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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梦记忆 法兰克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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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的主火车站比较奇特,不像一般的火车站,火车轨道两头无限延伸,它的铁轨的一头直接结束在站台边上,颇有几分我是世界中心的味道。
三个人拿着大小的行李,来不及停留,就跟着陈哲征记上了一趟双层的火车。红色车身的火车,顶上像桥拱收起,整个像一只面包一样。
陈哲征提着沈霁云的大行李直奔上面一层,还笑着说:“上面风景好!”
其实这一趟北上火车,有什么风景可看的。德国唯一和许多国家不同的是,火车道也好,高速公路也好,两旁总是郁郁葱葱,不是林子就是精根细作的农田,几乎看不到裸露的地皮,也没有荒芜的田地,一切都井井有条,妥妥当当,就像德国人的性格一样有序而无趣。但是不得不承认,当年沈霁云第一次看见绿化的这么好的地方,还是很感慨的。
三个人还是选择有四人座位的位置坐好,陈哲征这才松口气说道:“这个火车我们坐两个小时呢,坐到终点站,再换火车,累的话可以休息一下,不然现在趁天还亮着,可以看风景。”
的确是有点累了,加上脑子里乱哄哄的,所以沈霁云也不客气:“那陈大哥我休息一下,到了地方我还没有醒的话,把我推醒了好了!”
“好的好的,别害怕,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车上的”陈哲征笑着回答。
沈霁云抱歉的笑了一下,闭上了眼睛。火车摇摇晃晃的,迷迷糊糊中,自己本来的记忆渐渐远去,而这个沈霁云的故事慢慢浮上心头。
和自己不一样,这个沈霁云从小的生活条件,算是很优越的,父亲是一个中型国有企业里面的高层,所以家里条件也是要比一般的工薪阶层要好许多。陈哲征和凌则捷的父亲也是在这个企业里面,是中层干部,条件自然要差一些。
八十年代的时候,住房都是依靠企业分配,沈家和凌家分配到的是虽然不是一栋楼的房子,却在一个小区里面。所以两家人家一直算是邻居,知道彼此。凌则捷和沈霁云两个人虽然差了两个年级,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到大学一直是同校。
凌则捷从来都是好学生,学霸,是父母嘴巴里面别人家的孩子,学习好,还会打羽毛球,打得非常好。记忆里,中学的时候,每逢下午放学的时候,凌则捷就会和同学一起,搭起球网,挥汗如雨拼杀几局。
在黄昏夕阳下,羽毛球网影子绰绰中,少年挥着拍子,跳起来扣杀那矫健的身影,似乎就带着那金色的光芒,定格在少女的心中。
从那时候,沈霁云的眼光不由自主的就追随的着凌则捷。从上学到下课放学,在操场上做早操的时候,运动会的时候,少女的心思按耐不住围绕着心中那个人,那种朦胧的感情,无法抑制。
原主人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又会弹钢琴,是班里的文娱委员,很是招人喜欢,抽屉里经常会被塞一些情书,身边总是会围绕着几个男生。但是原主的眼里却只有这一位。少女的矜持和傲气,原主并没有主动做一些什么,反而相信,凌则捷一定会注意到她。
转变发生在沈霁云初三的时候。元旦文娱汇演的时候,作为两位主持人,沈霁云和凌则捷有了第一次正式的合作。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开端,他们认识了,而且有过一次合作也算是熟悉,平时遇到也会打打招呼,然后,可惜就没有然后了。
初三下半年,沈霁云忙着升学考试,根本没有任何机会在做些什么。升入高中,凌则捷就读高三了,任何学校的活动跟高三学生就没有缘分了,就连运动会,凌则捷参加跳高和短跑两项,沈霁云赶着去加油,也没有能说上话。
然而时间并没有改变少女的心意,在高考的时候,沈霁云毅然决然的填报了凌则捷所在的大学,而放弃了原来打算的音乐学院。
上了大学了,原主开始主动出击,会制造一些偶遇,主动打电话问一些学习的事情。但是凌则捷对她,还是像对小妹妹一样,有耐心,也肯帮忙,但不暧昧。
最让原主崩溃的是,大一的下半年校园里竟然开始流传着金童玉女的传说,俨然将计算机系的系草凌则捷和经管系的系花高筱媛配成一对。他们两人因为羽毛球结缘,分别是那一年校园羽毛球大赛男单女单冠军。彼时凌则捷已经是大三,高筱媛大二。
