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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送行 ...

  •   自从那天以后,顺治时常来坤翎宫。宫里盛传我得宠于顺治,估计就连角落里的蚂蚁也知道这事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每次来,顺治只是和我一起用膳,每次用了晚膳后,他就要忙着批奏章。大清入关不久,南方还有南明小朝廷,西北有张献忠余部,就连蒙古也不太平。再加上亲政没几年,年轻人嘛都是想要干出一番事业的。于是乎,他每天都要忙到很晚,而我呢,只是在一旁磨墨。我们两人就像一对标准的相敬如宾的夫妻。奏章多得就像小山一样,每天都以筐来计算。因此,顺治不忙到凌晨是不能完工的。不过说实话,顺治还是挺知道关心人的,有时候见我打哈欠了,就会叫我先去睡,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日子就这样相安无事得过着。
      就这么过了一个月,七月中旬的时候,我阿玛准备启程回科尔沁。顺治也算通人情,由于姐姐是皇后,不方便离开后宫,便派我为代表为阿玛送行。
      我当然是乐意之至。没办法,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人一出名,自然拍马屁的也蜂拥而至。整天不是这个来拜访,就是那个来看望。我这迎来送往的真是一个头有两个大。这后宫里的女人都是为了顺治而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常侍君侧,所以嫉妒就这样产生了。可是令人可笑的是,即便如此,她们在嫉恨的同时又要违心的去讨好得宠者,以期待可以雨露均沾。
      她们的这些心思我是万分想成全的,但也不知道顺治是怎么想的,明明对这场婚姻很不满,却还这么勤快得往我这边跑。如果说这是对孝庄太后的妥协,那为什么只有我一个呢?坤宁宫还有我那个皇后姐姐呢?他如今这么做摆明了不给皇后面子,而且把我推倒了风口浪尖。搞不懂,真是搞不懂。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却无意中瞥到了马车外的岳乐。我知道他一直以来深受顺治的信任,去年他受命为宣威大将军讨伐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车臣汗并胜利而归。最近顺治甚至让他开始接手宗人府事务。此刻,他正奉命护送我出城为阿玛送行。虽然之前,我们已经在街上见过面,但当时我身着男装,他自然是认不出我。
      岳乐还是和相遇那天一样,温和的眼眸一如当日。只不过今天他一身戎装,腰间别着佩剑,整个人看起来威风凛凛,却丝毫不减他的儒雅气质。这让我想起了三国时的周瑜、陆逊等一干将领。岳乐就同她们一样,“儒将”一词便是为他们俩身定做的吧。
      霏儿今天也随我同来,这丫头此时正流连于街道的繁华和喧闹。我知道她是镶蓝旗下包衣的女儿,因为家里没有地位,亲戚里也没什么有权势的,以前常常受管事嬷嬷的欺压,得不到出宫探亲的机会。现在有这个机会,我当然是带着她好让她能回家看看。
      “阿玛,此去科尔沁,我们父女不知要何日才能想见,以后女儿不能再常侍左右,您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我对于阿玛自然是依依不舍的,好不容易有个爱自己的父亲,现在却又要分离了。
      “雪儿。”阿玛摸了摸我的头,说,“你在这宫中一定要和你姐姐好好过,以后在这个皇宫里就剩你们相依为命,你们一定要互相扶持啊。阿玛知道你多少是有些不愿进宫的,但既然已经这样了,你就应该努力让自己在这里开开心心的。”
      我看见了阿玛眼中的闪闪泪光,忍不住也落了泪。只剩我和姐姐,两人要相依为命。就算我这么想,她也未必这么想吧。在这后宫里的女人,谁不希望得到皇帝的宠爱。这一个月来,顺治的举动已经让很多后宫嫔妃对我敢怒不敢言,可以说是又惧又恨。说是姐姐,但她难免也是这么想得吧。
      “对了,孩子,你要是得空,就去冷宫看看你姑姑,她再怎么说也是我们科尔沁出来的。唉。她也是够可怜的了。”阿玛一阵唏嘘,“你的个性阿玛是知道的,你呀,以后可不要太倔强了,在草原,什么都可以,但在这宫里,人要好好活下去,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了。你可要明白。”
      “女儿明白,阿玛你放心。”虽然不喜欢生活在宫里,但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阿玛说的也是,要在宫里生活下去,不小心点还真不行。
      “好了,阿玛要走了,你自己要保重。”阿玛拍了拍我的头,转身离开。
      我望着蒙古骏马载着他绝尘而去,载着我这个时空可能是唯一的亲人离开,心里忍不住一阵悲伤。最终还是得一个人了,我在这个时空看来终究还是独自一人。直到远处再也见不到一点踪迹,我这才转过身来。
      “安郡王,我想在回宫之前先去一个地方,我身边的宫女已经许久不曾回家,所以想借今天这个机会让她回家和家人团聚,不知道放不方便。”虽然不是很确定,但是,我想岳乐应该不会拒绝,因为他是个这么一个温润如玉的人。
      如我所料,岳乐看了我一眼,眼中闪过了然的表情,带着温和的微笑,说,“好,娘娘请。”
      “那多谢了。”我回以一个同样的微笑,为他的这种理解,我真的很感谢他。

