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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丝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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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丝线
在我老家,送给姑娘最好的成年礼物莫过于千丝线,拥有了这种用七彩丝线缠成的小球,姑娘就会很快找到自己的心上人,并与之白头偕老。
听说云要结婚了,我冒着被老板开除的危险,连夜飞回老家,与她一起度过在娘家的最后一晚。按规矩,新娘在出嫁当天早上是不能下床的,与云聊了一夜,我在人声鼎沸中快要睡着时,却听到云在房间里拼拼砰砰地翻箱倒柜忙个不停,不断有人进来阻止她,呵斥她不懂规矩。折腾了好一会儿,云又钻进我们的被窝,冰冰凉凉的手伸进我怀里,把我一下子冰醒。
“这个给你,它真灵,姑妈一送给我我就与阿光恋爱了。让它也早点帮你安个家。”我的手里被塞进一个圆圆的硬硬的小东西,迷糊着眼,拿到被子外面一看,一个很漂亮的丝线球。
“真没用,没想到你的老公还是靠千丝线找的。”云捏了我一把,“有本事你自己去找一个回来呀,都快三十了,怎么还孤家寡人呢?”
遵照云的旨意,我把千丝线拴在自己的背包上,让它日夜陪伴着我。日子被风一天天掀过,身边除了几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好朋友外,我依然是令家人叹气的孤家寡人。
一天早上,公交车晚来了一会儿,上车的人顿时比平日多了好几倍,好不容易以金鸡独立的姿势挨到下车,却发现我背包上的千丝线被挤掉了。
丢了千丝线,心情便有些沮丧,我常常独自一人坐到距离海水最近的礁石上想:是不是命中注定我将孤独一生?是不是上天根本就没有安排我的另一半?看着海边情侣们追逐欢笑,心里如有咸涩的海水在翻涌。
因为商贸会即将召开,报社计划报道一组成功创业的青年企业家,我也分了两个名额。一位是电子行业的新锐王总,以前曾打过交道,采访很顺利,稿子很快上交了。另一位是开办外语培训一举成名的李总,虽然早在各类新闻上有所耳闻,但从未谋面。电话中,他一听说我是记者就想退缩,并一再强调不愿接受采访。在我的十几分钟的软磨硬缠下,他才答应见我一面。
见到李总时,我仍惊诧于他的年轻,虽然没有我喜欢的那种帅气,但绝对可以在言情电视片中饰演小女生喜欢看的男主角。与他交谈才发现,他是与常人不同,说话慢腾腾的,就像是比正常人思维慢半拍,我真有些怀疑,就在前不久又吞并三家外语培训班的策略与实施是否真是他的功劳。
趁他出去办事的空隙,我仔细打量起他的办公室,架上除了一些外语类书籍外,还摆了不少政治类、企业管理等各类的书籍。忽然,他桌上有一样东西吸引了我,我有些呆了。“它很美,是不是?”李总回来了,我有些回不过神,不知说什么好。我想说:“那是我的千丝线。”可是却半天开不了口。
“这是女孩子的东西,可她却偏要送给我”。他的语气里有些不好意思,人便更显得腼腆。
“是一个很热情的女孩子吧。”我肯定地问。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想,我的千丝线还是发挥作用了,它真灵,它知道跟着我也没用,便只好另择其主了。
“假如我没猜错的话,李总的女朋友应该是河南人吧?”“女朋友?哦,你千万别搞错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不过,你确实是河南人?”
“我也是河南人,我想见见你的这位河南朋友,你能介绍一下吗?”
“没问题,她很喜欢交朋友的,不如就今天晚上吧。”
在一家普通的咖啡屋里,我见到了那位女老乡。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身上竟然还留着家乡人纯朴宽容和善解人意的影子,我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叫英子的老乡。我们也不再顾忌李总的面子,情不自禁地用家乡话聊起来。她的英语不太好,找工作屡屡碰壁,在李总那儿学了三个月后,才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也找到了喜欢的人。当她听说拾到的千丝线是我弄丢的时,她有些害羞,并说要从李总那儿要回来还给我。我笑她说,“要是喜欢人家就要明明白白说出来,李总不是河南人,他又怎么能懂你的意思?”
那晚,我们三人聊了很久。看着英子时时投向李总的深情目光,我问李总“你知道千丝线吗?你懂得它的深意吗?”李总一脸茫然,而后便一脸虔诚地听我讲解那个不是用丝线,而是用心缠就的七彩球。看着英子坐在一边,脸上堆满了幸福与满足,我也为我的千丝线感到骄傲,虽然它没有为我牵来另一半,却让我认识了两个好朋友。
一月后的某一天,我接到英子的电话说,让我去见见她找的男朋友,这位不是李总。不知为什么,我又想起我的千丝线,真心替她高兴的同时却又不免有些淡淡的遗憾。
在忙碌的工作间隙,李总仍时常邀我和英子去泡茶,我们三人就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不是天南海北地神聊就是来一番相互攻击。不过,英子要去过她的二人世界,大部分时间里,便只剩下我们俩人,聊聊工作和一些烦心事开心事,感觉就像姐弟俩。
越是年龄大,越怕过什么情人节。每年看着社里的姐妹们欢天喜地比出嫁还高兴地盼着这个洋节日,我就忍不住有些妒忌。眼看着又一个情人节来到眼前,已有好几个朋友打电话来询问:今年玫瑰花开了没有?
情人节的早上,我故意迟到一会儿,以免姐妹们收到玫瑰花时的欢欣与尖叫把我刺伤。来到报社,同事们都以一种异样的眼神瞪着我,然后不约而同围住我,“王姐,老实交待哟,他是谁?”“王姐,你今年故意刺激我们姐妹不是?”“王姐……”我被一群小丫头缠得脱不开身时,主编从里间出来问:“王啬,你要改行开花店吗,如果是,今天可要抓紧,不然错过机会再卖就要亏本了。”我被大家推到办公室一看,天哪,这哪是我的办公室,简直就是玫瑰花的海洋,各式各样的玫瑰花在屋子里恣意开放,尽情抒展着它们的美丽,从小到大,从没同时见过这么多玫瑰花的我惊得半天捂不住嘴。
“谁,是谁在开玩笑?”快要变成白痴的我像是在问同事,又像是在问自己。“ 王姐,你的电话。”同事捂着话筒暧昧地问,“是那个他吧?”“王啬,玫瑰花开得还好吗?”“是你,李……”我看着周围同事好奇的脸又伸了过来,便不得不对着话筒吼道“你马上出来见我吧。”说完,我便在同事的哄笑声中逃出办公室。
“李新江,你,你,你太……”我真没想到这个平时像我小弟的李总竟然会有如此的惊人之举。他凝视了我一会儿,然后平静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我面前,那是我的千丝线,在明亮的阳光下,七彩丝线分外耀眼。“你的千丝线已在我这里了,你还想逃到哪儿去?”我呆住了,“王啬,你的千丝线太厉害了,我哪里只是思维慢半拍,第一次见到你时,我根本就是思维短路,虽然当时不知道你的一切,但却清楚地知道,自己这辈子不用再操心去娶谁了。千丝线是你的,你偏好心地送给英子,不管你是嫌我比你小,还是嫌我长相不够酷,我是跟定你了。”
完了,我完了,英子把我出卖了,他呢,盯着他手中的千丝线,我的鼻子酸酸的,想哭,又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