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解释一下:最近有不少人反应“老公”的称呼很出戏,这个不会改,因为这本身就是古代称呼丈夫的口语,唐代时就开始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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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水浒》第四回鲁智深打周通:【那大王叫一声:“做甚么便打老公?”鲁智深喝道:“教你认的老婆!”】比如二十三回【王婆道:“大官人怎么不认得?他老公便是每日在县前卖熟食的。”】再如《西游记》第三十五回:【这样个宝贝,也怕老公,雌见了雄,就不敢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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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代,这个用法反而开始式微,“老公”可以用来称呼太监。比如《红楼梦》三十八回【贾赦道:‘请进来。’门上的人领了老公进来。】再比如《鹿鼎记》里有名的“海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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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说老公老婆,属于宋明时口语的复兴。也有人说来源于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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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文里小老百姓平时叫老公老婆没有问题。官人、相公之类的称呼,戏文里比较多,看似是标配。实际上,宋代时官人相公可以指任何有身份的成年男子,比如第七回鲁智深初见林冲【众人道:“这官人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武师,名唤林冲。”】比如十三回杨志和索超比武:【旗牌官飞来叫道:“两个好汉歇了,相公有令。”】)。所以这些词指代丈夫远没有“老公”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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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解释下和离的问题,貌似有些小伙伴疑问宋代能不能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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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和离”主要出现在开放的唐代,丈夫签署“放妻书”,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现在很多古言架空小说喜欢写和离戏码,所以女主穿过来之后自然而然的首先想到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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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北宋,和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妻子要想主动离婚很难,要么是丈夫犯了某几样重罪,要么是犯“七出”被休,主动权在丈夫手里。当然实行起来没那么严格,如果两个人过不下去,协商之下“一纸休书”也是常见的,女方再嫁也是很自由的(参见林冲的休书)。然而若是丈夫不肯写休书呢?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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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必须提到李清照。注意她【并不是因为离婚而坐牢】。她在遇人不淑,要求离婚,张汝舟不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极端手段,就是【告发丈夫舞弊骗官】。丈夫犯罪,她自然就能申请离婚了。她坐牢的原因是【妻诉夫违反纲常】。按宋律,妻子控告丈夫,即使证据确凿,妻子也要入狱两年。当然由于朋友的通融帮助,她只坐了九天牢就被释放了。