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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现在的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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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的同学会竟是个西式舞会,这些人也真是有钱。也是,那所大学出来的,想不有钱也难。自嘲一笑,不过我恐怕算不上那所大学的校友呢。我从不知道自己这样重要,主办人竟然给我打了五个电话确认我的出场。想看笑话?我不会让你们如意的。
“佳音,你可来了。”刚来到走廊,夙敌姚胖子就发现了我,愣了一下立刻笑嫣如花,脸变得比翻书都快。没想到多年过去,连她的道行也变得高深了。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开始抖起来,当年被开除后,嘲笑我最厉害的便是她,自那之后也再未见过。事隔多年,她还是一样,让我看着就讨厌。可是,面对她,可怕的回忆便不由自主的冒出来。
感受到我的畏惧,李皓伸手过来握住我的,十指紧扣,他掌心温暖,我冷汗淋漓。努力回握住他,我贪恋这点滴温暖。
“佳音,你可一点没变,孩子都上小学了,还是那么漂亮!”笑容虚假。刚才看错了,这么多年还是没点长进,损我未婚生子,用得着这么直接吗?
“是啊,你也一点没变,还是这么丰满有致。”我笑得真诚,眼光却上下横扫,打量她身上的肥肉。看到她脸色变成紫色后,“对不起,失陪。”拉着李皓,向门口走去。
“媳妇,你刚才也太损了,揭人不揭短啊。”这厮在我耳边戏谑。
我回瞪他,他做出让步的手势。嘴角却弯成了十点十分。
“佳音,你可来了,大家都等你呢。”成栋,当年的班长,现在是我们大学最年轻的副教授。
“路上堵车,不好意思。”程式化的微笑。
“这位是?”成栋的目光落在李皓身上。
“你好,我是……”
“他是我老公。”抢在李皓前面把话说完。
“果然一表人才,还是你有眼光。”成栋一脸赞叹。
“是啊,宋佳音是什么人啊,当年可是响当当的风流绝代呢?”姚胖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后,阴阳怪气地说着。
“咱们进去吧,本来我在外面就是为了等你的,都到了呢。”成栋过来做好好先生,拉着我们步入大厅。
“同学们,我们今天的同学会,是历届人数最全的。”进去后,成栋就敲起高脚杯,开始高谈阔论,“我们今天都很高兴,这么多年之后,大家还能欢聚一堂。借着这次同学会,我们也为砚殊接风,庆祝他终于摆脱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压迫,回到祖国的怀抱,我们来敬他一杯。”说着举起了酒杯。
大家一哄而就,饮完了这杯酒,成栋便宣布了舞会的开始。
八年了,我还是像原来一样,不论多少人站在一起,总是能立刻感受到他在哪。他以前笑说我们这是心有灵犀,而现在呢,这又算什么。
岁月似乎过于偏爱他,经过它的打磨,较之当年,却只是更加重了他的儒雅气度。此刻的他便犹如珍珠,光华夺目却不张扬。
他仿佛感受到了我的目光,转过身看向这边,四目一对,心立时就停止了跳动,头脑一片空白,只是想转身逃跑。
未来时心绪难平,紧张难安却又有隐隐的一丝期待,复杂得,连自己都搞不懂。以为是害怕面对,见了之后才知道,那根本不是害怕,而是,不敢。
看见他朝这边走来,我立时就拉起了李皓的手,“我们走吧,现在就走,立刻就走。”
“来不及了,亲爱的。”李皓握紧了我的手,向我身后展开了他妖媚众生的笑,小声道:“别怕,凡事有我。”
“林总,没想到您也在这。”李皓认识林砚殊!
