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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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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阴小米]
出生那天就被唤做阴小米,我讨厌这个姓,打从心坎里讨厌。稍稍大了一点的时候,被人唤做野孩子,自懂事时起才明白原来我没有父亲,小时侯经常追问有关于父亲的事情,换来的只是母亲的斥责和泪水绝堤。所以在那以后,决心再也不去触碰父亲的点滴,是不愿,也是不想。就这样管好自己,或许也是一种选择。每天只是习惯性地看着老人们在地里插秧,唱歌,忙活。野孩子的称呼一直追随着我,没有孩子愿意搭理我,我也不想搭理他们,只是静静地,静静地呆在一边想事情。渐渐地开始抱怨上天,为什么如此待我,究竟我做错了什么?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让我觉得被孤寂压抑的喘不过气来的地方,就在高考的那一年,我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收到远离这里的一座城市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刹那,我笑了,却笑的那样不真实,终于可以离开这里,没有留恋又何来泪水,即使等待我的仍旧是无边的寂寞,但至少再没有人会知道我是野孩子。走的那天,雾很大,我一直都记得故乡的天蓝的多么纯净。或许上天还是可怜我的,后来让我遇到了段忆初,再后来是程韩可。
『two』[程韩可]
程韩可这个名字份量十足,不但品学兼优,还拥有漫画里男主角的面孔。是叱嚓风云的人物。这是别人对我的评价,而我程韩可的重点是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我是个安静的人,不喜欢喧嚣,长相还算对的起观众,1米83的个头。事实上,我并不符合童话里王子的条件,因为我是个半工半读的苦学生,每天就重复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我是个不懂情趣的人,直至遇到那个非要请我吃冰淇淋的奇怪女生。大一那年的暑假在蛋糕店里打工,她束着高高的马尾辫,白色T恤,配一条粉色齐膝短裙出现在我的面前,直接选定了心型草莓蛋糕,说是要帮唯一的弟弟庆祝生日。我帮她把蛋糕放进盒子包装好递给她,却对上她清澈的眼眸,那是一双拥有星星般光辉的眼睛,却流露出无限的无奈和期许。她没有钱却一心只想帮病危的弟弟庆祝最后的生日。后来我帮她付了钱,成全了她。第二天,她却以另一身装扮另一种眼神出现在我面前,头发盘起在脑后,插一跟很前卫的发簪,一副显眼的耳环,眼里再没了那种无奈。我足足愣了有半分钟,直到她在我眼前拼命的摇手问我下班了没有。后来硬是把我拖到附近的冰淇淋店说是要请客,终于盛情难却之后点了她推荐的小火山,她就坐在我对面一个劲的吃。终于在她吃了精光之后,我知道了她前后盼若两人的原因,听来都觉得可笑的理由,说是她和同学打赌,没钱也可以买到蛋糕,我就无辜的做了冤大头。她说的若无其事,我却难以压抑,拍着桌子吼她怎么可以拿亲人的性命来打赌甚至开玩笑,我讨厌冷血的人。那次起我认定了她就是个骗子。
『three』[段忆初]
以前的段忆初是个静谧的女子,我已经不想记得什么时候起变成了现在这个风风火火的女子。那个叫程韩可的人凭什么可以这样吼我?凭什么竟然可以这样轻而易举的吼进我的心里?空空荡荡的房间里,我环着膝盖坐在墙角,趁着微弱的月光我看见自己的泪重重的滴在地上,散发出冰冷的寒光,弥漫进周围孤寂的空气里。街上的路灯一如往常,今夜却因为眼中泪水的模糊而顿感晕眩。看着钱夹里弟弟可爱的模样,眼泪更在一瞬间溃不成军。之后经常去那家蛋糕店,经常去找那个叫程韩可的人麻烦,目的就只有一个,希望他骂我,突然发觉只有在被他骂了之后,我才可以痛痛快快的放声大哭。可我经常失败,因为他总是说我帮你买了蛋糕,你请我吃了冰淇淋,你我已经互不相欠。我无奈离开那里,眼角瞥过他忙碌的身影,转眼间失魂落魄。
『four』[程韩可]
