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所说的高等法院,实际上是法国贵族组成的立法议事机构,有一定的立法权,但是他们的解散权在国王手里,因此得服从国王的旨意。
这种法院来源于中世纪的议事机构,贵族们经常利用最高法院抗衡王权。自从路易14君主专政以来,最高法院的权利被大大削弱,直到路易15登基,最高法院的权力才逐渐恢复。他们经常在立法,征税,外交方面与国王抗衡。
高等法院和蓬巴杜夫人,斯坦威尔伯爵关系极好,而耶稣会曾经出于道德问题,拒绝给蓬巴杜夫人当忏悔师,因此他们的关系很糟糕。
路易14时代,国王经常利用耶稣会来制衡高等法院的权利,最高法院的人大多数是信仰詹森派,此派是天主教的改革派,最为耶稣会所嫉。
路易14去世以后,执政的摄政王菲利普和后来的路易15都不太喜欢耶稣会,所以耶稣会的权利也在逐渐削弱。他们经常在期间挑拨国王和高等法院的关系,坐收渔翁之利。
达米安刺杀国王一案,有传闻为耶稣会所为,但并无证据。此处为剧情需要,作者杜撰,请不要误为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