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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这档子事儿 七岁那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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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那年,双亲正式离婚。
在兰笙记忆中,两个人之前也有过分分合合。只不过,母亲为了兰笙一忍再忍。而这次,是彻底忍不住了。
之前就说过,那个男人有暴力倾向。兰笙数不清母亲为了保护她与这个男人缠斗了多少次,受了多少伤,流了多少血。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算母亲缺了一小块的门牙。因为兰笙被同学不慎从楼梯上推下时,也恰巧缺了点牙齿。母亲当时安慰哭泣的兰笙,说是母女的标志,是一家人才有的。
兰笙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晕血。也是见多了留下的后遗症。
扯远了,回归正题。
男人永远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话是没错的。出轨,是男人的天性。
小三肚子已经藏不住了,又是个不同于母亲隐忍性格的暴脾气,闹着要上位,当正室。摊牌的最终后果,就是一纸诉状,法庭相见。当然,母亲是原告。
母亲带着兰笙回了娘家,交由外公外婆照顾兰笙。自己则奔波在外,为争取更多的权益奔波。
具体细节兰笙不知道,只是觉得挺幸福的。因为到处找人找关系,母亲带着兰笙东奔西走,学校缺了不少课,这对于小孩子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唯一羡慕的时候,就是被母亲锁在大巴车厢里,趴在玻璃上看着放学的同学回家经过身边,饿肚子的时候。
忘了介绍,母亲宁可放弃房子也想要的,就是这辆42人座的长途客车。因为这是她能想到的,挣钱最快的方法,也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在二十一世纪初,跑长途还是收益可观的。毕竟也算个小老板。最起码在兰笙记忆里,七岁到十二岁,这是最不缺零花钱的时光。
法庭最后宣判的那一天,母亲是带着兰笙去的。懵懵懂懂的兰笙也不记得具体流程,也就在法官询问是不是愿意跟着母亲生活时应了一声。
印象最深刻的,估摸是那个男人不屑一顾的神情。“我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女儿,女的能有什么出息。”长大后的兰笙想着,应该是当时他觉得他会有个儿子,谁料到又是个女儿呢。不过那女人可不是母亲那样好欺负的性子,最终被她治得死死的,也不敢在外鬼混。
大抵也是因为这句话,母亲日后教导兰笙时,总是说“你要好好学习,让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后悔死。”初时,还是挺鼓舞人心的。可惜幼时的兰笙却被逼出了叛逆的心思。
你让我学,我就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