看着那张满是皱痕的照片,心突然间酸了一下。泪风干的痕迹是那样的清晰,照片中小男孩的笑容有很大的感染力,只是这样看着他都会觉得自己童真泛滥。我亲眼见到那个叫段忆初的女孩发疯似的寻找我手中的照片,从我手中夺过照片的刹那,就在那一瞬间,就在离我不足半米的地方,我见到她挥如雨下的泪。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我买了他最喜欢的心型草莓蛋糕,可是他却永远也吃不到了。她在我面前大声的吼。我震惊,心却早已风平浪静,我感受的到她的无助突然有种想呵护她的冲动。我拉过她的肩,将她搂入怀中,她在我怀里瑟瑟的发抖。泪还在不断的涌出,沾湿了我的衬衫,那种温度是冰冷冰冷的。直直的渗进我心里。如果说我认定了她是个骗子,那么这次即使是被骗,也是我心甘情愿。从今天起我要大声宣布,我程韩可名草有主了。
『five』[段忆初]
每次见完他都失魂落魄,竟然粗心到丢了弟弟的照片,不知道是不是注定的,最狼狈的模样终究还是被他看见了,我极力控制情绪最终还是失败了,旁若无人地对着他大吼,真的没有想到他会拥我入怀,他的怀抱是那样的温暖,温暖到足以融化我冰封的心,我放肆的在他的怀里歇斯底里。因为弟弟的死我骗了自己5年,一直活在那个凄凉的清晨。我不敢舒缓我的情绪,怕稍稍相信事实,自己就会崩溃。现在的我终于不用再自己一个人面对,因为我有韩可,我终于不用再做骗子,不用再自欺欺人。如果说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他,大概就是在他跟我说我帮你买了蛋糕,你请我吃了冰淇淋,你我已经互补相欠的时候,在那个夏天的傍晚,在那个我经常去的蛋糕店里,我段忆初爱上了他程韩可。
『six』[阴小米]
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终于摆脱了野孩子的称呼,我努力的读书,努力的打工赚钱。不理会其他。宿舍其他三个人,我从不招惹。直到宿舍里丢了东西,两个舍友一起肯定的说是我拿的,我万分委屈却又无从说起,毕竟我没有她们富裕,平时她们出去的时候,总是我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她们这样一口咬定,我真是百口莫辩。没有证据你们不要随便乱冤枉好人,别看人家老实就成了你们欺负的主儿,你们自己的东西自己看不好怨不得别人。那个声音对我来说真是有如天籁。声音的主人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她叫段忆初,是我的舍友之一,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打量她,不算很高,但很瘦,锁骨微微隆起,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若隐若现的小梨窝,其实说真的,她长的并非倾国倾城,但我就是喜欢她。第一次开始注意身边的人,就这样打心底里喜欢她。段忆初告诉我,对人不能软弱,大学也是一个小社会。人大多数都是欺软怕硬的动物,你越是怕就越会被欺负。我轻轻地点着头,或许她说的对,从那天起我下定了决心要和她成为一辈子的死党。
『seven』[段忆初]
大二的时候陪韩可一起去蛋糕店打工,虽然我拥有大笔的遗产一点也不缺钱,但是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多了我这个免费劳工,老板自然笑到合不拢嘴。韩可说我越帮越忙,非把我按在角落里坐着让他一个人做,其实我知道他是心疼我,毕竟除了他没有人知道我其实并不如外表看起来硬朗,不过,我还是会听他的话乖乖地坐在一边,暗自享受心底这小小的幸福。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小狗问它的妈妈幸福在哪里,妈妈告诉它幸福就在你的小尾巴上,于是小狗天天追着自己的尾巴绕圈子,但始终抓不到,它又问妈妈为什么我抓不到幸福呢?妈妈笑着回答:傻孩子,当你昂头向前走的时候,幸福就已经悄悄的跟在你后面啦。现在,我终于体会到它的意思,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拥有了幸福,原来幸福也可以很简单。