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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阳花开 毕业 ...


  •   毕业一年零三个月,我接到了前女友的结婚请柬,我是不愿意去的,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但是想想当初我们是和平分手,谁也没有做错,再想想自己毕竟是个男人,不至于小气到这种地步。十一黄金周,真的是花金子的一周啊,我看了一下请柬竟然是五星级酒店,看来她确实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归宿。
      我是南方人,从小被丝丝绵绵的烟雨浸得没了急脾气,性格多半继承了我爸,犹豫却又认真。女友是北方人,性格不错,而且兼具北方姑娘的大气爽快,临近毕业,她说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是一定要回去的,我没有办法承诺和她一起走,毕竟我连读大学都没有出过这个城市,对于未知的地方,我显得不是那么热切。还有可能在我的脑海里,女孩子终究是要嫁夫从夫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背离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跟随她去。
      家里的三姑六婆太多好像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这件事情大家都有或多或少的共识,小时候可劲儿的炫耀自家孩子多出色,等长大了更麻烦,工作啦结婚啦生孩子啦,每一样都可以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适龄男青年的我,虽然工作稳定收入不薄,但是一直独身一人,难免会成为众姑婆操心的对象,我家老爸老妈显然乐得做甩手掌柜,不多过问我,但是架不住众姑婆的热情似火,也催着我去相了几回亲,每次都是无疾而终,他们不多问,我也乐得清闲不甚在意。
      毕业前半年我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公司实习,表现还不错,和老板很合拍,权衡了利弊后一毕业就顺理成章的签了合同,虽然不是什么国企外企,但是好在待遇不错,里面还有一个街区的邻居,大家相处融洽,跟我自己的性格也很合,除了有时候会有点无聊外,工作的还是蛮顺心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当初说一定要回家的女朋友,就在毕业后一年零三个月轰轰烈烈的嫁人了,而且她也没有回家,选择继续在这个城市打拼,果然命运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
      十月一号,祖国母亲的生日,普天同庆啊,事实上宅在家里看电视才是最舒服的选择,但是太多人被梦想和远方蛊惑着,以为出了家门就能实现梦想,实际上除了造成不必要的拥堵外,梦想并没有闪闪发光等着被实现。
      出了家门和打太极、买早点的大爷大妈们打完招呼,右转五十米顺着梧桐大道走过两个街区再过一个红路灯,马路对面就是地铁站了。老城南离繁华的市区坐地铁最少也要四十分钟,人来人往有意思的事情会很多,时间也不会显得漫长又无聊。
      我拿出请柬细细打量着,仿佛要从那烫金的名字里,看出什么别的东西。邻座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子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和我聊起来:“我的是满月酒,你呢?”
      “结婚。”我无奈的回答他。
      “这个份子钱得出不少吧。”
      “大学同学,以前关系挺好的,不能太小气。”说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了一下。
      “说的也是,大学时期的兄弟嘛,面子自然不一样。”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否认。
      往事是一堆乱麻,原本以为找到了开头就能接着往下走,捋好了顺序还能打成毛衣冬天取暖,但是呢,还不如直接封进箱子,丢进无人问津的暗房,等着落满厚厚尘埃,被时间掩埋,永不再提起。
      看到漫山漫海的人群,我立刻打消了做出租车或者公交车的想法,而且出地铁站的瞬间我就发现了这段路我是熟悉的,只不过一年前经过这里的时候地铁站还在建设中,没有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不过交通发展再高速再便捷也没用,目前步行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时间还太早,我也没准备在拥挤的人群中找茬,向前走了一会就挑着一条僻静的街区拐了进去,这一片住宅区与外面锣鼓喧天的主街道不过隔了三百米的距离,却是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凡是我能想象的城市居民区的模样大概就是这样,简单、快捷、方便,但是在我眼中终究比不上老城南,总是透着古老的生机,带来无限的惊喜。
