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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李回觉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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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回觉得有什么东西特别刺眼,拿起手罩在眼睛上,缓缓地睁开了眼睛,李回猛地做了起来为什么他还活着,他明明已经病的起不来了啊。
起来的太猛□□的顿疼袭边全身李回却无法顾及,赶紧四下打量着周围熟悉的一切,这满目的红,身上盖的喜被以及□□的疼痛无不说明着这是自己刚结婚的时候。
自己这是还魂了吗又或者是后世人常说的重生了吗?也许是老天爷可怜他,怜他还有未报完的恩。
“爸爸爸爸你怎么还没起来啊,太阳都晒屁屁了”欢快的童声传进李回的耳朵里,随着声音落下一个小肉蛋扑进了李回的怀里,李回低头看着怀里的孩子,忙把孩子抱得紧紧的。往事一幕幕在脑海浮现。
对这个李回有过恨有过怨更多的是确是疼,这个孩子叫李小强,是李回在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捡到的,李回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的成人礼物,高高兴兴把孩子抱了回去。
据姥姥说这孩子也才满月,怕养不活,姥姥不想让李回养,姥姥觉得她们家回回也才十八岁呢以后还要盖房娶妻生子呢,谁家闺女愿意嫁一个有了孩子的就算不是亲生的但这也是一个拖油瓶,何况他们家并没有钱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
姥姥愁啊特别特别愁,也特别特别想抽李回,就算你捡一个阿猫阿狗也比一个小婴儿强啊,她今年已经73已是知天命的年纪了,老话说的好73阎王不叫自己走,她又能帮李回多久呢?唉!
李回不觉得有什么愁的他觉得养个孩子挺好的呀,也许他已后娶不老婆这孩子也可以给他养老送终,没看他们这庄有好几个单身汉吗?
李回没上过学只有上过初中的小姨教他识字念书,毕竟小姨已经结过婚了不能经常来娘家就给他买了本新华字典,让他不至于成为一个睁眼瞎。识了几个字的李回就在造纸厂里工作一个月300元工钱也是不错了,李回白天在在厂里工作晚上就去拾破烂一个月也能卖个30元左右,养活这个孩子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也许李回就带着孩子这么过也不至于凄苦半生。
可李回有一个疯了的妈,对没错 对于经过重生之前的事,李回觉得他妈妈路梅早就疯了或者变态了,早就在李志抛妻弃子的时候就已经疯了。疯了的李梅给李回说了家亲事。
国、家是承认男妻的存在的,夫夫们和普通男女夫妻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在国、家穷的时候娶男妻是一件普遍的时,那时候百姓大多都是以务农养活自己与家人,一个家庭最少都有二、三十亩的呢。而且孩子也多有的家庭最多有十几个孩子呢,他们大多让老大老二娶个男妻帮家里种地,孩子就过继弟弟的小孩,过继的孩子必须保证夫夫们安享晚年,对老人坏就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严重的就是坐牢,虐待老人的致死的相对的也会被判处决。不过现在娶男妻的的几乎没有了哪怕国、家依然承认的,要不是有的夫夫真的很爱对方,哪个男人不想要个亲生的孩子,抱养的终究会有的养不熟的。
不巧李回就被姥姥庄里的一户人家看上了,谁让李回是这一辈分里出了名的好小伙呢。
这小伙子谁家要是有什么忙但凡他能帮的上忙的就绝不说二话。而路梅早年被李志抛弃让她活在怨恨里,她不幸福也不想让别人家幸福,但她是那个牌面上的人物谁理她呀。她不能造成别人的不幸,可李回她还是说了算的。
倒霉蛋李回就这么被一个疯婆子盯上了,要路梅说李回就是她不幸的一切源头,李回是亏欠她的必须要还得(神逻辑)怎么还第一就是钱。
那户人家来说亲给了李梅一个灵感她是可以卖儿子的,李回最少也能万八千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