而我段忆初的幸福就是他程韩可。“想什么呢?”思绪被韩可打断,嘴角却依旧挂着笑容。看着面前这个心型的草莓蛋糕,鼻子一酸,虽然不想哭,泪就这么悄然而至了。“都是你招惹我。”我抹着眼泪,看着蹲在我面前的韩可。“傻丫头,别哭了。”他下意识的摸摸我的脑袋“我特地为你学的。求了老板好半天,她才肯传授我独门秘技哦。试试看吧。”他挖了一小块塞进我的嘴里,那是不一样的草莓香味,或者说不仅仅是草莓的味道,甜却又不腻。过了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种味道叫做感动。我笑着给他肯定答案的时候,他开心的像个孩子,客人不断的来来去去,他忙着包蛋糕,留下我一个人细细的品尝。脸颊上的泪顺势滑进嘴里,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连泪都是甜的。
『eight』[阴小米]
时间过的真快,已经和忆初做了两年的死党了,我们几乎无话不谈。原来有朋友的感觉这么好。我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拿到了丰厚的奖学金,终于不用再像以前那么辛苦,忆初经常陪我去逛街买点衣服,她说我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有时候我看看镜子中的自己真的有点不敢相信,我会变的如此美丽。就像童话故事里的那样,丑小鸭终究会变成白天鹅。我的自信在一天一天的增长。早就知道忆初有个优秀的男朋友叫程韩可,别人口中的程韩可是个优秀到不行的男生,但在我的世界里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终于在后来因为特殊的原因见到了这个别人口中的传奇人物。学校举行网球比赛,夺冠后有丰厚的奖金。我报了名,只为了奖金,但我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水平有限,对网球更是一无所知。只好向忆初求救,在我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她办不到的。就这样,她把程韩可带到了我的面前,据说他是网球高手,经常代表他们学校获得全省网球比赛冠军。在我初次见到程韩可的时候,就证实了传说也并不一定就是谣言。他把自己的帽子卡在忆初的头上,把她押到太阳伞下塞了瓶水给她,让她乖乖坐在一边看。这一连串的动作完成的那样连贯和温柔,羡煞旁人。之后,他便过来教我。先是告诉我基本要领跟用力方法,跟着还亲身示范。他很有耐心,感觉到我不明白又不好意思开口问的时候,就会一遍一遍的教,一遍一遍的示范。我的进展很快,几次下来就可以打的似模似样。忆初还在一边兴奋地为我加油。虽然我已经挥汗如雨,但却仍然充满力量。如果可以,真希望一直这样打下去
『nine』[程韩可]
第一次可以正式给忆初过生日,我约了她在她第一次拉我去吃小火山的地方。其实,她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个地方,总觉得这里会发生点什么事情,她强力推荐的小火山真的很好吃,第一次在这里看见她的吃相,说真的,我被吓到了,哪有女孩子吃冰淇淋吃到她这样的?不过再次看见她坐在我对面吃的这样狼狈,我却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就知道要帮她准备好纸巾才行,手上都沾的到处都是,我只好亲自动手帮她擦掉嘴角边的冰淇淋。静静的陪她吃完小火山,我送了她第一份生日礼物,是个心形草莓蛋糕的头绳告诉她我喜欢看她束马尾辫的样子,很精神。自从我认识了她之后,我发觉原来我也可以不用只是在三点一线间穿梭,原来我也可以这样有情趣,可以为了她跑去学做蛋糕,去教阴小米打网球,还会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走遍大街小巷去找一个特殊的生日礼物。原来我也会做这些原本我会觉得很无聊的事情,而恰恰这些无聊又让我觉得很满足。看见忆初的笑容,我的嘴角也会轻而易举的扬起弧度。如果可以,真希望可以天天看见她笑。
『ten』[阴小米]
