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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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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叶廷轩将小宝哄了入睡。垂眼坐在床边静静轻拍着儿子,叶廷轩同时计划着下午的行程:先将工作间整理一下,再联系下好友张晓宇让他尽一尽地主之谊好了。上次他说的那个特色素斋似乎很不错的样子。这种时候必须不能放过他,谁让他当初老抢自己的口粮呢。
说来与张晓宇的结缘还真是充满了狗血呢。现在回头看的话当时那一幕简直就像碰瓷一样。
记得那天,大哥和当时还是准大嫂的兰萱姐带自己去散心。一路上叶廷轩都处于怏怏不乐的状态。
“怎么会这样,我居然,居然……”,不断抚摸着自己微凸的肚子,叶廷轩混乱的心绪才终于慢慢沉静了下来。刚刚得知自己以一男身身怀有孕,叶廷轩慌乱不已,所幸有家人在身边陪着自己——抬头看看前面有意带自己出来散心的哥嫂,叶廷轩便觉得心里暖暖的,真好。
突然一个急刹让叶廷轩从混乱的思绪中走出。
“诶,怎么了。”
“没事,别担心,你哥会处理好的。”
叶廷轩探头向窗前看去,只看到大哥弯腰正将一个面容憔悴身形瘦弱的青年扶起。
“兰萱姐,要不你还是去看看吧,那个人好像不太对劲。”
孟兰萱虽年方二十有三,却素有妙手医仙之名。她出身于医药世家,自幼便跟随爷爷孟士庭学习岐黄之术,接近二十年的刻苦钻研再加上过人的天赋,成就了一个医术了得的医药大师。孟兰萱尤擅针灸,一手银针刺穴之术出神入化,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医者父母心,不必叶廷轩央求,孟兰萱也是要去看一看的。
经不住好奇,叶廷轩打开车门跟了上去。
倒在车前的是一个样貌清秀的青年,看起来跟自己一般大,身穿浅白衬衫,米色长裤,颇为清爽。然而眉宇间未散的青黑之色显示了这个人疲惫不堪的事实。兰萱姐快速地一搭脉象,“贫血,疲劳过度,睡着了。”说罢,转头看一眼叶大哥,眼神里明确传达出“交给你了”的意思。
嘿嘿,叶廷轩默默在心里偷笑。一看大哥这样就知道他肯定不待见这个被大嫂碰过的年轻人,可还得听大嫂的将他安排好。再说大嫂,明明看出大哥是个醋坛子,还故意逗他。该说他俩果然是一对吗?
再看那个还晕着的小子,看起来跟自己同龄,也不知是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惨样。今天就当自己日行一善吧。于是叶廷轩同样给黑着脸的大哥一个眼神示意,然后毫不愧疚的回到车上。剩下的事就让大哥去处理好了,毕竟我可是个病人嘛。
“辰轩,带他上来吧。”施施然走回副座上的兰萱姐女王一般地发号施令。
即使顶着一张面瘫脸,熟悉的人例如他的宝贝弟弟叶廷轩及亲亲爱人孟兰萱都还是可以辨别出他目光中的温柔。因此,即使看着大哥辰轩拎小鸡仔一样将青年拎到后座上,二人也明白他并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
本想派人把他送往医院,但兰萱倒认为还是干脆先带他一起去度假山庄好了,毕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去那还近点。
后来的事让叶廷轩一直觉得自己引进了一只白眼狼——醒来后的青年也就是张晓宇,完全看不出虚弱的文弱书生样,跟自己抢起菜来那叫一个快如闪电,矜持啊,礼节啊什么的简直都喂了狗。除了吃,根本一无是处(好吧,还是有那么一样医术能拿的出手的),真不知道这种单纯的性子是怎么活到这么大,还在异国他乡小有名气的。
不过,也多亏了张晓宇这个好同志,是他为自己将小宝这个小天使带到了身边。姑且就饶他夺食之罪吧,反正他也抢不过我。何况他还是小宝的干爹呢。
叶廷轩三下五除二的将工作室整理好,看时间不过才下午一点半,小宝还睡得像个小猪一样。今早起晚了的叶廷轩倒是没什么睡意,闲不下来的他很快决定骚扰一下病夫张(因为他总是能将自己忙到晕倒)。
“您好,请问是张先生吗?”叶廷轩故意掐着嗓子娇滴滴的问。
“怎么,叶宝宝,你终于想清楚了决定投向我的怀抱了?”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戏谑声。
叶廷轩倒没有气急败坏,事实上,两个人互相调戏早就成了习惯。他只是一挑眉,不疾不徐的回了句“病夫张。”
“你怎么在华国,兰萱姐知道吗?”张晓宇自然更不会生气,只是转回了正题。
“当然,小宝也来了,准备好见面礼给你干儿子吧。”
“那你现在住哪,我等下去找你们。”说着,张晓宇加紧将手头最后一份病例过了一遍。
“我在龙腾小区,官人我等你呦。”
