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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斜阳草树 ...

  •   周六的天气并不如周五的那般温暖,从早上就开始刮起了风,朝阳倒依旧很好,从八点开始,陆陆续续就有班级从教学区搬早已准备好的东西来到操场。
      早已分好的区域被一块一块的占领着,都在布置准备当中,也没什么好看头,我逛了一圈就准备回去,苏长华倒是兴致勃勃的加入三班的准备之中。
      一个人待在公寓里也不觉得有多无聊,随意的坐在地上把玩着手里的刚回过消息屏幕还没有暗淡下去的手机,隐约觉得有些饿意,又不想再出去。
      刚准备召唤召唤苏长华带些吃的回来,就听到开门的声音,苏长华人未进到,欢快的炫耀声就先传了过来。
      “明伊快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这个时候即便他带的是自己用鸭肝代替的鹅肝做的料理我也不会嫌弃他的,真的一点都不。
      他献宝似得将两盒做得卖相差不多的寿司放在茶几上:“三班第一锅出炉的米饭做得寿司,先尝尝看哪个是我做得?”我说过,家常便饭苏长华真不是能手。
      “这个是晨曦做得。”我根本就不用尝,单单从卖相上就看的出来,家常菜的卖相并不太如意,不如苏长华太过讲究布局,单单看那码的整整齐齐,非挤相同距离的色拉酱我就知道这个是苏长华做得。
      味道差距倒不大,裹着海苔片的米饭里裹着甜萝卜黄瓜条和肠并不多难吃也没有多美味,我吃了几个稍微垫了下肚子却再也没了胃口。
      晨曦昨天整个晚上都是在我这里看书,现在他似乎尤其粘着我,就在苏长华进来之前,他才刚刚发过短信,周六去约会,地点还是在他老家,这多少让我有些意外,我还虽然得有空多和同学交流交流更好些,然而想了想,反正还有余下的两年时间,他爱粘着我,我也不反感,也就随他去了。
      我开了瓶红酒,兀自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吧台上摇晃着思考着,慢慢的喝,苏长华坐在我旁边感慨道:“这一年真快,就这么过去了,总算有点光阴似箭的感觉。”
      我点头,不否认。
      苏长华又抱怨道:“三班那群人真是气死我了,数学从来没有考好过。”
      我不置可否,不止是三班,整个年级数学都不好,包括理科班的,拔尖的并不多。
      从窗口处看小广场,只隐隐露出一角,时不时会有些路过的同学,肆无忌惮的嬉笑着打闹着。
      我想起曾经初中时我们似乎也是如此,在放学的路上,骑着单车追逐着彼此,穿着雪白的衬衫躺在绿油油的草地,吃着几块钱一碗的牛肉拉面喝着冻的冰凉的可乐,看对方不爽了就朝腿踢几脚。
      这种生活现在已经离我太远了,我无法再去追逐。
      “想什么呢?”苏长华自己倒了杯酒轻轻磕在我的杯沿处,清脆的撞击声招回了我的走神,我挑眉看了他手里乘着暗红液体的晶莹高脚杯一眼。
      苏长华没有品酒的天分,也不知道像谁,能将红酒当成扎啤喝的,我身边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苏长华一个。
      平日里他也是很少喝酒,相较于饮酒,我觉的那种酸酸甜甜的奶更合他的心意。
      “在想,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努嘴抬起下巴将酒一饮而尽,重新倒了一杯抬手撞击了一下,我扯了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其实我很少能看透苏长华,我除了能游戏人间,别的都不如他。
      很快就移开了话题,我们实在不适合在这种时候悲秋感春。
      后来很多年,我都觉得一切就像是命运早早写好的,注定了的有些人总要孤独一生,只是,我不想那人是苏长华,亦或者是晨曦。
      校园里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该回家的估计早已经迫不及待的回去了,晨曦的老家我还是有些印象的,宁静的乡村,早起时有很清晰的空气,村子里几乎家家都会养些土狗,一犬吠起来就是好一阵吵闹。
      我的车走在哪里都是耀眼之极,反正也呆不长时间,载学生一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索性也不避讳什么,跑过小操场从艺术楼前的路绕到大门处。
      七中的大门开的足够大,从来不会拥挤,毕竟人也不多,教学楼离的远的近的出行的时间也不同,畅通无阻的上了马路,不用他指路我也记个大概,不过半个多小时的路程。
      车上的烟都被苏长华没收了,我摸了一圈没找到,正有些憋的慌,晨曦剥了个蓝莓味的糖正塞进我嘴里,我是怕了那甜的发腻的味道,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
      这么一个小动作没有逃开他的视线,估计是见多了我被苏长华逼着吃糖以为我喜欢,含着糖说话都有些模糊不清。
      明川离的最近的县开发区红绿灯处,晨曦便大胆的贴到我面前勾着我的脖颈索吻,趁机将糖勾到他嘴里去。
      绿灯亮起,才意犹未尽的舔舔我沾着糖液的唇,缩回去吃着嘴里化了一半的糖。
      我们总是避免谈起以后的话题,不知该从何说起,从哪里结束,甚至不知道,可不可以随意的谈起。
      或许这么一来对他会太不公平,潜意识里,我还只是将他当成小孩子,相处这么久,我可以疼他宠他纵容他,却从来没有将他和我放在同等的位置上考虑过以后,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从不点破乐此不疲的玩着。
      上次来是初秋,枯叶满地一片萧瑟,现在却是绿意正浓,没有见过的野花蝴蝶,虫鸣鸟叫,很是欢快,很有春意盎然大地回春的特色。
      这会晨曦反倒是安静了下来,或许是在思考又或者是在打瞌睡,我也没多管,他家也很好认路,一条直行的水泥路到庄最东头转个弯过个十多米的通道,也能容下一辆车并行,我将车熄火停在门口,他也没睁眼,我才有空细细的看他。
      皮肤不是很白,胜在年少活泼,紧致又有弹性,甚至到现在还带着婴儿肥的轮廓,下巴后一点使劲儿低头时还有一圈软肉,唇也不薄,却软软润润的,许是习惯咬着的缘故,反而下唇有些水嫩的厚,眼圈下方有淡淡的青黑圈是常熬夜所致。
      别人能看到的是他每次考试名列前茅,纵观整个七中,有几人像他那般熬到凌晨多只是看书写卷子背单词,世间哪有几个天才,无不是在许多人看不到的角落里默默努力着。
      突然想看看他那泼墨般黑色的眸子,染上星辰般的亮光,这么想着,指尖就忍不住往上眼皮轻轻划一下,黑色的睫毛突然颤栗两下,我还来不及收回作乱的指尖,就对上他骤然睁开的双眼,看到那朦胧一片我倒有些不那么担心了,他刚睡醒时总有一会的癔症,比那些撒娇卖萌的宠物还可爱些。
      我淡定的收回手:“到家了,看你睡熟了没喊醒你。”他癔症涣散的容颜慢慢的恢复过来,露了个笑容,翻找钥匙下车开门。
      我印象中的满园杂草并没有出现,早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许是前几天回来过吧,我也没有太惊讶,熟门熟路的顺着他推开的门找到沙发座躺下休息一下。
      据我的经验,晨曦只怕还要好一会收拾顺便趁着午日的斜阳晒晒被子,我喜欢刚晒过的被子上说不清的阳光的味道,也喜欢乖乖将自己送上床任我享用的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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