网球我越打越好,或者说是程韩可教的好,这几次忆初都没有来陪我们,我忽然间觉得有些兴奋,最近越来越难理解自己的心情了。程韩可真是个可爱的人。因为用力过猛,我没有站稳扭伤了脚腕。程韩可背我去的医务室,他的背很宽很舒服,终于明白为什么忆初说趴在他的背上就可以忘乎所以沉沉地睡。他帮我上药,力道拿捏的很好,怕弄疼我。我的肌肤从没有遇到过那样的温度,就算是忆初也没有那么暖,顿时很依恋那种温暖。他抬头问我觉得怎么样了,我有些哽咽,于是开始心跳加速。每晚回宿舍都能听见程韩可给忆初打电话,忆初笑的很甜,在我认识了忆初之后,我经常笑,但没有一种是她那样的。段忆初——我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她没有我漂亮也没有我成绩好,但她拥有我想要的一切,拥有一切让我羡慕的资本,我羡慕她,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妒忌。但我又是那样喜欢她,喜欢她的性格,她的笑容,甚至她的程韩可。再这样下去,我真的觉得自己会人格分裂。段忆初,我发誓,如果没有程韩可我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死党。
『eleven』[段忆初]
小米终于夺下了校网球赛冠军,我和韩可一起为她庆祝,我们围在一起吃火锅,有说有笑。小米很开心,拉着韩可陪她喝酒,说是拜对了师父。透过腾腾上升的热气,我看见他们微红的脸。我对自己说段忆初啊段忆初,你真的很幸运,老天待你不薄,让你拥有阴小米又让你拥有程韩可。所以,做个快乐的人吧,为了阴小米也为了程韩可。我把小米送回了宿舍,她已经睡的很沉了。韩可拉我去操场上散步,说是要帮他醒酒,他也喝多了,操场上都是一对一对的情侣,两两相牵,漫步星空之下,我们也不例外。微风拂面,头发顺着风延续的方向舞动,我转身看着韩可的侧脸,干净的那么纯粹。夜幕已深,周围一片寂静,其实我是很怕黑的,弟弟走了之后,我连唯一的家人都没有了,每晚我都坐在角落里流泪,但现在我牵着韩可,我知道我牵着他的手,即使我站在车流不息的大街中央我也一点也不害怕。有他在的地方,就连清风明月都是上天的恩赐。我趁他不备,悄悄的垫起脚在他的脸上印下轻吻。对他说:程韩可,给你盖个章,你就是我的了。除非我不要你,不然你不可以离开我。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后来就只是笑,笑着说我傻。谢谢你老天爷,让我在十七岁那年遇见程韩可;谢谢你程韩可,让我在十八岁那年爱上你。
『twelve』[阴小米]
阴小米,你就是个卑劣到骨子里的女子。我并没有喝很多酒,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装醉。我看见段忆初和程韩可手牵手散步,看见段忆初亲吻程韩可的脸。我感觉到自己紧握的拳头,我告诉自己我不是野孩子,我也配拥有幸福,我告诉自己,阴小米,越是软弱就越得不到幸福,或许程韩可会是我的。镜子中的自己有些让我害怕,眼神里透出从未有过的凉意,凉到让我全身发抖。段忆初仍旧一如往常的对我好,陪我逛街,看电影,为我过生日,送我节日礼物。甚至拉着程韩可陪我打网球。面对她,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笑。但一看见程韩可,看见他对忆初的呵护备至就仿佛有东西在我的身体里游走作怪。我努力控制,甚至有时候发现嘴唇已被我咬到淤紫。阴小米啊阴小米,你不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我对自己说段忆初是你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但阴小米是卑劣到骨子里的女子,灵魂里根本就没有天使的化身,注定了一辈子要做地狱里的小恶魔。
『thirteen』[程韩可]
