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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之一——中华名剑之含光 时光荏苒似 ...

  •   天地之间为什么会有仇恨,为什么会有纷争,对此众说纷纭,由此又引发了不知多少新的仇恨,新的纷争。

      想来,在世界初开的时候,彼此之间应该是没有什么仇恨的。就好像许久生活在中国的我们,有一天突然之间来到美国,谁都不认识,语言都不通,哪里来的什么仇人?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开始对周遭的一些人或者事物开始喜欢,对另一些产生厌恶,为什么会这样?总不见得就如同歌中所唱的那样“莫名我就喜欢你”吧。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我们产生了喜欢和厌恶呢?

      小孩子,我们往往说他们是不懂事,或许,实际上是在说他们“没心机”,因为当我们看到一个小孩子少年老成,处事圆滑的时候,我们都会不坏恶意地称他是一个“小大人”。可见,大人和小孩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会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小孩子往往是不高兴就哭,高兴时就笑,因此小孩子的话反倒可能真正代表着人性,你问小孩子喜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往往说的都是真话。当你问他为什么喜欢一个人,比如妈妈,他往往会说“因为她待我好”。简单吧,就是那么简单,比大人们那五花八门的理由,诸如安全、可靠、善良、仁慈、宽容,啰里八嗦,却又虚伪至极。其实就那么简单,对你好的就喜欢,对你不好的就厌恶。

      好了,那么我们先把喜欢的放一边,先说说这厌恶。厌恶如同喜欢一样,会有一个时间和程度上的累积。一个人,一下子抢了你家里所有的东西,你自然对他厌恶至极。但是,如果他今天拿你一张板凳,你厌恶了,明天捎上一个水壶,你更厌恶了,后天带走二两茶叶,你的感觉是更好些还是更坏些?或许不用等他拿走你所有的财富,你早就会怒火中烧了。而仇恨,就是这么产生的。

      仇恨,说到底,就是当厌恶在程度上或者频度上累积到一定的程度上产生的一种极端负面情绪。也就是说,一个人每天没事过来打你一拳可能会导致和杀父之仇同等的仇恨程度。

      那么我们将上述两个观点归到一起,我们就会明白,究竟什么是仇恨,说白了,仇恨就是一个人或者一帮子人,一次性作了一件对你很不好的事情,或者经常做一些对你一般不好的事情,你的心理所产生的负面情绪的反映。其本质就是“对你不好”,至于他(们)对其他人好不好,你对他(们)好不好,则完全不在仇恨者的考虑范畴之内。就像小孩子一样,你对我(这个我,可以扩展为我喜欢的)不好,我就和你有仇!

      中国人对待仇恨的态度,一向讲究是有仇必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此仇不报,誓不为人”等等等等,卧薪尝胆的勾践一直作为修炼自身,成功报仇的例子被传颂着,甚至于还觉得现实中的例子不够,还要虚构出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形象和事迹来加以强化:比如斩杀所有仇人为兄长报仇的武松便是一个极其出名的例子。然而对于勾践杀害监国的文种,流放有功的范蠡的腌臜勾当却极少有人提及,武松一路有仇报仇,到最后却是失去手臂,孤寂终老,凄凉异常。当我们看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或许会对于“有仇必报”产生无限的质疑。
      可能是早就看出了这类所谓“理所当然”的缺陷,金庸先生在他的著作中用两个人物进行了极佳的反讽:一个是一心想着复国,最后却疯疯癫癫,只有痴心侍女阿碧陪伴的慕容复,另一个就是为了家仇费尽心机,最终却双目尽毁、四肢残废、武功全失,只能在西湖底下不见天日的林平之。仇之所在,不仅能伤害到仇家,更能够伤害到我们自己。

      言归正传,既然已经说明白了仇恨产生的根由,不如一同来看看似乎是令人闻之色变的含光剑。
      含光剑的典故出自《列子•汤问》,丘邴章因私仇被魏黑卵所杀,其子来丹身背血海深仇,愿意以自己的娇妻爱子为抵押,向藏剑大家孔周求剑,孔周表示自己有三柄从未用过的宝剑——含光、承影和宵练,神乎其神,就是不能杀人。来丹或许是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也蒙蔽了内心,丝毫不知道孔周的暗意,只是一再求剑,哪怕只是最末的宵练剑。

