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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是钱的错 ...


  •   不是钱的错

      文:华月

      前些日子在媒体上看到一些渊深学者为了“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而争论不休。当时听隐隐听到朋友不以为然的嘲问:都这么多年了,有必要再为了这种无聊的东西僵持不让吗?这种浅显的问答比赛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啦,真是吃饱饭没事做。后来我才发现他是在絮絮自语,始终没有与任何人交流过他的见解。他显然是知道抱有这种心态的人几乎无一例外都会被人视为傲慢或自负。

      他的真正想法我无法琢摩也懒得揣摩,只是现在回想起这个命题,心里颇有点感触。

      金钱作为一种价值的符号,是人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向往之一。人们通常会想到,其实赚钱,不正是为了享受么。

      可是罪恶的发生,果真是金钱在作祟吗?

      金钱存在魅惑,却不能说它拥有魅惑就能促使任何人犯罪,好比美女的身材好并不能直接影响异性导致罪案的发生,难道这是老天爷的过错吗?正如果刀是用来削果皮而不是用以杀人行劫的;楼房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跳的一样。

      所谓万恶皆由心生。作孽者只是以金钱达到自己欲望的满足。金钱作为物质价值交换的媒介,古往今来的出发点都是好的。要知道,制造钱币并不是为了滋生罪恶。我委实不知道学者们是如何以各种学术观点来论证金钱的本质,再把“万恶之源”这个罪名与之相联的。“万恶之源”,在我看来,这非但于理不合,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金钱的本质意义。而倘若有一天法官们宣判罪名成立,人们又从中借鉴使之成为一种时尚风气,应该就可以有恃无恐地为自己的卑劣找理由了吧——这不是我的罪孽,是“金钱”的过错。诚然,人们对人性弱点的宽恕不加遏止,丑恶也就会更肆无忌惮地表露无遗。而这种放纵对社会秩序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就可想而知。当然,这是最严重的后果,但这种推想并非不可能。

      人们通常都会从各个角度来论证金钱的利与害,似乎从没想过这一切全都是由人的思想、欲望以及自控能力而决定的。这本来就显而易见,众多作奸犯科的罪孽,都是人类思想的途径,欲望的产物。

      所以,事物本身并无过错。而一切的事物都是受到人类思想的演化,才变得丑恶。

      综上所述,要想遏制罪恶的发生,加强人们思想改造的可行性是不容置疑的。因此,修养的提高和品德的陶冶也就尤为重要。

      教育,在每个时代都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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