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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rt 1 ...

  •   “我明天早上要去拍日出。”她在微信上和我说。

      “需要我喊你起床吗?”我在第一秒中就回复了她,是出于怎么样的一种习惯,每次我都是在第一时间回复她。

      “不需要!晚安。”

      “晚安。”我笑了笑,好像之前有人告诉过我不要去和女生说晚安,因为这是“我爱你”的意思,哎,如果去咬文嚼字,这么博大的文字游戏,我可弄不来。

      我躺了下来,灯还亮着,好像我好久都没有看到过灯泡了,有时候我的思维就是变化的有点快,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UC浏览器,有时候一件东西用久了,就成了一个习惯。看着那些与我无关的新闻,没什么心情。娱乐与体育,再加一些社会上的奇闻,也就别无其他了,体育也就几乎仅仅限制在NBA的范围内,听韦德说,如果不是伤病,他或许可以和詹姆斯一样伟大。我说,韦德欠詹姆斯一个总冠军,詹姆斯欠韦德一个总决赛MVP,只是我说的没有别人听罢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在某个位置,你说的就是真理,多些谈资罢了。

      关了灯,我也就睡了,有时候我觉得我有病,因为最近我总是在睡觉的时候流哈喇子,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我也没有当什么回事呢。

      闹铃在7:30准时响起。

      我发现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今儿是周末,我干嘛要起这么早?好像不是周末的时候,我也不需要起这么早呢,我是发了哪门子神经,强行给自己定了闹铃。我有一个很多人都有的习惯,就是在醒来的时候,再想睡去,就真的很难了。

      还有一个去拍日出的姑娘呢?我突然想起来,打开微信,看着那熟悉的头像,我挺喜欢她的头像的,一个轻松手舞足蹈的背影,在淡淡的光束下,我想到了一个词“自由”。

      “日出呢?说好的日出呢?欢迎给我欣赏日出。”我打了这么一行字。

      她从来不给我秒回的,几乎是这样,其实我更在想,她肯定还在睡觉,她这么懒,怎么可能起早去拍日出?

      好像八点半的样子的时候,微信响了。

      “日出在我梦里。我没起来。”她说。

      “日出对你吸引力不够,你怎么可能起来?你这么懒,赶紧起来吃点东西。”我说。

      “嘻嘻。没有早餐。如果我不做早餐的话,家里是不会有早餐的。”她说,自我标榜的有点高,据我所知,她就从来没有做过早餐,好像她也不会。
      “Call你弟弟,让他把早餐给你买来,就不用喂你了。”我说。

      “你想多了!”

      “一看你这就不是好弟弟,姐姐饿了都不知道买饭。”我说。

      “一看你就不是好朋友,我饿了你都不知道给我送过来。”

      “……咱们隔得有点远,我给你送过去,你都饿过头了。”我说,是事实,也是借口。

      “没有诚意,不够朋友。”加了一个“再见”的表情。

      “起床,用膳。”我知道,每次她发“再见”表情的时候,后面几乎就不会再说什么其他的了。

      我穿衣服洗漱是非常快的,估计三分钟也不会用的了,即使我没有准确的统计过,这就是我想象的,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样子。

      我不想开电脑,但是却又想象不到有去到哪里的好主意,所以呢,电脑还是被打开了,看着屎黄色的win10开机屏幕,我总会觉得一阵恶心,他们说,这个可以调的,我并不是很擅长这个,也懒得弄,懒占据了大部分的原因,甚至可以说,懒一直是我的一个习惯。

      我不想再打游戏,想了好久了,却还是在打游戏,想戒掉一个习惯真的很难。我试过不多的方法,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了。吸引力?总是让太多的人沉迷于此。之前,我喜欢在打游戏的时候听着音乐,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就不喜欢听音乐了,好像除了去唱k,几乎就很少在与音乐有什么接触了。

      白色的耳机,粉色的键盘。亏的我这键盘别人看不见,不然以为我得是个多么娘的人。说真的,我是特别讨厌一个男人向着女性发展,不过呢,现在好像真的很多人在像这方面发展。说起来这个键盘,也是个意外。之前去商店买键盘,我就选中了这一款,手感外观都不错,如果再换做其他的颜色,黑色或者白色都挺好的,可惜,仅此一个。我想要不要换其他的,后来还是做了一个决定,就是它了,也是当时出于别人不知道的心里。

      Dota2启动的时候,微信响了。

      她给我发来了一张她的照片,阳光打在她脸上,我特别喜欢阳光打在脸上的时候,嘴角泛着笑容,是最迷人的。忘了说,她叫杨天晴。

      她是内双眼皮,仔细看,她就喜欢我夸她是双眼皮。

      “哪里来的姑娘,真俊啊。”我说。

      “是我呀,是我呀。”她说。

      “这是你多少年前的照片?”我说,因为我知道,她此时此刻是在被窝的。

      “几天前而已。”

      “你还在被窝?”我有些明知故问。

      “嗯。这就准备起了,一会儿收拾收拾屋子。我这屋子才两天就被我弄的跟猪圈似的。”

      “你不就是猪吗?”加一个翻白眼的表情,这是她最喜欢的表情。

      三个翻白眼的表情,她就给我送来了,最后加了一个哈哈大笑的表情。我就说嘛,这是她最喜欢的表情。

      “你起来先吃些东西再收拾昂,听到没?”我说,“昂”话音,是我最近比较喜欢的方式。

      “嗯。你在忙什么?”她说。

      “没忙啥呢,这不准备刚刚打开电脑,准备玩会呢。”我说。

      “玩游戏?我最不喜欢男生打游戏。”

      “是呢,我也最烦打游戏。我这是看看新闻,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说谎,我总是说的这么认真。

      “你慢慢关心吧。我起了,收拾屋子。”她说。

      “好,记得吃东西。”

      我还该不该打游戏?似乎没有经过任何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征战在游戏的战场,输了生气,赢了高兴,仅此而已,时间就这样溜走了。

      年轻就是任性,年轻就是折腾。这是她说给我听的。

      有时候,我都觉得我有帕金森症了,就是抽烟喝酒多了,手就会不停的抖动。像我这样不怎么抽烟偶尔喝酒的人,得此病的唯一可能就是鼠标按的太多点的太快了,有时候打着游戏都会有那种感觉,鼠标都点的僵硬,总觉得无事,或许等到有事的时候,我也就释怀了。

      其实,这游戏已经不适合我了,因为我一直以来崇尚的都是“个人英雄主义”,这最后都会被称作毒瘤。

      “你有时间吗?陪我去给李甄送个保暖裤。”杨天晴发信息给我,此时,差不多下午四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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