带着不甘和害怕的情绪,原主想了无数办法。比如原主有的时候还会带着爱慕者,去凌则捷身边晃一晃,想“刺激”一下对方。又比如故意在同寝室的同学前面流露她的心思,制造两个人其实青梅竹马的关系的流言,又比如在自己的爱慕者之前哭泣,让他去找凌则捷的麻烦。
秋天,在沈霁云大二开学之后,凌则捷转入了大四。作为每年一度大学生羽毛球联谊赛的主办方和参赛方,凌则捷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筹备和训练新队员。高筱媛作为女生教练,经常与凌则捷一起备赛。
原主那时候经常以妹妹的名义,去看凌则捷训练队员,端茶递水,都被凌则捷不咸不淡的挡了回去。当大赛结束的时候,原主发现,她原来约凌则捷出来的借口,都不好用了。
原主慌了,顾不得再用别的迂回的办法,抛却了矜持还害羞,给凌则捷打了个电话。
“凌大哥,你可以出来一下吗?我有点事情找你。”
“有事可以在电话里说。”对方声音淡淡的。
“你可以出来吗?我在求是楼前等你,你一定要来。”原主没有给凌则捷回答的机会,挂了电话。她在赌一次机会,她觉得凌则捷还是舍不得让她空等。
求是楼是大学的一座最老的教学楼,虽然年代已久显得老旧,但是选址却非常好,楼侧有着一潭清澈的池塘,很大,水中莲叶几片,金鱼少许,岸边古木花草相映成趣,是大学最佳景色之一。
原主坐在池塘边,脚边是厚厚的落叶,手里拿着手机静静的等候。从夕阳西下到华灯初上,不知过了多久。秋风很冷,吹的人都瑟瑟发抖。跟着越来越冷的还是那一颗炙热的少女的心。
沈霁云几乎觉得凌则捷不会来了。
在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他还是来了。心情似乎有些不好:“有什么事情,你非要这么闹么?”
“凌大哥,你现在都不要理我了么?为什么约你出来都不可以了呢?我的事情你都不管了吗?”
凌则捷沉默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语气:“如果你没事的话,我走了,以后没重要的事情,不要找我,这样很困扰。”
“困扰?困扰谁?”
“我们,我,还有筱媛。”
“你们?”原主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凌大哥,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你明明知道……”
“好了,我走了”凌则捷打断她,转身离去。
“你明明知道,”沈霁云对着他的背影,轻轻的说道:“我喜欢你啊……”
声音很轻,仿佛要飘散在空气里。但是却是原主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才说出来的话。沈霁云在此刻回忆,仿佛还能感觉到那种明知道前面无路,却还要撞一下南墙,那种绝望的感觉。
原主或许是一个在沈霁云看来很娇气,很是虚荣,喜欢耍一点小心机的女孩子。但是此时此刻,她却是一个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面,放低自尊,抛却自爱,只求几年来心无旁焉喜欢的那个人,给自己一点回应的一个普通的姑娘。
凌则捷没有停下脚步,只留下了一句:“筱媛是我的女朋友,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早点回去。”
原主失魂落魄的回到了寝室。失恋的滋味不好受,原主吃不好睡不着,很快瘦了下来。有时候,每每想起以前相处的快乐时候,都忍不住要哭泣。
凌则捷和高筱媛被看见出双入对了。原主看着自己喜欢的暗恋这么多年的人,挽着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手在校园里散步,为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等在女生宿舍楼下,为她打伞,和她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吃饭,渐渐的心里的嫉妒,烧的她快要疯了。
她又开始找各种借口,约凌则捷。有的时候,她甚至偷偷的跟着高筱媛,看着她要去约会的时候,打电话给凌则捷。有的时候,她还会躲在一个地方,远远的看着他接电话的样子。只有惹得凌则捷或者高筱媛其中一个人不耐烦,或者不高兴,她会有一种奇怪的快感,她才会罢休。
那是一种扭曲的快乐。经过一段的时间,凌则捷的电话打不通了。然后她约了高筱媛出来见面。
高筱媛应该是一个颇有主见的女生,和许多喜欢运动的女孩子一样,她爽朗利落。她答应了出来见面。但是见了面,高筱媛第一句话就是:“我不觉得咱俩有什么好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