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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01.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叫慕晓,是一名律师。如果高考选专业那年我爸我妈知道我会成为一名离婚律师,他们一定不会背着我把专业从经管改成法律。
      其实,那时候我最想选的是商业管理,努力向我暗恋的校草看齐。这么多年过去,校草的肚子已经在人头马的T恤下微微鼓起,我也成了同学和一般人眼里的怪胎。
      离婚律师,还是女的,她得多变态啊!
      但我家真的再正常不过了!人口简单:我爸、我妈,还有我;关系简单: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小三小四。在我妈多年的软硬兼施之下,七大姑八大姨各种关系都在她老人家的掌控下,没有各种狗血纷争;背景简单:我爸——退休教师,我妈——退休教师,工资不高,国家养着,没有余钱,也不担心余生。从小到大,我最大的困难就是高考之后选择哪个学校,最大的挫折就是向校草表白结果送错了人被全校知道了——因为我的情书不知道怎么被人当做广播稿给交了出去……
      人生不堪回首,回首也很简单。

      可我就做了离婚律师,还做得红红火火。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开始我只是想认认真真的保住自己的工作,而这份工作凑巧是法律行业而已。可能是因为刚开始就接触的就是离婚诉讼,在我像老黄牛一样默默的低头完成后,有一天突然一抬头,发现大家都已经默认我只能做离婚案子了!泪目!职业选择还有比我更被动的么!
      后来我没有转行,不过是为了挣钱。做律师不挣钱,那还不如当法官。另外还有一点不为人道的原因——就是在法庭上“干掉”对方之后带来的胜利感觉,让人上瘾。
      在和平年代,这种感觉弥足珍贵。
      我坚决不承认自己好斗。即使上大学生活费捉襟见肘的年代,我逛地摊也羞于讲价。路见不平,我从不拔刀。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站在法庭上的感觉。
      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从开始学法律第一天起,我就坚定了绝不做刑事案的念头。只因为大一同乡会,老生带着新生里的“备选媳妇”们郊游爬山的时候,有个算命的拽着我说我八字轻,尽量少走夜路。我当时哈哈大笑,回去就得了肺炎。后来,我连刑法都没学好。
      商事仲裁很好。当年我也曾努力学习英语,准备做一名国际仲裁领域的大律师,叱咤风云一番。奈何命运捉弄,从实习跟着一个错误的师傅开始,我就在不知不觉间滑向了莫测的方向,最终变成了现在这样。

      敲打着方向盘,我再一次看了看表。
      6:45.
      停车场的管理员裹着棉大衣走过来:“晓律师”——
      因为“慕”字难写又难认,大家都习惯的叫我名字,慢慢的我就变成现在的“晓律师”。这也是我注定不能做国际大律师的原因之一吧?
      我摁下窗户,管理员弯腰看我:“我说,您非得挺144号车位啊?这地儿多大,换一个不成么?”
      他的手满场一划拉,我的眼神跟着扫了一圈。空空荡荡的停车场,没有一辆车。只有144号车位,停着一辆格外扎眼的褐色沃尔沃V60。
      “这是谁的车?”
      “我也不知道。五点半,我刚接班,他就来了。那边是医院,可能是急诊。不过开车的是个男的,小白脸。嘿嘿嘿!”管理员跟我熟悉,说话也不忌讳。好在我神经粗,也没那么讲究,话讲糙一点,过耳就完。
      “我再等等。”我皱紧眉头。待管理员走开,关上窗户,从包里拿出已经闷的没了口感的煎饼果子,一口一口泄气似的咬了起来。

      这个法院是我的“龙兴之地”。人生中第一场胜诉和第一份带来巨大收益的官司都是在这里完成的,而且那时候我的车就是停在144号车位。
      从那以后,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有作用,反正我已经习惯在每次开庭前把车停在这个位置。如果这里不是公共停车场,我恨不得把这个车位买下来!幸好,这个车位数字不大好,无论是去法院还是去医院,一般人能不停这里就不停,我又尽量早来,所以基本上还没出过岔子。
      只有这一次!
      我盯着窗外的那辆车,盘算着能不能编个名目找交通队把它拖走。一个不小心,自己的手指头被咬了一下。十指连心的疼终于让我恢复冷静,大亮的天光和一辆接一辆进场的车也在提醒我,必须做出决定了。
      带着十二万个不甘心,我把车停进了144对面的145号车位。
      离开车场前,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奥迪的四个圈对着沃尔沃的大腰子烤串儿,还是显得斯文了点。
      那种不好的念头,在我钻进法院卫生间不想出门的时候终于变成了现实。
      我的隐形眼镜——掉了一只。