认识忆初四年了,在一起三年。认识小米三年。大三下了,开始准备考研的事情。奖学金虽然丰厚,蛋糕店的工作还是得做,毕竟以后的花费只会越来越多,我又找了份工作帮别人搞网页,收入颇丰。但可惜的是时间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什么空闲去找忆初,但她从没表现出任何的不开心,我们只有在过节的时候出来见上一面,之后我又匆匆赶回学校。忆初送了份礼物给我,打开来竟然是个心型草莓蛋糕,上面写着,虽然我不会做,但我会买给你,别熬坏身体。突然,一点也舍不得吃,任凭肚子拼命地叫。小米也经常打电话来关心我,说一些让我觉得惊讶的话,我没时间去细细的想她的意思,以为大概也只是出于对忆初的热情吧。又是忆初生日,就算再忙,这天还是要抽出空来的。约了她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厅见面。但是我等到咖啡厅关门,她没有来。今天突然降温,咖啡厅外面寒风凛冽,她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心里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担心她会不会出事,急着去学校找她,冲出马路,却没有看见急速驶来的汽车。醒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白色的世界,终于看清了东西,第一个见到的人却是小米。
『fourteen』[阴小米]
医生说程韩可本身就疲劳过度,再加上受了凉,精神和身体都不是很好。现在还被车撞了,没有生命危险已经是奇迹了。见不到忆初,你甚至连命也不要了,真是个傻瓜。看着昏迷的程韩可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哭了。第一次为一个人哭的这样伤心。我不断问自己偷偷删了他给忆初的短信究竟有没有做错。直到他叫着段忆初的名字醒来,我擦干了我的泪。小米,忆初没事吧?他醒来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忆初,忆初,你现在这样还想着她?你为什么从来都不看看我?段忆初是千金小姐,你究竟可以给她什么?我忡着他吼。她为什么没有来?愣了愣之后,他平静地问我。或许她就是不想见你吧,她是个害怕孤寂的人,没有人陪的时候总会做出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是我生平第一个谎话,这些话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在说段忆初还是在说我自己。我知道接下来还会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程韩可没有再说话,只是闭上眼睛,我知道他很累很累。我帮他盖上被子,看着他睡。程韩可,如果我在你认识忆初之前就认识你该有多好,爱有时候也是件痛苦的事情,但我不后悔。
『fifteen』[段忆初]
韩可,没想到我只和你一起过了两次生日。第三次你甚至连短信都没有发给我,我不知道原因但一直安慰自己你太忙所以忘了。整整三个月后你牵着小米的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忽然间明白原来我在你心里早已成了过客。你的分手说的那样决绝,我没有哭,心里原本就伤痕累累,你的出现只是让它们不痛,现在你离开了,它们依然还在。幸福是可以很简单,简单的幸福来的快去的也快。阴小米,原来我们的友情这样的脆弱,甚至风一吹就可以连根拔起。我以为我的幸福是程韩可,但见到你笑的那么开心,才知道原来你的幸福是阴小米。也许是草莓蛋糕的香味让我尝到了爱的滋味,于是卸下了自己的防备也给了你伤害我的机会,也许是我的伪装不够完美,让你轻易看清我的伤痕累累。所以就在爱上你的时候,死心塌地。我曾经说过我们两个就像在放风筝,风筝飞的再高,始终也飞不出线的牵绊。别人都说风筝在天上自由自在,但它究竟有没有碰到天的边缘都还不知道,高也只是我们一相情愿的想法而已。三年了,你看没有你在身边,我也可以一个人过的很好,程韩可,我还是要谢谢你带我走出崩溃的边缘,谢谢你告诉我不开心就可以放声大哭,我应该恨你,但却怎么也恨不起来,我不恨你,真的不恨。
『sixteen』[阴小米]