“记得把自己洗干净等我来临幸。”
“是吗,不把奴家喂饱,奴家可不答应哦。”
“知道了,你个馋猫又惦记上我说的那家素斋了吧。”
“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可不觉得我跟那种白胖的蠕虫有什么近亲关系。”
“是啊,我错了,你明明一副消瘦(小受)样。”
“我记得小宝似乎是从某人身上掉下来的。”
说话间,张晓宇已将病例整理好,起身准备出门。近两年来,他听从兰萱姐及师长的劝说,逐渐由临床转向理论研究。除了自己的身体条件不足以支撑一个大型手术外,也因为先前为叶廷轩助产让他对一些稀奇古怪的病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前两天刚结束了一个研究课题,这两天刚好有空可以带干儿子去转转。
龙腾小区倒是离这不远,不过因为里面大多住着些非富即贵的大人物,张晓宇自认二十多年来一直是一个平头百姓还是不要掺和上层社会虚假的应酬好了。当然,好基友及宝贝儿子那必须不属于此列。
驾着自己的爱车奥迪张晓宇立刻向龙腾小区驶去。
“嘿,小宝懒虫,该起床了,晚了我和你晓爸爸就不带你出去咯。”
将自己裹成蚕茧的肉团小宝缩着脑袋又往被子里埋了埋,隔着厚实的被子传来闷闷的童音“粑粑,再让我睡会嘛。”
“不——可——以——”叶廷轩拖着长音反驳道,“听话,快起床,不然你晚上睡不着会被怪兽抓走的哦。”
回答叶廷轩的只有细细的呼吸声。
没办法,叶廷轩只好将小宝抱起来,直接给他先穿上衣服。看着儿子毛发稀疏的小脑袋在胸前一点一点的,叶廷轩真是好气又好笑。揉揉他溜圆的小脑袋,叶廷轩报复性的给他戴上了平时他总嫌弃不够帅气逼人的粉色猫耳帽。嘿嘿,真可爱。叶廷轩忍不住吧唧一下亲了下儿子睡得红扑扑的肉脸。
折腾半天,叶小宝其实已有几分清醒,被老爸偷袭时便条件反射地糊了老爸一巴掌,当然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老爸给中途截了去。
当叶小宝被无良老爸用热毛巾猫儿洗脸似的抹完脸,门铃声也恰好响起。振奋起来的小宝小火箭般冲向大门,只留下老爸挽留状伸长的手臂招展。
“晓爸爸,你来了!”
肉团宝一下子扑上张晓宇的大腿,仰头星星眼求抱抱。
“乖宝贝,感觉你又胖了呀。”张晓宇弯腰抱起小宝,调侃道。
“才不是呢,小宝明明是长大了。”叶小宝不服气的嘟起嘴,后仰着上身碎碎念,“我告诉你呀,上星期我刚量完身高偶,我已经有一米高了,大伯说我比爸爸小时候还高呢,我将来肯定比你们高,而且我还不到三十斤,奶奶说我不胖可帅了……”
安静的听着小宝煞有介事的辩解,张晓宇忽然对着刚从卧房走出的叶廷轩问道“准备好了吗,今天我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当然,带上你干儿子,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张晓宇要带他们去的地方其实就是叶廷轩念叨已久的特色素斋坊,相传这是御厨晏家一脉的手艺,是真是假不得而知,毕竟宴氏集团主营服装香水珠宝等奢侈品牌,就算晏家少东家开拓了新业务,那也是与餐饮八竿子打不着的娱乐和传媒。但素斋坊的手艺为业内老饕交口称赞却是不争的事实。
首次来到素斋坊的人一定不会想到这样一个清冷的地方就是自己辗转前来找寻的美食诞生地,但又觉得果然如此,这样清雅的美食合该于闹市中独取一静,于人海中独守一幽,不喧闹,不气派,就像大隐隐于市的名士,风流而又不失风骨。
这里只给真正热爱美食的人一居之地,这里需要食客们真心的享受美食而不是富商政客们觥筹交错铜臭四散,尽管能找到这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
无疑,这样的氛围于两个携幼孩同来的吃货是在适当不过的。
在这样幽静的环境下,小宝也本能地收敛起过于活泼的个性,默默听晓爸爸介绍素宴中的种种美味,同时暗暗吞下难以抑制的口水。
“西湖莼菜汤,鲜美滑嫩的西湖莼菜加上切得细如发丝的香菇,熟笋,以及切成片条的西红柿,色香味俱全。苏轼曾盛赞‘若问三吴胜事,不唯千里莼羹’。”
“素心青衣,以白菜为衣,金针菇、香菇丝、芥蓝丝为馅,韭菜系口,做成小笼包状。菜品虽简,但加上特制的汤汁,却足以令人回味无穷。”
“皎月白,取茭白以高汤浸润,素炒,食之鲜美,口有余津。”
“一卷春,即春卷。以蛋清和面制皮,内包金针菇、冬笋、香菇、韭黄等,下锅沸油炸至金黄,即食,酥脆可口,齿颊留香。”
“银丝挂面,打一颗新鲜的草鸡蛋于秘制的银丝面中,洁白中微带黄晕,就如满月临霜枝。”
“……”
所上菜肴也确实不负众望,香气四溢,美味绝伦。
小宝看着诸多因年龄限制而不得其味的佳肴,再一次坚定了要快点长大的念头。只能说吃货的力量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