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普】Life is a Transient 生如朝露 最初,有人告诉我生活是一场斗争,有人告诉我生活是一趟旅程,有人告诉我生活是一个梦境。 但生活不过是个婊/子。
亚瑟醉倒在了充满烟熏味的黑方里,我放下朗姆推了推他,“Fu/ck,just go away!”他嘟囔着,同时把我的手拍下来,就像是一头牛用尾巴驱赶虫子。这头发完酒疯约翰牛抱着威士忌瓶不肯松手,我只得拿起他的风衣披在了这具满是酒臭的瘦削躯体上。“嘿,弗朗西斯,这家伙你搞定。”我指了指旁边这个金发醉鬼,扯着嗓子对着像个傻逼一样喝红酒的弗朗西斯喊道。我的声音尖锐得变了调,惹得邻桌的几个人不满地看向我们。 酒吧里吵闹的爵士乐搅得我心烦,我掏了掏口袋,fu/ck,一个子也没有了。我点燃一支烟,想让自己沉浸在这让人惬意的烟雾中。 “艾米丽,你抽的是什么?”弗朗西斯皱了皱眉头。 “大麻,你要吗?” “不用了,少抽点,别被亚瑟发现了。” 我知道亚瑟讨厌这些玩意儿,但我想这么做,这与他无关,他也无权管我。 我偏过头看向窗外,漆黑的天空中没有星星,只有一排排花花绿绿又残破不堪的霓虹灯,好一个惨淡、昏暗的小巷。由于光的反射,我的倒影正置身于其中,想想也好笑,无论是我的躯壳还是我的虚影都处于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中。透过烟雾我看到一条米色长围巾,和裹在里面的一个高个子东欧男人,臃肿的长款呢衣让他看起来壮硕得像头熊,一头俗气的乡下北极熊。他手里拎了两瓶黑啤。他的半张脸都隐在围巾里,只剩一双恶心的紫眼睛勉强能看清。总之,不过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外国移民罢了,在旧/金/山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我也没再注意他。我咬着烟,低下头开始折腾我的指甲。那上面染着深浅不一的红,染料是一种亚/洲红杜鹃。这是王春燕教我的,听她说,她家乡的人都是用这种艳俗的花染指甲的。“很适合你,艾米丽。”她说。真是可怜的品味。 “是他?”我没想到这样一个路人甲也能引起弗朗西斯的注意力。“谁?”我问。“伊万·布拉金斯基,俄/罗/斯人。”“俄/国佬?你怎么认识他的?”“还记得基尔伯特吗,这是他男友。”因为吃惊我呛了口烟,狠命咳嗽起来。“咳,那家伙不是曾信誓旦旦地说过他是直的吗?”“我记得当年也是你嘲讽他脸上写满了‘I am bent’。”“呵,当我没说过。” 基尔伯特留给我的印象不算深刻,但也着实让人难以忘怀这个还算聪明的蠢蛋。具体原因包括了他的银发红瞳、破锣嗓子还有身材火辣的青梅竹马伊丽莎白,值得一提的是这家伙大学四年一直是历史系的翘楚,记忆力好到让人怀疑他嗑药。 “这家伙最近怎么样,听说他放下历史去玩重金属了?” “他死了。” “重金属中毒还是……药嗑过头了?” “不清楚,有人说他死在了一起意外事故中,路德维希不肯告诉我们……艾米丽,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吗?” 我看了看烂醉如泥亚瑟,点点头:“好,只要你肯替我付账。”
“基尔伯特不算是纯正的日/耳/曼人,他的祖母是一个犹/太人,别惊讶,这正是拜尔修米特一家人移居美/国的原因。我的父母都算是事业有成,但后来他们离异了,我的父亲为我提供资金,而我的母亲很少管我。我上初中时认识了基尔伯特和安东尼奥,我们在旧/金/山混的风生水起,度过了愉快的六年时光。后来,我随父亲前往哥伦比亚大学,在那里学美术,我们的联系只剩下了圣诞节的明信片。关于他们的消息我都是从音乐系的罗德里赫那儿听来的。” 我忽然想起了罗莎,那个总是一本正经的别扭的小姑娘现在或许正和剑/桥某个高材生一边喝咖啡,一边讨论乔叟或者莎士比亚。伦/敦塔桥和金门大桥是没办法混为一谈的,而我,崇尚自由民主的美/利/坚人怎么可能和固执守旧的英伦淑女站在一起。况且上层人士的俱乐部我没兴趣加入。至于王春燕,她只会关心我什么时候还钱。兴许这会儿她正和本田菊在黑市里淘冰呢。 “两年前我从纽/约回到旧/金/山,才得知安东尼奥去了芝/加/哥,而基尔伯特找了个俄/罗/斯恋人。当时基尔伯特并没有公开他们的关系。或许你会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这是因为又一次我碰巧撞见他们在第一阶梯教室里接吻,你知道的,那儿通常没人。不过说实在的,我不喜欢这个阴沉的俄/罗/斯人。” “不久之后,基尔伯特放弃考研,抱起吉他与亚瑟、丁马克和伊丽莎白组了一个三流重金属乐队。