“李总,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遇见您。”听着他们俩在虚假地客套着,我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住了,我被动地由李皓牵引着慢慢转过身,与砚殊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心跳便停止了。
“这是我太太,我是陪她来的,没想到你们竟然是老同学,真是巧啊。”
太太!李皓竟然叫我太太。这厮是文科出身,平时喜爱效仿古人遣词造句,最看不惯中国人学着英语,中不中洋不洋的装小资。他平时叫我媳妇,遇到朋友,有时会戏称拙荆,越亲密的朋友,他说话越没边,有时竟然管我叫家里的。不过也有一种例外——遇到他异常讨厌的人。记得有一次他带我出席一个鸡尾酒会,遇到夫妇二人,妻子用精美的丝帕学林黛玉遮掩着喝酒,丈夫则在黑色的西服下穿着一双白袜子,唐山口音的普通话中时不时蹦出一个唐山口音的英语单词。附庸风雅用在他二人身上真是在合适不过了,他二人介绍时,用的便是先生和太太。当时李皓实在不愿应对他二人,便在介绍我的时候告诉他们这是我孩儿他妈。二人当下听完,就变了脸色,像避瘟疫一样地落荒而逃。
而此时,他叫我太太。
“好久不见。”林砚殊听见李皓是我老公也没有任何差异之色,微笑地向我打着招呼。
我亦笑,“好久不见。”心却疼得好像要滴出血来了。他既使对我带着或生硬,或刻板的腔调,甚至装作未看见我,也要比现在好上一万倍。那至少代表着我们有过曾经,而他也并未忘记我们的曾经。现在的我们则只是同学,仅仅是同学。
未等他再说话,一双保养得宜的手便勾上了他的臂。“佳音,别来无恙。”声音甜腻腻的,仿如十八、九岁的少女。
虽早知会遇到这种局面,但真的见到他们站在一起,我还是无法接受。心里有万千蚂蚁在啃噬,不死不休。
以前一直有种幻想,希望自己当年也许搞错了,他们并没有在一起,我最好的朋友跟我最爱的人并没有在一起。虽讨厌自己的这种逃避,可是我想起他时,便会一直这样想。幻想破灭了,早已知道的现实我却接受不了。这才明白,支撑自己下来的,是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
突然臂上一疼,回过神来,发现李皓在提醒自己的失态,可这厮也太狠了吧,肯定青了。
“老婆,不介绍一下吗?”说着,李皓揽过了我的腰。
“这是我的大学同学,宁怡欣。”我指着她说道。
“你好,我是佳音的先生,李皓。”说着,李皓伸出了手。
“你好,我是宁怡欣,佳音大学时代的好朋友。”两个人握过了手之后,宁怡欣就开口道:“对不起,有点事情,先失陪一下。”说完揽着林砚殊就走了。
大学时代,这个冠词加的真好。
“媳妇,没想到是他,本来以为肯定是不如我的,没想到是他,还真跟我有一拼。”他加紧了放在我腰上的手,把我往他身上带。
“放开,你都快长我身上了,都是我同学,我还要脸呢。”
“切,你竟然还赖我,你自己看看,你们这同学会上,哪个不是女的挽着男的,就你,你不来挽我,我只好搂着你,要不别人还以为咱俩要离婚呢,我为你的脸面着想,你还说我不要脸,我真是比窦娥还怨啊我。”刚开始说时,他还是比较义正言辞的,可是说到后来,这厮居然一边笑一边说,间断给我抛个媚眼。
懒得跟他废话,直接在他掐我的地方给了他一下。我这个人一向小心眼,锱纻必报。成功地听见他抽冷气的声音,收手。
“你们夫妻的感情还真好。”声音从背后响起。
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林总见笑了,这是我们夫妻平时的乐趣。哈哈……”没说完,李浩就咧开了嘴大笑。
“你怎么回来了?宁怡欣不是找你有事吗。”
“没什么大事,说完了,我就想来跟李总谈谈我们公司间合作的事情。”
“林总这不好吧,这种私人聚会用来谈公事,我怕佳音会怪我啊,咱们还是改日吧。”说完,他又自己笑起来,“我对佳音可是一向言听即从的,没办法啊,谁让我娶了个凶婆娘呢。哈哈哈哈……”
此刻手里要是有刀,我就立刻杀了他。
“是,佳音骂人总是口不择言,死人都能让他给骂活了,以前我可没少受她的气。”