      孔周无奈,只能请来丹斋戒七天之后前来取剑,并且无意收取他的妻子和孩子作为抵押。来丹获得宝剑之后,便前往报仇,看到仇人酒醉后躺在窗下,举剑就砍,魏黑卵没有丝毫查觉,来丹以为黑卵已死,便退了出来,正好撞上魏黑卵的儿子,便也如法炮制,发现根本杀他不得,才知道宵练剑根本不能杀人,便慨叹而归。

      然而有意思的是,后来魏黑卵醒来,感到喉头和腰部非常难受,而他的儿子,却也感到身体不适,四肢僵硬。原先我数次读到这里,都非常的疑惑,既然孔周希望来丹能够彻底放弃仇恨,给了他一柄不能杀人的“宝剑”,那为什么魏黑卵父子还会有不适的感觉呢?

      思之再三,终于有些明白了,虽然同为殷天子的佩剑,含光、承影和宵练三剑确是有高下之分的。面对仇恨,含光能够不动声色,“经物而物不觉”。而承影,却需要将仇恨的情绪表达出来,但是却能够控制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之内,从而做到了“经物而物不疾”,而宵练,却没有如此高的境界,他是必须毁坏物件的,虽然在过后寻求修补,“随过随合”,但是终究还是会对对方造成损伤,“觉疾而不血刃”。因此在三剑而言,象征着对于仇恨的不同态度,高下有别,自然结果各异。

      然则,在现实生活中,受着之前那些所谓的“理所当然”的思路影响,我们在诸多时候却行着比之宵练宝剑尚且不如的行径,追杀仇雠,致死方休。且不知如此之行为,离真正之境界相去甚远。伤人害己,实在无有任何益处可言。

      凡遇己所不喜之人之事,或直接,或委婉,指出其非即可,无需因厌恶而生不满,因不满而生仇恨。须知但凡仇恨已生,化解则需要百倍、千倍之力。且非人人有机缘巧合,可以面见孔周,得到殷天子的宝剑。可以想见如果其碰到的是专诸、荆轲之流,魏黑卵恐怕要人头落地,且邱魏两家也要血流成河,岂非人间炼狱再现?

      幸而来丹遇到了孔周,而你我之人,只需心中光明磊落,也自可化解戾气,止息干戈。含光,恐怕是心中含光之意,心中含光,童子服之,可却三军之众。中华之剑,非在剑身,实在剑意。

      附:《列子•汤问》之十六——魏黑卵以暱嫌杀丘邴章。丘邴章之子来丹谋报父之仇。丹气甚猛,形甚露,计粒而食,顺风而趋。虽怒,不能称兵以报之。耻假力于人,誓手剑以屠黑卵。黑卵悍志绝众,力抗百夫,节骨皮肉,非人类也。延颈承刃,披胸受矢,铓锷摧屈,而体无痕挞。负其材力,视来丹犹雏也。来丹之友申他曰:“子怨黑卵至矣,黑卵之易子过矣,将奚谋焉?”来丹垂涕曰:“愿子为我谋。”申他曰:“吾闻卫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一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奚不请焉?”来丹遂适卫,见孔周,执仆御之礼,请先纳妻子,后言所欲。孔周曰:“吾有三剑,唯子所择;皆不能杀人,且先言其状。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有。其所触也,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识其状。其所触也,窃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疾也。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而不见光,方夜见光而不见形。其触物也,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此三宝者,传之十三世矣,而无施于事。匣而藏之,未尝启封。”来丹曰:“虽然,吾必请其下者。”孔周乃归其妻子,与斋七日。晏阴之间,跪而授其下剑,来丹再拜受之以归。来丹遂执剑从黑卵。时黑卵之醉偃于牖下,自颈至腰三斩之。黑卵不觉。来丹以黑卵之死,趣而退。遇黑卵之子于门,击之三下,如投虚。黑卵之子方笑曰:“汝何蚩而三招子?”来丹知剑之不能杀人也,叹而归。黑卵既醒,怒其妻曰:“醉而露我,使我嗌疾而腰急。”其子曰:“畴昔来丹之来,遇我于门,三招我,亦使我体疾而支疆,彼其厌我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引子之一——中华名剑之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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