我痛恨这个名字,打心底里恨,阴小米,阴险的阴。三年了,我离开忆初已经整整三年,她在她的店里从早忙到晚我已经远远地看了三年了。我决心要跟你做一辈子的死党,终于还是为了程韩可违背了誓言。终于在大四的时候我从你手中夺过了程韩可,用对他三个月的细心照顾和无数的谎言如此卑鄙的手段,也只有卑劣如我阴小米这样的女子才能做到。忆初,我终究还是输给你了,我一直以为你很傻,但最傻的人原来是我,我傻到以为可以用三个月的时间就取代你和程韩可走过的三年。那天你走后,他平静地跟我说,阴小米,其实你并不爱我,你真正爱的人是你自己。我也不可能爱上你这样的女孩。我真的低估了他,我终究什么也没有得到,丑小鸭只有在童话故事里才可以变成白天鹅,而我只是个野孩子而已。不记得谁问过我的IQ题,猩猩最讨厌什么线?答案是平行线,因为平行线上没有香蕉(相交)。我和程韩可就是两条平行线,虽然距离很近,但却只能按照自己的轨迹行驶,注定要越走越远,注定没有交点。原本我可以拥有两个好朋友,但最后我原来还是一无所有。
『seventeen』[程韩诺]
我找到阴小米,终于问到了她的地址,来到那间叫忆可的甜品店。店里的装潢很简单,却凝聚着浓浓的温馨。那里的客人很多,每个人都点小火山和心型草莓蛋糕。我终于见到了我迷恋已久的女子,她束着高高的马尾辫,白色T恤,配一条粉色齐膝短裙。脸上再没有了以前的懵懂,而多了一份成熟的妩媚。她笑着招呼我,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想买你做的草莓蛋糕,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吗?她愣了半分钟之后,稍稍点头。哥,我很久没有看见你的笑容了,你还是那么英俊,我已经工作三年了,终于没有让你失望,是家电脑公司的总经理。你寄给我的钱我都没有花完,你写给我的信我收藏了两抽屉,你很开心对吗?你的信每一封我都读过不下百次,我知道那个叫段忆初的女孩让你觉得如此幸福。我替你开心,或许你不信,就是那满满两抽屉的信让我爱上了空气中的某个人,不能自拔。
『eighteen』[阴小米]
站在你的墓碑前,我无话可说。如果说有什么我可以为你做的,就只是送上这种草莓蛋糕和小火山而已。程韩可,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至今都了解不透,你说的对,忆初比想象中要坚强,或许你瞒过了她是正确的。知道的太多只会让她崩溃第二次。程韩诺找到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眉宇间就有你的影子。今天我还是一如往常的去了忆可,远远的看。看见她熟悉的身影,看见她和程韩诺面对面的吃小火山,看见她久违的笑容。我终于有了些安慰。程韩可,你说的对但也并不完全对,我并不爱你,但我真正爱的人也不是我自己,卑劣如我的女子也会有自己最爱的人,而我阴小米最爱的人叫段忆初,这是在你说你不可能爱上我这样的女孩之后才恍然大悟的。可惜的是为时已晚。天空中飘起了雨,像是要洗刷我的罪过,忆初,对不起,原谅我对你所做的一切吧,只记得你我初次见面时的我,至少我把程韩诺带到你的身边了。忽然很想念母亲在田里忙碌的身影,我辞了我所有的工作,走的时候,雾很大,见到母亲的时候,我哭倒在她怀里,这是我第二次哭的那样伤心。故乡的天依旧蓝的那么纯粹。
『nineteen』[程韩可]
认识忆初五年,在一起三年半。认识小米三年。我终于还是背叛了忆初,牵起了小米的手,聪明如我,怎么会看不出阴小米是个怎样的女子,我并不相信她说过的话,但那三个月,她对我的照顾,我依旧感动。但我绝不会爱上阴小米那样的女孩。因为我的心早就让段忆初占的满满的,对她那样的女孩就是要耍狠都舍不得。我有很多话没有跟她说过,既然这是一封她永远都收不到的信,那么我也不需要顾虑些什么。段忆初,你要听好,你已经很瘦了,不要再吵着要减肥。再长胖一点吧,这样抱起来才舒服,我才不会被你的锁骨磕的生疼。你真的不需要穿高跟鞋,一米六的个子,正好可以靠在我的胸膛。跟我在一起,即使是开心也不要再哭了,哭多了会哭坏眼睛的。不用羡慕别人的三口之家,我们也会有那样的家庭,都说外甥似舅,我们的孩子肯定也像你弟弟那样天真可爱。。。。。。
忆初,对不起,我说的这些,最终还是做不到了。就在那三个月之后,我要出院的时候,突然晕倒。详细检查后医生告诉我车祸留下了后遗症,情况很糟,手术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我自私的利用了阴小米,留下你一个人,但我想至少被等待比等待来的要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