      正午猛烈的阳光照下来,热的我只能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手上,老大约好的吃饭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果然电话就在这时候响起来了。
      “喂,老三,哪儿呢?”我拿起电话又看了一下是兴云的号码没错,但是老大的声音实在太有辨识度。
      “在街上逛呢。”
      “快点来,白鹤楼,就差你一个。”
      “我二十分钟到。”
      “给你五分钟,迟到一分钟白酒三杯。哎哎哎,兴云你个没义气的,我还没说完呢…”
      “别听老大的。我们先点菜,今天人太多了,你来了估计都上不了菜。”兴云这个老小果然是最有威严的,但是不知道老大要没正行到什么时候。
      “我尽快,你们先点,我爱吃的你们不是都知道的吗。”
      挂了电话我才意识到麻烦来了,原本出了地铁往前走走就能直接到白鹤楼,偏偏出门太早闲逛了一圈,早已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在我准备碰碰运气掉头往回走的时候,每天一条的通知短信发了过来,我突然想起手机是有电子地图的,这样就不用担心了。果然有捷径!横穿这条街,出了巷口,走回主道路就可以了,估计不超过十分钟。
      快要出巷口的时候,远远的我看见了花桶里站满了太阳花,在阳光下闪着光,明亮了我的眼睛,好像那个待嫁的姑娘,热情、阳光又勇敢,竟然连她喜欢的花都和她一样。
      也许是阳光太耀眼,也许是花实在太迷人,那捧太阳花到我眼前的时候,我竟然有些许措手不及,我忘了我为什么要买这捧花,是新婚礼物吗?或许吧。
      “先生,一共是59。”
      “这花真好看。”
      “你也觉得用秋樱搭配更好吧。”
      那满心欢喜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没有办法说不好。
      “迟到了这么久,竟然还有功夫去买花,看看看,这都四十分钟了。”一进门老大就朝我喊。耳朵啊,今天要委屈你了,我在心里默默的念叨。不过刚好有服务生进来上菜。
      “也不算太迟,菜还没有上完。”我正准备插科打诨躲过去,没有想到老大反而被女朋友嗔怪了:“你看人家买的花多漂亮,你呢?”
      “我们大丈夫不拘小节。”老大咂咂嘴不再说话。
      每次迟到都是兴云帮我留座,所以我自然的就着他身边的空位坐了下来,把花也顺手搁下来。今天除了老大,兴云说二哥也带了女朋友过来,青梅竹马,再过不久也要准备结婚了。我在心里小小叹了一口气,转过头对兴云说:“果然还是你最讲义气,愿意陪着哥哥我。”兴云瞧了一眼花又抬头瞧了一下我,笑着没说话。“别误会,只是贺礼。”我还没来得及说完,只听身后一个女声传过来:“哇!这花真不错。”
      “认识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唐多。”闷葫芦二哥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好,我是…”我正准备做自我介绍。
      “我知道,不用介绍了,菜都齐了吧,我们边吃边聊。”也好,省了那些冗长的寒暄。
      这个唐多倒是比二哥热闹多了,自来熟的性格和二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么多年居然受得了惜字如金的二哥,我敢保证这一定是个好姑娘。
      毕业后,老大回了大西北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平时咋呼呼的不知道在课堂上是个什么模样,我想当他的学生一定很有意思。二哥在银行谋了一个职位,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有唐多陪着生活也很惬意。兴云留在本校读研,目前在研究所跟着傅先生做课题,所以除了老大和二哥不常见外,我和兴云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的。有时候他会拎着两罐啤酒趁着我下班的时候,约我去江边吹吹风或者在学校打打球。
      一顿饭,有了老大这块活宝,大家都吃得兴致勃勃。毕业一年零三个月,我们的情谊没有因为远了距离、少了陪伴,掉价一丝一毫,我大概是很开心的,那捧一开始得到众人瞩目的花,在十月热烈的阳光下无人再提及。
      我们原本说好了今天我做东给大家接风,过两天再聚一下,所以散席时也没那么难舍难分。出门时,兴云叫住我说:“我们一起走。”
      “我晚半天有事,不能和你打球啦。”我还以为他难得出来透口气,要拉我去打球。
      “我知道。”说着他掏出一张和我一样的请柬,“我代老师去,和你的一样。”是的,我怎么会有这样的疑惑呢?傅先生当时很是喜欢那个性格爽朗的姑娘,而兴云现在刚好拜在先生门下。
      “你怎么不早说。”
      “你不是也挺能藏,上次她来送请柬时我也在,她说你也有,我还在猜你什么时候会告诉我,没想到你准备打死也不说啊,那种场合怎么能不带兄弟去闹场。”跟了傅先生那个怪老头之后,兴云的性格比以前活泼了许多呢,不过这种时候我就不替他感到高兴了。
