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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恋爱的季节 这是一个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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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一直相信爱情是种不容抗拒的天意,它神秘又值得敬畏。
反正平淡琐碎的日子里,也找不到还有什么别的值得敬畏。
迟迟小时候都给老山前线将士写过信,学习过张海迪、赖宁,大些能洋洋洒洒在政治试卷上写出几百上千字的论述。就这样在集体无意识教育下渐渐长大,日益谙熟装模作样的旧世界时,救火少年赖宁却已成为尴尬的存在,他的画像悄无声息从课室墙上撤下来,谁都能听到外面新天地的烂尾楼正轰隆隆打造,信仰分崩离析,欲望无孔不入。
迟迟不关心这灰色时代里的黑色幽默,她只是觉得非常寂寞,渴望被宠爱。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高校,工资很低,住房很挤,爸妈的表情总是仓皇急躁,四十多岁才由内地城市迁过来的他们,正在重新打拼,被经济、工作还有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挤压得自顾不暇。
迟迟永远记得刚来这个南国城市时陪着妈妈去向房管科科长申请房子的事。八九年,混乱迷茫的夏季,她还不到十三岁,忽然见到妈妈哭了,心中仿佛全世界倒塌惊恐无以名状,她想她们家一定是这城市最凄惨的,否则妈妈何以要为一间破旧昏暗的宿舍苦苦哀求哭泣。那个年青的面无表情的科长,好长时间内都成为迟迟生活里不可告人的阴影。
告别那个漫长又全无乐趣的暑假,她上了初中,常常因衣着被女生取笑。一则因为初来乍到这远比内地富庶的城市,是真的清贫,二则妈妈坚信女孩子不能爱打扮,否则会分心影响成绩。有回学校举行合唱比赛,要求人人都穿白衬衣配深蓝牛仔裤,迟迟高兴极了,她想这就有理由让爸妈给她买长久以来想要的裤子,然而回家去却被责骂虚荣,告知绝对不会买。最后迟迟穿着淡蓝布裤子参加比赛,她觉得自己是那一片齐唰唰雪白深蓝里可耻的伤疤。
迟迟一直是羞怯敏感的孩子,习惯用沉默对抗所有。她知道父母对自己的失望,她成绩不够好,她的人不够开朗活泼。“我将忠于自己,永不背弃自己。”迟迟用波伏瓦这句飞扬骄傲得能将一切置之度外的话来抵御现实生活里所有的黯淡与羞耻,她希望快些长大,长大了才能逃离眼下这些林林总总的无能为力。
而在长大之前,却不得不寻找些什么,为自己单薄的青春安身立命。
她良莠不齐地读很多书,良莠不齐地接受谁的手谁的唇还有谁谁谁的拥抱,这样的良莠不齐带给她温暖美好幻觉,仿佛穿上了水晶鞋,凌晨钟声敲响前,自己仍是备受呵护的公主。
为何当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会引起那么多女子的共鸣。是否她们都一样经历过根本谈不上花季的惨淡青春,那只是片沼泽,黑暗潮湿狂热,灭顶之灾或者侥幸生还,由不得她们作主。
但无论如何,谁都没看出迟迟心里的沼泽,或许那时,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不知道那些流不完的眼泪展不开的眉头睡不稳的纱窗风雨黄昏后,其实与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统统无关。她不知道那些似是而非的恋爱,也只是爱着自己。
诗词里讲时光迁流,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于迟迟而言,却不过在日复一日的堵车与喧嚣里,就已经十八岁。
林奕偶然见她一面后就展开追求,他对朋友说,我遇到梦中情人了。曾经有女生来找迟迟,高挑时尚,神色睥睨。“你就是林奕现在喜欢的那个?”
