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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兽腓腓 ...

  •   “霍山,其木多榖。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腓腓,养之可以已忧。”

      继盘古拿着他的宝贝斧头劈了一顿后,这世间稳了脾性,乖顺了许多。

      于人类之先,乃上古时期,古书有云,那时神兽出没,纵横驰骋天下,好不威风。

      只惜初诞的空间并不稳,一干众神似乎拿捏着力量却不好使,闲暇之余也呼朋唤友,顺便呼风唤雨,闹腾个片刻,小打小闹闹到下界便是成了烂摊子,沧海成了桑田,桑田也不是桑田,这等折腾下来,大陆有如搓了一层皮下来。

      经历一次洗唰,原本庞大的神兽族群愣是被“漂”得所剩无几,一穷二白,九死一生。

      与此同时,女娲惊觉世间生机寥落,于是一时兴起,以泥造人,天下再次百废俱兴,和乐融融。

      兽族们冷眼看着这一切,它们定格在人类的古籍里,存在在历史里。

      随着人类生息繁衍,人类成了世界的霸主。

      已至仲春,回暖了大地,重绿了霍山,初旭撒落这金辉在茫茫林海之上。金色透过这扶疏枝柯,打落林间,映着氤氲着的山雾,迷离而梦幻,一林盛放的海棠被忽起的喜鹊惊起,洒落几滴尚未干的水珠,没入泥里。

      暖风拂过,临溪的草地,草尖尖沾着水珠,每颗里都藏了一个太阳。忽的一道阴影袭来,挺立的小草被瞬间压平,再慢慢颤颤巍巍地“站立”起来,极是不易。

      一道白色的身影雀跃在丛间,细看之下,是只白尾小兽,其似狐似狸,通体雪白之上零星分布着绯红的花斑如花瓣,拼凑出花形,如雪地中红梅,煞是好看。背脊一线鬃毛油亮,额间有赤印。

      小兽轻快地奔走在青丛间,春天的蝴蝶是生命力最顽强的,它们扛过了一个严冬,极为不易,如今早早地现身在世间,却不好运地入了小兽的魔爪了,现下慌乱地做鸟兽散。
      欢快的气氛活跃了这片山林。

      小兽是这居于霍山的腓腓,亦是那时间幸存下来的。
      既然为无主之物,因此没有姓,只有名。小兽无聊之余因着自身那绯色花斑,就自个儿取名为阿绯。

      继那次如末日般的灾难,阿绯已经在霍山生活千年有余。阿绯很出息的混了个山老大的名头,不过霍山的土著“居民们”更爱称之为“混世魔王”。

      比如呀,某两只小虎的尾巴一觉醒来便多了个结,在脱困前只能成双成对的吃喝拉撒;不会爬树还有恐高症的白兔子居然在树杈上睡觉;山猫的胡子没了;麻雀一家的巢里满是黏糊糊的蜗牛.......阿绯乐此不疲,经常撵得它们满山蹦腾,惊起一片飞鸟,这山林又热闹了……

      神兽毕竟为神兽,诞育于世界之初,受天地灵气滋养,本身就是一方之地的霸主,同时它们也是守护神,能将天地灵气反馈给养育它们的大地,它们受万灵保护和尊敬。它们对于阿绯,无可奈何,毕竟这日子还要凑合着过.......

      岁月悠悠,千百年的时光里阿绯已然将广袤的林海都走上了几遭,这里处处都有阿绯的痕迹:阿绯居住的石穴、土坑边都种了一棵大花,很是突兀,而树洞则是抢了松鼠一家的,阿绯还在树洞外编了一圈花环,山里某个好好的山洞愣是被石头填满了........只是玩腻了后,阿绯就把念头打向了陌生的人界。

      阿绯自身贪玩胆大,爱冒险,也没有以前其他神兽那样对人界、人类抗拒的情感,这样的阿绯注定不会在这霍山一直生活着,它和人界有解不开的缘。

      自从阿绯搬家到离人界相邻的地方之后,就渐渐知晓一二。

      所知的这片大陆人类横行,人类以国为分,有两大国,北为宸国南为祁泽,还有数个小国依附着。自己所住的霍山大部分在祁泽境内,而除此以外的,还有两块地域人烟罕至,西荒和北国之北的雪须原。而神兽只是传说了罢了,是谣言。

      不过这都不是阿绯关心的,也不在乎这自己被莫名成了谣言的一员。阿绯只心念着人界的美食,正所谓玉盘珍羞值万钱。

      阿绯自知实力不比其他神兽,可相对的,它对了解人类和学习人类文明有着天赋能力,用些普通的小法术就能去人界了。

      不过阿绯去给人界添烂摊子似乎就不会干别的事了......

      这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总会让人气得哇哇乱叫,它每次偷吃完后一般还不忘给他们送上大礼,闹得鸡飞狗跳之后扬长而去,看看那些人气急败坏阿绯真是心花怒放啊......