      “现在离开场还有两个半小时呢,时间还太早,不如陪我去剪个头发。傅先生那个怪老头,最近在不遗余力地压榨我的剩余价值,看!我连头发都没空剪。”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我也只能跟着他,因为我现在确实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因为我捧着花到哪儿都太醒目,所以在理发店旁边挑了一家甜品店坐着等他,给他点了一杯冰滴,现在喝刚好合适,我不喜欢喝咖啡,请服务生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坐着等他,可能是因为美丽的花都招人喜欢,直到兴云慢悠悠的剪完头发,我的水杯都没有空过。
      远远地我看见了,她站在红色地毯上迎接宾客,笑容真迷人,今天不管在谁的眼中她都是全场最美的姑娘。风拂过她的发梢,在肩膀上轻轻向后滑落,我一直微笑着向她走过去,大概她没有想到我真的会来,当我把花捧给她的时候,她依然有点惊讶。
      “兴云,我今天中午吃太饱了,我先走了。”落荒而逃这四个字现在用来形容我真的没有一点不合适。
      “今天晚上打球吗?江边新建了一个体育馆,师兄说他在那里打过球,感觉还不错哦。”
      “我先去那边等你,你散席了赶紧过来。”
      我一个人在江边坐了很久很久,兴云终于来了,照例拎着两罐啤酒,隔着两步远扔了一个过来:“喏,接好了。”我打开啤酒有细微的泡沫漫上来,转眼又息下去了。
      “上次我们不是一起买了新的篮球鞋吗?怎么还是穿这双旧的。”我问他。
      “新娘给你的,打开看看。”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盒子上方是一张紫褐色的信笺,我打开,上面写着四句话,是她的字迹。“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是她一直喜欢的词,意思也简单。
      信笺的下面,是一朵小太阳花,银质的花下面扣着一块小银牌,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做的这个,看得出来有点旧了。我仔细看了一下小银牌上面细细的写了两个字—兴云。
      我抬头看了兴云一眼,这是给你的吧。他没有看我,独自说着话:“兴云,兴云,难道你忘了吗?你才是兴云。”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了,我呆呆的站着,想要叫住他,可是却说不出来任何话。
      “兴云,我们回去吧。”是老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过头去,发现兴云已经走得看不见了。我回答老大:“兴云刚刚才走,他今天怪怪的…”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发现老大的女朋友一直看着我,目光里的情绪让我看不清。
      “云弟,你看看我,你真的打算这辈子都不认我这个姐姐了吗?”
      姐姐?哪里来的姐姐?
      “云弟,你看这是我和老大的孩子,已经两岁了,你不是一直希望有一个人喊你舅舅的吗?”她掏出手机给我看照片,我无奈的看了老大一眼,好想问他:“你女朋友是不是疯了?”但是我没敢说。
      “我们去年6月底毕业,现在才一年零三个月,老大你哪里来的两岁的孩子。”
      “兴云,五年了,我们毕业五年了,他们回不来了。”听完这句话我的头脑里面突然出现一个声音,一直一直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她的气息很弱,但是我能听出来。“兴云,兴云,兴云…”她一直这么叫着,伴随着她的声音,我感觉天地都在旋转,呼吸也变得困难,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
      一直沉默的二哥也开口了:“兴云,傅先生那场意外后虽然和你一样幸存了下来,但是身心都受到巨创,他让我转告你,他已经等不起下一个五年了,你的毕业证书,他想亲手交给你。”
      2015年9月1号,我迎来了迟到了七年的开学典礼。两年的时间里,我渐渐的记起来了,当年我们一行4人深山考察,因为傅先生长时期劳作腿疾复发,那天原本计划陪着先生慢行的女友体谅我前一天中暑,主动请缨和老三在前面探路,偶遇山体滑坡留下的松土,意外发生了。
      这场灾难,傅先生失去了两个心爱的学生,留下了深重的伤疾,而我失去了恋人,失去了朋友,也在抢救中陷入长久的昏迷,醒来后彻底失去了我自己。
      10月1号,白鹤楼,这一次我没有迟到。
      刚进门听到两个声音同时传过来,“云弟”、“云舅舅”,我转过身,小丫头就扑上来:“这是上次你给我的葵花种子长出来的花,妈妈说今天带我来见你,我特地给你带来的。”
      我捏了一下她的鼻子说:“你喜欢吃什么,云舅舅统统给你买。”
      我接过她手上的花,花开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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