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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原型就是唐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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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默,光影娱乐想要买下《花开,君幸归来》。”大半年,她全世界的跑,完成了今年的巡拍计划,一回来就听见这个事儿。
“什么时候的事儿?”莫默侧头问自己的好友加嫂子宋灵。
“大概是上周的事儿吧,《蓝月》杂志联系不到你,给你发邮箱你也没回,就联系到了你哥,一直在等你做决定。”说完又忍不住对莫默唠叨到,“你啊你...”
莫默嬉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都这样。和我最亲近的莫过于你和我哥了,他们联系我哥也算是联系对了人,邮箱我还真没有打开看过,小灵灵,哀家最爱你啦!”宋灵知道她嘴贫,也不和她闹,看了看手机,转身提上沙发上的包,摇着手机和莫默做着再见,“你哥叫我回去了,我今天可为了接你,今儿周末都落你哥一个人在家。”
“哟,还秀上了,别在我这儿虐待我这个单身狗,赶紧给我回去,我哥一人独守空房呢。”
宋灵听到莫默的话,正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叹了口气,终于走到门口的时候,还是说了出来,“莫默,差不多你也该找个男人照顾你了。”
就像是没有听到这句话一样,莫默催促着宋灵,“还不快回去,小心我哥大刑伺候。”
宋灵摇摇头,关上门走了。留下莫默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抱着手中的咖啡杯发着呆。
莫默的真名叫做沈月歌,笔名莫默,因为莫默比沈月歌好念,身边的人都叫她莫默,刚开始她也有些不习惯,毕竟是笔名,身边亲近的人都是知道真名的,刚开始听着叫莫默还真有些怪怪的,时间越久,听着听着也就习惯了。
莫默喜欢旅游,以前大学的时候她就喜欢假期找个喜欢的地方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体会那里的风土人情,采采风,拍拍照。后来工作了,按照自己的喜好,在杂志上写着小说,和朋友一起开了个摄影工作室,她生性喜欢到处浪,可管理能力也不错,和朋友一起也算是把工作室搞得有声有色,朋友知道她的性格,常常任她到处走。她有有一个习惯,喜欢到一个地方就给亲近的人一个电话保平安,但打完这个电话,便会关机,关掉一切通讯设备,把自己放逐在世界里。
从浴室出来,莫默打开了邮箱,大致浏览了一下杂志社发来的邮件,给杂志社李姐打了个电话,表示同意,其他的都交给他们来办就好,没有任何多余的要求。
接到娱乐公司电话已经三个月以后的事了,娱乐公司负责联系莫默的人很是客气的表示已经将《花开》交给了很有名的徐俐导演负责,近期会有演员试镜,希望莫默能够参与到这次选角中来。莫默本不喜欢麻烦,之前将这件事全权交给杂志社来负责,原因肯定是十分信任杂志社,其次也是不想多出一些麻烦事,刚委婉的拒绝了对方,杂志社的李姐就给她打了个电话,话中也是十分希望莫默能参与到其中去,娱乐公司那边给杂志社极为丰厚的大礼,更表示有意图买下其他杂志社旗下出版的其他书籍,听见李姐情真意切的言语,最终答应了下来。
试镜是在一周后,莫默来到约定的地点,却没想到在走廊遇见了唐默,他从休息室缓缓走出来,身姿挺拔,很少有男明星走路能走出他那种傲然的气质,也许是之前军人的身份让他有着这样一份与众不同的气息,就算是最为简洁的基础款西装也能被他穿出不一样的风度。莫默暗自吸了口气,唐默一直以来都可以说是她的偶像,唐默是影视巨星,偶像这个称呼应该并无什么不妥,可对莫默而言,她这个人有着自己的骄傲,说白了,就是她喜欢这个男人,或者说这个男人可以算是她喜欢的男人的类型,但尽管这样,就像所有追星一族一样,她喜欢唐默这个巨星,可她从来没想到会与唐默有什么交集。如今也算是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唐默,心中有一丝丝紧张,还有小粉丝见到偶像的那种的喜悦。她忽然想起一年之前《花开》书迷见面会的时候,有一个记者这样问她:
“莫默,《花开,君幸归来》中的男主关明征是所有读者心中的最爱,他的深情让所有读者都爱上了他,就连其他方面我们几乎都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他,那么请问一下如果以后这边书被拍为影视作品,你希望谁来饰演这个角色呢?”
那时候她刚刚签了太多人,手腕有些疼,这些都不算什么,莫默朝着那位记者笑笑,其实她也没有想到会有记者来,尽管只有少数几个,也是值得高兴的。
“唐默。他是关明征的原型。”下面坐着的书迷中唐默的粉丝还真不少,听到此刻莫默嘴中吐露出唐默的名字,有些甚至不由得尖叫起来。
“莫默喜欢唐默?”记者也是抓住唐默这个点继续追问下去,想着这期新闻或许还可以博个版面,心里也是估摸着莫默估计是想要搭上唐默的新闻,好让自己的书迷见面会有噱头吗?
“还好,他很完美,几乎符合每一个言情小说里那个帅气的男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