迟迟抬头看看她,并不说话。
“你知道他有过多少女友?你们不可能长久。”女生盯着迟迟。
“谢谢提醒,那是我与他之间的事。”迟迟微笑,气定神闲。
类似的话迟迟听过不少,却并不担心。那年的她,娟娟静好,不染尘埃,习惯了走在路上被回眸。她的青春正多得挥霍不完,无忧亦无惧。
而他吹响亮的口哨,爱打游戏,低了头弹吉它时总会有络黑发遮住右边眉眼,他笑起来懒散淡漠但从不犹疑,如果这一秒想亲吻,绝不会在下一秒才捧起迟迟的脸。
就这般相遇于快意飞扬年少,令无边时间荒野生出茵茵芳草烂漫春花。
迟迟总是说,林奕,我们这样好不好。林奕,我们那样好不好。
林奕总是微笑着点点头,满脸宠溺。凝视他瞳仁里的女孩,迟迟知道这才是一直梦想成为的自己。
校园里无数对情侣做着相同的事。生日送上玫瑰,携手沿那条开满杜鹃花的小路去图书馆,安静的角落为她弹唱《灰姑娘》,看一场电影,合写同一本日记,喝同一杯珍珠奶茶。可谁都以为自己的爱情与众不同。
四季暧昧的广州,仿佛总带了些春天的潮湿温暖,很多潮湿温暖的夜里,迟迟与林奕走在林荫道上,林奕随口哼唱《摘星的晚上》,淡淡雾气打湿了发梢。
那时迟迟开始读简媜。“山林不向四季起誓,荣枯随缘。海洋不需对沙岸承诺,遇合尽兴。连语言都应该舍弃,你我之间,只有干干净净的缄默与存在。”可当她收到林奕的BP机数字留言,7891314,仍然笑不成言,喜还生怯。
圣诞节坐林奕的摩托去花都放烟火,林奕把着她的手,在虚空中划出绚丽的心型光环,久久不散。
在他房间里玩拼图。迟迟总是拼不出来,面对一堆支离破碎无能为力,索性全交给林奕,看他专注地还原溪流,草地,童话般的小屋。
又或者,深夜去吃碗热腾腾牛腩粉,沿着长长街道走回来,林奕兴致很高时,会笑嘻嘻牵着她的手晃来晃去,像个孩子。
还有大把的黄玫瑰,迟迟在此后再也不曾收过那样美而芬芳的黄玫瑰,拼尽气力绽放。像《百年孤独》里那些黄蝴蝶。她将花瓣夹在书里,多年后还闻得到香味。
有回在卡拉OK厅,小房间里挤了七八个人,插科打诨地闹。迟迟素来不喜这种地方,但因都是林奕的朋友,她便也婉顺听话。出去复了个BP机回来,推开门正轮到林奕唱歌,“我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你仿佛有种魔力,那一刻我竟然无法言语。”他专注地盯着屏幕,昏暗光线下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伤,迟迟坐过去,任他伸出一只手搂住。不等唱完大家纷纷起哄,鼓掌,都说没想到林奕也有这天,林奕说:“不许笑,我老婆脸都红了!”一片闹哄哄里,迟迟安静地倚着他,双眸明亮,笑容甜美,如玫瑰冉冉绽放。
送迟迟回宿舍的路上,风里有夜来香的馥郁,萤火虫在眼前明明灭灭忽高忽低。
“你以后不许叫我老婆,多难为情。”迟迟抱怨。
林奕一脸无辜:“可是我真当你是啊!”
“谁说会嫁给你,都说从前你每个月换女朋友。”
“你也会说是从前,从前,我又没遇上你。”
迟迟低下头,这似乎是句别有深意的话:若早知会遇见你,我会一直等待。但她仍然故意要气他:“可我觉得,不过是因为你厌倦了过去那种生活,所以找我这样不时髦不合群的,想暂时安定一下而已。”
林奕停下来,看着她说:“迟迟,我对你是认真的。我不是因为想安定才找你,而是遇上你之后,才想要安定。”
那天夜里与舍友章华聊了良久。章华说:“你是完了,连声音都没有就一头栽进去了。”
迟迟眉梢眼角唇际的笑意不停漾出来,又听章华讲:“之前我听好些人在猜,说你们俩能好多久。没想到林奕这人,认真起来也挺认真的。喂,很有成就感吧?”
迟迟将脸埋在枕头里,嗯了一声,将林奕说的告诉章华,他讲,不是因为想安定而找你,而是因为找到你之后我才想安定。
章华作倾倒状:“我的天,这比《流浪歌手的情人》还要有杀伤力!你在劫难逃。”
迟迟想,原来在劫难逃,可以是如斯甜蜜的四个字。她只觉心中满满的,快乐多到无处装载。
“看来那些个油盐酱醋,你从此都不需要啦?”
油盐酱醋是迟迟与章华对那些来献殷勤自己又不甚在意的男生的统称。那时青春年少样样红,习惯了收到各种情书与赞美,“我们做普通朋友吧”是运用最娴熟句式,她们无师自通掌握了怎样既拒绝追求者却又令他们继续跟随左右。
只是连章华也不了解,迟迟有多渴望被宠爱。她不要被仰慕被赞美其实她只是需要被无条件宠爱,当所有人都认为迟迟是成长于高知家庭的好女孩,她暗想这真是个很冷的笑话。
所以那晚,迟迟说:“再也不需要了,因为,我有林奕。”
章华轻轻地笑,说:“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二十岁的迟迟,是视爱情如生命的天蝎女子,只在乎爱与被爱,其余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