      我的当事人是个姓朱的沉默而敏感的女人。富有的生活没有阻止她的衰老,我甚至怀疑她之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十岁正是因为被生活折磨的。因为对她来说,金钱远远不能补偿枯涸的感情,她的青春之泉随着金钱的堆积早就变成了荒漠。直到她老公坚决要求离婚,给了她最后一击。
      “我都快五十了,离婚以后能做什么呢?”朱女士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木木的说出第一句话。
      “孩子出国了,用不着我了,他终于忍不住了呢!”
      “我们女人啊,就是命苦。”
      偶尔她也会愤怒:“男人不能相信啊!呜呜呜——”
      在现代社会,这样的女人不再是主流,但她们总是存在着。在离婚大军中,她们也是最需要律师的一群人。
      从坚决不离到提出巨额补偿,官司一路走下来,今天如无意外,应该可以判了。我有信心帮助朱女士得到她应得的部分,可是今天的车停在——
      从法院的落地窗户看去,正好可以看到停车场。已经密密麻麻的停车场里,我还是一眼就能找到自己那辆白色的奥迪和那辆扎眼的褐色沃尔沃。
      “晓律师?幸会。”好听的男声在耳边响起,我收回目光打量着这个笑眯眯的同行。
      “左达。”他自我介绍,“史成明的代理人。”
      哦,朱秀秀老公新换的代理律师。根据资料,这个左达是个刚回国的ABC,朱女士的老公真是脑子进水了,换谁不好换了个这种金光灿灿的绣花枕头!就算他拿着NYbar也拿着中国的律师证,作为一个ABC,对中国国情天生的缺失注定他在国内最接地气的离婚诉讼里处于绝对劣势!如果他的代理人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或许还好点,偏偏史成明还是那种往上数三代都是贫农的主儿!真不知道他为什么放着堂堂美国大律师不做,跑到中国做离婚案子!如果他以为中国法庭和美国法庭一样,甚至怀抱美好的法制理想,拯救我们这群“法律土鳖”,那他注定会撞个头破血流。
      我有点可怜这个年轻人,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鉴于我的隐形眼镜丢了一只,我又不可能明目张胆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对左达的相貌没有任何评价。只模模糊糊的看出他个子不低,大概高出我一头,肩膀比较宽。另外就是火力比较壮,因为我都能察觉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
      额?这都能察觉!
      我警惕的后退一步,保持安全距离。
      “晓律师,请多多指教啊!呃——”左达笑着说,突然凑近了我,伸出手指在我脸上抹了一下。然后把那根手指插进了自己的嘴里——
      对,他就当着我的面,把同一根手指放进了他自己的嘴里!
      一股热血哄的一下涌了上来,老娘多年未红的脸这会儿几乎能烤肉了!只是久未被人调戏,此时我竟不知该如何反应,木呆呆的站在那里,张口结舌。
      “晓律师,你早上吃的煎饼么?”左达吧嗒一下嘴,“真好吃!和我记忆里的一样!”
      我想起来了:早上坐在车里吃煎饼时大概狂野了一些,留了些证据在脸上。
      唉,我真的需要一个男人了。连这样正常的动作,都能脸红!
      我为自己偷偷羞愧。可是三天以后我才想起来,即使我脸上有渣滓,正常人的善良反应应该是递纸巾,而不是用指头抹——还当着异性的面送到嘴里!

      为了这个官司,我上蹿下跳的查清了史成明的各项资产。也许他还有隐瞒,但就已查明的部分而言,已经足够朱女士后半辈子用了。这点同情心我还是有的,挣钱的同时顺便弘扬一下正义,何乐不为?!
      可是,我没想到这个左达,真值得史成明出高价换。
      朱女士和史成明的争议一直集中在财产厘定上。史成明居然厚着脸皮把自己弄得分文皆无,撒泼耍赖的让朱女士净身出户。而这一次,我就是针对他,把他的各种财产查了个底儿朝天,奔着吃了多少吐多少的目标来的。
      左达传唤了一个证人,那个人一出现,朱女士脸就白了。那是她唯一的一次出轨。在苦闷的时候,和一群富姐儿,在某个俱乐部里,找了个年轻健壮的报复自己的男人。只是朱女士太过传统,事情做完她就被自责淹没,趁着那个男孩熟睡,自己仓皇逃窜。不过,终究是人生难得的一次,朱女士还是记住了那个人长什么样,临走还把自己身边所有的钱都留给人家,又鸡婆的留了个条儿劝人家“从良”。
      如今,人家不仅出庭作证,还把那个纸条儿拿出来作为书证。
      朱女士的脸由白变红,由红变白,显然内心非常激动。
      我摁住她,在纸面上写道:“你老公出轨不止一次,他们这么做有下文。”
      是的,下文是史成明终于同意出点血了。二百万和一套房子,和解。
      我当然不满意,至少二十亿的身家,只拿出二百万打发和他白手起家的老婆,就是喂只狗喂了这么多年也不止这些钱!
      可是朱女士已经瘫坐在位子上,我终于明白了。这个证人不是为了打败我的,而是为了打败朱女士的。我的当事人,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了。
      一个传统保守的女人,爆出这样的事,她还能有心思争什么财产?!
      左达?行,你够狠!
      走出法庭正好和左达行了个对脸,我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一明一暗的视野里,左达的形象有些扭曲。事情若是到此为止,也许他仅仅是一个不招人喜欢的人,也许将来还有合作的机会。但——
      我走向自己的车,赫然发现那辆褐色的沃尔沃旁边也刚刚站定一个人!
      那人扬起胳膊,向我挥了挥手——
      模模糊糊的视野里,我还是认出了他——
      左达!又是你!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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