我尊重基尔伯特的想法便没有问他原因。但我为他惋惜,基尔伯特是个天才,他很喜欢历史还有建筑,高中时我一直以为他会成为一个历史学家或者建筑设计师。” 对于这类事我有相似的感受,很多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变得扭曲,直至失去原本的样貌,包括我自己。我至今还记得,初中时市里曾举办过一次禁毒主题的作文比赛,我拿到了二等奖,而如今我衣袋里装的是什么?我也记得那时瓦雷里的“风起,唯有努力生存”我常挂在嘴边,但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一直不明白人生下来到底是为了什么。那很难说准,每逢生物课我都会趴在桌子上睡觉;人生的延续,呵,得了吧。我不懂生活,但至少我明白什么是人生——“以精卵细胞结合为伊始再以细胞衰老死亡为结束,说到底就是一堆蛋白质与核酸的混合物在几个自以为是的傻瓜的掌控下或喜或悲,机械地运动、觅食、生殖,直到埋入地下。”同系的托利娅曾在宿舍里向莱维娅哭诉过,那时菲利克斯刚与她分手。我同意她的观点,而现在,我不太确定我是否还活着。或许我早该把林乙玲塞给我的□□吞下去了。 “伊万和基尔伯特的关系让人有些琢磨不透。伊万把基尔伯特当做自己的所有物,同时也任凭他毁掉自己的未来;而基尔伯特对他的态度也比较恶劣,恋人之间的浓情蜜意完全无法在他们身上看出一星半点——这让我怀疑他们只是炮友。但有时我也会看见他们深情拥吻。后来,基尔伯特向我们坦白了他们的关系。亚瑟这样形容他们的相处方式:两个见面就打架的小孩子在一起玩过家家,并且天真地以为会天长地久。 “几个月前,基尔伯特的乐队解散了。在告别派对上,伊万拍着手,对基尔伯特说:恭喜,并送了他一套《全球通史》。基尔伯特给了他一拳,然后提着吉他离开了。伊万并没有追上去。在回去的路上,我让亚瑟为这段经历做段点评,但他只是笑笑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无聊时嗑药,嗑高时吼两嗓子。那么基尔伯特和伊万呢?我问他。两个人渣的恶作剧。他回答。 “基尔伯特死在了那个夜晚,他的死因众说纷纭,警察来调查过,并确定为是意外。但我认为他是自杀。在现场伊万从基尔伯特紧握的拳头里掏出了一张纸条,伊万沉默着为这个已死之人保守最后的秘密,没人知道那上面写了什么。现在,基尔伯特躺在城郊的霍夫曼公墓里,如果你有空,你应该去看看他,他会高兴的。顺带一提,伊万亲手为他刻了一句墓志铭,是一句英文:life is a transient,很有意思不是吗?” 呵,真有意思,鬼才知道他是从哪儿抄来的。 我讨厌这种蠢货,又有点同情他们,正如我当初肆无忌惮地嘲笑弗朗西斯和亚瑟时一样。然而我理解这样的感受。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是多么爱罗莎,但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们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也许我的余生都会待在这片黑暗的贫民窟里,在某一天沉入无人知晓的下水道;也许我会回到修道院,用大麻或者安非他命埋葬自己。 但我不想和基尔伯特一样。 至少这个恶俗、烂尾又无聊的“别人的故事”结束了。 我将烟头摁灭在热狗包装纸上,仔细思考我该如何得到更多的大麻——我以此为生。弗朗西斯的话匣子已经关上了,他神情忧郁地又倒了一杯红酒。亚瑟还在睡觉。我将最后一点朗姆一饮而尽,“弗朗西斯,记着替我付账。”他向我笑笑作为回答,他倚在椅背上哼唱起一首我从未听过的轻柔的歌:“Emily will find a better place to fall asleep,she belongs to fairy tales that I could never be……”我想我应该把罗莎送我的那本王尔德找出来,我需要好好睡一觉,一切以后再考虑。 走出酒吧,略带水汽的腐朽空气迎面而来,因酒精的浸泡而昏沉的大脑清醒了一些。或许这样的天地才属于我,我也只属于这片天地。我忽然想起来一句话,不是罗莎经常提起的“人生苦短”,而是王春燕每次嗑high时总会念叨的一句不知所云的亚/洲鬼话。 我瞟了一眼那个俄/国佬消失的小路尽头,转身跑向相反的方向。在曲折无尽的小巷里,两边是低矮破旧的房屋,而那儿终将出现让我安眠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