他识相地快速又拆了一袋,往嘴里一扔,鼓着腮帮子站了起来,与程斌一起进了他的小办公室。

      程斌见他的嘴塞得满满当当的,皱起了眉头:“我先谈一下我的想法。现在破案的思路还是两条,一是熟人犯案,二是陌生人犯案。我们将主要精力放在熟人犯案上。由于我们在卢冰一案上没有找到嫌疑人的线索,可以先从徐佳莹这边入手,再寻找其与卢冰的共同点。”
      俞任杰点头,口齿不甚清晰:“如果是熟人犯案的话,这个思路完全正确。”
      程斌看着他的腮帮子说:“越查到后面就越觉得哪里不太对,要是细说的话…俞任杰,你看你,这都能吃一嘴巴!”说着抽出两张纸巾,手伸到他嘴边时停顿下来,尴尬道:“你自己擦。”
      俞任杰掏出手机往屏幕上一照,原来是麦片碎屑全粘嘴边的药膏上了,这下就成了芝麻香肠。他也不嫌恶心,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将碎屑尽数卷进了嘴里,末了还评价:“还真是芝麻油的味道,护士是不是骗我们了?”
      要是一般人早受不了这画面了,程斌却学着他舔了下自己的嘴唇:“确实像,一会我们儿找她算账去。但现在我们继续。”他抽了张纸巾擦了自己的嘴唇,继续整理头绪。

      “第一起案件我们怀疑是熟人犯案——卢冰包内的钱都还在,凶手并非为了钱财。据统计,熟人犯罪在所有性侵案中的比例为70%,在谋杀案中更是高达86%。性侵案中被害人年龄在29岁以上只占总数的6%,卢冰正好29岁,穿着保守,并非吸引性侵犯的类型。从凶手留下诸多证据判断,这是一次冲动犯罪,并无预谋。故我们讲怀疑对象锁定于与卢冰有暧昧关系的男性以及有过节的人身上。由于卢冰的尸体在其家附近发现,有理由怀疑凶手在其回家路上将其拦截,谈判失败后动手杀人。当然也可能卢冰已经回过家又被唤出去,父母睡着了不知道也是正常。总之,按此判断,第一现场应该就在附近。如果凶手将卢冰带去远处杀害再运送回来风险太大,毕竟那里是市中心。但我们在那带搜索并未发现类似案发现场的地方…”
      俞任杰点头,终于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吞了下去。
      “但就像你所说的,凶手为何要拿走死者的手机?卢冰的手机并没有密码。如果拿走是为了售卖的话,我们已经探访了市内大大小小的黑市,没得到任何有用情报。或许手机还未流通到市场上,也可能这个方向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俞任杰将胳膊支在办公桌上,托起了下巴:“要是拿走手机不是为了卖呢?比如说,为了收藏,或是为了消除某种我们没有想到的证据?”
      程斌沉思道:“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的连环杀人案中,确有凶手喜欢取走死者的某些东西来收藏,作为自己的战利品。有人会取走死者的一缕头发,一块内脏,一截断肢…比起这些,一部手机再正常不过了。
      而若是为了消除证据的话,即使手机中的信息消失了,并不代表两人的相识也会跟着消失。或许要消除的不是两人的联系,还是某种秘密?比如说一段录音,一张照片,一个文件?凶手或许一时不知道他要找文件在哪儿,或者不知道怎么将它彻底删除,那么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取走手机本身。

      稍后俞任杰补充:“第二次尸体发现的地方有些蹊跷,据徐佳莹的同事家人所述,徐佳莹根本不会在周末去这么偏僻的工厂区,我怀疑这个地方与其说与徐佳莹有关系,不如说是凶手熟悉的地方。这次的尸体不是过了两天才被发现么。”
      程斌点头:“那条河是有名的臭河,附近的工人几乎不会去那边散步,周末时保洁员偷懒没去打扫,在周一早上清扫时才发现了尸体。如果死者本来就知道这些才把尸体抛在那里,那么他一定对那带十分熟悉。”
      “河边是第一犯罪现场么?”
      “鉴证科的结果很快就会出来。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河边是抛尸地,第一现场可能就在附近。”
      不论是多残忍聪慧的杀手,都喜欢在自己的安全地带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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