      阿绯收敛了性子是在遇到一个老头之后。

      自那起,阿绯就信奉要低调做“人”。

      阿绯发现这人类文明自己学习得手到擒来,不免为自己的天赋乐呵一下了。

      其实这学习模仿人类的能力,对于曾经的兽族来说是极其珍贵的,但对于人类,是极其可怕的。
      ......

      那奇怪的老人是阿绯正巧打瞌睡是碰上的,当时阿绯就睡在相邻人界的半山腰上。

      正是向阳的坡地上,一抬头就可瞧见太阳老翁高挂,阿绯就寻了个好地儿卧下,它可不想枉费这大好的闲散时光,想来思去还是觉得睡上一觉为佳。尾一拢,就梦里找周公下棋去了。

      “嗬!这不是腓腓嘛?许久未见可还安好呀?”一道声音咋乎响起,阿绯愣是被踢出梦境。一抬头,只见一老翁杵在自己面前。

      阿绯摸摸自个儿的小心脏,还好没跳出来,待小心脏归位后阿绯才细细打量这老翁,它见着老翁一句话就道出自己的来历,稔熟和自己打着招呼,阿绯将自己的脑海里翻个底朝天,断定自己确乎是不识这老翁的。

      想到这里,阿绯又寻思要不要趁机溜掉,这老翁一眼就看穿自己,莫不是想把自己逮住了下酒?

      阿绯曾经不记得从哪里听说神兽的肉极其美味的。想到这里阿绯就一哆嗦,不可不可,着老头看起来很是厉害,自己就这三脚猫功夫,打不过只能溜为上策了。阿绯有些后悔这些年没好好修炼了。这灵力,待到用时方恨少啊……阿绯捶胸顿足道

      半晌,见阿绯未搭理自己,老翁似乎是不乐意了,小眼睛一瞪,胡子一翘“小兔崽子,你在山里野惯了?也把这敬老尊老给丢啦?老夫怅然的很呐”

      唧唧———“我是腓腓,不是兔子”,莫名和兔子扯上关系,阿绯瘪瘪嘴。

      “不都是四条腿吗?这还有假?老夫不会认错的”老翁撇撇白花花的胡子,笑呵呵道。

      阿绯惊觉这老头竟可以听懂自己的话语,又瞧这老翁还有点道骨仙风的味道,心想:莫非这是神仙爷爷下凡了?仙人不杀生,这下酒菜的事应该就免了,亏自己还提着小心肝半天。

      阿绯发现和这老翁交流委实是困难了些,遂不做声,就干脆在老翁身旁一屁股坐下来,好奇望着这不着调的老翁。

      见着阿绯这模样,老翁捻捻胡须,顿时眉开眼笑,道“腓腓这般懂事,老夫深感欣慰,欣慰得很呐!”

      阿绯看这脸上的褶子都挤在一堆了,抖抖身子,低下头便不再去数他脸上的道道了……

      “话说小腓腓今儿这是要去哪呀”

      阿绯用爪爪指了指那片繁华之地,正是人界所在。

      “哎呀,乖娃子呀,人界去不得呀,人界哪里有趣了,外头可是凶险的紧呐!你这细皮嫩肉的,指不定哪天就被打牙祭去了”老翁咋咋唬唬道。

      阿绯摇摇尾,撇撇嘴,不置可否。

      “人性叵测人性险恶啊,娃子你要听话”老翁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见自己犹如对牛谈琴,老翁有些讷讷。

      忽的老翁一阵叹息“罢了罢了,一切皆缘,不可违。”

      老翁转身对着阿绯“你想去人界也未必不可,你先安心多观习下人界吧,不然不熟知人界如何融入人界?前几日的骚乱是你弄的吧?就你的小身板还是省省吧”

      阿绯听着觉得自己似乎被小瞧了,不乐意地对着老翁哼哼,表示反对。

      看着阿绯气呼呼的,老翁乐呵呵地拍拍阿绯毛茸茸的小脑袋。本想躲开的阿绯没成功,无奈地揉揉额头,只是阿绯没注意在老翁拍到自己时,一道细微的光没入额间印记里。

      “记住时侯到了自会有人带你入人界,但不在此时。记住: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话落,老翁忽的就消失在了原地,一切好似没有发生过,恍若梦一场。

      阿绯在找寻老人无果后就干脆回山林里去了。

      阿绯走后不久,老人忽然出现在原地,看着阿绯消失的方向目光一扫先前的神色,看似有些怅惘,自言自语道“腓腓养以解忧,寓意乐与福。小家伙,你去人界可不是让你轻轻松松去玩的呢,道途艰险,老夫希望你能在人界的这段时日里能够助她一臂之力……很期待你们的相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有兽腓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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