      霏儿的家是个很普通的小四合院。家里还不至于说一贫如洗,但也看的出这日子过的甚是拮据。他的家人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带着霏儿来这儿,对我是又拜又叩的。和书里所有的时空穿越者一样,对于古代三跪九叩我是很不习惯的。再说,别人一家子团圆相聚,我在那儿反而没法尽兴。于是我便找了个借口出去转转,而岳乐则带人跟在我后面保护我。
      我们就这样随意在街上逛着,许久不曾逛街了,这次也是个机会,我当然不会放过。但是由于不想这么声势浩大的逛街,在我的坚持下,身后就只剩下岳乐,其他人全部转入地下工作。
      今天是庙会的日子,街边的小摊星罗棋布,叫卖声此起彼伏。对于那些卖胭脂水粉的摊子,可能是平日里好东西见太多了,我也不甚在意。不过有句话叫做“民以食为天”,作了这么多年的普通老百姓,虽然经过三百多年的时空穿越,现在已经跻身金字塔的第一集团,但这句话的意思我可是理解的极为透彻啊。对于各色小吃,我是毫无抵抗力的,外加我属于死吃不胖的类型,所以很幸运的,我能毫无负担的尝遍天下美食。而且这次可是三百多年前的小吃啊。呵呵,我最喜欢坐在路边摊吃东西了,这种感觉是在酒楼中所感觉不到的。
      “老板,把你这里的小吃每样都来一份。”我可顾不了别人怎么看了,现在只要开心就好。
      老板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估计是没见过有人一下子交这么多东西,更何况叫菜的人还是个女人。但这只是一时的,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不一会儿,上来的东西就摆满了一桌。
      岳乐一开始也愣了,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得看着我。
      我把筷子放入岳乐手中,东西要一起吃才有意思嘛,“吃吧。”
      岳乐眼中有一丝犹豫,似乎想说什么。
      我知道他一定要说这样做于礼不合之类的话,在他没开口之前把他堵了回去:“我们现在是在街上,没人认识我们,哪儿来那么多规矩呀。再说了,好东西要分享嘛,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顺便露出了我自认百试百灵的笑容。
      果然,岳乐眼中立刻清明起来,举起了手中的筷子。
      见此,我也开始了一桌美食“痛下杀手”。
      到底是王孙贵胄,吃相那个优雅岂是我这个“凡妇俗女”可比。儒雅两字在岳乐身上简直体现到了极致。看着岳乐吃东西的样子,我脑子自动死机了几秒,见过优雅的人,但没见过吃东西都这么优雅的人,看他进食简直就是享受嘛。
      耳边似乎听到岳乐说了什么,但不知道是我太过愣神,还是街上太闹,这话就这样消失在空气中,留下的是我不惊一抬头间看到的那一丝留在唇边还未散去的弧度。
      突然,岳乐的手伸到我的脸颊边,我感到一个带着薄茧的却很温暖的手指轻擦过我的鼻尖。下一刻,我的脸瞬间媲美石榴,这回丢脸可丢大了。
      只见一小段葱正傲然屹立在岳乐的指尖。

      回去的路上,赶集的人较之前似乎多了不少,我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挤得晕头转向。过去高中学历史的时候不是说,清处由于明末的战乱人口稀少嘛,我算是见识到“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句话了,中国这个“人口大国”的称号真不是白叫的,历史传统啊。
      就在我专心致志得沉浸于胡思乱想的时候,岳乐不知何时来到我身边。之前他都按规矩在我斜后方,和我保持着半步的距离。他一只手牵起我,把我带到了一个结实的身躯前,“情非得以,冒犯了。”岳乐一手护着我,另一只手拨开人群,为我开出一条道来。
      我很放心的任他带我前行。对于岳乐,我下意识的愿意相信他,他就是这样一个可以令人产生安全感的人。一个温和的笑容,一个优雅的动作,一句简单的话语都可以成为令你安心的原因。闻着他身上隐隐传来的淡淡地檀香味,我甚至有想安然入睡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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