他什么意思?来显示自己从前的所有权?向我的老公示威?“我不需要别人来品评,你管好自己就好了。”天啊,不是他疯了,就是我疯了。
气氛一时尴尬到极点。林砚殊紧抿着唇,只是盯着我。
最后还是李皓出来解的围,“老婆,回家给我使使小性就完了,别跟外人也使。”说着,揽住了我的腰,把我带向他怀里,又转向砚殊,“林总让您见笑了。”
外人,这二字可真是道破了天机啊。
林砚殊一句话都没说,抿嘴一笑,转身就走了。这样子为人处事,以他平时谦谦君子的作风,还真难想象。
记得以前有一次,我们俩为了点小事吵架,我放下狠话,叫他别再来找我。然后就安心在宿室等着他来认错,可是过去一个礼拜之后,他也没来。我于是更加生气,把他约出来,第一句话就是分手。本以为他会挽留我,向我承认错误。谁知大哥只说了句好,就要送我回寝室,我气得推开他就跑了。之后的一个礼拜,我天天窝在寝室,头脑空白,思想放空。结果他却在第8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张口第一句就是,我们能不能不分手,我很想你。听到这一句话,不知道怎么,泪水一下就夺框而出。事后问他为什么当初我说分手,他连犹豫都没犹豫就答应了。他竟然来了一句,你说什么都好,我不想违背你的意思。我气结,又问他,那后来又为什么给我打电话,如果我坚持分手,他怎么办。他傻兮兮地笑了一下,用手揉揉脑袋,说他也不知道。自此我便知道,老娘今生与浪漫无缘了,因为我爱上的男人是块不折不扣的木头。
现今的我们,事隔八年之后,好久不见四个字便足已概括我们两人的关系。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极而泣,没有多年怨恨的厉声质问,没有当年情感存在的一丝痕迹……他小心地试探着我的底限,我则失态地回应着他的无理。时间,可怕的时间抹去了一切,来时的一丝期待终于化为满腔的酸楚,此时的我才不得不明白——我们的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12点的钟声响起,我像灰姑娘一样,所有的伪装在踏上归家路的时候消失殆尽。只不过穿着破败衣服的是灰姑娘,而我们这,穿着破败衣服的是李皓。回家的路上,我对他拳打脚踢了一顿,他身上鞋印子、泥点子什么都有,笔挺的西装也被我揉得皱了起来。好在这厮也没敢说什么,要不我真能把所有的火气都发泄在他身上。舞会结束的时候,林砚殊和宁怡欣来个法式长吻,他就在那看着我,一边吻一边看着我。我转身走了,没有让他看到我任何反应。可是他却成功了,李皓的新西装为证。
屋外下着大雨,大到走在雨里,耳朵只能听到哗哗的雨声,眼睛只能看到白茫茫的雨雾。我不顾李皓的阻拦,执意走在雨里。
有雨趣而无淋漓之苦,他一直喜欢这句话,也一直坚持奉行这句话,是以无论多大的雨,他都从来不打伞。他在的时候,我会陪着他一起淋雨;他走了之后,一到下雨,我便会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拉上厚厚的窗帘,任是再大的事情也绝不出门。
我不敢再走在雨里,甚至害怕见到雨,因为这些全部都会让我想起他。我努力的拨除他留在我心上的每一根刺,他的爱好,他的习惯,他的气息,一切的一切。以至于到后来,我都会觉得我们之间的一切,也许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等到我真的刻意模糊了与他的过往,甚至弱化了他的样貌,却发现自己满心满眼都是白色——他最喜爱的颜色,想忘却忘不掉,想抹也抹不开,才知道,终有些东西是忘不掉抹不开的,它在心里生了根,发了芽,拨起它,便会血肉淋淋。可是我却必须学会遗忘,因为我知道他会喜欢我的遗忘,就像当初喜欢我一样。
在这八年里,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是一见面却只做到了落荒而逃,也许在他面前,溃不成军永远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